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于跨国公司的生产活动而言,研发活动的国际化程度比较低。其实跨国公司研发活动的分散化,例如在母公司所在国之外设立实验室,并不是一个新现象。分散化的研发机构早已经开始承担服务和支持海外生产单位的职责。20世纪30年代,欧洲和美国的最大企业约占总R&D支出的7%是在国外进行的。“二战”以后这一数值稳步上升,20世纪80年代达到18%。20世纪70年代后期R&D国际化开始显现,80年代末出现加速趋势:1986年荷兰、瑞士跨国公司的国外实验室数量已超过国内;1983~1993年,美国跨国公司海外研发的投资增长是国内投资增长的3倍;而在美国的外国研究开发投资占总研究开发投资从1985年的6%上升到1993年的10%(NSF,1996),同期,外资控股企业的研究开发比例从9%上升到15%。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跨国公司的研究开发活动开始向发展中国家扩散,跨国公司研发全球化真正成为经济全球化的特征之一。本研究立足于跨国公司全球化的空间过程,将跨国公司全球化的发展历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是欧美公司之间进行海外研发的跨国公司研发国际化萌芽阶段;第二是海外研发集中在美、日、欧“大三角”区域的跨国公司研发国际化向全球化过渡阶段;第三是真正意义上的跨国公司研发全球化发展阶段。
3.2.1 跨国公司研发全球化的萌芽阶段——20世纪60年代以前欧美公司的研发国际化
研发全球化是与经济全球化进程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研发活动的全球化最初表现为跨国公司研发活动的国际化,始于19世纪60年代,当时一些大型美国和欧洲化学和电器设备制造公司在海外建立研发实验室,在欧洲最初是19世纪80年代,由瑞典发明家和企业家,诺贝尔(Alfred Nobel)在其Nobel-Dynamite Trust公司中建立第一个真正多国研发组织,这也是历史上最早的跨国公司。在20世纪30年代,欧洲和美国最大的公司中就有7%的研发活动是在海外完成的(Cantwell,1989)。在一些历史悠久的跨国公司中,例如Philips和SKF,在“二战”以前已经在海外分支机构中进行研发运作以支持营销和生产活动。“二战”以后,跨国公司主要集中在建立生产能力以满足不同国家的战后需求。到20世纪60年代,跨国公司研发国际化趋势更加显著,尤其是在技术密集型产业,当时研发国际化的主要动力是进入外国市场,主要目的是要求产品和过程适应当地的条件,并提供持续的技术支持,这段时间跨国公司的海外研发活动进展缓慢,研发投资主要集中在欧美之间,涉及的主要产业包括机械、电子及工程、汽车等产业。
3.2.2 跨国公司研发全球化的成长阶段——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大三角化”倾向
到20世纪70年代,欧美跨国公司开始在许多重要业务方面进行海外研发研究,而一向保守的日本跨国公司也开始进行海外研发活动的尝试。这一时期跨国公司的海外研发活动主要集中在美、欧、日三极国家,初步出现“大三角化”的倾向。其主要动力是增加海外当地市场份额,这要求提高对当地市场差异的敏感性,以提高竞争力,这期间许多拥有的海外研发单元的公司是通过收购海外公司得到的。另外,东道国政府开始要求跨国公司增加技术转移,公司建立当地技术实验室为当地市场开发新的专有产品。这一阶段美国和欧洲的跨国公司的海外研发活动得到快速发展,日本跨国公司的研发国际化始于这个时期,如在1976年,Matsushita电气在美国建立了该公司的第一个海外研发实验室,Sony分别于1976年和1977年在美国加州和英国Basingstoke建立其海外研发实验室,随后这两家公司的海外研发活动有了很大的发展,主要活动集中在生活用品、电子、化工等相关产业。
