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雄风汉武帝刘彻即位后,气象逐渐变化,政府之内外政策的进取态势趋向强烈。对外连年战争,讨匈奴、征乐浪,一展大汉雄风。
在思想上,儒家思想经过汉初的积蓄之后,因其庞大的体系和精神更符合政府的政治举措而跃上独尊地位。
在汉武帝统治的最后几年里,他开始反省,临死前下《轮台罪己诏》,为此后几十年的政治指定了方向,还为幼子精心选择了辅佐大臣。
统一思想,加强皇权自战国以来,诸家思想相互交融的局面日渐明显。秦代虽有焚书坑儒的暴行,但政府对诸子思想一贯采取实用的态度,并未全面排斥。如儒生叔孙通以文学征为秦之博士,在陈胜、吴广起义之后,秦二世还曾向他们咨询对策。
汉初几十年,社会氛围有如战国时代,仍然非常自由。儒家思想虽在朝廷上声势不及黄老,但它的发展并不缓慢,继续吸取各家思想,充实了儒家思想的哲学体系。董仲舒的思想就具有这样的特点。
独尊儒家刘邦虽轻视儒生,但他身边一直不乏习儒术,通晓儒家思想的谋士,如陆贾、叔孙通等,刘邦在并天下之前即已拜叔孙通为博士。按司马迁的描述,高祖忙于平定海内,无暇顾及儒学,而孝惠、吕后时,公卿又多武将。文帝虽有征用,但文帝实好刑名法术。到景帝时,窦太后好黄老,博士只是具官待问,相当于闲职,未有凭儒术而得进者。但这种浮光掠影式的描绘显然不能呈现汉初思想界的全貌。事实上,儒家思想不仅在朝廷上发挥着它的特长,而且在民间也极为活跃。
按韩非子的说法,孔子逝世后,“儒分为八”,它们之间有很多矛盾,但都认为自己是孔学正统。在这些儒家学派中,有些儒生非常熟悉古代礼制以及相关典籍。秦始皇东巡时就曾向居住在鲁地的这类儒生咨询祭祀礼仪,但他们内部也有不同意见。叔孙通在秦末汉初的这类儒生中,是名声最为显赫的。汉朝所采用的许多礼仪都是由叔孙通开始制定的。在汉文帝时,儒生就凭着他对礼制的精通而获得政府重用。
思想层面上,儒家思想不断汲取诸子学术的营养。陆贾和贾谊的思想都呈现了驳杂的特点,他们从实用和总结秦以来的历史经验出发,汲取了一些法家和黄老思想。陆贾认为秦亡是由于法治残酷,但他并不彻底否定法治,他认为法治如能作为仁义的辅助,将取得很好的效果。贾谊宣扬礼制,但他又上书建议皇帝削弱诸侯,要对诸侯恩威并施,他还卓有远见地提出了由国家垄断采铜、铸币的主张。
儒家的典籍研究又应用了阴阳灾异、术数的思想。应当说,这种趋势秦以前早已有之,如《礼记》中的一些篇章用阴阳思想分析礼的宇宙本源,在《大学》、《中庸》这些可能成于战国早中期的作品中,“天道”、“阴阳”已经被儒家所采用。汉兴以后,这种趋势有增无减。董仲舒的学问就“以《春秋》灾异之变推阴阳所以错行”(《史记·儒林列传》),即阴阳理论引进《春秋》学的研究。
无论是儒法融合,还是采纳阴阳学说,都反映了中国古代学术服务于政治,受政治变幻影响的特点。
汉武帝即位后就表现出了欲倾向儒学的迹象,起用赵绾、王臧等儒生,甚至同意了卫绾罢免修治刑名法术的贤良文正之士的奏请。公元前136年,设置“五经博士”。公元前134年,先令郡国举孝廉,后又诏贤良上书对策,董仲舒、公孙弘等正是在此次对策中获得赏识,进而见用的。
董仲舒约生于公元前179年,约卒于公元前104年,河北广川人,汉景帝时以治《公羊春秋》名世。董仲舒治学曾三年不观园圃,进退举止无不循礼合仪,学人弟子无不尊敬景仰。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下诏举贤良文学之士,董仲舒的对策获得汉武帝激赏(史书所记这次对策的时间有矛盾,司马光以为对策当在建元元年)。此后,汉武帝命董仲舒担任江都易王(汉武帝之兄)的相。董仲舒为人廉洁正直,不阿于世,在任期间,对骄而好勇的易王多有匡正。当时治《春秋》学的还有公孙弘,他的学问虽不如董仲舒,但官运亨通,位列公卿。公孙弘妒忌董仲舒,请求汉武帝迁调董仲舒为胶西王之相。胶西王也是刘彻的兄长,但他恣肆妄为,屡犯国法。胶西王相当尊敬董仲舒,但董仲舒担心久居不测之地而引祸上身,遂借口患病而去职。董仲舒归家之后,不再任官,但朝廷逢有大事,常会派使请教,直至董仲舒寿终正寝。《汉书·董仲舒传》称董仲舒的著作“凡百二十三篇”,还有研究《春秋》学的“闻举”、“玉杯”、“繁露”等数十篇,有“十余万言”。现存的只有《春秋繁露》和少量文章。
