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社会的正常稳定和良好秩序,是古今中外所有国家公共治理活动的重要价值、追求目标及社会理想。社会稳定不仅是重大的社会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这一点,对于当代中国而言,亦不例外。今天的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经济社会在不断前行中不可避免地积累了一些矛盾,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诉求多样化、利益冲突显性化。回顾近年来的诸多群体性事件,究其实质,大多源于群众利益诉求得不到纾解和满足。要减少社会矛盾的触点、降低燃点,必须将社会治理体系的优化和创新摆在更重要的位置,从源头入手解决好群众利益问题。
广东陆丰“乌坎事件”起于2011年9月下旬,因土地问题引发村民的反弹,继而在之后的三个月内,最后升级为夹带“不理性行为”的严重群体性事件。当年12月底,乌坎村的抗议事件进入由广东省委、省政府主持的解决渠道,事态逐步稳定,事件得到妥善处理。
广东陆丰“乌坎事件”起于2011年9月下旬,因土地问题引发村民的反弹,继而在之后的三个月内,最后升级为夹带“不理性行为”的严重群体性事件。当年12月底,乌坎村的抗议事件进入由广东省委、省政府主持的解决渠道,事态逐步稳定,事件得到妥善处理。这起备受海内外注目的基层民主选举,虽如时任广东省委书记汪洋所言,“没有任何创新”,但因其“过程做得非常扎实,对过去选举中走过场的形式做了纠正”,因此对完善中国的基层民主仍然极具借鉴意义。
乌坎事件的起因主要是土地问题,同时暴露了基层民主不完善这个更深层次的问题
从2011年9月21日乌坎村民第一次集体上访并与政府发生冲突,到11月下旬第二轮集体上访和大规模集会,可以称为乌坎事件的第一个阶段。
因土地纠纷问题引发的村民上访
2011年9月21日的前几天,部分乌坎村民在村里张贴通知,指出村里的一大块地被村干部私下卖给碧桂园用于房产项目。碧桂园已进驻,即将动工,但村民对此一无所知。通知号召村民于9月21日前往陆丰市政府集体上访,核实此事。
9月21日上午,逾3000名村民步行至8公里外的市政府上访。在得到市委副书记的解释和答复后,上访的村民转而回到村委会讨要说法。其间,有村民情绪激动,砸坏村委会的牌子、宣传栏的玻璃、门窗、计生室。之后,村民涌向合泰工业园,砸毁了与村两委存在利益关系的港商在乌坎所建的一些工厂。
与政府发生冲突,矛盾激化
9月22日上午,数百名特警进驻当地以武力驱散正在集会的市民。随后矛盾激化,当地村民围攻派出所与市政府,投掷石块和推翻警车,有十多名警察受伤,当地香港人物业亦遭破坏。警方施放水炮驱散,并拘留4人。
9月23日早,当地村民再度聚集派出所外,要求释放3名被拘留村民,及交代征地赔偿问题。同日隔壁的龙头村也发起同样的抗议事件,千名村民拆毁围墙夺回自己农地。
村民向政府提出要求,市工作组成立
9月24日由乌坎村村民推选的15位代表与陆丰市和东海镇多次沟通并向政府提出3项诉求:查清乌坎村改革开放以来土地买卖情况;查清村委换届选举情况;公开村务、财务状况。
陆丰市常务副市长邱晋雄代表市委市政府答复:市、镇两级将组成强而有力的工作组进驻乌坎村,调查核实村民代表提出的问题;工作组于9月26日进入乌坎村,每七天公布一次工作进展;乌坎村“两委”干部要全力配合市工作组,村民代表参与监督。此外,邱晋雄还要求村民代表配合政府做好工作,以及村民绝对不能组织过激行为等,村民代表对答复表示满意。
走过场的村委选举再度引发不满
在第一次上访的一个星期后,乌坎村进行了所谓的“选举”:和以往的选举一样,基本上没人投票。9月29日村里公布了选举结果,一共收到选票3500多张,原来的村支书薛昌得票80.5%,村委会主任陈舜意得票78%。公布这样的结果并不意外——40多年来几乎每次选举村干部都会高票当选,但昔日对村政治保持淡漠的村民这一次却不愿再忍耐。
就在这个“选举”结果公布同一天,乌坎村民民主选举产生了“乌坎村村民临时代表理事会”,共13人当选,杨色茂任理事长,林祖恋任理事会顾问。理事会代表被赋予了与政府对话的重任。
村民诉求未得到及时回应,再次爆发大规模上访
第一次上访在市政府的允诺下,村民被劝回,但他们渴望的土地调查并未如预期展开,当时政府答应的每7个工作日公布一次调查情况也并未这样做。
