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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论马连义的小说创作

马连义,当代回族作家,回回名穆罕默德·达鲁德·哈鲁,曾用笔名哈鲁。1938年出生于河北省香河县香椿营。他出生的时候,正是日寇铁蹄蹂躏下的不幸年代,一记事,便懂得了“野蛮统治文明的痛苦,罪恶欺压良善的悲愤”。解放后,他作为村里有史以来的第一代中学生,踏进县城开始了丰富多彩的学习生活。就在这时,他已“悄悄地、如醉如痴地爱上了文学与艺术这对双生姊妹了”(以上均为马连义语)。1959年,他同时考入了中央戏剧学院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文工团话剧表演演员训练班,结果他选择了后者,结业后留团任演员。从此,他虽然投身于艺术的怀抱,但仍没有忘掉自己挚爱的文学。这时,他的创作以歌词、曲艺、诗歌和戏剧为主。其中,独幕话剧《偏见》《对手之间》分别获全军业余创作一等奖、北京军区小戏调演二等奖。社会主义新时期以来,他主要致力于小说创作,先后发表了许多有影响的中短篇小说,结集为《人间自有真情在》,由宁夏人民出版社出版。

马连义是一位热爱祖国,富于理想,对自己的家乡、自己的民族、自己的职业有着深厚感情的回族小说家。他的小说创作,主要表现的是两类题材,一是他的家乡,一是他所从事的职业。在这些作品中,无论是历史悠久、有着古老传说的回乡村落,还是喧腾繁华、充满时代气息的农贸集市,或者是聚光灯下、红氍毹上的艺术世界,都饱含着他热烈的感情、深沉的挚爱。因此,他的第一部小说集以《人间自有真情在》为名,就不是偶然的了,其中蕴含着他赤子的真情。正如他在其“后记”中所述的:“我爱我的祖国,爱我的民族,也爱我的故乡。虽说我已参军、入党、服务部队多年了,但想起华北大平原上那座生我养我、送我入伍的回族聚居的小村庄,我的心就涌起激动的浪花,那里有我的父母伯叔、兄弟姊妹,有我的故友亲朋、乡亲父老,有我熟悉的山山水水、蓝天白云……有我的一切一切!我在故乡的怀抱,故乡在我心里。迄今,我创作的反映回族生活的所有作品,每每都是故乡真实生活的写照,我笔下的人物(除名字虚构外)均确有其人……今后我将伴随故乡雄健的前进步伐,努力写出更新更美的篇章,以此塑造出我们回族人在党的领导下,锐意进取,百折不挠的平凡而伟大的时代形象。当然,我还将继续写些我所熟知的梨园生活作品,那里同样有我的爱。”

马连义的这种感情不是空洞、抽象的,也不单纯表现为对家乡自然景观的喜爱和对自己职业选择的满意上,它集中反映在他对家乡人民和自己的同志的那种美好的心灵、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真诚的人际关系的揭示和礼赞上。如《嘎人轶事》和《影坛姐妹》。

《嘎人轶事》中的沙嘎是一个诙谐、幽默、直肠快嘴的回族青年。如果说,在农村困难时期,他占人家嘴头上的便宜,让金芳的孩子叫他一声爹而送他一身新衣还带有些玩笑色彩的话,那么,他对瘫姑娘秀梅的爱,则是真挚而深沉的。秀梅是十年前文艺宣传队的“活铁梅”,酷爱平戏的沙嘎早就暗暗地爱上她了。但她却另有所爱。不幸,秀梅因交通事故而瘫痪,恋人无情离去,使她丧失了生活的信心。但沙嘎仍一如既往地爱着她。他觉得,这不仅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心目中女人的追求,更重要的是在承担一种社会责任,使她能够得到应该得到的幸福。尽管,人们认为这是多么的不可思议,多么的不般配,秀梅也因负疚和自卑而再次拒绝了他,但在他真诚的努力和火热的感情面前,秀梅这个濒临绝境的人,终于启开了久闭的心扉,鼓起了生活的勇气,两人幸福地结合了。正是这样,小说通过嘎人的“轶事”,生动地表现了新时代的道德和人情美,形象地反映了回族人民忠贞不渝的感情和热心助人的美好风范。