在董仲舒的对策中,谈到天人感应说:“臣闻天之所大奉使之王者,必有非人力所能致而至者,此受命之符也。”所谓“受命之符”就是“符命”。在论证时,引用古代经典和孔子等圣人的言论。他又以阴阳理论解释灾异:“刑罚不中,则生邪气;邪气积于下,怨恶畜于上。上下不和,则阴阳缪盭(古‘戾’字)而妖孽生矣。此灾异所缘而起也。”天有灾异是因为君王刑罚错乱。又将刑、德与阴阳相比拟:“天道之大者在阴阳。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是故阳常居大夏,而以生育养长为事;阴常居大冬,而积空虚不用之处。”在董仲舒的阐述中,天道可归于阴阳变化,人君治国应以此为效法。刑罚就好像阴,刑杀是它的特征;德治就好像阳,它可以养育万物,施惠黎民苍生。刑、德要合而为用,但又应以德为主,以刑为辅。
董仲舒以《春秋》学为根据,推导出治国平四方,首始于正人君之心。“正人君之心”就是限制皇权,防止皇帝的欲望无限制的膨胀。人君之心既正,这有两条途径,一条是道德纲常的约束,另一条则是制度框架的限制。董仲舒主要论述了第一条。君主之心既正,再将此已正之心正民之心,这就是教化。教化的终极目标是全国上下,君臣庶民一条心。汉承秦弊,教化尤为重要。董仲舒认为,汉兴以至武帝,政策的失误在于“当更化而不更化也”,在以“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治民的方面做得远远不够。
在这次对策中,董仲舒不仅将儒学神学化,还提出了一些弘扬儒学的具体措施,如建议汉武帝“兴太学,置明师”、为举孝廉设常职等。这些建议汉武帝基本都采纳了。建议中最为著名的是尊儒学:“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汉书·董仲舒列传》)董仲舒的原意在于只用儒学之士,而不用治其他学问的人,即皇帝以爵禄为诱饵,引导思想潮流,达到统一思想的目的。就武帝政治而言,儒学之士在朝廷上并未获得如董仲舒所设想的那种独尊的地位,汉武帝任用了许多文法吏。如赵禹就在武帝时“以刀笔吏积劳,迁为御史”。他与张汤制定律令,班固认为:“吏传相监司以法,尽自此始。”宁成、周阳由是两位曾受武帝重用的酷吏,而武帝时“事益多,民巧法,大抵吏治类多成、由等矣”,出现了很多治政严厉的酷吏(《汉书·酷吏列传》)。独尊儒术并没有立见成效。
尽管如此,董仲舒的思想仍然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自此之后,儒学的地位得到了更快的提升,在政治舞台上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大。公元前124年,开始置立博士弟子,以倡儒学,公孙弘为兴太学、置博士弟子员及管理方法拟订详细方案;为博士官置博士弟子50人,且免其徭役和赋税。博士弟子由太常及郡国官员从18岁以上的百姓中推选。“自此以来,则公卿大夫士吏斌斌多文学之士矣。”(《史记·儒林列传》)社会氛围为之大变。
儒家所倡导的改正朔、易服色,制礼定乐等在汉武帝时代也都得到了施行,尤其是封禅,为天下士人众目所瞩。
削枝强干七国之乱后,景帝趁势削藩,到汉武帝时,诸侯的权力较汉初已大为削弱。到汉武帝时期,虽然仍有许多诸侯王,但中央王朝对他们的控制手段越来越多,他们的权力小,封地面积也小。这种局面为政府的对内措施和对外采取的进取态势奠定了基础。
公元前127年,主父偃上书建议“令诸侯得推恩分子弟”。“推恩令”就是令众诸侯将封地分给自己的子孙,这种名义上的仁爱之举实际上将诸侯推上了消亡的轨道。皇帝虽会授给诸侯子弟名号,但他们的封地只能由祖辈分授,这就令各诸侯的领地越来越小,根本无法与中央抗衡。
主父偃年轻时学“长短纵横之术”,纵横捭阖是他的长项,想出“推恩令”正是用其所长。主父偃的建议汲取了晁错之死的教训,在贾谊的策略上稍加改进而来,更为柔和。当时各诸侯的实力已不能与七国之乱前相比,因此,“推恩令”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而淮南王和衡山王的谋反又给了汉武帝进一步动作的机会。
淮南厉王因谋反而死之后,文帝哀怜淮南厉王之死,封他的三个儿子为王,刘安被封为淮南王。刘安喜好藏书、读书,在他身边聚集了数千人的宾客,他们编撰了“内书”12篇、“中书”8篇,还有数量众多的“外书”。这些书主要记载神仙不老、炼丹养生,正合武帝脾胃,因此,淮南王每次与武帝见面,都觉得二人颇为投缘,后者也很尊敬他。
刘安同时与武帝的舅舅,当时任太尉的田蚡保持着密切的关系,田蚡曾暗示他可在武帝驾崩后继承皇位。皇帝谁不想当?有做皇帝的机会摆在眼前,谁还记得梁孝王的教训呢?田蚡的话令刘安大喜过望,甚至铭记在心,赠送田蚡大量金银珠宝,开始做起了帝王之梦。公元前135年,彗星出现,淮南王以为“天下有变”,为抢得先机,他加快了战争的准备工作。甚至指使自己的女儿在长安侦探情报,结交朝中高官,又令自己的儿子(即太子)故意疏远妻子(武帝同母异父之姐姐的女儿),以免泄密。