11月21日上午,距离村民第一次集体上访整整两个月之际,400名左右的乌坎村民再次聚集到陆丰市政府门口讨说法,并打出“打倒贪官”“还我耕地”等标语,村民们态度坚决,这次不光是要追回村里几乎流失殆尽的集体土地,更提出要罢免横行40多年的村干部。
对乌坎事件发生的深层原因分析
虽然导致乌坎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或者说主要原因是土地问题,但该事件暴露出的基层民主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可能是事件爆发的更深层次原因。比如像媒体披露的,在乌坎此前数十年来,几乎每次选举村干部都会高票当选,村民选举多次被操弄,土地被源源不绝地非法转让,直至最后一块地被“盗卖”才让村民觉醒。
乌坎发生的村官腐败,主要原因同样是因民主与监督的缺失。复旦大学选举与人大制度研究中心主任浦兴祖认为,各地民主实践中偏重于“选举”而忽略了“罢免”,其实二者相辅相成,选举事件遍地开花,但是罢免事件鲜有耳闻,如果乌坎事件中,及时顺畅地启动“罢免”程序,或许不至于此。
因此,乌坎事件的发生带给我们最重要的教训,就是必须以充分保障村民行使民主监督权利为核心,扎实推进农村民主管理和民主政治建设。
乌坎转机的出现,是广东从维护广大群众利益的角度顺应了村民合理合法的诉求
从2011年12月9日乌坎五位村民代表被拘,到12月20日广东省向乌坎村派出工作组并迅速展开相关处置工作,可以称为乌坎事件的第二个阶段。这一阶段,乌坎事件由恶化升级到出现转机,体现了广东省处置类似事件的新思维,也是事件得以平息的关键。
五位村民被拘,官民对立升级
2011年12月9日,当地公安部门把乌坎“村民临时代表理事会”副会长薛锦波,另还有张建城、洪锐潮、庄烈宏、曾昭亮五人拘捕,并把“乌坎村村民临时代表理事会”“乌坎村妇女代表联合会”定性为非法组织并取缔。
当天下午,汕尾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汕尾市委书记郑雁雄、陆丰市委书记杨来发、市长邱晋雄向国内媒体通报了乌坎村“9·21”事件的处置情况,表示村民关心的财务审计问题、土地问题(包括出让土地与宅基地问题)、村委会选举问题、扶贫助学与丰田畜产有限公司污染问题五大项诉求已全部获处理与落实。同时,称乌坎事件“与境外的某些机构、势力和媒体确实有一定关系,把一个村的问题炒得沸沸扬扬,无限放大”。
12月10日,乌坎有村民因不满政府解决事件的手法,再度举行集会活动。大批手持盾牌的武警和防暴警在乌坎村口戒备,村民与警方曾爆发冲突。民众于当天中午陆续散去,但翌日凌晨4时许再起冲突。
被羁押人薛锦波意外死亡,事态恶化
12月11日,陆丰市新闻办发布新闻,称“犯罪嫌疑人薛锦波,在汕尾市看守所羁押期间(第三天),突感身体异常,被紧急送往汕尾市逸挥基金医院抢治。经持续抢救无效,在当天上午11时宣告死亡”。此后,警察与村民随即在村口互设关卡与路障,对峙双方均高度紧张,矛盾向极致化方向发展。
12月14日下午,汕尾市委、市政府召开媒体见面会通报了陆丰乌坎村上访事件犯罪嫌疑人薛锦波死因调查情况,称“其皮肤的淤斑属于轻微外力导致的轻微毁伤,可排除死亡是由外力导致的可能性,系心源性猝死”。并表示,公安机关在整个审讯、羁押过程都有全程录音录像。
同日,陆丰市新闻办在陆丰市宣传文化网发布“乌坎‘9·21’事件被羁押人员家属探视”消息,公开四位被拘留者——张建城、洪锐潮(在汕尾市看守所)、庄烈宏(在广州市天河区之广东省看守所)、曾昭亮(在深圳市上梅林之深圳第二看守所)与其家属在12月13日下午探视的视频信息。
政府做出让步,村民合理诉求得到支持
12月19日,乌坎村民收到12月18日由汕尾市委举行的乌坎事件媒体见面会的录影光碟,市委书记郑雁雄提出让步方案。郑雁雄表示:原先已冻结的丰田畜产有限公司用地,由政府出面协调、赔偿征地者损失,收回404亩事件所涉用地,通过征求规划部门和村民意见后再重新开发,并充分保障村民利益;郑雁雄亦称,乌坎村事件是群众不满村党支部和村委主要负责人连续任职时间过长,在村务管理、土地出让和已出让土地面临升值或转让的情况下,出于对利益变化的关切。
12月20日,汕尾市官方代表进乌坎村,乌坎临时理事会代表向政府代表提出多项要求以换取取消游行,其中包括停止与收回涉及以前不合法的土地买卖,由政府赔偿被征地者损失,未来开发前先征求村民意见,另给陆丰政府五天时间交还薛锦波遗体。