20世纪80年代以来,科技成了国际经济竞争的制高点,各种形式的国际研究开发合作不断开展,推动了研发国际化的更大发展。跨国公司的海外研发活动开始成为公司长期战略的一部分,主要动力包括:全球化竞争加剧,全球顾客偏好的趋同、全球学习的需要、新技术的科学基础以及多元化的技术采购、信息通信技术的进步和新科技的灵活性促进了研发全球化进程。
20世纪七八十年代,跨国公司研发全球化的“大三角”格局已完全成形,出现全球研发的“三足鼎立”局面。西欧、日本和北美的跨国公司增加了制造方面的对外直接投资,并建立新的海外研究实验室,尤其是日本的跨国企业在20世纪80年代在海外的180个地区设立了研发单位,在1986~1989年之间海外研发单位增长了86.6%;在1986年,荷兰和瑞士的公司的国外实验室也多于国内实验室,这种趋势集中在微电子、制药、生物技术以及新材料产业。
3.2.3 跨国公司研发全球化的扩张阶段——20世纪90年代以来真正意义上的研发全球化
近年来由于世界统一市场的形成,要求在自由竞争的基础上合理配置研究开发资源,另外对技术熟练科学家需求的增加、不断增加的研发成本使全球竞争压力日趋增大,公司获得竞争优势的关键动力在于全球获取知识资源,同时现代信息和通信技术使分散的研发活动和组织成为可能,这些力量激发了研发全球化。另外,随着技术的研发强度的逐渐增大,跨国公司必须考虑研发成本,同时不能损害公司提高创新能力的主要目标,两者兼顾的方法就是在具有所需科技能力的低成本区位进行研发活动。20世纪90年代以来,不仅美欧跨国公司的海外研发投资快速增长,日本跨国公司的海外研发机构也在美国和欧洲迅速发展,仅在1990~1993年间就有264家日本公司在欧洲建立了研发机构。美、欧、日等国跨国公司研发活动的全球化程度都在进一步提高,这些活动主要集中在微电子、制药、信息通信、生物技术以及新材料产业。但是研发直接投资主要还是集中在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到1994年,发达国家在发展中国家的研发投资不足5%。近年来,印度、新加坡、中国及中国台湾地区的外国直接研发投资增加速度较快,全球研发的“大三角”格局正在打破,发展中国家在跨国公司全球研发体系中的地位正在上升。
3.3 跨国公司研发全球化的“大三角”格局
从目前情况来看,跨国公司研发的全球化主要发生在美国、日本和欧盟“大三角”之间,美、欧、日已经成为世界研发网络中的一级区域和研发密集区。跨国公司的大多数海外研发机构集中在这三个区域,也就是说在这三个区域的地域空间里叠加了世界上绝大部分的研发中心和基地。人才流、资金流、技术流、信息流等在三地之间频频流动,促进了技术创新和知识扩散,引领着世界技术发展前沿。
3.3.1 跨国公司研发双向投资明显
研发投入的绝对水平是一个国家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世界范围内的研发开展集中于少数几个工业化国家。在30个OECD国家6030亿美元的研发支出总额(2000年估计数)中,足有85%的比例集中于其中7个国家(OECD,2002d),其中美国几乎占了OECD成员国的研发投资总和的44%,这一数值是居于第二位的日本的2.7倍。另外,德国、加拿大、法国、意大利和英国也支出了相当比例的研发资金。2001年,美国的这一比例为43.70%,欧盟为28.13%,日本为16.68%(OECD,2003)。
跨国公司研发资金的投入也大多是在这些国家之间进行的。以美国研发的流入和流出为例,“大三角”内的双向投资十分明显。在美国投资研发最大的国家同时也是美国投资研发最多的国家。德国、英国、加拿大、日本和法国是美国跨国公司对外研发投资的主要国家,几乎每年都占据了前五位,包揽了美国跨国公司对外研发投资总额的约65%~70%的份额。同样,美国外资研发的主要来源国中,德国、英国、加拿大、日本、法国仍处于重要地位,大概占有外国对美研发投资总额的70%以上。另外,瑞士跨国公司对美国的研发投资也占据较大比重,约为总额的15%左右。2000年,外国公司控股的美国分支机构共投入研发经费261亿美元,德国、英国、瑞典、日本、加拿大、法国、荷兰共同占据了其中89.8%的份额(NSF,2004)。
3.3.2 跨国公司海外研发机构集中
