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德济世的清官典范
支撑于成龙为官之路的是和亲友道别时,“天理良心”四字的虔诚和立德修德、为民造福的信念。在任上,于成龙身体力行,克服困难,招抚盗贼,力行教化,使罗城境内境况出现了好转,罗城安定了下来。治罗的成功,体现了于成龙的政治能力,同时得到了上司的重视,为自己的宦海生涯开了一个好头。
于成龙出身农家,家产尚可维持生计;而传说的广西蛮烟瘴雨,北方人不服水土,十有八九不能生还。为此,亲友们一听说委任他为罗城知县,大都劝他不要去。但他认为:我已立意修德,为民造福,哪能知难而退?于是,变卖了部分家产,凑足路费,告别父老,留下妻儿,独自带着三位仆人,毅然登上了南下的路。
于成龙到达罗城后,只见那儿的环境比想象中的更恶劣:四面群山环绕,到处河流纵横,数里之内不见人烟。所谓的县城,没有城池街道,只有几处茅庐,住着数户人家。至于县衙,也无门墙,而是“插篱棘为门牖”。院内只有三间草屋,东边算是宾馆,西边是书吏舍。而且到处长满了荒草,即便大白天也常有野猴钻来嬉戏。于成龙见此情状,心中不免有些凄苦,但他抱着“既来之,则安之”的想法,亲自“累土为几案”,又在柱子下支锅、铺床,开始了艰难的宦海生涯。
在于成龙到达罗城之初,当地还常有盗贼出没。他为防不测,晚上睡觉时,总在枕旁放把刀。但他认为:地方上的盗贼,大都是些穷百姓。他们本来不愿为盗,只是饥寒刑罚所迫,才沦为盗贼。所以,他主张“勿戕民命”,“勿剥民肤”,而应该多方招抚。基于此,他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很快便使不少人改邪归正。与此同时,他还常常光着头,赤着脚,穿着普通百姓的服装深入到附近居民中,同他们一起劳动,一起聊天,相机帮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并通过他们向更多的人宣传自己的施政要领。百姓们见这位“县太爷”如此平易近人,都亲切地称他为“阿爷”,乐于向他说些心里话。为时不久,因多年战乱和盗贼滋扰而外逃的百姓纷纷返回故里,竞相开荒种田,逐渐恢复和发展了生产。
于成龙十分珍视这一好的势头。每逢农忙,他都到田野四处巡视。遇到辛勤耕作的百姓,主动向前打招呼,进行慰问。一季下来,他见谁家收获丰盛,就命人在其门外树立标志以示表彰;对那些因懒惰而使田园荒芜者,就动员各方面力量给他做工作,帮他们改过自新。
几年之后,罗城嘉禾遍野,牛羊满山。百姓们不但不愁衣食,不少人家还盖起了新房。然而,于成龙从山西老家带来的那三位仆人,却有的病死,有的逃跑,只剩下他孤零零一个人。对此,他无怨无悔,一如当初。
于成龙在任罗城知县时,几乎天天喝粥,菜肴也只是一盘豆,一碟青菜。百姓们基于自家生活的好转,又见他的仆人们全都离他而去,十分不忍,几乎天天有人前去看望他,还不时地给他带些钱物。对此,他总是先道谢,再推辞。他说:“我一个人在此,用不了多少钱。请你们拿回去买些可口的食物侍奉你们的父母,就如同送我一般。”
有一次,于成龙的长子千里迢迢来看他,他十分高兴,空前地买来一只鸭,煮了半只拿给儿子吃,另半只腌了挂起来,留待过年用。待儿子回家时,百姓们争先恐后地凑了好多钱,执意送给于公子。于成龙又一再表示:“这儿离我家6000里,一个人带着钱,可是累赘啊!”说罢,坚决把钱退回去。百姓们感动得泪流满面,纷纷向他下跪叩首;他也禁不住流下了热泪。
慎刑施教的治政之道
历史上所谓一张一弛的王者之道,都是采用软硬兼施的措施,如果一个只注重严厉打击,而不注重教化的王朝,那么人民将会惶恐不安,激而生变。软硬两方面,任何一个走向极端都不利于社会的良性循环发展。于成龙“宽严并治”,他一方面打击扰乱社会安宁的不法分子,一方面施行教化,招抚驯服案犯。他慎刑施教的主张稳定了清王朝的统治,维护了社会安宁。值得后人借鉴。
于成龙的刑法思想在清朝一代很有影响。对待案犯,他主张慎刑,以教为主,采取“宽严并济”和“以盗治盗”的方法,取得突出效果。康熙八年(1669年),于成龙再次因政绩卓著而迁任湖广黄州府同知,驻于岐亭地方。岐亭地处黄州、麻城边界,多湖汊沟壑,向为盗贼之渊薮。这些盗贼肆行无忌,甚至白昼行劫,地方官吏也束手无策。于成龙到任后,很快摸清了他们的出没行踪,一举降服其魁首彭百龄等人,将其置于左右,实行“以盗捕盗”之策略。有一次,于成龙生擒九人,召集乡里父老,宣布说:“这些都是巨盗,他们仗着被捕后解送上级官府可以揭发当地官吏的隐私而有恃无恐,往往得以逃脱惩治。我现在将他们示众于父老面前,你们有能保证其今后不再为盗的,我就当众释放;否则的话我就将尽法惩治。”众父老出面为其中二人作了担保,而其余七人则当着众父老的面被严惩。消息传开,“盗自是惊匿”。