广东省工作组进驻,乌坎显转机
12月20日晚上,广东卫视播出当天上午在陆丰市政府召开的干部群众大会,时任中纪委委员、广东省委副书记朱明国在会上宣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关心乌坎村群众的利益诉求,决定成立省工作组,以最大决心、最大诚意、最大努力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尽快恢复乌坎村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朱明国称,群众的主要诉求合理,大多数群众过激行为可以理解和原谅,提出村内只要不再组织与政府对抗,不会进村抓人。并要求工作组做到五个坚持,切实解决乌坎问题。晚上8时左右,陆丰市警方与村民双方筑起的路障均撤除,晚上11时,林祖恋召开记者会称翌日早上9时与朱明国会面。
12月21日早上,林祖恋与朱明国及郑雁雄在陆丰市信访办公室会面。郑雁雄承诺,同意为猝死村民薛锦波再进行死因鉴定,两天内释放仍被扣押的三名村民,承认村民组成的临时代表理事会身份,不会秋后算账。林祖恋对会面结果感到满意。随即乌坎村召开村民大会,宣布取消原先定于21日下午的游行,并撤掉村内的横幅标语,恢复乌坎村的生产和生活。当天晚上,广东省工作组进入乌坎村,受村民夹道欢迎。
12月22日中午,被拘村民张建城获释回村,取保候审;另外两位被捕者庄烈宏、洪锐潮亦于翌日下午获释回村。
工作组通报调查结果,要求重新选举村委会
12月28日上午,广东省工作组在乌坎村委会通报,经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三级工作小组调查表明:陆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销中心有关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乌坎村有关土地转让中收受有关人员20万元人民币,另有陆丰市国土局东海镇国土所个别人员在办理乌坎村有关土地转让过程中收受贿赂。而在乌坎村内部,调查小组也查实了原乌坎村党支部书记薛昌、原村委会主任陈舜意等人侵占村集体资产的违纪行为,原乌坎村支部、村委会部分官员在出让有关土地过程中也有收受好处费等问题。对于已查实的乌坎村部分财务人员涉嫌公款私存问题,广东省相关纪委部门已对村支部委员、村委会出纳邹钗实行“双规”措施。
专栏 汪洋:乌坎群众在土地等问题上的诉求既是合理的又是合法的
2012年3月5日,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广东省委书记汪洋指出,广东处理乌坎事件的一个重要的立足点,就是判断乌坎群众所反映的诉求是不是合理合法的。汪洋指出,“我们经过初步了解以后,认为乌坎群众在土地等问题上的诉求既是合理的又是合法的,因此我们就是要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而不是代表那个村子里面村支书所实际代表的小圈子的利益,这是我们妥善解决乌坎问题的一个立足的基本判断或者是基本点。”
汪洋强调,广东政府并没有因为担心像乌坎村这样的事件扩散,而对此事件处理采取了变通的态度,对乌坎村事件的处理坚持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和人民政府执政为民的基本理念:就是我们要和人民群众站在一起。
省工作组同时通报了乌坎村第五届村委会换届选举问题的调查情况和认定结果。省工作组村委换届选举问题小组组长王叶敏在通报会上指出,调查表明,原村民选举委员会是通过原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组长和副组长、会计、企业代表等50多人参加的会议产生,而不是通过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的方式推选产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此外,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当选为村委会候选人后,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手续不完备,并且没有公告;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缺额后没有依次递补或者另行推选,也没有公告,均违反《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因此,对乌坎村第五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做出整体无效认定,尽快组织开展村委会重新选举工作。
