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区建设的行动计划一、基本思路
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为契机,充分发挥云南的区位优势,把参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与云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紧密结合起来,按照云南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服务东盟、服务全国、发展云南”的总体目标,充分发挥对内对外服务作用,积极建设交通、贸易、产业、生态、友好“五大通道”,以及信息、贸易、金融、科教和公共事务“五大平台”,全面推进农业开发、烟草产业、能源开发、矿产业开发、旅游业开发和劳务交流与合作六大产业合作;努力推动以昆明为中心的南北“三纵”经济走廊建设,以通道经济带动沿线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把“走出去”与“引进来”紧密结合,通过与东盟国家的产业合作,提升云南烟草、矿产、机电、电力、旅游、生物资源开发创新等优势产业的竞争力;把扩大开放与深化改革相结合,加快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把硬环境建设与软环境建设紧密结合,切实改善投资贸易环境,强化政府的服务职能。
二、主要内容
(一)建设“五大通道”
1.交通通道
云南省将重点建设和延伸三条国际大通道,形成“公路、铁路、水运、航空并举,东、中、西三路连接东南亚”的立体通道格局。东线:包括滇越铁路、昆河公路和红河为骨架的陆水联运,由越南进入东盟;中线:以昆曼公路、中泰铁路和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运为骨架的陆水联运,由老挝进入东盟;西线:以昆仰公路、中缅铁路和中缅陆水联运为骨架,由缅甸进入东盟。这将是三条连接中国与东盟的水陆空立体大通道,三条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便捷畅通、优势互补的国际经济大走廊。从而把云南建成“东连黔桂通沿海,北经川渝进中原,南下越老达泰新,西接缅甸连印巴”的快捷、便利的国际大通道,为中国与东盟国家实现陆上全面对接,不断扩大经贸往来奠定坚实的基础。
2.贸易通道
利用中国与东盟国家良好的经济互补性,以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开发区以及昆明—缅甸仰光、昆明—越南河内、昆明—泰国曼谷“三纵”经济走廊为依托,与次区域国家共同推进贸易通关便利化。从资金流动、银行结算、人员和货物出入便利化方面着手,建立符合国际惯例、能够相互对接的机制。大力改善进出口的口岸服务,加强联检、仓储、通信等方面的建设和相关部门的衔接,实施“边境口岸通关工程”,推进“电子口岸”建设,提供一站式通关服务,促进贸易便利;加强海关、检验检疫、边防等部门与邻国的对口磋商和共同磋商,简化人员、货物出入境查验程序,促进贸易通关便利化,在云南与周边国家间形成通畅快捷的人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努力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通往大湄公河次区域交通最便捷、服务最好、收费最低的贸易大通道,提升双边贸易规模和层次。
3.产业合作通道
本着优势互补的原则,努力实现云南与东盟特别是周边国家产业和产品开发的跨区域、跨国合作,提高产业合作的规模、领域、技术层次,使产业合作多元主体、多种形式:“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一方面从新加坡等经济发达国家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另一方面也要积极“走出去”,引导国内资金、技术和人才,通过云南进入东盟国家参与开发。
4.绿色生态通道
云南是亚洲的“水塔”之一,云南境内生态环境的好坏,不仅直接影响我国长江中下游和珠江三角洲的生态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还将对东盟国家的生态环境产生直接影响。因此,特别需要加强云南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加快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荒山绿化、防护林建设、水土保持和污染治理;加强与周边国家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与资源综合管理合作;联合开展对区域内尤其是云南高原生态建设与保护的科学研究,制定合作规划;使区域内资源、环境、人口实现可持续协调发展,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提供生态屏障。
5.友好通道
发挥云南少数民族与东盟各国民族有着深厚的同源文化底蕴的优势,通过共建友好城市、友好纪念馆、民族文化馆、友谊学校、友好医院、标志性建筑等,广泛开展民族文化交流,扩大民间友好交往,实现中国与东盟国家的世代友好。
(二)构筑五大服务平台
1.信息平台
