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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孟浩然——长揖谢公卿「之拾伍」

他四十岁了,还老老实实地在老家当着一个农民,紫红脸色,粗手大脚,好脾气,面相老,听听是乡音,近前来闻闻,还有蔬笋气——和他的诗歌一个味道。

他没有诗人风度,也没有诗人该有的光荣,跟个静默了许多年的老屋一样,不挪一步地坐在村庄里,坐出了坑。他甚至还不如我们,好赖可以多一台电脑,“吧嗒”、“吧嗒”当旱烟袋抽着去打发寂寥。可他比我们多一个角落,去安妥灵魂。这比当时许多归来又离去、离去又归来地折腾、人间没个安排处的诗人都要幸运许多——一个庞大的诗歌王朝其实它的角落也是很少和有限的。到处都是人。

一个农民的孩子,长大后又是农民,到中年了依然是个农民,能有多少机会去专门练习诗歌?好像也没人教他写诗吧?像一只野生的鸟儿,有一天忽然无师自通地动情歌唱了起来,懒懒散散、细细密密地唱,唱得大家都会站下来竖起耳朵听,如听满堂风雨。诗人大致就是这种鸟儿,教是教不出诗人的。生命深处的东西有时真是不太好说。一个农民写的诗自然里里外外透着粗钝或简拙,也舍得长,个个头面不小,切开来,跟一牙儿一牙儿玫瑰红的萝卜或西洋红的西瓜似的,并不知道含蓄着:“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闻说梅花早,何如北地春”;“我家襄水曲,遥隔楚云端”;“野旷天低树,江清月近人”……总不离自己那一亩三分地,普通,冲淡到无味无痕,落得很实,简直都不像个诗的样子。而一般地,就艺术而言,落实了就平常了,于他却不成例——这就显出了他的不平常。读起来,那些五言的小句子语调轻省,秩序井然,心思简单……当然也有偶尔的茫然,可他的茫然和秩序都还是可感受的,以及可操作的,有时糅合着平庸和拙笨,但总有一股鲜明的气,净而韧。横着竖着看,它们都那么朴素,那么美——连钻石都比不上那么美。朴素不是不美,而一种美到了极致,就有了超现实的气息。那样的美在这个世界的命运是显而易见的,并且对现实产生动摇。那样的朴素和极致的美来自劳动。

是的,劳动——没有办法,写作和种麦子都只能劳动。每天从劳动开始,并且努力地爱外物,让劳动与爱成为习惯,而劳动的意义是什么?是挽留时光?为什么要挽留?它用来证明什么?美的一刻?我的在场?它必须向谁证明?结果将如何?……他并不去想。如此这般,平时流汗,专心柴桑,在春天睡点懒觉,听听鸟鸣,冬季农闲时作点小诗,喝点小酒,也就知足。生活是简单贫困,抑或是负担,平凡但充满着生命力,那愉悦映照得连太阳的光都比别处的新和美丽。

劳动于他有多重要啊,他自顾自用小酒消解着劳动的疲累,仿佛小酒同劳动一样重要了。每每小醉,他身边总有一片开出碎花的藤架、安静的晴丝,以及恰到好处的、自己用亲手种植的柳树亲手制作的木椅……就这么醉着,在后来的国画大师倪云林风格的山水里,全不管朋友们都在一群没头苍蝇似的,嗡叫着扑到东、扑到西地求取功名。朋友韩朝宗在京城当官,有心要提携他,就极力撺掇他一同去京师,打算向朝廷举荐他。他一时糊涂就答应了。可临出发那天,他呼朋唤友,把酒言欢,居然把进京的事忘得一干二净。有人好心提醒他:“少喝点儿!您不是和韩公相约赴京吗?千万别忘了!”他不但不停下酒杯,反而笑呵呵地说:“既然都已经喝开了,还管什么别的事。”结果,韩朝宗左等右等不见这位孟夫子,只好独自一人悻悻地回了京师。喝酒在他当然比当官还重要。

而命运给人的礼物,是学会忍耐与等待:忍耐无,等待有;或者忍耐有,等待无。他似乎开始“有”了,又好像在“无”。到了那一年,年届不惑的他居然起了举仕的心思进京赶考了。彼时的他,鬓角华发已生,额上皱纹渐深。在去京师长安之前,他先到东都洛阳游历了一番。那时的洛阳,人口过百万,四处尽人烟,天津桥上游人不绝,铜驼巷里驼铃响着,是文人们最向往的城市。他在襄阳过惯了清净日子,进得洛阳城来,猛地见了繁华,顿觉满目新鲜。他骑着高头大马,“酒酣白日暮,走马入红尘”(《同储十二洛阳道中作》),有些被迷惑了。