会上,东海镇党委宣布将成立乌坎村党总支,暂时接替乌坎村委会工作。会议提出,在乌坎村党总支正式成立后,将成立由村党总支成员、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外出乡贤代表等组成的乌坎村委会重新选举筹备工作小组,协助村党总支筹备开展乌坎村委会重新选举的前期准备工作。在筹备工作小组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将由村党总支主持,重新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在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主持下,严格依法依规重新推选产生村民代表,重新选举产生村民小组长,重新组织进行村委会的选举工作。届时,省工作组村委换届问题小组将派出专人现场指导,并由省、汕尾市、陆丰市和东海镇的干部以及乌坎村的外出乡贤代表、村的群众代表组成监督小组全程监督,确保乌坎村委会重新选举工作的圆满完成。
乌坎转机的启示
乌坎事件发展至此,当地已经付出了不小的“维稳”代价。如今的峰回路转,正在于省工作组充分肯定“群众的主要诉求是合理的”。这表明,在面对具体矛盾冲突时,把握了群众利益的诉求点,也就把握了问题解决的关键点。
乌坎事件起初,政府有关方面从维稳思维出发,担心妥协会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而没有正视村民合理的利益诉求,让理性的上访升级为过激的行动。但乌坎事件表明,在政府做出了让步之后,政府的威信不但没有受到损失,反而提高了。而村民也明智地做出了理性的回应。使恶性循环变成良性循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是消除对秋后算账的担心。为了缓和矛盾,广东有关方面特别强调不会秋后算账。这对于将恶性循环导向良性循环,起了重要的作用。正如著名社会学家孙立平指出的:广东处置乌坎事件,提示了“一种新的、开明的解决社会矛盾的模式”,即“同时实现民众利益表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双重目标”。
在乌坎事件的处理过程中,广东省工作组以“最大决心、最大诚意、最大努力”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坚定承诺,化解了激烈的情绪,为问题的彻底解决,为当地的稳定和谐,创造了基本条件。这种有错即纠的政治勇气,体现了我们党一以贯之的“对群众利益负责,就是对党的事业负责”的宗旨。
乌坎的选举没有什么创新,只是程序完善、公开透明、民主公正选举的一个样本
从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到选举村民代表,再到选出乌坎新的村委会主任,乌坎村民几十年来第一次完成了一场真正的选举,其完善的程序、公开透明的操作换来各方满意的结果,堪称当下我国基层民主公正选举的一个样本。
乌坎村党总支成立
2012年1月15日上午,广东省陆丰市乌坎村召开党员大会,王叶敏宣布村党总支部正式成立,由民选代表、临时代表理事会顾问林祖恋担任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重新选举筹备小组组长,负责领导村委会重新选举工作。
有评论称,林祖恋这位乌坎事件的领导人物被任命为党支部书记,既是政府接受并回应村民合理诉求的表现,也是对承诺不会秋后算账的承诺的初步兑现。对林祖恋的任命既符合党章要求也顺应了民心。
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