联合国经合组织的统计数据显示,由外国分支机构开展的海外研发占工业研发支出总额的平均水平在12%以上。在大多数OECD国家里,外国分支机构在工业研发中所占的份额正在不断提高,在匈牙利和爱尔兰这一比例已在70%左右,在西班牙、荷兰、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由外国分支机构支出的研发份额也均在30%以上。
Pearce和Singh对1992年《财富》排列的世界500强跨国公司的母公司及海外分支机构的914家实验室进行调查,研发机构区位选择主要限于10个国家。英国、德国、意大利、荷兰和瑞士跨国公司的实验室超过50%设在母国外。位于加拿大、英国、意大利、荷兰和其他欧洲国家的实验室,有超过50%的实验室属外国所有。日本例外,外国跨国公司在日实验室为3%,日本跨国公司在其他国家的实验室仅占8%。但是近年来,日本跨国公司的海外研发机构也在增加,有报道称日本目前仅在英国就已建立160多家研发机构和企业。
从1998年美国跨国公司海外研发机构的分布来看,195家海外研发机构中,有132家设在日本、德国、法国、英国和加拿大五国,约占美国海外机构总数的70%,其中在日本有44家,在英国有29家,在加拿大有29家,在法国有16家,在德国有14家。日本跨国公司在海外设立的研发机构也大多集中在“大三角”区域,据Florida和Kenny对54家日本电子和生物工程公司的调查(Florida and Kenny,1994),这些公司在海外设立的67家研发机构中,近一半位于美国,其次为德国10家,英国7家,法国3家,西班牙3家,除了设在澳大利亚的3家和中国台湾、菲律宾、新加坡、泰国的8家以外,85%都在“大三角”区域以内。
外国公司在美建立研发机构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末期,1992年的255家外资研发机构中,大约有一半是在1987~1991年这六年间设立的(Dalton and Serapio,1993)。1994年这一数值激增到635家,属于欧洲、日本及其他国家的300余家公司。1997年,日本、德国、英国、法国、荷兰、瑞典和韩国等国的363家跨国公司在美建立695家研发分支机构。截至1998年底美国共有由375家外国公司拥有的715家研发机构,其中日本128家母公司在美国建立了251家研发机构,占美国外资研发机构的35%,其次是德国(38家公司的107家研发机构),英国(66家公司的103家研发机构)、法国(20家公司的44家研发机构)和瑞士(15家公司的42家研发机构)。属于日本和欧盟国家的研发分支机构共有634家,占在美外资研发机构总数的88.7%。另外,加拿大也有23家公司在美国设立了32家研发机构。也就是说,“大三角”内部国家的研发机构占了所有在美研发机构总数的93%以上。这些外资研发机构几乎都位于美国的硅谷、洛杉矶、底特律、普林斯顿、研究三角园区和波士顿等地区。2002年,外国公司控股的美国研发机构研发支出费用共计275亿美元,占了美国商务研发费用总和的14%,这一比例超过了1997年的11%和1998年的13%(当年几家大型公司的收购兼并附加了大笔研发费用)。
3.3.3 专利国际化程度相当高
在知识经济背景下,全世界的专利活动增长迅速,越来越多的经济体和研究机构利用专利来保护它们的发明,1990年以来,专利国际化程度显著提高,但是专利行为基本集中在少数发达国家。研究发现,1991~1995年,世界最大跨国公司在美注册专利的11%是在母公司以外的国家研究获得的。1990~1995年,世界主要国家跨国公司在美取得的专利平均88.7%来源于公司母国。专利国际化程度最高的是英国、荷兰和比利时,超过50%的注册专利由母国以外的研发机构发明。日本最低,外国研究机构发明的专利仅占1.1%。20世纪90年代后期,OECD国家中,被外国居民拥有或是与外国居民共同拥有的专利件数占所有发明的比重平均在14.5%左右,这一比例比20世纪90年代早期提高了3.8%。显示了1985~2000年的十五年间专利申请量,美国的专利申请量始终保持领先的地位,其次是欧盟和日本。欧盟国家中德国、法国、英国、荷兰、瑞典、意大利、瑞士包揽了第三到第九位,加拿大处于第十。2000年,OECD区域的专利总量约有43664件,其中美国申请的专利有14985件,约占34%,紧随其后的是欧盟13699件(31%)和日本11757件(27%)。其中法、德、日、英、美五个国家的专利数合计占当年triadic patent families登记总数的83%。
