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的全球生产和研发活动加快了技术和专利在全球转移的速度,促进了高技术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份额直线上升。2002年全球跨国公司总数约为6.4万家,子公司达87万家,其中51%分布在发展中国家。目前,跨国公司已控制了全世界生产的40%、世界贸易额的2/3,国际投资额的90%,国际技术贸易的60%,国际技术转让的80%和科研开发的90%是在跨国公司之间进行的。
7.4.1 技术转移流
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跨国界的转移,即可以用跨国公司作为关联公司,通过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内部交易来进行,也可以与不同国家的非关联公司签订协议来进行,大多数对外直接投资都是采取“一揽子”的技术转移方式。在跨国公司全球研发网络中,技术的流动不仅体现在跨国公司内部的技术转移,也体现在公司之间的技术转让和专利使用许可证协议上。在目前世界技术贸易市场上,跨国公司是国际技术转让和输出的主要承担者,跨国公司控制和掌握的技术贸易占世界技术贸易总额的90%以上。因为当代国际贸易常常与跨国公司的资本输出密切相关,也因为只有大的跨国公司才具有相当的科技和资本实力开发和获取世界最先进的技术。跨国公司技术转移的主要方式有:许可证协议(License Agreement);各种形式的技术援助(Technical Assistance),包括人员培训、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援助合同、管理咨询服务、补偿贸易,等等;交钥匙项目(Turn key Projects);特许专营(Franchising);合作生产(Production Cooperation);合作研究与开发(R&D Cooperation);对外直接投资(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等等;战略联盟间的国际技术转移多以专题研究、产品开发、技术合作为目的,以协定、条约为保障形式,也主要在发达国家中的大集团公司形成。跨国公司已成为国际技术转移最活跃、最有影响的力量。
国际技术转移发展并不平衡,从总体上来看,国际技术贸易主要在工业发达国家之间进行,发达国家之间成交的技术贸易总额占世界技术贸易总额的80%以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成交的技术贸易总额只占世界技术贸易总额的10%,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技术贸易所占比重更小,不到10%。由于发达国家经济实力雄厚,科技水平高,技术开发能力强,因而,长期以来,技术出口贸易一直为发达国家所垄断。对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来说,由于经济实力薄弱,科技水平低,技术出口则很少。而跨国公司往往为了获取高额利润,加强对技术的垄断和保护,采取“技术转移内部化”策略,凭借技术优势,以及跨国经营的组织优势和管理优势,把技术资源在公司内部进行调配,使技术转移出国不出公司。据OECD统计,世界500家最大的跨国公司控制了主要工业化国家技术贸易的90%,其中,美国技术贸易收入的80%来自本国跨国公司对其海外公司的转让。以我国为例,2002年我国45%的技术引进项目属于跨国公司内部技术转让,同比上升了15%。其中,电子行业跨国公司内部技术转让的比重为95.64%,机械行业为82.44%,轻工行业达到了100%。
但是近年来,以知识产权转让、许可为主要形式的无形贸易有了很大的发展。据联合国有关机构的统计,国际间的技术贸易总额1965年是30亿美元,1975年为110亿美元,1985年为500亿美元,20世纪90年代超过了1000亿美元。除了技术贸易以外,以商标许可、商号许可、商业秘密许可、版权许可等形式为主要内容的知识产权贸易也有了飞速的发展,并且已成为知识经济条件下,实现企业发展虚拟化的主要方式。1985年美国在技术贸易方面的纯收入已达85亿美元以上。英国1985年的技术贸易出口盈余也达2亿美元。仅美国的得州仪器公司1986~1989年的专利许可使用费收入就高达8亿美元。1991年,美国出口的知识产权含量高的产品的销售额分别为:专利药品220亿美元,计算机软件250亿美元,影片80亿美元,录音制品40亿美元,书籍20亿美元。1995年IBM公司专利许可转让费为6.50亿美元,2000年IBM公司申请注册专利2886项,年度总利润81亿美元,其中专利许可转让费占17亿美元,专利许可转让费的年增长率约为25%。