武帝颁布“推恩令”之后,淮南王并未遵行,这引起了太子以外的一些子孙的不满。元朔六年(公元前123年),淮南王的太子与庶长子的儿子发生冲突,后者上书天子,暗示淮南王有阴谋。淮南王谋反虽机关算尽,但仍于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不战而败。
衡山王刘赐是刘安的弟弟,与淮南王不同,他谋反主要是家庭矛盾引起的。在被吏员案问过一次后,为备不测,衡山王聚人伺机谋反以自救。元狩元年又因立嗣而引发矛盾,父子兄弟间相互猜疑,最终谋反事发,衡山王自杀。
在治理淮南、衡山谋反案中,数万人因牵连而被诛。不久,汉武帝宣诏行“左官侓”和“附益法”、“阿党法”,规定王国官吏是“左官”,当时以“右”为尊,“左官”意味着贬低地位,王国官吏不能与中央派出的官吏平等,而且担任过诸侯的官吏后就不能再在朝廷中担任职位;如有参与犯罪,务必严惩。“附益之法”禁止诸侯招纳宾客,限制其交游范围;禁止朝廷大臣与诸侯国相串通,为诸侯国牟取利益。此前诸侯都有招贤纳士的权利,很多诸侯通过向朝廷推举贤能,而与朝中高官沆瀣一气。因此,很多诸侯王养士成百上千,颇有战国之风。汉武帝的命令改变了这种风气,其影响不限于政治,还波及到思想和文化,战国以来兴盛的私学在中央权力的挤压下,生长空间日益狭窄。“附党法”是防止朝廷所派傅、相与诸侯相勾结的律令,傅、相必须监视诸侯,如逢事不举报,皆视为结党营私(《汉书·高五王传》“赞曰”及颜师古注)。不仅如此,诸侯参与政事的机会和获取财富的途径也变少了,他们只能依靠封地收缴租税,诸侯“贫者或乘牛车”(《汉书·高五王传》“赞曰”)。
就在几十年前,贾谊、晁错的远见还遭到很多人的讥笑,他们在朝廷上也受到保守人士的排挤,晁错甚至成了可悲的牺牲品。时移境迁,他们二人的理想在几十年后最终得以实现。深居华美宫殿的皇帝终于为巩固中央的权力找到了行之有效的制度。
建立中朝秦始皇勤于政事,但并不是每位皇帝都有他那样的精力。皇帝需要左膀右臂,为自己出谋划策,分担压力。丞相是皇帝的主要依靠,在汉初政治中,丞相被赋予了极大的权力。
高祖至文帝,丞相大多是开国功臣,他们德高位重,掌握着朝廷实权。面对这班老臣,年轻的皇帝经常显得无可奈何。这种局面固然与众多功臣的存世有关,但更应归因于专制王朝在制度上的特色。秦始皇建立起来的专制制度,使皇帝一人高居在上,就理论上说,他的权力至高无上,无人可以限制他。但在现实政治中,皇帝总不能万事亲躬,丞相是很好的分担者。丞相是皇帝的帮手,但丞相往往是成熟老练的官员,他的经验和心智都有可能在年轻的皇帝之上,与皇帝的政见也不尽相同,因此皇帝和丞相之间极易产生矛盾。
权力的集中和分散是一对矛盾,有集中就有分散,有分散就有集中。权力越趋集中,越易滋生无序分散,直至国乱难治;而权力的无序分散又往往导致进一步的集中。中国二千多年专制王朝的历史充分证明了这样一点:经过一段大乱之后,新王朝建立,新的皇帝为防止乱局再生,必然想出办法将权力集中。开国皇帝多是德才兼备者,他们精力充沛,勤于政事,再加上一群共生死的老臣,局面不至大乱。但轮到年轻皇帝时,面对成熟的官僚体制和老辣的官员,他们显然过于幼稚。此时的权力很容易旁落他人,这些人通常是皇帝身边最亲近的人。
汉武帝强固皇权采取的方法是另立一个“朝廷”,即确立“中朝”的权威。《汉书·刘辅传》注引孟康的解释:“中朝,内朝也。大司马、左右前后将军、侍中、常侍、散骑、诸吏为中朝。丞相以下至六百石为外朝也。”中朝是皇帝身旁左右的臣子,外朝是丞相为首的官僚系统。中、外朝的格局,加深了皇帝与官僚体系之间的矛盾,也为宦官专权提供了便利条件。
武帝即位时才16岁,但已呈现锐意革故的态势。公元前140年,议立明堂,安车蒲轮征申公。当时任丞相、太尉的窦婴和田蚡都好儒术,因之赵绾、王臧得以进仕。第二年,因赵绾、王臧奏请不再向窦太后奏事,太后大怒,二人被诛。窦、田二人亦被免官。但田蚡很快又被委以丞相之职。田蚡是外戚,当时武帝年轻,因之丞相得以掌握大权。然随着武帝年龄的增加,他对田蚡的不满也与日增益,这成为了武帝削弱丞相权力的直接原因。