《影坛姐妹》是表现作家所从事的梨园生活的。汉族姑娘宋爱婷,端庄文静,本是电影《金英传》女主角金英的预定人选。但当她发现回族姑娘哈小敏更接近金英的气质,便毅然牺牲了自己成名的机会,将角色让给了哈小敏。活泼、直爽的哈小敏见自己敬爱的宋姐被取消了演主角的机会,也宁愿退出摄制组,而不让宋姐的利益受到损害。面对这种情况,胸怀大局、挚爱艺术的宋爱婷顶着别人的误解和闲言,主动找哈小敏做工作,帮她提高艺术表演能力,表现出了一种高尚的职业道德和美好的人际关系。

这种美好的心灵和高尚的情操,在马连义的其他作品中都可以看到:粽子摊前,洋溢着民族传统的美德(《粽子摊前》);市场内外,牵连着善良人的喜怒(《善良人的喜怒》);军营深处,传唱着老战士的颂歌(《军营深处》);银幕上下,表现出了高尚的职业道德(《希望之光》)……从而使马连义的小说具有一种强烈的理想主义的色彩。

这种理想主义的色彩,首先是作者所属的民族传统道德的反映。回族人民是一个追求美与善的民族。回族人民信奉的伊斯兰教认为:安拉(真主)有99个形容词,这些词是善、美、秩序、伟大、完成等,总称为“名称或属性”或“美的名字”。安拉正是通过这些名称与属性和人类交往的。《古兰经》宣称,安拉将一切被造物造得尽善尽美,并授予人类一个美好的形象,人类要积善行德,才能报答安拉,那存在于善美之根源的安拉,才是人类的归宿。伊斯兰教的这种思想,长期影响并主导着回族人民的道德观念,经过长久的生产和社会交往,积淀于回族人民的集体潜意识之中,形成他们的传统美德,养育着他们对美与善进行着不懈追求。马连义的故乡,是华北大平原上一个“执著而不辍,舍命而不渝”的恪守民族风俗习惯的回族村落,马连义从小生活在故乡,深深地热爱着自己的故乡和民族,故乡人民的善与美的精神风尚,自然便反映到了他的作品之中。

当然,在表现回族人民传统美德的同时,马连义又加进了新的理想观念。这一方面是新的时期、新的社会思想对回族人民影响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是作者本人长期在革命队伍服役,深受革命理想教育,具有明确理想追求的结果。因此,马连义笔下的人物,既带有民族传统道德不可抹去的印痕,又具有新时代的鲜明特征,带有一种明显理想主义的倾向,这不能不是作者主观感情的流露。这虽使他的作品主题有时失之于单薄,但比起那些以挖掘、表现“民族劣根性”为目的的作品来说,却有着更强的现实意义。

歌颂民族团结,表现回汉族人民兄弟般的情谊,是马连义小说中一个常见的主题。回族群众大分散、小集中的居住特点,使他们与汉族人民杂居在一起,在长期的劳动生产和共同的斗争中,结成了相濡以沫、互敬互爱的兄弟般的关系,《小城人家》便形象地反映了这种关系。在一座普通的小县城里,回汉两户人家比邻而居。汉家主妇朱林婶子刚从乡下搬来时,见邻居是户回民,满腔子不乐意。因她从前听奶奶说,回民习俗特别,性子暴烈,万一有个小磕小碰的,那可麻烦啦!可将这种忧心吐露给老伴后,老伴朱林竟瞪起眼珠子,吵架似的说:“少废话,回民汉民,互尊互重,且不讲眼下都是共产党的亲儿爱女,膀靠膀,心贴心,牵着骨头连着筋,就说老年头,我没少跟回民打交道,民国圆9年(即19源园年),我到叔阳城卖老豆腐,被日本鬼子抓住了,硬说俺是‘八路’,那次要不是回民海四哥的搭救,俺这把老骨头早就化成灰啦!”并告诉她,现在所住的房子,就是邻居海虎子见他年老体衰,每天往返几十里进城卖豆腐不易而借给的。后来,当他们打听到海四哥就是海虎子的父亲时,两家更亲了,你帮我干活,我帮你带孩子,和睦相处,如同一家人。两家的小院里,经常洋溢着亲热、开朗、幸福的笑声。

