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虎通义》是今文经学的政治学说提要,广泛解释了封建社会一切政治制度和道德观念,成为当时封建统治阶级的神学、伦理学法典。
班固(32—92),字孟坚。扶风安陵(今陕西咸阳东北)人,东汉著名史学家、文学家。
建武三十年(公元54),班固父亲班彪去世,班固自太学返回乡里。利用家藏的丰富图书,在父亲已成《史记后传》的基础上,开始撰写《汉书》。然而,当班固沉迷其中的时候,有人告发班固“私修国史”。当时,不仅“私修国史”是被严格禁止的,甚至“国史”也不能为个人所拥有。班固身陷囹圄,班固的弟弟班超立即骑上快马赶到洛阳上疏为班固申冤,这引起汉明帝的重视,特旨召见班超以核实情况。明帝了解了过程并阅读了书稿之后,称赞他所写的的确是一部奇作,下令立即释放,并诏他到京都任兰台令史。后班固与他人共同撰成《世祖本纪》,升迁为郎,负责校定秘书。
《白虎通义》,又称《白虎通》、《白虎通德论》。“通义”是指统一的、可以通行天下的经学思想。《白虎通义》的内容十分丰富,几乎涉及了汉代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是研究古代政治、哲学、民俗、语言等历史文化现象的重要参考资料。
《白虎通义》继承了《春秋繁露》“天人合一”、“天人感应”的神学目的论,并加以发挥,把自然秩序和封建社会秩序紧密结合起来,提出了完整的神学世界观。
唯心主义的宇宙观
关于天地万物的起源问题。《白虎通义》解释为,世界的起源是由太初(气)到太始(形),再到太素(质),经过这三个阶段才形成天地。单由此看,天与地都是物质的实体,但纵观《白虎通义》的整个思想,这种自然物质之天又是从属于道德之天的,如天地运行的规律,日月星辰的运行及关系,都不由其自身规律所决定,而是由伦理道德关系和目的决定的,最终它是从属于一种神灵之天的。因而其宇宙观是一种唯心主义观点。
社会化了的阴阳五行说
《白虎通义》将封建制度下君臣、父子、夫妇之义与天地星辰、阴阳五行等各种自然现象相比附,用以神化封建秩序和等级制度。它认为:“子顺父,妻顺夫,臣顺君,何法?法地顺天。”(《天地》)这样一来,君臣、父子、夫妇之间的关系,犹如天在上,地在下一样,是永远不能改变的。它还将太阳比做君主,月亮星辰比做臣民,用日月星辰的自然现象来论证和神化君主的权威。“三纲之义,日为君,月为臣也。”(《日月》)《白虎通义》还用阴阳五行说为皇权至上的中央专制集权制服务。它特别突出和发挥了“土居中央”的观点,把土列为五行之首,其他的金、木、水、火都依赖土而存在。“木非土不生,火非土不荣,金非土不成,水非土不高。”(《五行》)它之所以将金木水火土明确划分出等级尊卑贵贱,并以此来比附社会,其目的是将封建等级制度自然化,从而神化君权,巩固封建统治。
认识的对象是“道”
《白虎通义》的认识论是依附于宗教神学的唯心主义之上的。它所要认识的,不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而是由“天”所决定的“道”。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辟雍》)“道”由谁来发现和传授呢?是通天地鬼神的圣人,“圣者,通也,道也,声也。道无所不通,明无所不照,闻声知情,与天地合德、日月合明、四时合序、鬼神合吉凶”。(《辟雍》)由圣人发现,与天有密切联系的“道”,就是“天不变,道亦不变”中的“道”,即封建统治秩序、伦理纲常。
延伸阅读
《白虎通义》成书过程
汉代在统一天下后,废除秦代的书禁,广开献书之路,设立五经博士,经学由此繁荣,成为汉代典章制度的重要依据及统治思想的重要来源。但经学由于文字和师承的不同形成了今文和古文之争,造成了经义的分歧局面,不但令学者无所适从,也不利于政治思想的统一。西汉时,汉宣帝甘露三年(公元前51年)曾在石渠阁大集诸儒,讨论五经的同异,分歧不决的由皇上出面作出最后决定。东汉章帝建初四年(公元79年),模仿石渠故事,在白虎观召开由廷臣及诸侯参加的讨论五经同异的会议,历时数月之久。会上,由五官中郎将魏应提出需要讨论的问题,由淳于恭将讨论结果上奏,分歧处由章帝作出决断。班固在淳于恭议奏的基础上,将其中统一的意见和章帝决断的结果编撰成书,成为《白虎通义》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