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先生曾说:“演讲如作文然,以气为主,气贯则言之长短、声之高下皆宜。说到激动处,掷地作金石声。”这也就是说,演讲应具有气势之美。没有气势的演讲,将会淡然无味。如果你说话软绵绵的,声音如蚊子哼哼,那么别人又怎么能够信服呢?很多时候,一句话有没有说服力,并不在于它本身怎么样,而是看你是否说得有气势。
俞敏洪每次演讲的时候总是激情豪迈、气势十足的。比如在无锡演讲的时候,他声情并茂地讲了很多小故事,来激励台下的大学生。如:“一个出身富足家庭的13岁小男孩通过割草挣钱,最终走遍非洲大地。”“脱离了母亲的保护,小豹子如何自己学会捕猎最终成为一只身形矫健的捕猎高手。”“一个被美国领事馆拒签17次的男孩,是如何在第18次通过了签证,最终获得了美国绿卡。”
他从自己上学的时候如何学习英语、如何学习数学,最终如何考到很高的分数讲到什么是“天才”,以及如何做一个“地才”,使台下的听众听得如痴如醉,时时爆发出一阵阵雷鸣般的掌声。
他还用了许多的反问句来增加情感,如:“你是愿意做小草还是愿意做攀援在岩石上的古松?”“你要做一匹会冲刺的马还是一匹一直向前不知疲倦的骆驼?”
他用一个个生动的事例,一句句富有哲理的寓言和比喻,引申出成长过程中需要思索的道理:“独立精神之于成长的意义”,“眼界要看得广看得远,练就豁达的心胸”,“不要怕失败,对任何失败都要有心理准备”,“学会放弃,因为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美好的事物都属于你。”在这个过程当中,他还不断地使用肢体语言来增强演说的激情。
无疑,演讲的气势,对于一场成功的演讲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很多时候,每个人看问题角度不同,观点就不同,而你所要考虑的不是别人会怎样看你和你的观点,而是清楚地表达你的观点,并且认为它就是对的,然后大声且有气势地说出来。即使他人开始也许有不同的观点,但他可能会被你的气势所压制,并且受到影响,认为你说的就是对的。
那么,我们怎么才能让自己的演说变得有气势呢?主要可以分为两个方面,外在与内在。
首先是内在方面。古人云:话须通达方传远,语必关风始动人。演讲气势就是演讲内容和表达形式相结合而显露出来的一种气度和神韵。它使演讲体现出震人耳目的浩荡气势和磁性力量,以此去打动听众,震撼听众的心灵,使其对演讲所阐述的道理,认识上坚信不移,行动上坚持不懈。所以说一场演讲要有气势,起码要把握以下两点:
第一,理足而气壮。中国有句成语叫做“理直气壮”,它说出了演讲理直气就壮、理不直气难壮的深刻道理。所以,演说界一直都有一个说法,就是“讲自己相信的”。如果一个演说家,自己讲的东西,自己都不相信,那么又怎么能够说服别人呢?
第二,情真而意切。情感是演讲的灵魂,也是演讲气势动力的源泉。没有演讲者的真挚情感的流动、跳跃和燃烧,演讲气势就无从谈起。演讲者只有用自己的生命激情去呼喊、去敲击,才能叩开听众的心扉,产生征服人心、震撼灵魂的演讲效应。
著名演说家李燕杰的演讲之所以生动感人,气势非凡,具有磁石般的吸引力,就是因为他无论讲爱国之志,还是民族之魂,或讲正气之歌,吐露的都是自己的真情实感。以情动人,给听众以强大理性情感的冲击,使其心灵受到震颤,就能使台上台下形成“情通理达”、交融和谐的演讲气势效应。
外在方面,主要就是讲语言的技巧,也可以分为两种:
第一,善用修辞。一篇优秀的演讲,不仅要融入深刻独特的思想,而且还要以具有美感的语言反映这种思想。因此,有时为了达到理想的演讲效果,巧妙地运用排比这一修辞手法,就成了演讲者最佳的选择。例如美国独立战争时期杰出的政治家帕特里克·亨利在1775年3月23日弗吉尼亚州第2届议会上的演讲《不自由,毋宁死》中有这样一段:
“但是,我们什么时候能变得更加强大呢?下周?还是明年?难道非要等到我们被彻底解除武装,家家户户都被英军占领的时候吗?难道优柔寡断、毫无作为能为我们积聚力量吗?难道我们能高枕而卧,要等到束手就擒之时才能找到退敌的良策吗?”
帕特里克·亨利属于主战派,反对向英军妥协和解,主张武装独立。以上三个反问分句组成的排比句式,力量雄厚,如泉奔涌,是向议长先生以及其他主张和解的议员的有力反问,层层逼近,咄咄逼人,雄辩地捍卫了自己的主张,为后面提出“那就让战争来吧”的呐喊作了完美铺垫。
第二,善于使用肢体语言。肢体语言的使用简便快捷、灵活自由。只要人们张口说话,都会有意或无意地运用肢体语言来传情达意,交流信息。在人类的交谈活动中,没有只运用自然有声语言而不运用肢体语言的。
手势是使用频率最高的肢体语言形式。由于双手活动幅度较大,活动最方便、最灵巧,形态变化也最多,因而手势的表现力、吸引力和感染力也最强,最能表达出丰富多彩的思想感情。寓意深刻、优美得体的手势,能产生极大的魅力,激发听众的热情,加深听众对演讲内容的理解,使演讲获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