“大三角”区域国家的海外专利申请量明显高出其他国家。截止到2000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在欧洲专利办公室(Europe Patent Office)申请的专利总量中除45.3%来自欧盟内部国家外,另外美国的发明占26.6%,日本的发明占18.6%,这三个国家或地区占据了EPO专利总量的90.5%以上,而其他国家总共仅占9.4%。同样,在美国专利与商标办公室(United State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申请的专利总量中有53%来自美国国内外,还有20.5%来自日本,15.6%来自欧盟国家,共计占据总量的89.1%,仅有不到11%的比例是来自其他国家。从美、日、欧三地专利机构(USPTO、JPO和EPO)的统计来看,专利申请的极化现象更加明显,约92.6%集中在美国、日本和欧盟国家。
3.3.4 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频繁
20世纪80年代初期以来,除了日益增多的海外研发实验室的建立之外,国际合作协议或联盟网络不但在公司之间,而且在公司和政府或大学研发实体之间形成并发展也是研发全球化的突出表现之一。战略联盟有多种形式,如合作生产、营销、研发协议,分享销售和分配网络等等。跨界的公司战略联盟在国家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国际战略技术联盟,例如研发合作风险投资、研究合作、联合研发协议,对跨国公司而言是研究开发国际化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它们控制和跟踪世界科学技术发展趋势的一种重要方式和战略行为。事实上,一家跨国公司往往同数家企业建立战略技术联盟,从而形成一个庞大的企业间战略技术联盟网络。各大跨国公司正是通过这样一张复杂的技术网络将全球技术资源牢牢地控制在自己手中,从而确保自身能够拥有广阔的技术基础,以求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长期立于不败之地。
在过去的十年间,战略技术联盟增长非常迅速。来自CATI-MERIT数据库的资料显示,由国内或者跨国公司及其子公司新建技术联盟绝大多数为美国、西欧和日本所拥有或者是研发伙伴位于美国、西欧和日本,亦即所谓的“大三角”区域。自1991~2001年,全世界共有5892个新建技术联盟,多数在信息技术、生物、新材料、航空和国防、汽车亦即非生物化学药品行业,其数中大约有80%(4646个)包括了至少一家美国公司的参与。1991~2001年间34%的美国参与联盟(或者所有国家联盟总数的27%)是在美国和欧洲国家公司之间建立的,这十年间欧洲公司参与了2604个技术联盟(5892的44%),大部分是与美国之间建立的。1991~2001年日本参与的技术联盟数相对较少,仅有779个,比1980~1990年的1013个下降了23%。十年间有美、日、欧任一国家公司参与的国际技术战略联盟合计达5796个,占总数的98%以上,仅在美、欧、日公司之间进行的联盟也占总数的88%以上。2001年新建的联盟数为602个,比2000年的483个增长了25%,其中美国拥有的联盟为209个,欧洲国家之间的联盟为89个,日本拥有的联盟为13个,欧、美之间150个,美、日之间33个,欧、日之间23个,美、日、欧与“大三角”以外国家的联盟总计75个,“大三角”以外国家拥有的联盟仅有10个。
3.4 跨国公司研发全球化的空间拓展趋势