康熙十七年(1678年)六月,于成龙升任福建按察使。当时的福建正值耿精忠之乱,台湾的郑经也时常兵犯漳、泉等郡,局势动荡,连年用兵,又连兴大狱,“民以通海获罪,株连数千人”。于成龙说:此事关系到众多百姓身家性命,是人命关天的大事,难道因为大狱已成,就可以不必审慎地复核了吗?经其详查,通海案所牵连的多半为无辜平民,应予省释。他立即禀告当时主管兵事的康亲王杰书,将关押之民尽行释放。每遇疑案,他必令详细审讯、反复核查,务期明允。经他清理,案无沉积,狱无淹滞,“所生全以千计”。福建巡抚吴兴祚上奏朝廷说:“成龙执法决狱,不徇情面,屡伸冤狱,案牍无停。不滥置一词,不轻差一役……屏绝所属馈送,性甘淡泊,吏畏民怀,为闽省廉能第一。”
于成龙在词讼、断狱方面被看作是包公式的人物。他铁面无私,头脑敏锐而细心,善于从一些常人忽视的细节上发现问题的症结。他处理过许多地方上发生的重大疑案、悬案,使错案得到平反,因而被百姓呼为“于青天”,民间还流传着“鬼有冤枉也来伸”的歌谣。于成龙在破案、察盗方面的许多事迹,在清人野史、笔记和民间文艺中均得到反映,甚至神化。
整肃吏治,举荐贤能
从于成龙身上我们可以窥出当时的政治局势。于成龙的造福百姓、崇尚节俭、奉行教化,和康熙推行的治国之策相吻合,康熙渴望吏治的清明,于龙成的举荐应合了,营造了康熙王朝良好的政治环境。康熙盛世的出现离不开于成龙等众多廉吏的涌现。
于成龙对清代官场吏治的腐败有清醒的认识,因而总是尽自己的所能逐项予以革除。康熙十九年,于成龙升任直隶巡抚,严戒州县官私加火耗银馈送上官。所谓火耗银是指自明代起,官府将从民间征收赋税所得之细碎银两重新熔铸为一定重量的银锭,上缴国库,把熔铸时的损耗部分称为火耗银,由纳税者承担。清代沿之。清初有的地方火耗高达正赋的百分之五十,甚至将解运往返之费也摊入其中。这些费用主要用于官吏“分肥”和馈送上官。于成龙为此特地颁布了一个《严禁火耗谕》,严禁额外多收火耗,指出:“凡各州县,务须洗心涤虑,痛除积习,毋额外以横征,毋恣意以削。”并且质问那些贪得无厌的官员:“民力难支,又安忍于正供之外,敲鸠形鹄面之骨,吸卖儿鬻女之髓,遂一身一家之欲!”十二月,惩处了私自多收火耗、侵吞赈灾银两的青县知县赵履谦。他还经常单骑私访,遇有不法者则立予严惩。从此,“盗以息,民以安”,“滹沱、易水之间,洋洋乎颂声作矣”。
康熙二十年(1681年)十二月,康熙考虑到江南财赋重地,必得清廉能臣前往料理,方能澄清吏治、有益民生,遂特旨授于成龙两江总督。于成龙对好友说:“江左承八代之余,习尚浮靡,奸弊牢不可破。天子命我,我必思所以易之。”江南人听说“于青天”将至,心甚畏之。那些历来习尚奢侈的世家大族都“减舆从,毁丹垩,婚嫁不用音乐”;民间人人争穿布衣,布价因之骤贵;贪墨之吏纷纷落职而去,豪强猾胥率家远避。
于成龙深知“州县各官厉民积弊,处处皆然,而江南尤甚”,为痛加革除,乃手订《示亲民官自省六戒》,提出了勤抚恤、慎刑法、绝贿赂、杜私派、严征收、崇节俭这六条戒律,使州县基层官员“朝夕观省,自为猛惕”,并要求他们“虽自己足食,当思民之无食者;自己披衣,亦当思民之无衣者”;若“无功于国,无德于民”而终日华衣美食,则虽身居官长,实与盗贼无异。紧接着,他又颁布了《兴利除弊条约》,要求各级官员“尽行痛革”种种积弊:严禁滥加火耗和私派,严禁馈送,访拿衙蠹和地痞、流氓,严禁滥差衙门差役,严禁随便捕人入狱和私刑拷问,严禁包揽词讼、牟取奸利,禁止向行户摊派取索,禁止奢靡逸游,等等。于成龙以身作则,严正声明:“本部院下车,清介自持,誓不受属员一毫馈送。尔司道厅府州县,务期共相砥砺,痛绝馈送。”
江南大省,政务繁多,于成龙寝食为废。总督衙门重门洞开,禀事官员可以直入其寝室,毫无阻挡。他还时常轻车简从,走访民间,问询疾苦,察吏安民。行为不端之人,“遇白须伟貌者,群相指自慑”,颇感胆战心惊。几个月间,兴利除弊,政化大行。
于成龙为官20余年,多次向朝廷举荐贤能官员,如:江苏布政使丁思孔“历任既久,参罚因多”,于成龙疏请康熙在其入觐时“亲赐咨访,破格擢用”。丁思孔因得“准为卓异”,不久擢升巡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