为与丞相所依赖的官僚体系抗衡,武帝通过征召贤良等途径,直接选用人才,然后委以侍中、常侍之类的职务,这类官职都属中朝。这些人经常出入宫殿、跟随皇帝左右,相当于皇帝的私人顾问。当有重要政事需要决策时,这些中朝官员为皇帝出谋划策,如果皇帝采纳,遂以皇帝的命令颁布、执行,成为国家意志。如此一来,很多决策就能绕开丞相等率治的官僚体系,皇帝的权力得到加强,丞相权力被削弱。建元三年(公元前138年),南方闽越攻东瓯,东瓯向汉朝求救。当时武帝未满20岁,特向太尉田蚡请教。田蚡认为不必派兵,但由武帝提拔起来的中大夫严助反驳太尉,以为应当出兵。武帝赞同严助的主张,说:“太尉不足与计。吾新即位,不欲出虎符发兵郡国。”其实是想绕开外朝的官僚机构,便宜行事。令严助持节至会稽,结果地方官员未见虎符,拒绝出兵。严助只得斩杀了一名司马,于是发兵救东瓯。这是皇帝通过中朝处理政务的一个例子。又以公元前112年的酎金之事为例,皇帝祭祀,列侯献金助祭,称为酎金。这次酎金,汉武帝因此前无列侯愿助其攻南越而想寻找机会惩治,故而突然令少府查验酎金成色和重量。在这次“莫须有”的事件中,丞相赵周因知而不报被关进监狱,最终自杀。可见武帝朝时丞相之权弱。汉武帝临死前将昭帝托付给大司马大将军霍光(此前为侍中奉车都尉,汉武帝时改太尉为大司马)、左将军上官桀(此前为太仆)、车骑将军金日(此前为侍中驸马都尉)等,他们都是中朝中人,当时的丞相田千秋却被排除在外。可知丞相在武帝朝即已处在权力核心之外。
由于战争的需要,武帝亲自擢用了很多将领,这些将领与皇帝保持直接而紧密的联系。如著名将领卫青、霍去病等,都是武帝从民间选拔出来的,而且他们还与皇室有千丝万缕的牵连。再加之显赫的战功,此类将领的权势甚至超过丞相,左右着国家决策。
皇帝拉拢亲信组织“中朝”,与三公九卿组成的官僚体系形成对立局面,中、外朝的对立使原本在皇帝身边掌管文书章奏的尚书权力上升。尚书本为少府属官,战国时即有此官职,汉武帝前主要负责传送文书,随着中朝的建立,尚书逐渐变为处理文书的机构,直接向皇帝负责,并不通过外朝诸官,成了“中朝”的核心。
察举制度从刘邦起,政府就已经开始不定期的征召贤良,以补充官员。后来还发展出了“举孝廉”的选拔制度,通过地方官员的层层推选,从下级官员和民间直接选用官员。不过,这类制度当时并未成为常例,无律可循。
汉武帝即位的第一年,下诏各级官员推荐“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值得注意的是,丞相卫绾提出对贤良的治学范围加以限制,汉武帝肯定了他的建议。这预示着先前无律可依的征诏开始迈向制度化。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下诏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对举荐名额做出了限定。同年,在遴选贤良的测试中,董仲舒提出了将选拔贤才制度化的主张,“使列侯、郡守、二千石各择其吏民之贤者,岁贡各二人以给宿卫,且以观大臣之能;所贡贤者有赏,所贡不肖者有罚。”(《汉书·董仲舒列传》)规定了时间和名额,且有奖惩措施。公元前130年,又征“吏民有明当时之务,习先圣之术者”。公元前128年,将二千石官长举孝廉定为常制,而且定下了奖惩措施:“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察廉,不胜任也,当免。”(《汉书·武帝本纪》)公元前124年,公孙弘奏请置博士弟子,他在奏书中不仅设想了博士弟子的选拔方法和名额,还就如何考核博士弟子,并从中选拔官员提出建议。在这篇奏书中,公孙弘还提到了其他以文学之士补充吏员的建议,都得到了施行。
汉武帝的这些政策影响深远,不仅加快了官僚体系的新陈代谢,而且加强了各社会阶层之间的流动,利于保持社会的稳定。察举制度重儒学的倾向还对中国古代的思想文化和学术产生了重大影响,缩小了法家思想对汉代政治的影响。
设立刺史汉承秦制,中央有御史大夫一职,专司监察。秦朝官制中设有监御史,职掌监察郡县。汉兴之后废除此职,但令丞相遣史刺州,并不常置。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武帝下诏置刺史部十三州,以行监察之职。刺史共13人,俸禄六百石。汉代的郡守都是二千石的官员,郡守属下的丞为六百石。也就是说,刺史俸禄虽低,但其权力却高过郡守。武帝设置刺史的十三州是:冀州、青州、兖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益州、凉州、幽州、并州、交趾、朔方。每一刺史监察若干郡国。