20世纪90年代以来,跨国研发投资的地理分布正在不断趋向分散化。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新兴工业化国家正在成为发达国家投资研发的新兴市场。另一方面,一些发展中国家的跨国公司也纷纷到海外经营研发,且发展势头十分迅猛。巴西、以色列、墨西哥、中国台湾、中国香港、新加坡、阿根廷、韩国、中国内地、马来西亚、南非、印度等新兴市场已成为跨国公司新一轮海外研发投资的热点国家或地区。随着研发投资的持续增加、研发活动的更加频繁,这些新兴工业化国家或地区和发展中国家或地区有望成为继美、欧、日之后的次级节点区域,在全球研发网络的空间表现中处于关键区位。
3.4.1 新兴工业化国家研发资金流入流出不断增加
虽然研发投资集中在少数几个发达国家的格局没有发生根本改变,但是新兴市场国家或地区已逐渐进入跨国公司的全球研发体系,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研发资金流入。从1994年和2000年美国对外研发投资的变化可以看出,ROW(rest of world)区域增长速度远远超过其他国家或地区,从1994年的700百万美元迅速增加到2000年的4000百万美元,而1994年同为700百万美元的日本2000年仅增加到1200百万美元。
美国1992年、1997年、2002年三个年份对巴西、阿根廷、墨西哥、南非、以色列、中国台湾、中国香港、新加坡、韩国、中国内地、马来西亚、印度9个国家或地区的研发投资情况。通过计算,1992年、1997年、2002年美国在这9个国家或地区研发支出的总和占美国对外研发投资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5%、8.7%和15.5%,证明这些新兴市场国家在美国海外研发体系中的位置正在逐年提高。美国跨国公司在“大三角”以外地区的投资力度在不断加大,除非洲外,在亚太地区(不含日本)、中东、拉美以及其他西半球国家都有明显增长,尤其1998年之后美国对亚太地区(不含日本)的研发支出出现飞速扩张的势头。
另一方面,“大三角”以外地区的跨国公司对美国进行研发投资的增长趋势不是十分稳定,但是从大趋势上看也处于上升状态:2000年亚太地区(不含日本)、中东、拉美以及其他西半球国家在美国的研发支出分别为223百万美元、132百万美元、735百万美元,已大大超过了1990年的87百万美元、9百万美元、314百万美元。其中,韩国从1993年到1996年在美国的研发支出由5500万美元猛增到3.5亿美元(Dalton and Serapio,1999),这反映出新兴工业化国家跨国公司投资海外研发的强劲势头。
研发资金往新兴工业化国家或发展中国家分流的趋势已相当明显,但是因为在整个世界经济的发展中东亚地区的经济呈现飞速发展的态势,而拉美国家正处于经济的萎靡时期,这种分流流向和强度的变化也十分明显。以美国跨国公司1997年以来在新兴工业化国家的海外研发投资为例,1997年美国在发展中国家中最大的研发投资国是巴西,居美国对外研发投资国别的第8位,但是之后巴西吸引的美国研发投资开始持续减少,到2002年其位次已下滑到第15位。阿根廷的位次也从1997年的第22位下降到第27位,拉美三国只有墨西哥保持在原先水平。而在东亚,情况恰恰相反,1997年,美国海外研发投资国中东亚国家或地区的最好位次是中国台湾的第17位,1999年新加坡攀升到第8位,2001年又上升到第6位,2002年中国内地取得了第8的位次,可见,海外研发投资在东亚的发展势头非常迅猛。另外,以色列在美国对外研发投资的国别中表现十分夺目,2000~2002年牢居第7位,美国在以研发投资额从1997年的208百万美元增加为889百万美元。从增长势头上,以色列、中国内地、新加坡成为新兴市场中研发投资的增长势头最猛的国家或地区,韩国、香港、中国台湾、马来西亚、印度、菲律宾等国家或地区也有较好表现。从绝对规模上,相比于1992年的数据,以色列、中国内地、新加坡、南非、中国香港、马来西亚和韩国都出现了几十上百倍地增长,东亚在跨国公司全球研发体系中的位置正在日益上升。
3.4.2 跨国公司海外研发机构的区位更加分散