随着经济全球化与科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以专利购买和技术许可为主要形式的国际技术贸易规模越来越大。虽然发展中国家和地区难以在全球技术流动中占有一席之地,但跨国公司的对外直接投资却直接促成了科学技术知识、特别是产业技术知识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的转移,正如《世界经济发展宣言》(草案)中所说:“跨国公司通过其投资和商务活动,将新产品、新工艺、知识诀窍和私人技术从发达国家传入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是发展中国家和欠发达国家引进技术的特殊源地,因为这些国家缺乏必要的资金和创新能力来开发新技术和改进它们原有的技术。”除此之外,随着东道国企业竞争力的不断增强,跨国公司开始积极谋求与东道国企业开展全方位的合作,与其建立长期的战略伙伴关系,跨国公司的技术转移活动也开始从内部机构转向东道国企业。以1987~1997年美国公司向发展中国家非分支机构进行技术转让的销售额变化来看,与发展中国家企业开展技术贸易的比例在持续提高,1987年这一比例仅为16%,到1997年则达31.4%。其中,最大的增长区域为亚洲地区,占据了美国对发展中国家公司间技术贸易总额的近90%,而其他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在技术贸易销售额上变化和增长都不明显。这也证实了亚洲是跨国公司研发全球化的重点区域,而亚洲的一些国家和地区是成长中的全球研发网络节点区域。在我国,跨国公司与我国企业结成了各种形式的战略联盟,如三洋与海尔,飞利浦与TCL建立的战略联盟,朗讯与康佳合作开发手机技术,莲花公司与TCL共同开拓互联网业务等,从而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有助于内资企业加入跨国公司全球研发体系,实现研发的规模效应。
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科学技术水平差距使其间的技术流动一般是单向的下行流,多是从发达国家流向发展中国家。有资料表明,从1986~1995年新加坡用于购买国外先进技术的支出从6000万美元增加到9.93亿美元,韩国从7000美元增加到7.66亿美元,巴西从2500万美元增加到3.11亿美元,墨西哥从1.09亿美元增加到4.14亿美元,中国香港从3300万美元增加到2.89亿美元(纳基什·库马尔,1997)。以中国台湾为例,2000年台湾地区技术进出口总额为446.8亿元新台币,其中技术进口额为407.3亿元新台币,比1993年(136.8亿元新台币)增长近3倍,年均增长16.9%,技术收支比为0.10,可见中国台湾地区对外的技术依赖性较高,仍以技术输入为主,向中国台湾地区提供技术的国家主要是美国、日本和德国,而从美国和日本两国引进技术的金额2000年占进口总金额的比重就达到69%。另外,技术创新能力的提高是发展中国家或地区进一步参与全球技术流动的先决条件。目前一些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在个别领域中已经成为具有世界竞争力的技术提供者,开始从劳动密集型生产领域进入复杂的生产和设计领域。例如:中国的航天和生物工程技术在世界上占有重要地位,印度成为世界第二大软件出口国(1993~2002年年均出口增长率超过50%,出口额从13.3亿美元增加到76.5亿美元),韩国的半导体技术已经进入世界三强的行列,巴西的运载火箭技术进步迅速并且已与美国展开了双边合作活动,中国台湾的计算机产业驰誉世界等等。从2000年样本国家和地区的每百万人专利件数和许可协议和专利使用费情况来看,虽然发达国家仍然把持着前列位次,每百万人专利件数最高是日本,达884件;许可证协议和专利使用费最高是卢森堡,达307百万美元。但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专利和使用费也有了一定发展,韩国和中国台湾是其中的突出代表,韩国2000年每百万人专利件数为490件,专利许可费达14.7百万美元;中国台湾2000年每百万人专利件数为260件,专利许可费达82百万美元。
7.4.2 海外专利流
