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眼光慢慢地向下倾斜。起初我只看见一幅粗帆布,看不见灯光下其他的东西。在一片可怕的寂静中,可以听出雨水滴落在帆布上。我顺着帆布向前望;就在那尽头,就在那黄色灯光下,僵硬的,狰狞的,炭黑的——那是一张死人的脸。
就这样,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我看见他了。就这样,随上帝的意旨,我终于和他相见了。
由于十分关心这件影响当地的事,验尸官和镇上的一些官吏都急于进行庭审调查。于是定于第二天下午开庭。作为协助查清这一案件的见证人之一,我当然要被传讯。
第二天早晨,我的第一件事就是到邮局问我所等候的玛丽安的信可曾寄到。无论情发生任何特殊情况,我都不会减轻离开伦敦后的极度悬念。只有早班信件能使我放心,知道我走后没发生不幸的事故,所以这信总是我一天开始最关心的东西。
令人欣慰的是,玛丽安的信已经寄到,等着我去邮局领取。
她们俩都很安好,没发生任何意外——和我离开时一样。罗拉向我问候,叫我早一天告诉她归期。她姐姐还为这句话做了补充说明,说这是因为她已经攒了“将近一金镑的私房钱”,可以备一顿饭菜,在我归来的那天举行庆祝。在晴朗的清晨,我读着这些亲切的家庭琐事,但同时清楚地回忆起昨晚发生的恐怖事件。看完这封信,我首先考虑到的是,千万不能让罗拉突然获悉真实情况。我立即写信给玛丽安,把我以上所述的事告诉了她;我报道这些消息时,尽量说得很缓和,并且警告她:我不在家时,别让罗拉从报上无意看到这一类的新闻。如果换了其他不像玛丽安这样勇敢和可靠的妇女,那我是不敢这样毫不隐讳地把全部真相都告诉她的。正是由于以往对玛丽安的了解,所以我对她的信任程度等同信任自己。
这封信当然写得很长——一直到我要去出庭受讯前才写好。
审讯中不免遇到了一些特殊的复杂情况和棘手问题。除了要查明死者遇难的情况,还要解答一些极需说明的问题,其中包括:起火的原因、钥匙的失窃以及起火时法衣室里怎么会出现了一个陌生人等。前一天,连死者的身份还不能确定。虽然仆人说他认识他主人,但警察看了他那副可怜的样儿,不能确定他的陈述是否可靠的。幸而法庭头一天晚上就派人去诺尔斯伯里镇,传讯几个熟悉珀西瓦尔·格莱德爵士面貌的见证人,今天一早又和黑水园府邸进行了联系。由于事先采取了以上这些措施,所以验尸官和陪审团终于确定了死者的身份,并认为仆人的陈述属实;后来又检验了死者所戴的表,更进一步证实了一些新发现的事实与可靠的见证人所提供的证明。手表里面刻有珀西瓦尔·格莱德爵士的姓名和纹章。
下一步要查明的,是有关失火的事。
第一批被传讯的见证人中有仆人和我,还有那个听见有人在法衣室里擦火柴的男孩子,孩子提供证明时,说得很清楚;但是仆人精神受到强烈刺激,尚未恢复,现在的他对案件的侦查进展显然毫无帮助,所以法庭最后把他带下去了。
令人宽慰的是,查问我的时间并不长。我从来不曾见过死者,从不认识他;也不知道他来到老韦尔明亨的事;发现尸体时,我又不在法衣室里。我能提供的全部证明是:我怎样在教区执事的门口停下来问路;我怎样听到教区执事丢了钥匙,我怎样陪他去教堂,准备尽力帮助他;我怎样看见那里起了火;我怎样听见一个陌生人在法衣室里怎么也打不开门锁;我怎样出于仁善之心,竭力抢救那个人。法庭问那些以前认识死者的见证人能不能解释:死者怎么会很奇怪地被认为偷了钥匙,又怎么会到了起火的房间里。验尸官当然认为,我既和珀西瓦尔·格莱德爵士素昧平生,又对附近情况一无所知,所以,在这两个问题上,我是没有资格提供任何线索了。
受讯结束后,我觉得对自己必须采取的行动是明确的。我认为不必自觉地说明本人的想法,这是因为:第一,如果我那样说明本人的想法,实际上对了解案情毫无益处,现在一切可以证实我的揣测的证据,都已随着登记簿一起烧毁;第二,我不能很清楚地说明我那缺乏证明的想法,除非是我把那阴谋全部揭露出来,而那种做法,毫无疑问,对验尸官和陪审员的心理所产生的影响,将与以前我对基尔先生所造成的影响相同,那是不会令人满意的。
然而,事过境迁,现在我再也不必存有以上的顾虑了,这里不妨把我的想法随意谈出来吧。在我继续叙述其他情节之前,就先让我简单地用我本人的想法来解释以下这些现象:钥匙是怎样被偷的,火灾是怎样引起的,那个人又是怎样死的。