Economist Intelligence Unit 2004年9月出版的白皮书《撒播发明的种子:研究与发展的全球化》中,对104家跨国公司的高级执行官就倾向于在哪些国家设立研发机构的问题进行了问卷调查,在54个国家中国家排在前十,其中中国名列榜首,以39%的得票率大大超过美国,成为最受跨国公司研发机构青睐的区位;印度以1%之差次于美国,位居第三;巴西超过日本排在第六位。中国、印度和巴西正在成为跨国公司海外研发机构设立的热点区位。
海外研发机构的确切数量没有做过统计,有消息称:从全球范围来讲,海外研发机构占研发机构总数的比例已达38.6%。1999年Dalton和Serapio对美国工业研发所做的调查显示,1997年美国186家海外研发机构中有13家位于新加坡,11家位于中国,3家位于印度,3家位于墨西哥,2家位于巴西,2家位于中国台湾,1家位于以色列,新兴市场国家或地区的美国研发机构数几乎占据了美国海外研发机构总数的20%。美国IBM公司除设在美国纽约的Watson研发总部外,其在全球的研发中心共有7家,分别位于西班牙、英国、中国、以色列、印度、日本、瑞士,其中3家在新兴市场国家。通用电气在全球共有四个研究实验室,除位于美国纽约的总部以外,1家位于印度,1家位于德国,1家位于中国,其中印度班加罗尔的John F。Welch技术中心是通用在美国以外设立的最早也是最大的研发中心。德国西门子公司在全球30多个国家建立了150多个技术发展中心,虽然大多数集中在欧洲和北美,但是研发机构全球分散化的态势已经十分明朗,中国内地就有7家发展中心,除日本4家外在亚洲还有印度4家、韩国2家、中国香港1家、中国台湾1家、马来西亚1家,在南美有巴西2家、阿根廷1家,在非洲有南非1家。
日本公司建立的海外研发中心数量在不断增多,近年来,亚洲成为日本建立海外研发中心的重点区域。日本在亚洲的海外研发机构绝大部分位于中国,集中在软件工业和电子机械工业。日本经济、贸易和产业省工业科技政策和环境局技术研究和信息办公室2002年9月公布的《日本工业研发活动趋势——首要指标和调查数据》中,对日本跨国公司在亚洲建立的研发中心进行了研究,日本企业在亚洲的143个研发中心中有64个位于中国大陆,25个位于新加坡,16个位于中国台湾,15个位于马来西亚,13个位于韩国,10个位于泰国,6个位于中国香港,其中多数海外研发机构建立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比如佳能公司共有7个海外研发中心,其中3个设在亚洲,分别位于中国、印度、菲律宾。
值得注意的是,印度在吸引外商研发中心上已有相当的成就。20世纪90年代以后,跨国公司纷纷进入印度,《财富》1000强企业中有203家在印度设立了研发机构。根据Asia Times Online在2003年2月20日一份报道,在过去5年间,已有超过70家的跨国企业在印度设立研发机构,包括Deliphi、Eli Lilly、HP、Heinz、Honeywell和Daimler Chrysler等。若再加上1997年以前设立的,则目前印度的外商研发据点总数应超过100家。这份报导指出,美国作为全世界最大的外籍公司研发据点,总数为375家,印度现有的百家数,表现相当耀眼,而且超过日本、以色列和西欧等国。在中国台湾的产业升级策略中,吸引企业在台设立研发中心已成为政策重点之一,根据经济部技术处的资料,已有16家跨国企业正或承诺在台设立研发中心,包括HP的产品发展中心、Dell的台湾研发中心、IBM的行动电子商务研发中心、微软的技术中心、Sony的信息产品创新研发总部和LSI及Module设计研发中心、Aixtron的光电半导体研发中心、Pericom的先进模拟数字混合IC开发中心及贝克的航电认证技术建构与核心模块发展中心。跨国企业在中国内地设立研发中心的趋势也越来越明显,最早的例子可追溯到1994年,跨国公司开始试探性地向中国内地进行研发的投资,当时北方电信公司与北京邮电大学合作设立北邮—北电研究开发中心,1995年IBM在大陆建立IBM中国研究中心,到1996年各大跨国公司开始研究在中国内地建立研究与开发机构的可行性。经过几个大公司的试点,从1997年到1998年,跨国公司陆续宣布在中国内地建立研究开发机构或扩大在中国内地的研发投资。2002年8月,中国科技部公布中国已有82个独立外国研发实验室。2005年上海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05年年底在沪的外商研发机构总数为170家。而一项调查表明,全球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的研发机构已经超过700家。