《回民代表》是马连义讴歌民族团结的力作,也是回族文学中这类题材中较有影响、较有代表性的一篇作品,曾获第一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评奖优秀作品奖。作品表现的是:德高望重的哈松老汉,被全村穆斯林一致推选为出席省里召开的少数民族代表大会的代表。然而,正在这沸腾的时刻,哈松却提出了一个问题:“我这个代表,到底是代表马家营大队全体穆斯林,还是代表自治大队的马家营呢?”当大家感到诧异时,他又说:马家营有30园多户回民,但是,绝不能讲马家营就是我们一家的天下,还有高柏老汉一户大教,人家与我们祖祖辈辈和睦相处,相亲相爱地生活在一起。俗话讲,隔教不隔理,要是选我代表马家营去省里开会,理应有高柏老汉一份选举权!

高柏虽没参加会议,但他心里早就盼着哈松当选。几天前,省里专门照顾给每户少数民族一份化肥,哈松负责分发。高柏以为村里人人有份,也来领取,哈松不动声色地将自己的那份倒给了高柏。回家后,当老伴埋9他时,他说:“人家一向把咱‘陀思堤’相待,这当口咱可不能把人家视为‘杜士曼’于,几百户穆斯林连一户汉民都团结不住,那还叫能耐?”可是,当高柏知道内情后,死活也要将这份化肥让给哈松。两个异族兄弟,一个名松,一个名柏,相互推让,争执不下,还是支书从省里又申请来一份化肥,俩人才结束了推让。因此,当哈松为这一票专门征求高柏的意见时,高柏紧握住哈松的手,半天只讲了一句话:“你是回民的代表,也是俺的代表。”这一张普通的选票、一份不多的化肥,生动地反映了回汉人民亲如兄弟、情同手足的密切关系,高唱了一曲民族团结的赞歌。

马连义这类小说的创作,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十分深刻的启示。这种启示不仅在于它们以深情的笔调,抒写了新型的民族关系,而且更在于它们给社会主义的民族团结注入了新的涵义。过去,我们的不少文学作品,包括许多少数民族作者创作出的文学作品,凡是涉及民族团结、民族关系,总是单向性、赐予性的。在他们的笔下,汉族总是处于老大哥的地位,他们对少数民族的关系,总是主动性、输出性的,而少数民族总是被动的、输入性的,有时甚至是被开化、被教育性的。而马连义的小说,则一反这种模式,在表现民族团结、民族关系时,呈现为一种双向交流、双向支援、互助互爱的状态,即:少数民族不再是被动的、消极的接受者,他们有时反而是积极的、主动的援助者。这是马连义对于少数民族文学创作的一个重要贡献。

马连义的小说,在艺术上也是别具一格,富于特色的。

读他的小说,我们犹如步入了河北大平原的回乡村落,会感觉到一股浓烈的平原文化氛围,一种鲜明的地域色彩。这不仅从他作品中对那一望无际的河北平原大地、对那滚滚南去的大运河水、对那有着神奇来历的回回村落等自然景观的描写上所能感觉出来,从那繁华喧闹的集市、各具特色的风味小吃、有着深厚群众基础的地方戏曲等人文景观的表现上所能体味出来,而且我们还从作品中所充盈、流露着的历史、文化传统中所能察觉到。如,《回民代表》中,写到主人公哈松老汉时:

当年日本鬼子“扫荡”,一次杀害了马家营上百口子百姓,是他把一具具尸体洗净、装好,发送“归主”的。面对一张张血肉模糊的脸膛,他没有恐惧,不曾害怕,只有对亡人的无限同情以及对日寇的愤恨。为此马本斋都十分感动地跪在他的膝下。

不仅是《回民代表》,在马连义的其他小说中,我们都可以看到,在作品的背景中,都有过反对侵略的战斗,作品中的主人公凡是上了年纪的,大都与抗日游击队或八路军发生过联系。这就使我们得以知道,马连义笔下所描写的是一个有悠久革命历史的土地,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民是有着光荣革命传统的人民,这无疑增强了作品的厚度。再如:《春天里的故事》中,年轻的生产队长宛春问马德昌老汉:

“大伯,今天您到底唱的哪出戏?”