据颜师古考证,刺史起初有治所,常在秋分之月巡察郡国,郡国要派一名官员至郡界迎接。刺史主要督察六个方面的事务:强宗豪右田宅踰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倍公向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厉杀人,怒则任刑,喜则淫赏,烦扰刻暴,剥截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祅祥讹言;二千石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托所监;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正令。所谓的“强宗豪右”包括了贵族、列侯子弟和地方豪强。二千石是秩禄,指郡守。上述六条使刺史具有很高的权力,郡守和地方豪强稍有不慎就可能招致罢免,甚至杀身之祸。刺史之设确有利于监督地方官员和地方豪强,便于皇帝掌握地方吏治。但也有其弊端:一是由于秩位低,与行使的权力不对等,容易滋生腐败;二是每员刺史所督察的郡国范围地域广阔,而且又只是每年按期巡察,法令虽严,执行起来却有可能流于形式。
十三州刺史并未包括当时的核心地区,如被总称为三辅的京兆尹、冯翊、扶风,统称为三河的河南、河内、河东,以及弘农,这些地区相当于今天渭河平原、晋南、豫西和豫北。因此,武帝后又设司隶校尉,以监察上述地区,职权与刺史相同。
刺史和司隶校尉的设置恢复和完善了秦制中的监御史一职。在中央,汉代的御史大夫下设有中丞一职,治所在殿内的兰台,职掌图籍秘书,外则督令刺史,内则领侍御史15人,接受公卿奏事,依律弹劾官员。刺史和御史大夫中丞基本构成了汉代官僚体系中的督察机构,承担对中央、地方各级官僚的监察。
汉武帝时的经济政策汉武帝在位期间,北与匈奴作战,南与南越作战,西南与西南夷时战时和,东北与朝鲜也有战争。再加上皇帝改制礼乐、广行祭祀,招纳成千上万的方士入海求神仙和长生不死药。每一项都要花费大量资金和物资。为了聚敛财富,并控制战争、税赋带给民众的压力,汉武帝时期实行了一系列富有创新意义的经济政策,书写了中国古代经济史上光辉灿烂的一页。
与民争利秦代币制分两种,黄金以溢为单位,最贵;铜钱形制与周代同,名为“半两”,实重半两(12铢)。汉代秦后,嫌秦钱太重,准民铸荚钱,黄金以斤名。文帝五年(公元前175年),改行四铢钱,其文为“半两”,废除严禁私铸钱币的法令。贾谊上奏劝谏,以为任民铸钱不利民生,但文帝不纳其议。景帝时大致沿袭了前朝货币制度。文帝曾赐宠臣邓通采铜铸钱,令其富甲一方;吴王叛乱,采铜、煮盐是他的主要资金来源。放任的货币制度给国家经济确实造成了很大的危害。
币制是金融之津门,通过币制改革,国家可以控制金融,进而影响经济大局。武帝时经年用兵,加以水灾,百姓不堪其苦。而且当时官府铸钱,民间盗铸盛行,政府根本无法控制流通领域中的货币量,导致了“钱益多而轻,物益少而贵”的局面,国家经济面临着危机。在这种情况下,汉武帝下诏改革币制。
在讨论币制时,有官员效仿古法,建议制皮币,王侯宗室朝觐聘享,必须用这种用白鹿皮制成的皮币。又用银和锡相杂,铸“白金”,分三千、五百、三百共三种币值。下令各地销毁四铢钱,改行三铢钱,如秦制“重如其文”。同时下令盗铸各类货币者罪当处死。结果事与愿违,盗铸之风全然如故。五年之后,盗铸之风严重到无法控制的程度。公元前118年,因为三铢钱太轻,容易盗铸,大臣建言以五铢钱替代三铢钱,提高铸造质量,防备盗铸。几年过后,进一步提高钱币质量,后又收回郡国的铸币权,尽由上林三官铸造。为减少货币,令郡国将此前铸造的钱币全部销毁,将铜输送到上林三官。至此,由于从铜钱上盗取铜的难度加大,而采矿权又被中央政府垄断,盗铸成本随之增加。盗铸现象终于得到有效控制。
汉武帝时期的币制改革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探索,最终依赖改进铸币技术、统一铸币权和严行法令得以稳定币制,为经济的发展排除了一大障碍。由汉武帝的探索可以推测文、景帝何以不对铸币权严加管束,原因大致有三:天下事少,国家和皇室的消耗相对较小,毋须与民争利;诸侯权势强大,不会将铸币权拱手相让;改进铸币技术可能存在困难。其中,诸侯强大可能是主要原因。
在古代社会,经营盐业或冶铁获利最丰。盐业关系日常饮食,铁是制造农具和兵器的重要原料,民间经营盐铁而致富者不计其数。盐铁官营是汉武帝时期的重要经济制度,也是中央和皇室与民争利的重要手段。
所谓盐铁官营,就是中央政府在盐、铁的出产地派驻盐官和铁官,负责监管生产和销售,利润上缴中央政府。
盐铁官营是孔僅、咸阳提出来的。征募百姓,由政府给予“牢盆”(煮盐所用的大铁锅),其他费用自理。盐由盐官统一收购,并统一发售。在产铁区设置铁官,负责督管铁矿开采、铁器铸造,并发售产品。不出产铁的地方,置小铁官,负责利用废铁冶铸器具。有敢私铸铁器,或煮盐者,没收器具,且在左脚带上铁钳(钛左趾)。盐铁官营后,罢弃诸侯国此前设置的盐铁官,由中央的大司农统一派设。以前私营盐、铁的富家可在政府中担任官吏。