之后,他来到了长安。长安的文化界,对于这位来自基层的襄阳诗人的到来,一开始并不怎么重视。直到在一次文学交流会上,他吟出了“微云淡河汉,疏雨滴梧桐”,天子脚下的长安诗人们才对他刮目相看:想不到这个貌不惊人的湖北佬,竟能写出这样不事雕琢却美出锋芒的诗句。

唐朝唯才是举,腰缠万贯的大富翁未必受人尊敬,写得一手好诗的大才子,却能潇洒行走天下,处处被人善待。才气惊人的他,就这样用一句好诗轻易就博得了长安诗人群体的好感,成了众人争相结交的对象,王维、张九龄、王昌龄等人都将他奉为座上宾——尤其是王维,比他小十二岁,性淡远,常啸咏终日。他们结为知己,除了以文相会之外,两个人归隐自然的相同的心,恐怕也是一个原因。这两颗寂寞的心,在他们的中年以后始由相会而相知。

他开始大“有”了——有名气,有权威,有地位,有张九龄的举荐,还见到了欣赏他才华的皇上,下面的肯定是有富贵……但是,一个座上宾怎么能同一个田间客相比呢?他是愿意有那些煌煌名头,但不愿意同时还有了应酬,有了热闹,有了奉承,有了浮躁,还有了被压制的烦扰……光轧轧地从天上照下,晃得眼疼,他开始了不安。这不安让他开始自省:原来是奋争、上进之心产生了得失之患。这因为得失的计较而产生的不安使他彻夜难眠,开始想念——想念他的田,想念他的锄把子,想念他的巴掌大的小酒壶,甚至还想念那个和住在城乡之间的同为农民、同样热爱文学的好朋友下一个重阳日还一同去看菊花的约定……于是,他把长安举仕的念头像打碎一只日日擎在手上担惊受怕的玉杯子一样打碎了,坚定了终生归耕的决然,从此,真正放下,心中有了扎了根的自在安详,以及无畏。

不愿留在熙熙攘攘的长安的他,在归途中就又顺便独自来到当初路过时没有看够的洛阳,继续“走马入红尘”,把出仕失败当作了一次逍遥游。可是,“黄金燃桂尽”,洛阳那种大都市到底仍叫他不适应——处处是监牢,出门便是草,就连都市里泛了铁锈的雕花栏杆都似一种无形的藩篱,而离开了土地的那种不踏实感更把人架空了——一个诗人,被架空了也就意味着诗歌离他远去了。他终于无法忍受,因此在洛阳寓居了一小段时间之后,匆匆地给好友王维留下一首有些怨怼的诗:“寂寂竟何待,朝朝空自归。欲寻芳草去,惜与故人违……”并表明自己“只应守寂寞,还掩故园扉”的心迹之后,就潇洒地辞别都市,回到了家乡。继续低头锄草汗滴禾下土,仰头望云,缓缓地踱步,看到叶子像花瓣一样精致的灌木和杂草,细听她们均匀的呼吸和吸吮,会喜悦……仅这一点,一个诗人和一个农民也没有一丝两样。

就这样,他接着过他暗自着迷的散板生活,再不左顾右盼,仿佛昼长人静的时光之初,最初的、最淳朴的祖先用漫不经心的一眼,照大地绿淡红轻。滔滔浊世,也许只有一方故土才算得上大地中央那唯一芳草缤纷的好去处。

同世界上所有的农民一样,他是一个天生的乐观主义者——去看吧,哪个悲观主义者走的不是一条绝路?坐思人生,会不觉悲从中来:人人从不同的来处来,又要向同一个去处去……这样思想下去,便没有了生趣,生命的蓬勃就被一点一点窒息掉。还是一切如常的好,不华彩也不卑微,任凭忧愁欢喜,全不在我心。在农民就是:亲人死了,就埋在自家的田地里,自己在他(她)身边继续劳动;自己死了,就被埋在自家田地里,看着孩子们继续劳动。一个诗人也无非如此。

他把一个人真正属于自己的生命愿望上升到了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生命行动,也决定了他的文化人格魅力,以及来处——它缘于一个人对其内心生活的选择和坚持。所以,我觉得田园诗这个词组用在他身上并不太确切,如同《红楼梦》的最后,贾宝玉身上的那领大红猩猩毡的斗篷,好看倒是好看,就是有那么一点招摇,因此,倒不一定合适了。