2月1日,广东陆丰市乌坎村党总支和重新选举筹备工作小组在乌坎学校召开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大会,由全村村民(新一村、一村至六村共七村小组)一人一票选出,选举采用“无候选人直接选举”办法,为保证选举公平,避免选委会成员参与村委会,采用“自荐与他荐相结合”方式,避免让选委会成员“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自荐参选“村选举委员会”选民需签字声明不参选村委会,他荐的话需每人征集50名选民签名支持。
投票于早上9点开始,下午4点结束,全程(包括晚上的点票统计)有中外记者采访,现场设有秘密写票箱与秘密写票区,并设义工代写人,以方便不识字之选民;选举开始前需查验票箱,选民以50人为单位分批进场投票,选举后随即在记者面前烧毁余票;选举后随即进行点票与唱票(实际参加推选的村民有6242人,收回选票有6180张),至晚上11点完成点票,产生以11名代表组成的选举委员会。
11位选举委员会成员将在未来一个多月内,组织乌坎村民委员会的重新选举工作,主要包括宣传动员,制订本村重新选举工作方案,审查登记和公布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组织投票选举等。任期从推选产生之日起至新村民委员会选举产生并完成工作交接之日止。此次选举于翌日在新华社、《中国青年报》《新京报》《南方日报》见报。
推选村民代表和选举村民小组长
党总支部与村民选委会于2月4日确定,通过村民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选村民代表,于2月11日选举7个村民的小组与其组长。选举由早上9点至下午3点于乌坎学校举行,过程大致上与2月1日的选委会推选大会相同。
根据每15户一名村民代表的原则,乌坎村确定107名村民代表的分配为:新一村21名,一村15名,二村13名,三村13名,四村11名,五村15名,六村19名。而同时每个自然村将选出一名村民小组组长。本次投票中共收回村小组长选票6449张,村代表选票6491张,原定第五届村民代表名额为107名,由于有两对候选人得票完全相同,同时当选之下,最后名单上的村民代表总数为109人。
选举出新的村委会
3月3日,乌坎村正式进行村委会选举。这次选举是乌坎村40年来第一次,村民们对很多选举知识很陌生,为了普及选举知识村里加强了宣传:全村贴满选举知识海报、学生热情高涨志愿做传播志愿者、选举会场召开工作人员培训会议。并且此次选举,村民们还发明了秘密写票箱并用以确保投票的自由表达。
候选人总计约20人,选举将产生7名干事,包括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下午3时,乌坎村投票结束,村选举委员会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了紧张认真的计票,并于当晚8时许当场宣布投票结果。林祖恋获得6205张赞成票,得票率91.09%;杨色茂获得3609张赞成票,得票率52.98%,两人分别当选为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其他人得票均未过半,拟选出的另外1名村委会副主任和4名委员,将由村选举委员会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根据当天得票高低的原则确定候选人,于次日另行选举。乌坎全村登记参选村民共有8363人,发出选票6899张,收回6812张,投票率达到81.45%,选举有效。
3月4日,乌坎村进行村委会其他成员补选,并增加了村民小组组长的选举。晚上8时,选委会主任洪天彬宣布计票结果:登记选民8208人,发出选票6259张,收回选票6185张。洪锐潮以4196票当选村委会副主任,村委委员则分别为庄烈宏(4115票)、张建城(3168票)、孙文良(2773票)、陈素转(女,2773票)。其中,陈素转将成为村委妇女主任。至此,乌坎村委会全体成员全部选出。
乌坎村选举引来国内外众多媒体的关注,有媒体称这是一次村民自己的选举,有村民说这次选举真正是一次公平、公正、公开的选举。乌坎村选举会场设立的写票箱被网友评论为:当我们还在讨论全国人大代表的表决器应该加盖时,社会最底层的、文化水平最低的农民已经注重民主的细节了。这说明中国人配得起搞民主。