盐和铁是关系民生的两大商品,由政府垄断经营可以提高商品质量,特别是铁,从采矿到锻造铁器,成本投入和技术要求都很高,如果放任私营的话,铁器的质量就难以控制。秦国自商鞅变法之后就设置了铁官和盐官,在铁官的监督下,秦国的兵器生产实现了高水平的管理,所生产的兵器不仅锋利,而且耐用。但盐铁官营也有其弊端:一是如果吏治腐败的话,容易出现官商勾结。结果就是铁器质量不仅低劣,而且价格昂贵。二是各地铁官为降低成本,大量使用刑徒,这类行为往往会得到政府的默许。铁官驱使刑徒长时间承担高强度的劳动,只提供少量的食物。汉末曾发生过几次刑徒的暴动。现代经济学早已证明,政府在经济领域内的垄断行为除了给政府提供巨额的财政收入外,对市场秩序和消费者乃至于吏治都不会有多大的好处。当然,不能以此指责古人。
由于货币改革引起的社会不安,商人趁机囤积物资,又加之战争耗费了大量资金,最终导致贫富分化加剧。为稳定社会,同时扩充政府收入,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下诏颁行“算缗”制度。各类商人自报资产,2000钱纳税1算,即120钱。自产自销的手工业者,4000钱纳税1算。非官吏而有轺车(一匹马拉的轻便马车)者,1车1算,商人的轺车以1车2算的税率纳税;5丈以上的船1船1算。凡瞒报或低报资产的商人,罚戍边1年,并没收财产。
由于隐匿不报者太多,政府不得已鼓励百姓揭发。元鼎四年(公元前114年),中央下令推行“告缗”。规定如检举瞒报或低报者,可获被没收财产中的一半。这一举措使政府获得了大量财产,缓解了财政上的困难。史书记载当时“中家以上大抵皆遇告”,可见打击面之广。“得民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宅亦如之。”结果“商贾中家以上大抵破,民媮甘食好衣,不事畜臧之业,而县官以盐铁缗钱之故,用少饶矣”。(《汉书·食货志下》)汉武帝推行的“算缗”、“告缗”不仅令千万商人破产,而且助长了民间的懒惰之风。商人的破产虽然令政府财政暂时得以宽裕,但却带来了隐患。商人是促进物资流动的主要媒介,如果商人获利空间缩小,自然减少了各地区间的物资流动。为改善物资流动,政府将不得不插手交通运输,以平抑各地物产。这其实是将商人的功能转移到政府,增加了政府的运作成本,加重了纳税者(主要是农民)的负担。
重农抑商政策与儒家的社会理想之间的紧密联系。汉初至武帝间的抑商政策都有缩小贫富差距的预想,这是它的积极意义。
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治粟都尉桑弘羊上奏,奏请在全国推行均输法。他认为由于制度的不合理,致使物资的运输费用往往超过物资本身的价值,这是物价大涨的主因。因此,可设置大农部丞数十人,委派其至各郡国任均输官。除少数质优贡品直接送长安外,郡国将应向中央缴纳的其他贡品折算成货币交给均输官(包括运输费用),再由均输官在价钱略低的地方采购。采购中的质优商品直接送长安,其他的由均输官在价高的地方出售,所获利润可用于购买当地的特产。简而言之,均输法就是政府经商,均输官就是由政府雇用的商人,均输官代表政府和各类商人交易。
由于中国古代的大部分时期里,实物税是税赋的主要形式,这就形成了在辽阔疆域内的庞大物流。为完成从南到北,从东到西的长途物资转运,政府必须建立完善的交通运输网络。在交通工具落后,运输成本很高的古代,如何降低物资转运的成本是一个重要的经济问题。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均输法是前所未有的创举,是汉武帝在经济领域内的大胆尝试。
与均输法密切相关的是平准法。在长安设“平准”,由大农所属的“下准令”管辖,负责管理各地运至长安,以及大农诸官所掌控的物资。物价上涨时以低价抛售,物价下跌时收购物资,以达到平抑物价,稳定市场的目的。
商人的一个主要功能是转运物资。汉武帝的经济政策一方面抑压商人,一方面又由政府承担商人的功能,显得首鼠两端。由于频频对外用兵,以及大型工程经年不息,政府很快耗尽了汉初以来的积蓄,因之敛财成为武帝经济政策的主要目标。
晚年重农首先简要回顾一下汉武帝之前的农业。铁制农具最迟在战国时代即已出现,如《孟子·滕文公上》就提到了以铁制农具耕种,考古发掘中也确实发现了一些铁制器物。铁制农具在汉代应有较大改进,应用地域也得到扩大。政府设置铁官,统一制售铁器,这有助于提高铁制农具的铸造质量。