他的冲淡是魏晋风度的绚烂之极。在他的思想中,道只是表象,儒才是本源。道是肉,儒是骨。他当然只能是一种历史文化的果实。记得俄国诗人叶赛宁在他的绝笔诗中写道:“这辈子死并不新奇,活着当然就更不稀罕。”诗句是在一种极端状态下写出的,当然很极端,代表不了一定的普遍性。根据这点,后来的诗人马雅可夫斯基反其意而用之,在另一首诗中写道:“这辈子死去并不费力,但创造生活,却很困难。”虽然后来马雅可夫斯基也自杀了,但这句诗中的道理却不能也跟着自杀。的确是这样,死其实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但死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关键是怎么才能更好地活着。这个问题在匈牙利作家凯尔泰斯·伊姆莱那儿,就更明朗化了,在其散文著作《船夫日记》里,他这么说:“对我来说,最适当的自杀——看起来——就是生活。”这句话说得似乎很绝望,但我们于绝望中却感受到一种执着的力量。死是生命的结果,却不是生命的出路。无论什么时候,活下去,才是最终的出路;幸福地活下去,才是最终目的。在西方,上帝死了之后,人们内心的教堂轰然坍塌,精神失去依托,灵魂于是一路踉跄走来。但在我们的大地上,他却把自己的道路修向了自然。而自然是永恒的。中国的很多读书人,他们往往穿着一儒一道两只不同的鞋子,在这条路上,一步步走向自己内心的田园。自然一词,在中国人的文化心理结构中,往往是一个情感的载体,也可以说是一种精神的境界。因而,它不是一个地理概念,而是一个文化概念。我想,我们“心中”的自然和西方人“眼中”的大自然是有着很大的差别的。

因此,有人认为他的思想深度不如曾写出《瓦尔登湖》一书的美国人梭罗,我认为作这种生硬的横向比较是毫无意义的,不仅因为两个人的文化背景不同、文化渊源不同,更重要的是因为两个人生活的社会现实差异太大,还因为,文学很多时候是不能比较、不能妄断的,有如佛家的“不可说”。在他的时代,他需要向他的现实索取自己的生活,而梭罗则可以从他的现实中挑选自己的生活。从长远的普遍的观点来看,我们应该在生活着的同时去思想,去到作者当时的思想之中思想,而不是闭着眼思想着自己的歪点子。否则,就成了信口雌黄。

从一开始,他就不能适应他的现实世界。他不能适应——这也正是他的可贵之处。他选择了自己的拒绝。拒绝是一种勇气,也是一种权利。他拒绝了一个物质的世界,拒绝了一个他所不喜欢的世界,将自己的立足点落在了自己心里的那个大自然。我们需要改天换地的英雄,我们也需要滋润灵魂的诗人。他重新回到他热爱的大地,一只手阻挡着飘忽不定的冷风——因为那些形形色色的冷风总是透过生活脆弱的窗户纸吹熄他内心的烛火,同时用另一只沾满泥土的手写诗,抚摸春天挂满露珠的身子。

发现了美也就等于创造了美。当他用心灵的扫帚把那些生活的灰尘扫去,我们一下子看见了那些朴实无华的事物原来竟然有着那么动人的色彩——他让我们相信:如果我们愿意看,每一片叶子都是美的;每一个果实,都丰富我们的心灵,都是极好的教育。而热爱自然,光读书是没有用的,自然的美丽只向参与其中的人展开。一双沾满泥巴的手,才可能真正了解泥土的大能。一对伺候过紫茄的膝盖,才知道与自然谦卑而牢靠的联系怎样建立。

就这样,他用语言缔造了一个自己的世界,应该说,这是一个相对完美的生活世界,是一个坐落在心域的桃花源。语言的房屋,质朴,温暖,一尘不染,案上的史书,墙上沉默的素琴;语言的小院,花药分列,一边是感性的理想主义的花朵,一边是理性的现实主义的药草;语言的篱笆,菊花朵朵,幽香细细,此起彼伏地开成一脉清寒孤洁的传统;语言的阳光,绿树成荫,庇护着灵魂来去自由的鸟儿;语言的细雨、春云,旺盛的庄稼苗,节气和时令;语言的炊烟浮上黄昏的天空,又一个美丽的黄昏来临,深巷的犬吠搅拌着农业社会浓得化不开的沉寂。五谷杂粮的晚餐,生活的清贫和充实,素月出东岭,月光如水,将凝望的身影漂洗成无声的叹息,云影落在青草上……他的隐逸,其实,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不是他疏远了他的世界,而是他的世界遗弃了他。因为他未能与时代合作。他挣扎在黑暗的河水里,他想在生活中找到一个清澈的上游。后来,他抓住了一丛诗歌的灌木条,筋疲力尽爬上了岸。应该找个干净的地方休息一下了,他坐在岸边,看世界越流越远。他慢慢走了,头上是高高的秋天的天空,大雁的鸣叫声从风中一串串滴落。他即将死去,这个,他最为清楚。对此,他早有准备。