德昌老汉笑了,拍着宛春肩膀说:“人家‘玄德风雪访孔明’,咱就起个‘定三分亮出茅庐’嘛!”

虽是乡野老人的对话,却洋溢着浓烈的传统文化气息,从中不难看出,由于地方戏曲、民间说唱的教育,中原文化对普通百姓的影响。

马连义的小说,不仅有着鲜明的地方色彩,而且有着显著的民族色彩。这主要体现在他作品中对回族人物形象的塑造上。

在马连义的笔下,无论是《老“牛倌”新传》中的马子群老汉、《穆什仪巴巴》中的穆什仪巴巴,还是《军营深处》中的李丹师长、《嘎人轶事》中的沙嘎,他们一个个都形象生动,栩栩如生,流露着鲜明的民族特点,迎面向我们走来,使人如闻其声,如见其面。

在塑造回族人物形象的时候,马连义首先是注意了人物的服饰、外貌的描写,如:

马子群老汉,今年七十挂零,鹤发童颜,银须扫胸,杏核眼,通天鼻梁,宽宽额头,总戴着一顶雪白的回回小帽。

——《老“牛倌”新传》

穆什仪巴巴是个外表平凡的小老头,矮小、墩实、健壮,一头花白发剃得光溜溜的,扣一顶洁白的回回帽,他眉粗、眼亮、鼻直、口正,一撮稀疏的羊胡,顺着略突的下巴向前撅起。

——《穆什仪巴巴》

这些虽然描写的都是人物的表面部分,但由于强调了他们的主要相貌特征和服饰特点,因而就给人以强烈、突出的艺术印象,为人物性格的塑造提供了较好的基础。

其次,是精心捕捉并生动地表现回族人物所特有的禀性、气质。马连义不忽略回族人物的外貌、服饰描写,但他更下工夫的,还是对人物的禀性、气质的刻画。如,他写马子群老汉“爱牛如子,克己奉公”“你骂他,他可能脸不红,眉不挑,但谁要是捅他的牛一指头,他会跟你暴跳如雷,结冤动武。”甚至当他受聘为县收购站“收牛顾问”、专管估买活牛的工作之后,当发现自己的内侄为了增添重量以次充好,给牛猛吃盐、猛饮水再拉来卖的行为后,也撕破脸面,遏制不住地当众责骂道:“就为了多卖几个臭钱,且不说国家,你对得起这哑巴畜生吗?回回讲‘乜贴’心,你坑人害己,你的‘乜贴’到哪儿去了?”再如,他写穆什仪巴巴“当年给地主当长工,因为冤枉他多吃了一个窝窝头,主仆结9动武,血流满地,受尽了衙门严刑拷打,宁蹲三年大狱,也没告饶服软。”在这些人物身上,鲜明地体现着回族耿直、真诚、刚烈、无畏、嫉恶如仇的气质与禀性。这既是由民族的先天的血统所决定的,又是受民族的后天的文化所影响的。真实地表现这种民族的气质特征,是真实地表现民族性格的必要条件。

