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自己刚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自己就像是在黄泉路上徘徊的一瓣彼岸,梦幻而又嗜血,就像寂寞的小小玫瑰,害怕心碎,天真用刺来防卫。
的确,被自己的狗血穿越,自己也被吓得够呛。
当时,自己在地球上可是“风靡全球,无人不知”的银噬闲,就因为自己喜穿银白的和服,明明是纯洁的象征,但却因为自己杀人不眨眼,而让纯洁的衣袍上渲染是那致命的妖冶,银白上的点点绚如异世界的樱花,望尘莫及。而自己就是在这样的“威名”下,她那个对她维命是尊的青梅竹马,邀请她与他一起到加拉帕戈斯群岛约会,但最狗血的,就是自己刚刚坐下,却因椅子长年风吹雨淋,无人维修,被摔进垃圾桶。之后,自己醒过来的时候,就发现自己在某个不知名的湖底,恐怕,自己就是在这里沉睡了一段时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