专利指标是衡量一个国家研发产出——发明的重要手段。研发全球化的水平也可以由专利的国际化程度反映出来。跨国公司海外研发机构在东道国的研发活动促进了专利申请的国际化。作为跨国公司海外研发机构成果的专利,本国公司在外国的申请量还是外国公司在本国的申请量均在不断增多。从OECD对国内发明的外国拥有量来看,1999~2000年的比例与1991~1992年相比有了明显提高,其中卢森堡和匈牙利几乎上升了25个百分点,而中国、新加坡、印度、巴西、以色列、韩国、芬兰等例外,这是由于其本国的技术创新能力发展较快、本国发明数量扩大的缘故。从跨国公司在美国注册的专利数量来看,从1969~1972年和1990~1995年期间,所有跨国公司在美注册专利来源于非母国的比例不断上升。另外,通过分析1970~1990年专利趋势,发现除了加拿大,在西方七国注册专利中,来自国外的比例迅速提高。1991~1995年,世界最大跨国公司在美注册专利的11%是在母公司以外的国家研究获得的。1990~1995年,世界主要国家跨国公司在美取得的专利平均88.7%来源于公司母国,如不包括日本为83.5%。从1999年美、日、欧的顶级电器公司在美国注册的新专利数量来看,日本跨国公司表现突出,NEC、佳能、索尼、东芝、富士通、日立、松下电器、三菱电子6个公司专利件数超过1000件,而美国仅有IBM、美光科技,欧洲仅有西门子、飞利浦,各两家公司专利过千,但各大公司均有收获。总的来说,专利国际化归功于跨国公司的海外研发活动,多数海外专利是跨国公司海外研发机构在东道国和地区申请的。
跨国公司研发机构入驻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也使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外国企业专利申请绝对规模不断扩大。从中国的情况来看,20世纪90年代开始,随着跨国公司在华研发机构创新活动的日益活跃,跨国公司在华申请的专利也在不断增多,在华专利申请量以平均每年30%的速度高速增长。相关统计显示,近年来,日本公司在中国的专利申请量一直节节攀升,2001年的申请总量达13736件,获中国授权的职务发明专利量达3787件,占整个国外授权总量的1/3强,大有赶超所有英语国家申请总量的趋势。此外,2001年美国、德国、韩国以企业为主体来华申请职务发明专利的数量也十分可观,依次为7840件、3126件、1802件;获中国授权的职务发明专利量依次达2190件、1265件、680件,均比上年有大幅增长。到2003年底,外国在中国发明专利申请量已高达280万件,其中日本企业到中国申请的专利量是最多的,其次是美国、韩国。这些专利申请都是高水平的,尤其是在高科技领域,比如电子信息领域、生物医药领域、新材料领域的核心技术,都掌握在少数跨国公司手里,像高通、诺基亚、西门子等少数几家跨国公司就掌握了80%以上的通信专利技术。
7.4.3 高技术产品贸易流
根据贸发会议的报告,当今世界贸易格局的形成与变化和跨国公司的作用密不可分。主要工业国的数据表明,在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包括跨国公司间和公司内贸易在内,涉及跨国公司的贸易大约占全球贸易总额的2/3.此外,有关跨国公司外国分支机构的数据表明,跨国公司外国分支机构对东道国的出口贡献非常之大。随着高技术发展的日新月异,高技术产品开始层出不穷,高技术产品贸易在世界商品贸易中的比重越来越高,世界贸易产品的知识技术密集化趋势日益明显。近20年来,国际贸易发展最重要的特征是技术贸易的加速发展。高技术产品的贸易也从另一个侧面表明基于跨国公司全球研发网络的技术转移速度加快了。
高技术产品的生产和贸易主要集中在“大三角”区域的发达国家。1991~2001年,美国高技术产业总产值几乎一直占世界总量的30%以上,欧盟也保持在22%~26%之间,只有日本受国内经济停滞的影响,十年间下降了十个百分点,但是从总量上说,仍然居于第三的位置。2001年世界高技术产业生产总值为2960809.2百万美元(1997年当年价),其中美国941383.0百万美元,欧盟675964.7百万美元,日本381126.0百万美元,占据总额的67.5%。虽然比起1991年的77.9%下降了10个百分点,但是美、欧、日还是世界技术贸易的主导区域,大约60%的世界技术贸易额发生在“大三角”地区,尤其是高技术产品的进口,1992年以来美欧日占世界高技术产品进口总额的比例一直保持在60%左右,几乎没有明显的变化。而高技术产品的出口方面,美、欧、日的出口总额下降趋势明显,但仍占世界高技术产品出口总量的60%。
