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人交谈,既不同于个人的自言自语,也不同于当众演说,而是交往双方相互间听与讲的配合。交谈的本质并不是你一句我一句地轮流讲话,而在于彼此呼应。
真正成功的对话,应是双方相互应答的过程。如果我们能够在自己的说话中适当引用和重复对方说过的一些话,像对方的口头禅之类的。这样,对方就会觉得我们很尊重他,彼此间在心理上的距离也就拉近了。
这样双方就能愉快地谈成很多事情,使人清楚地明白自己的意图。不会说话的人,不能完全地表达出自己的意图,往往会使对方费神去听,而又不能使他信服地接受。
会说话的人,总能利用对方的口头禅等,清晰地表达出自己的意图,把道理说得清楚、明白,甚至动听,使别人乐意接受。有时,我们可以通过对方的问答,测定对方言语的意图,并从对方的谈话中得到一定的启示,增加自己对对方的了解,跟对方建产良好的友谊。
有一次,很多摄影记者把石油大王洛克菲勒的儿子和他的3个孩子团团围住了。
本来他们是要出去旅行的。他不想让孩子们的照片曝光,但又不好当场严词拒绝。
为了既不扫那些摄影记者的兴,同时又能够达到自己的目的,他就千方百计地让那些记者不由自主地同意他的意见。
他是怎么做的呢?他不把他们当新闻记者,而是当成一名父亲或即将要成为父亲的普通人,与他们交谈着。他合乎情理地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把小孩子的照片登在大众读物上对儿童的身心健康成长是极为不利的,并适当重复了下记者们爱用的口头禅。因为这些记者也认为他的想法非常有道理,最后就很客气地告辞了。
上述故事中洛克菲勒的儿子无疑是一个相当聪明的人,他想方设法地运用对方所熟悉的语言风格,使对方能迅速理解自己想要说的话,进而达到了自己的目的。
我们再来看一下关于美国纽约律师约瑟夫·乔特的演讲策略:
约瑟夫·乔特是纽约律师界的权威人物,多年来,他的雄辩家地位一直无人能够动摇,他的秘诀究竟是什么呢?
有一次约瑟夫·乔特去一个以陶瓷为主要科目的艺术学校演讲。在这个学校演讲的一开始,他就说自己是校长手里的一堆“陶土”,接下来,他就开始讲述自巴比伦及尼夸梵时代以来的陶瓷简史。
在约瑟夫·乔特就任一家钓鱼俱乐部的主席之位进行演说的一开始,他就把自己比喻成被俱乐部的职员放进来的一条“怪鱼”,或许,他这条“怪鱼”会让他们钓鱼失败的。这样打趣自己之后,接着他才开始讲英国渔业委员会在繁殖江河鱼类方面作出的突出业绩。
约瑟夫·乔特在英国的一所学校里演说时,列举了许多从这个学校走出去的大人物,以此来证明在教育方面,美国是远远赶不上英国的。
当然,有关约瑟夫·乔特的所有演说总是集中在他人所熟识的感兴趣的事物上的例子还有很多。他正是运用了熟知对方的语言方式这一策略而赢得极大的成功的。
《纽约论坛》著名的编辑阿莫斯·科明能在报界获得一份称心的工作也是运用了这一策略。
阿莫斯·科明在18岁时第一次到纽约去,原本只想到一家报社去做编辑。当时,纽约有数以万计的失业人员,几乎所有的报社都被求职的人员给挤满了。在这种情况下,科明是很难实现自己的愿望的。
年轻的科明曾在一家印刷厂做过几年排字工人。这是当时他所有的也是唯一的工作经验。
但是,他知道,《纽约论坛》的老板荷拉斯·格利莱和他一样,年轻的时候也在印刷厂里做过学徒,所以,他抱着试一试的心理先去了《纽约论坛》。
科明心想,格利莱一定会对与他有相似经历的应聘者感兴趣的。在过去参加面试之前,他还找到熟悉荷拉斯·格利莱的人了解了他的性格、爱好、口头禅等,以备不时之需。
结果证明他是对的,他真的被录用了。
上述故事中的科明正是利用了格利莱以前的经历而最终获得了成功。
美国民主党领袖菲利普斯对这一策略也十分擅长。他的语言和题材都是来自于不同的听众。所以,不管是在大学校园里演讲,还是在纽约的政治集会上提出见解,他都认为:雄辩的第一意义就是以听众的经验为自己演讲的根本出发点。他所演说的内容十分符合听众的口味,这就不足为奇了。
菲利普斯说:“演讲者越能将自己的思想融入到听众的经验中,就越容易达到目的。”
菲利普斯曾举过这样一个例子:“当我的朋友踏入家门之时,晴空万里。一小时后,我走进门说快要下雨了,开始,他一点都不相信我的话。我对他说,西边乌云滚滚、雷电交加、狂风四起,他就信了我的话。我是怎样说服他的呢?我只是向他说了乌云、雷电和狂风三种事实而已,而这种事实是与他之前经历过的风雨即将来临时的现象是相同的。并且,我会重复他的口头禅,让他对我的好感加强。所以,他相信了我说的话。”菲利普斯从这个事例中得出了这样的结论:要想别人相信你,关键是要列出与对方的经验相似的事实。
在与人交往的过程中,当我们想让对方对我们产生好感并相信我们时,我们就要从对方的经验和需要人手,运用对方最熟悉的语言方式,慢慢地去接近他们,用他们的习惯用语表述我们自己的想法,并适当地重复一下对方的口头禅,往往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