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的手电筒主要是由电池、灯泡组成。若再配上聚焦反射镜和外壳,一个完整的手电筒就出现了。
如今看来,这是一种简单的装置。然而,直到19世纪末,电池和电灯泡出现之后,手电筒才出现。
在爱迪生发明电灯之后,一位名叫康拉德·休伯特(Conrad Hubert)的俄国移民来到美国工作。1938年的一天晚上,休伯特下班回家,路上遇见一位朋友,那朋友向他展示了一盆奇特的花——暗夜里,花朵闪闪发光。休伯特不禁为此着迷,待朋友解释之后,他才解开这个秘密——花盆内安置了一节电池和一个小灯泡。通电后,花朵在灯光的映照下光彩夺目。
回家后,休伯特一直在思考着朋友的“通电花盆”。经过一夜的研究,休伯特将灯泡和电池固定之后,在电池外面包裹上一层外壳,这样,就制成了“移动电灯”。由于当时的电池并没有很强的蓄电力,小灯泡也只能维持短暂的光亮,因此,休伯特将他的“移动电灯”命名为“flashlight”,含义是“短暂的灯”。这就是最早的手电筒。
如今,随着科技的发展,21世纪初,发光二极管取代了小灯泡,更长寿命且更省电的手电筒诞生了。而手电筒的功能,已不再局限于照明,纷纷附带了其他功能,如高压自卫和报警功能、验钞功能等。为了符合人们的审美要求,手电筒的外观也摆脱了传统的圆筒形,而变得更加精致新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