我相信,因为听到了我交保获释的消息,珀西瓦尔爵士迫于无奈,就只好采取他的最后一招了。一个办法是试图在路上袭击我;另一个办法,也是更为可靠的办法,就是消灭他的一切罪证,毁掉他在结婚登记簿里伪造记录的那一页。只要我无法交出从正本中摘出的记录,去与诺尔斯伯里镇的副本互相对照,我就不能提供这一条其他人都无法获得的证明,也就不能以暴露真相致他于身败名裂来威胁他了。为了达到挫败我的目的,他只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潜入法衣室,撕掉登记簿里的那一页,然后,再偷偷地溜出来。
根据以上的设想,我们就不难理解,他为什么要为什么要趁教区执事不在的时候去窃取钥匙,又一直等到天黑才动手。为了要找到需要的那一本登记簿,他不得不擦亮火柴,而出于小心谨慎,他就反锁上门,以防爱管闲事的人,或者我(如果那时我凑巧走到附近)撞了进去。
我根本不相信他为了掩盖登记簿被撕的那一页,会故意纵火焚烧法衣室,制造登记簿的被毁是火灾造成的假象。因为,无论如何,法衣室起火后仍有及时获得抢救的可能,登记簿也有保全下来的可能,只要考虑到这一点,他就会立即打消了上述意图。记得法衣室里有许多易燃物(麦秸、纸张、粗板箱、干燥的木头、虫蛀了的旧柜等),依我看来,这场火灾纯属意外,这一切易燃物说明那场火很可能是他的火柴或者提灯无意引起的。
在这种情况下,他的第一个动机肯定是试图扑灭那火焰,而一经失败,他的第二个动机肯定是要从进来的那扇门逃走,无奈没料到那锁有毛病。我唤他的时候,火肯定已经延烧到通往教堂的门,门两旁都排列着木柜,而近处又放着其他易燃物品。很可能,等到试图从里边那扇门逃走时,他已经受不了关闭在屋子里的火和烟。他肯定是昏倒了,肯定是倒在人们后来发现他的那个地方了,而这时候我正爬上屋顶,去砸那天窗。即使我们后来能进入教堂,从那一面打开另一扇门,但经过那一阵耽搁,他也一命呜呼了。等到那时,他早已没救了。那样,我们只能让火延烧进教堂,而现在教堂总算被保全下来了。我毫不怀疑,别的人也不会怀疑:我们还没到达那所空房子,使劲拉下那木梁时,他早就死了。
照我看来,以上的推测还是比较能解释我们所见到的事实。当时事情发生的经过情形,正像我所描述的那样。他的尸体发现的经过情形,也正像我所叙述的那样。
二次庭审被延期一天,因为到现在为止,法庭仍无法说明这神秘的案情。
法庭最后做出安排,将传讯更多的见证人,通知死者在伦敦的律师出庭;此外还指定了一位医生,负责检查那仆人,因为现在仆人的精神状态不适宜于提供任何见证。他只是恍恍惚惚地说,起火的那天夜里,主人吩咐他在小路上等着,他确信死者是他的主人,其余的事一无所知。
我的想法是,主人先吩咐那仆人(但他不知道那是在进行犯罪活动),去打听教区执事是不是在家,后来又吩咐仆人在教堂附近等候着(但是他在那里看不见法衣室),这样,如果我在公路上幸免袭击,后来和珀西瓦尔爵士发生冲突,他就可以帮助主人对付我。这里必须补充一句,即法庭始终不曾取得仆人的口供,可以证实我以上的想法。医生在诊断书中声称,仆人的脑袋已经受到极大的刺激,所以,在后来延期举行的审讯中,也并没能从他口中获得任何令人满意的证词。据我所知,他的脑袋一直到现在可能也没有恢复正常。
由于经历了以上一系列事变,我回到韦尔明亨的旅馆时已经心力交瘁,既软弱,又愁闷。我不耐烦去听当地人闲谈有关审讯的话题,也不愿意在咖啡室里回答他们那些琐碎无聊的问话。我吃完了一顿简单的晚饭,立即回到那间租金低廉的顶楼里,希望不再受到打扰,可以静静地去想念罗拉和玛丽安。
如果时间较宽裕的话,我那天晚上会回一趟伦敦,再去看看那两张可爱的脸,获得一些安慰。然而,我可能被传唤——出席延期举行的庭审,而取保候审的限期一到,我还要去诺尔斯伯里镇出庭应诉。我们所余无几的那点儿钱已经花费了不少,一想到渺茫的未来,甚至是如今显得比以往更加渺茫的未来,我就害怕把我们的钱白白花光,所以即使一张二等来回火车票所费无几,我也不舍得随意把钱这样花了。
初审刚结束的第二天,时间可以由我自由支配。我又一早到邮局去取玛丽安按时寄给我的报告。像往常一样,信已经在那儿等待我去领取,信里通篇的口气都是愉快的。我欣慰地读了信,然后怀着舒畅的心情准备回老韦尔明亨一趟。我想在晨曦中看一看火后的余烬。
一到那地方,瞧那变化有多么大啊!