那个冷冬的某日是否有阳光呢?即使有,也该不太温暖吧?那天他被他耕种的大地接纳,他完成了最后的栖居。或者说,他永远安葬于中华文化源远流长的文化记忆里了。

他那么爱他的乡村——他的家在湖北襄阳城外,他的宅园叫涧南园。在《涧南园即事贻皎上人》这首诗中,他非常自得地写了这样几句话:“弊庐在郭外,素业唯田园。左右林野旷,不闻城市喧。钓竿垂北涧,樵唱入南轩。”这里边写到了涧,涧在屋北,所以称为北涧。屋在涧南,所以叫涧南园。这个北涧是可以行船的,所以他有时乘着船只,从这条涧出发,到各地游赏。

他也喜欢其他地方,譬如他对吴越的美景非常歆羡,非常爱戴,但平心想一想,他还是觉得自己家乡的山水要胜过吴越。于是回到家乡之后,就写了一首《登望楚山最高顶》,其中说:“山水观形胜,襄阳美会稽。”都是因为热爱才只看到了它的好,才离不开它。如同一个一辈子与它恋爱的人。

而他的乡村一直在安静地成长,像植物一样温暖地生根发芽,他就在自家的那块瓦尔登湖似的田地里劳动了一辈子,春来播种,秋来收走,没有谁看见并惊奇,知道勤劳也不能致富(一个勤劳不能致富的年代该有多坏啊),就干脆落实到吃饱即可。他写得慢,写的内容也无非身边事物,既没有“鬼才”上天入地的凄思,也没有“仙才”举杯邀月的浪漫,芝麻绿豆,涉笔成趣,总带着泥土的芬芳,土气平静里自有一种世道人心的旧颜色。后世很多人说,他的诗数量少,质量也不高,原因是他的学问不好,才具也不足,他的“气蒸云梦泽,波撼岳阳城”,再雄浑也比不过老杜;“微云淡河汉,疏雨滴梧桐”,再清寂也比不过王维;“不才明主弃,多病故人疏”,再萧冷也比不过刘长卿和十才子……点点滴滴,婆婆妈妈,念起来毫不花哨,似乎来自一嘴漏了风的牙。然而,振振有词的诗评家们和他们为了评职称而攒的各种各样乌七八糟的论文都灰飞烟灭了,他和他的诗还活得好好的——那些来自潮湿腥气的泥土的新鲜触觉和天真描摹是别家心里都有、笔下全无的。在他的眼光中,无论是沐浴在夕照清辉中的田夫野老,还是嬉戏于水下岸边的鱼兽虫鸟,寓目所见的一切,仿佛都是一脸一脸会心的、切近的微笑,开放起来……那些诗境,确有晶莹剔透之感。他这个人呢,也活得晶莹剔透,渣滓滤去:不过跟我们开头说的似的,平时下田劳动,没事了串串门子,喝喝小酒,偶尔写点五言小诗自娱……他在大地上,伸展手脚,打开自己的各种感官像打开一把把折叠刀,来收割世界,就为了一个自娱,自己高兴——至于后人把自己的作品刻不刻石或选不选本,全是扯淡。

一个农民的逻辑也无非如此。可是,去看选本们,还有名山大川旅游景点大大小小的刻石,落下谁也落不下我们这位农民大叔。

一个农民的力量也就在此:他热爱劳动。

[原作欣赏]

过故人庄

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

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

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

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

洛中访袁拾遗不遇

洛阳访才子,江岭作流人。

闻说梅花早,何如北地春。

[诗人小传]

孟浩然(689—740),唐朝第一个大量写出山水田园诗的诗人,襄州襄阳(今湖北襄樊)人。孟浩然生当盛唐,早年有用世之志,但政治上困顿失意,以隐士终身。他是个洁身自好的人,不乐于趋承逢迎。他耿介不随的性格和清白高尚的情操为当时的人们乃至后世所倾慕。王维、李白、王昌龄都是他的好友,杜甫等人也与他关系甚好。

孟浩然的一生经历比较简单,诗歌创作多是写故乡襄阳的名胜,像《秋登兰山寄张五》、《夜归鹿门歌》、《江山思归》等,将襄阳的山水、烟树、新月、小舟描绘得平常而亲切。他的田园诗数量不多,但生活气息浓厚,如《过故人庄》、《游精思观回珀云在后》等,农家生活的简朴、故人情谊的深厚、乡村气氛的和谐,都给人留下难以忘怀的印象。他的一些小诗如《春晓》也写得含蓄清丽、韵味悠长。

存诗二百六十多首,多为五言律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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