在昆明市和河口、磨憨、瑞丽三个主要边境口岸城市分别建立技术先进、信息全面、内外相通、能够便捷交流的信息枢纽,推进中国与东盟各国的交流与合作,特别是要重点加快昆明国际信息港的建设,全面汇集我国和东盟各国的经济发展信息、产业信息、产品信息、投资信息及主要合作信息等,为扩大和深化中国与东盟双方的了解、交流与合作提供优质信息服务,帮助各国企业开拓更加广阔的合作空间,推动自由贸易区的建设进程。在云南建设国家参与次区域电信领域合作的出口通道。主要是连接周边国家的泛亚光纤环网和移动通讯网络,通过河口、勐腊、瑞丽出境,经过毗邻的越南、老挝、缅甸及泰国的信息网,直接与国际性的信息中心新加坡相连,使云南成为中国与东盟各国合作的重要信息汇接中心、信息沟通的门户、数据通信网络的转接点、重要的信息源和信息综合平台,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提供完善的信息服务。
2.交易平台
在昆明和景洪、瑞丽、河口等重要口岸城市建立一批具有中国和东盟各国特色的商品、展示、贸易洽谈、综合服务等市场设施,逐渐把云南建成我国和东盟各国商品交易的中心,为我国内地和东盟国家的相关企业和商家创造相互了解、交流和合作的机会,提供贸易洽谈和交易的场所和条件。扩大区域内的贸易量,使之成为大湄公河流域重要的通商口岸和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的重要物资集散地。要将贸易形式与市场体系建设结合起来,根据次区域合作的发展需要,发展资金市场、技术市场、劳动力市场、商品市场和信息市场。通过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的发育,吸引国内外商品和生产要素的聚集,尽快形成能够辐射整个湄公河次区域的市场网络,提高经贸合作效率。
3.金融平台
从东盟国家特别是越、老、缅、泰、柬等国家的经济发展和贸易水平的实际出发,积极研究云南与东盟国家之间使用便捷、互惠互利的资金流动和银行结算新体系;探索建立美元和人民币双重中心的结算体系,在边境地区主要实行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的结算方式,建立覆盖全省25个边境县市的边贸结算网;与东盟各国的主要银行合作,在昆明、河口、景洪、瑞丽等国内城市和东盟国家主要城市设立跨国中心结算银行;逐步建立以昆明为中心,内连内地各省区市,外连东盟各国的结算网络体系;研究建立统一的亚洲货币单位以至亚元的可能性。最终形成以昆明为中心、辐射次区域及东盟的多元化、多层次、多功能的现代化电子金融平台。
4.科教平台
随着中国与东盟经济技术合作的增多,科技、教育、卫生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也必然增多。要结合区域次区域合作对各类人才的需求,整合云南的教育资源,同时引进国外的教育资源,促进云南高等教育的国际化,建立以昆明为中心,面向东盟国家的人力资源开发培训体系和教育信息网络。形成合作渠道畅通、合作手段先进、运行规范、服务周到的合作机制,建成双边人力资源交流自由港。高效、高水平地开发和培育能够为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服务的各类人才。
建立次区域国家艾滋病、鼠疫、霍乱、痢疾等重大疫病共同防治体系;确定各种传染病的共同防治规划和目标;建立湄公河流域生态保护体系的研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的合作,民族文化的继承与保护等学科的合作也将加强。同时,选择次区域中的重大和关键技术进行攻关,搞好技术引进和技术创新,加强与东盟各国在科技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使昆明逐步成为向次区域内输送高新技术、发展新兴产业的中心之一。
5.公共事务平台
昆明具有优越的气候条件和良好的城市环境和经济基础,是中国与东盟设立公共事物机构最为理想的选择地。要充分发挥优势把昆明建成执行中国东盟合作框架的组织机构常设地和东南亚、南亚区域的国际组织长驻地,以及开展次区域友好活动的理想的公共事物平台和商贸企业办事机构平台。
(三)推进六大产业合作
1.农业开发合作
目标:在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发挥云南省在资源、技术和区位上的优势,在种植、养殖、病虫害防治与监测、农产品加工及贸易等方面与东盟各国开展广泛深入的合作。
主要内容:一是合作开发农业资源。重点是向缅、老等国购租宜农土地,进行种养殖业开发合作;合作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相关产业;促进双边农产品贸易;合作在云南开发温带农业等。二是合作开发林业资源。重点是在周边国家投资购买或租赁林场山林进行开发经营;鼓励企业、个人与对方合作开发森林资源;合作建设木材加工企业。三是合作开发特色生物资源。重点是合作开发缅、老、泰、越等国的热带生物资源,如热带水果、花卉、药材、天然香料、橡胶等。四是合作养殖海产品和水产品。五是有计划地在境外实施毒品替代种植合作项目,并逐步向替代产业发展。六是与新加坡、马来西亚合作,引进资金、技术和良种,开发云南农业资源。
2.烟草产业合作
目标:充分发挥云南烟草生产技术的优势,与有条件的东盟国家进行烟草种植、加工和科研开发方面的合作。
主要内容:寻求在越、老、缅等国合作或独资建立卷烟厂或烟草公司的途径,逐步建立境外烟草分公司,生产适销对路的品牌卷烟;引进先进种植技术,在云南及周边国家合适的区域进行烤烟种植合作。不断扩大云南烟草在东盟国家的生产和销售,使云南进一步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综合性烟草种植加工基地。
3.能源开发合作
目标:充分发挥云南水能资源优势和技术优势,加速推进云南与东盟国家间能源开发合作的进程,把云南建成我国面向东南亚国家的重要能源基地。