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出口在世界技术出口中比重很小,一般认为不超过10%。但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跨国公司为了降低成本,在一些发展中国家沿海地区发展高技术产业组装设施,发展电子工业。大量高科技产品出口导向的外国分支机构的建立,通过与当地公司进行合作研发或投资,直接促进了发展中国家高技术产业的发展。例如,美国国际经济研究所(the Institute for International Economics)的经济学家丹尼尔·罗森(Daniel Rosen)通过对中国出口商品结构的深入分析发现,2002年在中国3250亿美元的出口中,只有680亿美元(20%略多)被官方统计部门列为高技术产品,其中85%是由外资企业生产的。自20世纪80年代末期以来,发达国家与亚洲新兴工业国和发展中国家以及美洲的发展中国家的高技术贸易发展非常迅速。从世界贸易体系中高技术产品贸易的发展来看,发展中国家表现出蓬勃的发展态势,在高技术产品的生产、出口、进口方面都有明显进步,1985~2000年间,美、欧、日以外区域在高技术产品生产总值上上升了约10个百分点,在高技术产品的出口额上上升了约20个百分点,在高技术产品的出口上上升了约10个百分点,在高技术产品在整个世界贸易体系中所占的份额由1985年的16.6%上升到2000年的35.4%。而发达国家所占的份额却在持续下降,由1985年的83.2%降至2000年的63.4%。尤其是在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出口方面,发展中国家比工业化国家的增长要快得多,高技术出口在发展中国家已成为最大的外汇收入来源。2000年发展中国家高技术产品出口额共计4500亿美元,高于初级产品、低技术产品、中技术产品和原料出口额。从1991~2001年美、欧、日及其他“大三角”以外国家在世界高技术出口中所占的份额变化趋势来看,以美、欧、日为代表的发达国家高技术产品出口份额在持续下降,十年间从80%降到60%,而“大三角”以外国家或地区高技术产品出口的份额却上升了20个百分点。
从1989~1994年,发达国家与东南亚国家之间的高技术产品贸易增长速度最快,其次是与拉丁美洲之间。而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在美、欧、日的进口高技术产品的区域倾向上来看,东亚高于拉美。1991年和1998年美、欧、日从拉美和东亚进口高技术产品的金额和比重的变化显示,东亚高技术产品的出口金额及所占比重的增长速度都大大快于拉美国家,尤其是日本,1998年从东亚进口的份额已占所有高技术产品进口总量的42.2%,比1991年增加了近20个百分点,美国和西欧也分别增长了10个和6个百分点。这和跨国公司研发活动的区域转向相一致。特别是在世界IT生产领域,东亚地区的重要性正在逐渐凸显。1985年的世界IT产品总量中东亚只有6%的比例,2000年这一比例达到26%,产值为3486亿美元,仅略低于美国。与IT业的生产组织转变类似,世界IT贸易体系业发生了相应变化,近20年来,东亚IT贸易的增长持续高于世界其他地区,1980~2000年间,东亚的IT出口和进口年增长率分别在21%和20%,其中泰国和中国的IT出口年均增长40%以上,菲律宾也在30%以上,进口年均增长也在20%左右,而全球IT出口和进口的平均年度增长率仅在15%。东亚占世界IT出口的比重从1980年的14%上升到2000年的40%,成为世界上最大的IT类产品出口区域,远远超出美国和日本。虽然近1/3的IT产品出口是东亚区域内贸易,但是即使除去区域内出口的份额,东亚的IT产品出口额仍然高于美国、欧盟和日本。
在1985~2000年世界高技术产品出口的增长幅度排名上,前十位有7个亚洲国家(地区),另外是墨西哥、爱尔兰和芬兰,中国、马来西亚、中国台湾、韩国和新加坡的高技术产品出口增幅尤其突出,包揽了前五名(World Investment Report,2001)。值得注意的是,发展中国家高技术产品出口额的大幅上升,与跨国公司分支机构不无关系。以中国为例,2000年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全部商品出口额的比重是14.9%(中国科技统计网),其中9.48%来自以三星、IBM、诺基亚、摩托罗拉、Seagate Technology、精工爱普生、飞利浦、AOC国际、中电控股、三洋为首的100家跨国公司在华分支机构(World Investment Report,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