新兴市场国家或地区也开始积极进行海外研发活动,开始在欧、美、日等地建立海外研发机构。1999年在美国的715家外资研发机构中,来自发展中国家的有44家,其中仅韩国的研发机构就多达32家,其数量仅次于日本、德国、英国、法国和瑞士,另外中国香港4家,中国台湾3家,新加坡2家,以色列1家。在发展中国家,韩国海外研发投资的发展十分引人注目。韩国企业深知本国研发能力和人力资源有限,因而把建立海外研发机构作为推动企业技术革新的重要途径(Mitchell,1997)。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些有实力的韩国企业纷纷到海外投资研发,以获取东道国的新技术,或帮助母公司在东道国开发适合当地市场的产品,或利用东道国的人才。在海外建立研发机构是韩国企业推行研发全球化的主要方式。目前,韩国在海外建立研发机构最多的国家是美国。此外,在日本、德国、英国、中国和俄罗斯也建立了一些研发机构。作为其国家科学技术部科技发展计划的一部分,韩国除在俄罗斯建立了3个研究中心外,还将在澳大利亚、中国、英国和俄罗斯建立8个联合研究中心。这些中心的建立代表了韩国“科技合作外交”的发展,旨在通过“与主要先进国家的战略合作研究来开发经济上最有用的技术”(Mitchell,1997)。韩国在海外建立研发机构的企业有LG、大宇、三星等。以LG集团为例,除了在韩国本土的21个研发实验室之外,LG在海外设立了14个研发中心,分别位于美国(3个)、中国(3个)、日本(2个)、意大利(1个)、德国(1个)、俄国(1个)、爱尔兰(1个)、印度(1个)、以色列(1个)。
3.4.3 发展中国家的海外专利申请活动日益频繁
虽然专利活动多在少数发达国家进行,但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新兴工业化国家或发展中国家的专利活动也取得了较大进展。目前,欧洲与美国、欧洲与亚太、美国与亚太之间跨地区合作专利发明增长速度惊人,而后两者之间专利合作的增长势头更为强劲。需要指出的是,跨国公司海外机构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从triadic patent families、USPTO和EPO统计的世界专利申请总量来看,新型工业化国家或地区有较好表现,韩国、以色列、中国内地、中国台湾、印度、新加坡等国家或地区专利申请件数上升比较快,其中,以色列的发展速度比较稳定,在世界专利申请量的排名保持在15名上下。而韩国和中国台湾也已进入专利申请量领先国家或地区行列,韩国在1985~2000年的排位呈现迅速攀升的态势,在triadic patent families、USPTO和EPO三处的专利申请排名分别由1985年的第29位、第21位和第30位提升到第12位、第6位和第13位;中国台湾在三处的排名也分别由1985年的第31位、第14位和第23位升至2000年的第20位、第4位和第21位。另外,中国内地在1985~1989年间专利申请量萎缩,但是从1990年起也有了大幅增长,2000年的排名在20名或稍后,新加坡和印度在三处统计的排名分别为21、19、26位和24、22、24位,这三国的专利申请量基本处于中等国家水平。
美国专利与商标办公室登记的数据显示,2001年中国台湾和韩国申请的专利数分别是6545和3763件,除美国本国之外分别居第3位和第7位,1990~2001年间年平均增长率分别为20.25%和26.24%。就美国对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专利授予量而言,中国台湾和韩国一直占据着第一和第二的席位,韩国获得的专利授予量增长尤其迅速,1999年增至3562件,而1985年的数据仅为41件。据USPTO的分析,1999年中国台湾公司获得专利的主要技术领域是半导体设备生产、电子材料、统计信息储存和获取以及椅凳制造,而韩国公司获得专利的技术领域是液体结晶、细胞、元素和系统、统计信息储存和获取、半导体设备生产动力磁化信息储存和获取。