主要内容:通过合资合作建设电站、承包建设电力工程项目、共建跨国输变电网、加强电力贸易等方式,加强同次区域各国的水电资源开发合作。“十一五”期间,云南向泰国输电规模将达到300万千瓦,向越南输电100万千瓦,成为中国向次区域国家主要的电力输出省。承包建设周边国家的电力工程项目;建立次区域能源委员会;争取共同建设泰国、越南至昆明的石油、天然气输送项目等。
4.矿产业开发合作
目标:充分发挥云南及周边国家矿产资源丰富和资源互补的优势,共同开发矿产资源,开拓矿产品市场,同时从整体上提高次区域国家矿产业水平和实力。
主要内容:合作进行矿产资源调查;推进国土资源信息产业的开发建设;加快老挝钾盐矿的合作开发进程;与越南合作开发铅锌矿和铜矿;与缅甸合作开发铜矿和铅锌矿;加强区域内勘探、采矿、加工技术的交流与合作。
5.旅游业开发合作
目标:通过旅游业的开发与合作,在云南及东盟国家建成一批世界一流的旅游景区景点,使云南和东盟成为具有持久吸引力的旅游热点区域,大幅度增加客流量,提高旅游业收入,使旅游业成为自由贸易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
主要内容:与东盟各国共同建设以澜沧江—湄公河为纽带,以各国自然风光、民族风情及历史文化为主要特色的次区域跨国旅游带;与东盟各国形成合作开发客源市场、联合宣传促销、共建旅游环线的机制;进一步开放和简化旅游者进出境手续;支持和帮助旅游企业走出去到东盟各国承包建设旅游基础设施、经营旅游景区景点等。
6.劳务交流与合作
目标:加强外部协调,深化内部改革,增信释疑,形成云南与东盟国家双边积极主动的、规范化和高层次的劳务交流与合作。
主要内容:争取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内建立劳务交流与合作组织;实行对外经济合作带动劳务合作的战略;规范劳务交流与合作管理;建立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
(四)以“三纵”经济走廊建设为契机,实施国际通道经济带动战略
国际通道经济主要是指依托国际交通运输主干线路对生产力的聚扩转换功能,对沿线地区进行结构调整、产业培育、资源开发和生产力布局的跨国区域经济。在世界经济发展进程中,通道经济已在许多地区显示出巨大的发展潜力。在这样的背景下,1998年由亚洲开发银行主导的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第八届部长级会议提出了建设次区域“经济走廊”的构想,其核心就是沿交通干线聚集生产力,并促使生产要素和产品跨国便捷流动,推进经济交往和合作,以开放型的交通网络形成开放型的经济网络。
在亚洲开发银行提出的“三纵两横”经济走廊的构想中,纵向的南北经济走廊都指向次区域国家与中国云南的相互合作,分别是昆明—曼德勒—仰光、昆明—河内—海防、昆明—万象—曼谷这三条经济走廊。
云南在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进程中,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就是要以三纵经济走廊建设为基础,实施国际通道经济带动战略,使经济走廊与通道建设互为协调,产生最大的综合效益。
1.立足新经济增长点的培育,以国际大通道交通结点的建设为重点,在生产力的布局、城市化推进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使交通结点能够依托大通道迅速发展,形成规模,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由此激发经济的活力。同时,要按照以点串线、以线带面的方式,在交通结点不断拓展的基础上,形成依托城市、沿通道展布的经济走廊,充分发挥大通道聚集人口、发展城镇、促进农村工业化的功能,使云南形成对内对外双向流动的、开放式的经济体系,促使云南与次区域就近进行产业配置和区域分工,进行跨国界、大范围的经济结构调整,推进产业结构升级,促成资金、技术、资源向沿线汇聚的“洼地效应”,从而带动沿线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2.以经济走廊为依托,大力推进城市化进程。要抓住建设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机遇,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充分发挥好大城市昆明的辐射带动作用,把昆明建成中国面向东南亚开放的区域性国际都市;以建设昆明为中心的国际大通道为基础,以昆明—河内—海防、昆明—万象—曼谷、昆明—曼德勒—仰光三纵经济走廊为依托,以产业为支撑,以通道经济为动力带动一批城市群的崛起,增强沿线城市特别是中心城市昆明的功能、辐射作用,努力争取在全省各个经济区域形成若干个较大规模的经济中心城市,使之成为新的经济增长极,使“三纵”经济走廊成为新时期云南经济重构和带动全省经济腾飞的“经济脊梁”。
(五)“引进来”与“走出去”并举,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要本着优势互补的原则,结合云南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承接国际国内产业转移,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烟草、机电、化工、冶金等传统工业,有重点地培育和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制药工程、农业生物工程、新材料等高技术产业。