在我们这个纷繁复杂的人世间,细小的事与严重的事总是并肩走过所有的道路。世间的某些情景,仿佛对一切都在表示讥嘲,甚至对人类的巨大灾难也不屑一顾。我走到教堂附近,只有那片被人践踏得乱糟糟的墓地留下的可怕印痕,记载着那场火灾及遇难人的求救声。法衣室门口已用粗木板筑起一道围子。木板上已画了一些拙劣的漫画,村里的孩子叫喊着,打闹着,正在争夺地位最好的洞孔,以便朝那里面张望。就在我听到有人被关在起火的屋子里呼救的那个地方,就在吓昏了的仆人跪倒的那个地方,一群闹哄哄的鸡正在你争我夺,拣雨后的蛆虫;我脚跟前那块地方,也就是停放那扇门和门上那可怕的东西的地方,现在正摆好一个工人的午餐,午餐盛在一个外面用布兜着的黄色盆子里,由他那条忠实的狗看守着。它见我走近跟前,就怒声吠叫。老教区执事无精打采地望着那刚开始缓慢进行的修理工程,这会儿只顾谈及他怎样遭到了这件意外事故,怎样准备逃避自己应负的责任。一个村妇(记得我们拉下屋梁时,她那张苍白的脸露出了恐怖)正在和另一个妇女(记得当时她显出那么一副茫然的神情)在一个旧洗衣盆跟前嘻嘻哈哈地聊天。在芸芸众生中,有什么了不起的事啊!哪怕是名震一时的所罗门[公元前993—前953,古以色列王,以智慧著称,在位时国势鼎盛,其事迹散见于《圣经·旧约》——译者注],说白了也只是一个平常人,不管在他那王袍的褶缝中,还是他那皇宫内院的角落里,也仍然藏污纳垢啊。
我离开了那地方,再一次想到珀西瓦尔爵士的死会使罗拉恢复身份的希望全部破灭。他走了,而我曾经全力以赴,一心希望达到那个唯一目标的机会也跟着他消失了。
然而,我是不是能用比这更现实的观点,来看待我的失败呢?
假如珀西瓦尔爵士仍旧活着,不同的形势会不会导致另一种结局呢?既然我已经发现,珀西瓦尔爵士窃取他人的权益是他罪行的要害,那么,为了罗拉,我能不能利用这一发现,把它作为一种交易呢?我可能提出这样的条件,要用我的保密去换取他的招供——不顾为他保密后必然会使合法的继承人丧失他的财产以及使正当的享有者丧失他的封号的严重后果。不,我是绝不能这样做的!如果珀西瓦尔爵士仍旧活着,我就不可能利用我所殷切期望的发现(因为当时我仍旧不知道那个秘密的真实性质),也不可能按照我的意志,为这一发现进行保密或加以公布,以此作为恢复罗拉权益的交换条件。我肯定要按照一般诚实公正的准则行事,立即去寻找那个被剥夺了继承权的陌生人;我肯定要放弃那已经获得的胜利,立即毫无保留地把我的发现交给那个陌生人;那时我肯定又会遭到种种困难,仍旧难以达到我生活中最大的目标,我完全会像现在这样,仍旧必须下定决心,努力去克服那些困难!
我回到韦尔明亨时,心情已经平静下来,感到比以前更加冷静,也更加坚定了。
在回旅馆的途中,我经过广场尽头——凯瑟里克太太住的地方。我是不是应当再去那儿见她一面呢?不,珀西瓦尔爵士的死讯肯定早已传到了她那里,那是她最盼望听到的消息。那天早晨,当地的报纸已经报道了审讯的全部经过,我再没有其他新鲜的新闻可以告知她了。以前我很想逗她谈话,但现在失去那样的兴趣了。“我不期望听到任何有关珀西瓦尔爵士的消息,除非是他的死讯。”我记得,她说这话时,脸上阴沉沉的,显露出深深的仇恨。我记得,她说完这些话,和我分别时的眼神,隐隐地流露出关心。由于一种自己内心深处潜藏的真正的本能,对于再一次去见她,我的第一感觉竟是厌恶。于是我离开广场,直接回到了旅馆里。
几小时后,我正在咖啡室里休息,侍者把一封信递给我。信封上写着我的姓名;我询问后才知道,那是暮色临近刚要点灯的时候,一个女人给留在酒吧间里的。那女人什么话也没说,侍者还没来得及问她,甚至还没注意到她是谁,她已经走了。
我拆开信封。信上既未注日期也无署名,那些字显然是故意写得要使人认不出那是谁的笔迹。然而,还没读完第一句,我已经猜到写信的人是谁了:是凯瑟里克太太。
以下是信的内容——现在我逐字逐句,完全照原文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