广东省工作组王叶敏总结了本次乌坎村委选举工作的三大亮点:一是始终秉承公开、透明的原则,选举方案均由村党总支、选委会讨论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完善;二是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实施选举,组织工作规范,每一个环节都经得起挑剔;三是充分尊重选民和发扬民主,选民要选谁就选谁,没人干预。
乌坎选举的意义
2012年3月5日,时任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在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接受媒体采访谈及此次乌坎选举时指出,“乌坎的民主选举是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进行的,没有任何创新,只不过我们把选举法和组织法的落实过程做得非常扎实,让这个村子在过去选举中走过场的形式做了纠正,如此而已”。然而,乌坎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影响表明,这种“纠正”是多么的重要。村民自治是个好东西,制度设计也不错,但在实践中落实并不到位,贿选屡见不鲜,乡镇党委政府随意撤换村主任也不时见诸报端。曾经,乌坎村的选举是走过场的,结果村支书实际代表的小圈子利益就长期不法侵害了大多数村民利益。而这种现象,在我国农村基层并不鲜见。
因此,乌坎这次选举,对各地在实践中完善基层民主选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保障农民的选举权利,坚定不移地做好村民自治和村委会村民直选,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任务。在基层选举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行事,确保自己首先不违法。在这个前提下,在法律的轨道上,对基层选举予以认真指导和全程监督,而不应有介入选民意思,导致选民的表达受到限制或强制的行为出现。这种指导的实质就是把民主的能力交给群众,使群众明白自己拥有什么样的民主权利、怎样去行使自己的权利;这种监督则是防止有不正当利益诉求者肆意侵犯群众的民主权利,给基层群众行使民主权利撑腰。
同时,乌坎选举也说明,程序的公开、公正和透明,是做好基层民主选举的关键所在。没有程序的民主,就没有实质的民主。在乌坎村的此番选举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些细节描述:秘密写票箱、选委会委员不参选村委会、剩余空白选票当场烧毁、公开开箱验票统计唱票等。选举是民主价值的核心,用细致入微的程序保障选举的公平公开公正,就是捍卫民主的尊严。以乌坎的“秘密写票箱”为例,看起来简陋粗糙、毫不起眼,但看得见的狭小封闭空间却能够把选民可能受到的外界干扰降到最小,在完全无记名的前提下真正体现选民的真实意愿。因此,小小的“秘密写票箱”,其实蕴含着民主本质的深意,它其实就像一个隔离层,把选民的合法权利、真实意愿与外界干扰隔离开来,保障每一张选票都是百分之百体现投票人的心声,实现细节上的公正。类似这样的一个个细节穿起来,就组装成一部庞大而精妙的选举机器,它的“产品”才会质量上乘、深得人心,也就实现了政治上的合法性。
2013年3月13日,民政部副部长姜力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的记者会上表示,乌坎事件是我国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典型案例。姜力说,乌坎村的民主选举是和经济利益问题相关联的,民主选举出来的村委会有利于这个村的经济问题的解决,但是由于这些问题的解决有一个过程,要有一个酝酿协商、反复征求意见,在村民当中达成一致的过程,这就要依靠村委会集体的智慧,也要依靠村民的参与和支持来解决这个问题。乌坎村民主选举不是独有的,它已经是我国农村广大农民参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最广泛的实践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