牛耕开始的时间有一定争议,从文献和考古器物考察,牛耕当在战国时就已经出现。可能战国时的牛耕并不普及,应用地域也不广。汉代之后,随着政府重农政策的执行,牛耕技术得到进一步的推广。牛耕和铁制农具的广泛运用,提高了农业的生产效率。
中国古代有修建灌溉系统的传统,战国时期就修建了很多的水利工程,如举世闻名的都江堰。人工灌溉系统的修筑益于稳定农业产量。早在先秦时代,轮作技术即已大量实施(轮作技术指有计划地在同一块地里轮流耕作不同农作物),在没有无机肥料的古代,轮作技术是合理利用土地的最好办法之一。
晚年的汉武帝开始反省自己的治国策略,看到了战争和大型工程给民众带来的沉重负担,他的注意力逐渐转移到农业之上。汉武帝将丞相田千秋封为“富民侯”,取使百姓殷富之意,并下诏:“方今之务,在于力农。”任深谙农业技术的赵过为搜粟都尉。赵过将关中的代田法稍加改进,用于北方旱地耕作。他将耕地分成甽和垄,甽即“畎”,是田间小沟,甽低垄高,一亩共分三甽三垄。种子播在甽中,免受风沙。待甽中幼苗长到一定高度时,应锄草,将垄上的土填进甽中,既可培根固本,又可保湿抗旱。到夏天时,垄已被刨平,农作物的根也深扎在土壤之中。来年时以甽为垄,以垄为甽,如此轮换变更可保持地力。为减轻翻甽培垄时的劳动强度,赵过又发明了二牛牵引的耦犁,耦犁需三人操作,一人牵牛,一人掌犁辕,一人扶犁。为了犁出深一尺宽一尺(汉1尺约合今0.694尺)的甽,这种犁的犁铧很大,可以一次性完成翻甽培垄,利用耦犁一个季节可完成五顷(汉1顷约合今69亩)耕地的翻耕任务。后来,通过改进犁铧和驱牛技术,大约在西汉晚期,二牛三人的组合变成了二牛一人。为了使无牛的农户不致耽误农时,赵过又发明了人力挽犁的方法,解决了缺少耕牛的问题,便于开垦更多的耕地。经过多方面的改革,亩产量较行代田法之前提高了一斛(斛与石相通,斛是口小底大的方形量器,汉代时一斛相当十斗,南宋末年改为五斗)以上,有的甚至能增产二斛以上。代田法取得成效后,很快被推广到三河地区,甚至边郡。
武帝的重农政策与汉初明显不同,他主要依靠技术,而非单一性地加大投入。这就使农业的发展进入了一种良性的循环。
武帝时期在水利方面也有可观的成绩。元封二年(公元前109年),令官员率领数万人往瓠子(今河南濮阳)治理被冲毁的黄河河堤(当时瓠子决堤已经二十多年)。此后,群臣多有言水利者。在河西、酒泉、关中等广大地区,人们修筑了许多引水灌溉的水利工程,其中的六辅渠、白渠、成国渠、灵轵渠等收效最大。在兴修水利的风潮中,齐人延年大胆上书,言请在黄河上游改变河道,经流北方的匈奴地区,东流入海。延年以为这不仅可以一劳永逸地解决黄河中下游的水灾问题,而且可以借助河水阻挡匈奴骑兵,减少战争。汉武帝非常赞许这个“天方夜谭”式的方案,但认为“河乃大禹之所道也,圣人做事,为万世功,通于神明,恐难改更”(《汉书·沟洫志》),意思是河道乃圣人设定,不可轻易更改。
汉武帝晚年的政治武帝尊儒,但实际政治中却并非如此,文化政策和政治实践的矛盾最终酿成了一场皇室内部的杀戮。“巫蛊之祸”中的父子骨肉相残对汉武帝触动很大,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他在晚年实行某些转变的内因之一。《轮台罪己诏》总结了汉武帝长达半个多世纪的政治生涯,而且为此后的政治定下了基调。
巫蛊之祸汉武帝好巫,很多方士巫医得到他的信任,如助他隔帏见王夫人的齐人少翁,曾参与制定太初历的公孙卿等。皇帝迷信巫术,皇室成员和百官臣僚则纷纷效仿,巫医一时间竟成为达官贵人的座上宾。
后宫招揽方士尤其盛行,当时用得最多的是被称为“巫蛊”的一种巫术。“蛊”本义指一种毒虫,所谓的“巫蛊”源于民间巫术,当时是用桐木制作小人像,然后对木偶行巫,或以针刺之,或埋于地下,同时以恶毒语言施咒,达到使仇人蒙灾受难的目的。后宫佳丽争风吃醋,“巫蛊”成了妃嫔相互攻击的主要手段。陈皇后因嫉恨卫子夫得宠,曾“挟妇人媚道”,以泄怒火。汉武帝发觉后废除了陈皇后,改立卫子夫为皇后。此次案件中,受株连者多达300人。
汉武帝晚年的巫蛊之祸是政治势力借“巫蛊”之名进行权力争夺而造成的。
汉武帝于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立7岁的刘据为太子,并对太子寄予了厚望。太子稍长之后,武帝安排他学习《公羊春秋》、《梁春秋》。成年后,为太子立博望苑,允许他延纳宾客。武帝晚年,皇后不再受宠,而他所宠幸的王夫人、李姬和李夫人等都生有儿子,这令皇后母子非常紧张。武帝察觉后,特意告诉大将军卫青(卫皇后的弟弟),说自己外战四夷,劳民征伐是为后世子孙解忧,并非要求子孙效仿。太子“敦重好静,必能安天下……欲求守文之主,安有贤于太子者乎!”一番肺腑之言令皇后和太子释下重负。每当太子劝谏武帝不要征讨四夷时,武帝只是笑着说:“吾当其劳,以逸遗汝,不亦可乎!”(《资治通鉴》卷22,汉武帝征和二年)言辞间充满了慈祥。