再次,在注重表现民族的气质特征的同时,马连义更注重表现民族的心理特征。民族的气质特征是民族性格的外部结构,而民族的心理特征才是民族性格的内部深层结构。当然,它们二者之间是互为依存、相互补充的。单纯地描写民族的气质特征,一般容易形成人物的表象化、浅层化,而单纯地描写人物的心理特征,也容易造成人物的平面化、单薄化。只有将它们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塑造出立体、丰满、有血有肉、有声有色的民族典型性格。马连义的小说就是这样的。如《春天的奏鸣曲》中对主人公海五爷的刻画。作品既描写了他“直撅撅的花白胡须”“浓眉下那双大眼睛炯炯有神”的外貌,又描写了他“急人所急,帮人所需”“有股子事不隔夜的倔脾气”的禀性气质,但作品中突出表现的则是海五爷的民族的心理素质。他到邻村去传授果树栽培技术,走到村口时,“海五爷望见那片经过翻修、金光闪闪的清真寺大殿顶时,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亲切感”,心想“不管当初马金马银怎样的打架闹火,东西马营的穆斯林毕竟是一祖之后啊”。而当他走到清真寺门口,“轻轻地推开两扇新油的朱漆大门,肃穆、圣洁的礼拜大殿,立刻耀入了眼帘。他想起那段把清真寺改作库房的年代,感慨万分地自语道:好!回回嘛,总归是回回。”这些心理描写,细腻、生动地表现了海五爷的民族属性觉悟、内心深处的宗教意识和民族的心理特征。这不仅使人物形象更为丰满、生动,而且具有鲜明的民族特征,使人一看便知是回回的“这一个”,是一个刻画成功的回族典型人物。

马连义的小说,不但既具有民族性,又富于地域性,而且还能将它们二者较好地结合起来,从而使自己的作品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与地方色彩。还以回族典型人物的塑造为例。马连义的小说,既刻画了一个个典型的回族人物形象,但又不同于一般的回族典型人物。如果我们将他小说中的回族人物与宁夏回族作家马知遥笔下的回族人物作一有趣的比较,便会发现,这些人物他们虽然都是回回,有着共同的祖源和民族的心理素质,但他们又有很大的不同。马知遥笔下的回族人物,反映了宁夏一部分回族群众的特点,由于他们所居地域狭小,交通不便,受小农意识影响较深,因而比较计较眼前的利益。《“业余社员”轶事》中的纳万财,卖鸡蛋时,为了蛋大蛋小而和买主磨嘴皮子;《老烈》中的纳万成,在三年困难时期,为了几颗树上的青果子,竟扯破了亲侄子的耳朵。而在马连义的笔下,回族人物又是另外一番风貌。如《人间自有真情在》中的主人公马甫,当他听说乡亲盖房急需用柁木,便朗声说道:“兴雨老弟,钱财如粪土,仁义值千金,急用你先拉走,什么钱不钱的,俺是个老光棍儿,有个窝睡就满足了。”从中既可以看到燕赵大地“慷慨悲歌之士”的气概,又可使人感受到有着光荣传统的这片土地上的人民的觉悟。这,使得马连义笔下的回族人物有着自己鲜明的个性特征,为回族文学的人物画廊增添了新的色彩。

马连义的小说虽然大多采用单线式的传统结构,但往往能通过倒叙、描叙等艺术手法的运用,来丰富作品的表现内容。再加上作品中所特有的那种浓郁的生活气息、亲切的乡土风味,使他的小说在风格上显得质朴生动、清新自然。在语言上,他注意锤字炼句,讲究音韵节奏,并熟练运用河北农村口语和歇后语、双关语等修辞手法,因而使之凝练、形象,活泼有味,较好地起到了渲染环境、叙述故事、刻画人物的作用。

作为一个离开家乡多年,生活在非回族聚居区的部队作家,马连义将自己的创作之根,深深地扎向自己的故乡、自己的民族,写出了许多富于民族生活气息的好作品,这是难能可贵的。尽管他的小说还有这样那样的不足,但他对艺术的追求是真挚的,因而他的作品是能够为回族读者所喜爱和接受的。

马连义在《人间自有真情在》的“后记”中说:“小草,固然细嫩,但脚下却拥有地球。”把自己喻作小草是他的谦虚,但他却实实在在地拥有着一个伟大的民族。正如希腊神话中的巨人安泰罗斯匍匐于地母获得新的力量一样,我们相信,马连义紧拥着自己的地母、自己的民族,一定会不断获得新的灵感和创作才气,在艺术上获得更大的成就,为回族的文学作出更大的贡献!

载《回族文学论丛》第一辑,宁夏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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