俞敏洪是一个非常坚持原则的人,在“非典”期间,因为害怕传染,新东方停课,收的学费要全部退还给学生。本来银行不愿意退,但俞敏洪说,如果现在不退,那以后能上课时,他们会换一家银行存钱。银行考虑再三,只得把钱退了。因为这样,新东方损失了一个多亿。但是俞敏洪并不后悔,因为这就是原则。在原则面前,俞敏洪不会轻易妥协。
2009年11月6日,俞敏洪在接受《俞敏洪管理日志》的作者专访时说道:
新东方现在有8000多名授课教师,这是新东方的‘核心资产’。如此数量庞大的一群知识分子,如何‘管束’?首先是在理念与行为层面进行积极引导和道德约束,其次要让大家知道新东方所能承受和宽容的底线所在。我们不可能也没必要全天候监控授课老师的行为,但是职业操守的准则,我们宣贯到所有教师。所谓底线就是动摇不得的‘红线’,谁也不能触碰,我必须保证新东方的安全运行。在所有的宽容之下,必须确保新东方系统的经营安全,这就是我绝不妥协的原则。
“6年前,新东方一个分校的校长,犯了严重的经济问题,这事儿发生在现在的话,我肯定会把他送进监狱。当年我没有那么做,因为那时候我还没有摆脱”哥儿们义气,出于体恤、宽恕的现实考虑,只是要求他清退了所占用的款项。……
“2008年,新东方一个分校的人力资源负责人,通过虚用身份证的方式,侵吞了新东方五六万元。我们起诉了他,2009年8月他被判了两年。按照以前的处理方式,只要把钱退了,全都一笔勾销了。但这次我决定严惩不怠。道理很简单,在一个组织机构里面,如果这样的行为不课以重律的话,很可能会对新东方员工造成误导。”
俞敏洪说:“没有规矩的话,文化无法真正弘扬,道德也会沦丧。”一个不向命运让步,一个在事实面前仍就坚持自己原则的人,一定会受到他人的敬佩,并且靠着其坚实的步伐一步步迈向成功。
说话也是一样,要你讲究原则,不论你是与人为善也好,还是面对强权也罢,都请将自己的初衷与原则放在首位。
从古至今,只懂阿谀奉承之人最终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只逞一时口快,得到的不过是一时和谐、欢愉,结果遗臭万年,遭人咒骂。而那些敢指出别人错误或缺点的人,到头来却名垂千史,受后人景仰。
当上律师的林肯,因为精通法律又有一副好口才,所以在当地的声望很高。
一次,一个很富有的人来找他帮忙打官司。但是,当林肯听完客户对实情的陈述后,发现他是在诬陷好人。于是,富有正义感的林肯很直接地说道:“很抱歉先生,我不能替您打这场官司,因为您的行为是非正义的。”
虽然遭到了直接的拒绝,但那个有钱人并不想因此放弃,便说道:“我就只想让您帮我打这场官司,只要我胜诉了,您要多少报酬都可以。”
林肯听了这话,一脸严肃地说:“只要使用一点点法庭辩护的技巧,您的案子很容易胜诉,但是案子本身是不公平的。假如我接了您的案子,当我站在法官面前讲话的时候,我会对自己说:‘林肯,你在撒谎。’谎话只有在丢掉良心的时候,才能大声地说出口。我不能丢掉良心,也不可能讲出谎话。所以,请您另请高明,我没有能力为您效劳。”
林肯当律师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就是被辩护一方必须是正义的,否则就会遭到他的拒绝,并指出对方的错误。为此,他很受当地人的欢迎。
倘若对方的行为是不正当的,会对自身或他人带来伤害,勇敢并直接地指出来,有时要远比苦口婆心地游说更具说服力,而且更容易让对方体会以及反省事情的影响程度,从而很好地自我反省和修正。
事实上,说话有原则性,一方面要适合自己的身份,另一方面还应适合的便是谈话对象,最后才是语境。简而言之,一个人在表达自己的立场问题时,越遵循自己的主题,就越能阐述自己的观点,达到克强制胜的目地。
但是,我们还应当明白,原则性的话题也不能过于尖锐,那么在一些特定的场合就要懂得适时地化解。坚持原则性,会让你的自身气场加强,但是如果太过,那么反而会适得其反,让人觉得你过于咄咄逼人。
实践证明,说话如果要想取得“攻占人心”的效果,那么就请你坚持自己的一贯原则。就好比在辩论赛中,最后拔得头筹的往往就是那个将对方注意力完全吸引过来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