但皇帝父子之间的关系非常人所能比,其中暗流涌动,稍有不慎即生猜忌。当宦官离间武帝父子间的关系被发觉,武帝能断然斩杀主谋者。但当主谋者换成皇帝信赖,城府深似大海的大臣江充时,缺乏政治斗争经验的太子就命运难测了。
史言武帝晚年因年事已高,“意多所恶,以为左右皆为蛊道祝诅,穷治其事”(《汉书·武五子传》)。江充受命典治巫蛊。江充治法严酷,又与太子的政见相异,二人之间有较深的矛盾。他担心武帝逝后自己被太子诛杀,因此决定借武帝病重时,利用治“巫蛊”的机会陷害太子。江充指使巫者檀何向患病的武帝进言:“宫中有蛊气,不除之,上终不差。”获准后率人入宫大肆搜求,掘地数尺,甚至连御座下面都不放过。皇后和太子宫中被挖得坑坑洼洼,连家具都无法安放。如江充所愿,从太子宫中挖出了很多小木人,而且还有写着咒语的帛书。
面临危机,太子向太傅请教。太傅建议太子伪造皇帝之命,逮捕江充,案治其罪。一番犹豫之后,太子令宾客乔装为皇帝派出的使者,将江充等人逮捕,迅速诛杀。杀江充后,太子开始组织军队,长安城内一时纷纷扰扰,都说太子要造反。此时,先前与太子有隙的宦官苏文逃到汉武帝养病的甘泉宫,大肆渲染,说太子要谋反。武帝派出使者探听详情,使者却中途折返,谎报“太子反已成,欲斩臣,臣逃归”。平时结交了许多宾客的太子,此时竟是墙倒众人推,找不到得力助手。
武帝很快组织起军队,太子却因背上谋反的罪名而不得人心,太子兵败出逃,最后自杀。
危机过后,真相逐渐显白于世。武帝心生悔意,逐渐相信太子只是由于惶恐而生事,并无其他意图。这时又逢田千秋为太子鸣冤,武帝遂擢其为丞相,而族灭江充一家,将苏文烧死,曾经砍杀太子的人也被加以刑罚。武帝思子心切,在太子自杀的地方筑思子宫和归来望思之台。晚年丧失爱子令汉武帝倍感凄凉。
罪己之诏巫蛊之祸平息后一年,汉武帝的心绪渐趋平和,面对群臣,表示不能再劳累百姓:“朕即位以来,所为狂悖,使天下愁苦,不可追悔。自今事有伤害百姓,靡费天下者,悉罢之!”当田千秋请求罢斥方士时,汉武慨然应允。此后时或为自己惑于方士而感叹,认为自己是被方士欺骗了,世上根本就没有神仙,服用丹药最多可以少生病而已。承认自己为方士所蛊惑显示了汉武帝的坦荡胸怀,在古代专制君主中,这样的胸怀极其难得。
汉武帝曾于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封宠妃李夫人之兄李广利为贰师将军,西征西域大宛,期望他能从贰师城获得西域骏马。用李广利为将意在助其取得军功,然后再封侯,以免群臣议论。但李广利出师西域后屡屡受挫,西域各国也不欢迎他的军队,坚闭城门,不提供饮食(征和三年,李广利兵败,投降匈奴后被杀)。当汉朝的军队在西域疲于奔命时,桑弘羊和丞相、御史大夫等上奏,建议在远离中原的西域轮台屯田。征和四年(公元前89年),汉武帝下诏,认为屯田轮台是不明智的举动,“扰劳天下,非所以忧民也,朕不忍闻!”对于试图使战事升级的建议也加以否定,以为“当今务在禁苛暴,止擅赋,力本农,修马复令,以补缺、毋乏武备而已”(《资治通鉴》卷22,武帝征和四年)。这就是被后人称颂的轮台罪己诏,它与封丞相田千秋为富民侯,任用赵过推广农业技术等举措共同反映了汉武帝晚年在政治上的转变。
武帝即位以后就试图改变汉初受黄老思想影响的统治方式,凭借汉初几十年来的积累,开创一个大有作为的格局。无论是文化,还是经济、政治制度建设,汉武帝都锐意革新,为后世留下了诸多可资借鉴的经验。对付周边少数民族政权,汉武帝一改汉初以柔和为基调的和亲政策,主动出击,派兵深入匈奴腹地,迁徙人口在边境屯兵辟田。在东北与朝鲜交战,派出远征军;在西南投入大量人力和物力,开凿险道,历时多年。为了训练水军,在长安挖掘人工湖。在个人生活方面,汉武帝迷信长生不老的方术,派出成千上万的使者寻访神仙,祭祀场所、对象和经费投入与汉初相较,可谓成倍增长。经济制度的改善虽能开源,但政府的开销却以惊人的速度上升;文化上虽尊儒,但为使对外的战争得以继续,对内的经济、政治措施无不因此而紧张,吏治也非常严酷。虽有一班理财能臣,但汉武帝的财政很快陷入困顿,百姓的生活也穷苦不堪,民间的土地兼并虽遭抑制,但却愈演愈烈。至武帝末年,民众的暴乱已经相当严重,泰山、琅邪两地的骚乱致使道路不通。
在大厦将倾之时,汉武帝以罕见的魄力,将自己的过失揭露出来,并迅速纠正,将精力拉回到恢复民生和国内的经济建设之上。下轮台罪己诏两年后,汉武帝去世,他晚年的政治是汉代历史上的转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