1.对于缅甸、老挝、越南、柬埔寨四个发展层次较低的东盟新成员国,重点加强与之在资源开发和工业生产领域的合作,优先在基础设施建设、优势资源(水电、矿产、生物、旅游)开发、农业、生态保护等领域,同这些国家开展形式多样的经济技术合作。要加快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鼓励企业跨境投资,以投资带动边贸出口。
2.对于发展层次较高的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等东盟原始成员国,主要开展服务业合作,努力消除目前存在的服务业贸易障碍,取消限制外资股权比例,开放金融、保险及电信等行业,推进服务贸易自由化,鉴于这些国家具有较强对外投资能力,要利用区域合作优势如设立中国—东盟投资区大力吸引这些国家来云南投资兴办企业。
(六)以开放促改革,推进制度创新和体制创新,积极改善贸易投资环境
1.外贸方面
进一步推进对外贸易管理体制和经营方式的改革,加快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建立统一、规范和透明的外贸准入机制和管理体制。一是政府对外贸的管理方式从以行政手段管理为主尽快转向以法律、法规、政策管理为主,把制定法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预警作为主要管理任务,向东盟和世界提供一个开放、公平、统一的多边贸易体制框架。二是积极鼓励和扶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开展对外贸易,扩大对外贸易主体。三是改革外贸审批管理制度,实行贸易自由化的公平竞争政策,大幅度减少各种非关税贸易壁垒。
2.外资方面
努力提高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创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供优良、安全的社会环境。一是放宽准入条件,鼓励外资参与云南优势产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经营,积极探索促进金融、保险、电信、网络、旅游、中介服务等行业成为招商引资新热点的路子。二是强化服务意识,认真梳理并切实抓好外商投资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树立各级政府的诚信形象。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切实为外来投资者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三是强化依法行政,为外资企业提供良好的行政环境。四要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对外来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为外商投资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3.外经方面
实施面向东盟国家协调配套的境外投资规划和政策、管理体系,为企业营造公平、宽松的经营环境。一是赋予企业更多的投资决策权,放宽对企业海外投资的额度限制和外汇管制使企业真正成为投资主体。二是加强金融和外汇管理体制的改革步伐,完善金融和外汇监管制度。三是对于国家鼓励的境外投资项目和重点扶植的跨国经营企业,在国家境外投资年度用汇额度内,保证其境外所需的外汇。
(七)加强国际区域合作,共同治理毒品艾滋病等社会问题。
近年来,云南周边国家毒品走私、非法移民、跨国犯罪、恐怖主义等非传统安全问题日渐显现。由于相互毗邻,随着开放度的增大,云南边境地区特别是边境口岸地区对外贸易的日益频繁,人口流动率迅速提高,周边国家因非传统安全问题产生的一系列消极影响,如毒品艾滋病泛滥等已对云南特别是边境地区,构成不可忽视的危害。由于非传统安全的国际性,决定了这些问题的解决有赖于相关国家的共同努力和密切合作。
根据2002年发表的《中国与东盟关于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联合宣言》,将以禁毒合作为切入点,进一步扩大、加强中国与东盟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全面合作,包括贩卖妇女儿童、恐怖主义、武器走私、洗钱、国际经济犯罪和网络犯罪等。云南在与周边国家合作打击跨国犯罪方面已做了许多工作,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当前,要进一步推进禁毒国际合作,积极发展境外毒品替代种植,这不仅是根除毒品危害,从源头上解决毒品问题的必由之路,也是构建中国与东南亚区域经济繁荣、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平发展新格局的必然要求。
要认真落实中缅、中老、中越、中泰《禁毒合作谅解备忘录》,建立健全与有关国家的禁毒合作制度和工作机制,与“金三角”周边国家积极开展边境禁毒执法和跨境联合扫毒行动,同时,要抓住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不断深化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正式启动的有利时机,把边境地区的扶贫攻坚、产业结构调整、资源开发、边境贸易、边境旅游与境外替代发展统筹考虑,积极争取国际社会的支持帮助,加大对境外替代发展的扶持力度,努力减少“金三角”毒品对我国和国际社会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