在新兴工业化国家,本国专利的外国拥有量也在不断增加,这表明这些国家的技术国际化程度在不断增强。以中国和巴西为例,在中国知识产权局申请的专利量自1991年起开始大幅度增长,其中外国发明的申请占据了较大的分量。1991~2000年外国专利以每年26%的速度增加,大大超过了国内专利15%的年增长速度,2000年专利申请共计56748件,其中60%都是外国发明者拥有的,日本占据20.6%的份额,排在第一,其次是欧盟和美国,德国5.8%和韩国3.6%也占了相当比例。巴西国家专利办公室的统计数据显示,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巴西的专利申请量高速增长,最近有略微下降的趋势,专利申请量的增加绝大多数来自国外,1991~2000年外国专利以每年13%的速度增长,而本国专利申请量的年增速只有3%。2000年,在巴西申请的专利总量接近16700件,欧盟和美国的专利数和就占了总量的65%,而日本只有5.7%。
3.4.4 新兴工业化国家跨国公司参与的技术联盟增加
最近几年来,新兴工业化国家或地区的技术联盟在不断增多,尤其是来自韩国、中国台湾、新加坡和中国香港的公司在技术联盟活动中比较活跃。发展中国家在战略技术伙伴关系中所占的份额一直较低,1980~1989年间这一比例大概只有4%,1989~1992年有小幅增长,发展中国家企业参与设立的战略技术联盟数从20世纪80年代的每年10个左右增加到90年代的每年40个左右,但是增长仅限于东亚的韩国、中国台湾、新加坡和中国香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技术联盟有三分之二是传统的合作风险投资形式,合作研发协议签订的比例不超过14%,且多集中于东亚国家或地区。虽然发展中国家企业之间的战略技术联盟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有了很大的发展,但其数量还是非常有限的,而且多依赖于发达国家公司建立。1996年在发展中国家企业所参与的455个战略技术联盟中,发展中国家企业之间订立的战略技术联盟只有31个,所占比重还不到7%,而且其中半数以上还是在1992~1996年间签订的。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发展中国家参与的国际战略技术联盟增长较快,1998年和1999年美、欧、日与“大三角”以外国家以及“大三角”以外国家之间的技术联盟仅为39和56个,分别占总数的7%和11%,而2000年和2001年这一比例分别为15%和14%,证明“大三角”以外国家在国际技术联盟中的地位有了一定提高。以韩国为例,韩国三星集团与美国INTEL公司达成联盟,金星集团与美国AT&T公司达成联盟,韩国电器公司与日本东芝公司也达成联盟,这些联盟旨在联合开发新型电子产品,相互技术渗透,共同分享市场份额,提高竞争能力。根据汤姆森金融合资/联盟数据库,1990~2001年,美国和中国公司及其他组织组成了105个新的企业联盟,其中很大部分是研发联盟(中美研发联盟)。20世纪90年代中期达到伙伴关系形成的最高频率。在这个峰值后有所下降,但同时美国公司在中国的主要分公司有所增加,这可以反映出向公司完全拥有的研发机构的变化,而这些公司在中国已有较大影响。1990~2001年美国企业在中国组成的企业研发联盟比其他国家的组织要多。同一时期,日本是与中国组织建立的研发伙伴关系第二多的国家(26),然后是德国(15)、英国(14)、新加坡(12)和加拿大(11)。另据Jian Wu(2004)的研究,中国信息产业(包括通讯)在1997~2003年间共建立了80个国际研发联盟,其中和摩托罗拉、微软、IBM、朗讯和贝尔五个跨国公司达成的联盟数就有39个之多,中国方面多数是中兴、华为、大唐、中国移动等实力较强的公司,另外也有一些是清华、北大、复旦等高校或地方政府参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