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志锋
“摘要”唐宋时期中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高度发展,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都处于世界的领先地位。阿拉伯地区由于伊斯兰教的兴起,使得该地区由蒙昧时代进入阿拉伯文明时期。当时共处世界东方的唐宋王朝与阿拉伯王朝随着东西方交通的大开,两国间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领域交往频繁。作为一种文化的伊斯兰教也随着中阿之间的友好交往传入中国。本文试分析伊斯兰教在唐宋时期传入中国的具体过程及其发展的规律,最后总结伊斯兰教在中国早期传播的特点和影响。
一、唐宋时期伊斯兰教传入中国的背景
公元7世纪,伊斯兰教兴起于阿拉伯半岛,随着伊斯兰教的兴起,阿拉伯地区由蒙昧时代进入文明时期。阿拉伯人以风卷残云之势迅速占领了西亚、北非及西南欧一些地区,并建立了地跨亚、非、欧三洲的雄强一时的哈里发国家,积极对外传播文明。唐代是我国历史上一个政治稳定、经济繁荣、文化昌盛、军事强大的时代。唐朝实行的对外开放政策,鼓励和吸引穆斯林商人、使者来华贸易和交往。宋朝是继唐之后的又一个商品经济繁荣的王朝。宋朝继续沿用唐朝对外开放的政策,但宋朝由于财政需要,对海外贸易更加依赖,使得宋廷不但沿用唐代一些有利于贸易的政策,而且采取加官晋爵等方式,吸引穆斯林商人来华贸易。宋廷为了吸引更多的穆斯林蕃商来华经商贸易,遂对他们的信仰加以尊重和保护,使得这时的伊斯兰教随着穆斯林的来华经商定居而得以延续和发展。
1.唐宋时期中阿之间频繁的政治交往
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曾说:“你们求知吧!哪怕它远在中国。”中文史料也有唐太宗贞观初年大食王通好贡珠的记载。唐高宗永徽二年(651年),大食王噉密莫末腻遣使中国,“自云有国已三十四年,历三主矣”。据史籍《旧唐书》和《册府元龟》记载,自唐高宗永徽二年(651年)至唐德宗贞元十四年(798年)的148年间,大食向唐朝遣使达40次之多。开元二十九年(741年),白衣大食和萨来朝,“授左金吾卫将军,赐紫金钿带”。天宝十二年(753年),黑衣大食遣使25人来到中国,唐朝“并授中郎将,赐紫袍、金带、鱼带”。两宋时期,宋朝与大食之间的交往相当密切。宋太祖乾德四年(966年),太祖即派使臣出使阿拉伯以示友好之意。“僧行勤游西域,因赐其王书,以招怀之”。开宝元年,大食即遣使中国。据统计,自辽天赞三年(924年)至宋开禧间(1207年)的284年间,辽、宋与大食诸国之间的往来,见于记载者55次。开宝四年(971年),大食贡方物,“以其使李诃末为怀化将军,特以金花五色绫纸,写官诰以赐”。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诏“大食勿巡国进奉使辛押陁罗归蕃、特赐白马一匹,鞍辔一副”。史载,大食进贡货物,还可以免沿途商税。“贡使可以得到沿途地方官的优待,如妓乐迎送,宴请、乘轿、骑马,以客礼见之州,通判、监司等”。
2.唐宋时期中阿之间兴盛的经济交往
唐朝时期中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繁荣,数以万计的外国商人来到中国首都长安做生意,其中以阿拉伯人为最多。长安“西市”有阿拉伯穆斯林开设的卖香药、宝石的“胡店”、“胡邸”。旅居长安的蕃客人数日渐增多,他们中有“留居长安者或四十余年,皆有妻子、买田宅,举质取利,安居不欲归”。唐朝都城长安是一座国际性的大都市,在那里可以看到不同肤色、不同语言的世界各国人民。阿拉伯、波斯穆斯林商人蜂拥而来中国。唐代中叶,吐蕃进占西北,“初,河、陇既没于吐蕃,自天宝以来,安西、北庭奏事及西域使人在长安者,归路既绝”。中阿陆路交通受阻,海上交通由是更加兴盛,当时中国的对外贸易港口主要集中在东南沿海的一些大中城市,各国商人、旅行家频繁来到中国,宾客如云,而尤以阿拉伯商人为最多,“诸蕃国之富盛多宝货者,莫如大食国”。以至于广州港“江中有婆罗门、波斯、昆仑等舶,不知其数,并载香药、珍宝,积载如山”。宋朝大力发展海外贸易,宋太宗雍熙四年(987年)“遣内侍八人,赍敕金帛,分四纲,各往海南诸蕃国勾招进奉”。南宋高宗绍兴七年(1137年)上谕:“市舶之利最厚,若置措合宜,所得动以百万计,岂不胜取之于民”绍兴十六年复上谕:“市舶之利,颇助国用。宜循旧法,以招徕远人,阜通货贿。”宋朝政权对那些能够招徕外国商船,增加市舶收入的官吏和纲首,则授予官职,以便鼓励更多的穆斯林商人来华贸易。南宋高宗时,大食商人蒲罗辛“造船一艘,船载乳香投广州市舶,计抽解价钱三十万贯”,宋朝政权授予“诚信郎”之职,“赐公服履笏,”嘱其回国时“说谕蕃商,广行船贩香前来”。
唐宋时期由于唐宋王朝奉行对外开放的政策,吸引阿拉伯、波斯诸国穆斯林商人在内的蕃商入华经商,不仅进一步沟通了东西方的交往,增进了相互间的了解与友谊,诸多的蕃商频繁来华,以致侨居中国,更为经济的繁荣及阿拉伯文化和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传播做出了极为重要的贡献。正是这种优越的社会环境为伊斯兰教传入中国创造了良好的基础。
二、唐宋时期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传播
1.唐宋时期伊斯兰教在东南沿海地区的传播
唐宋时期,由于中国和阿拉伯经济、文化往来频繁,和平友好的联系十分密切,致使大批的阿拉伯和波斯穆斯林商人移居中国,同时也将他们的生活习俗、宗教信仰带到了中国。穆斯林商人最先来华经商的地区是东南沿海一带,所以他们也将伊斯兰教最先带到了东南沿海的广州、泉州、扬州、杭州及海南岛等地。事实上,关于唐宋时期伊斯兰教在中国的历史记载非常稀少,我们只能从文献和一些相关的历史记述中寻找伊斯兰教及其信仰伊斯兰教的信徒在中国活动的踪迹。因为“一个宗教之存在并非因其教义之存在而存在,实因其拥有若干信徒而存在”;“信徒是宗教的化身,是宗教的载体,所以信徒所到之处,宗教也必然随之而至”。根据这一理论,我们可以说伊斯兰教在唐代的传播与发展,同大食人和信仰伊斯兰教的波斯等中亚人在唐朝的留居是同步的。
伊斯兰教在广州的传播。广州是我国东南沿海最大的港口,唐代这里的中外贸易盛况空前,是阿拉伯商人荟萃的城市。故“南海有蛮舶之利,珍货辐凑。旧帅作法兴利以致富,凡为南海者,靡不捆载而还”。鉴真说:“广州江中有婆罗门、波斯、昆仑等舶不知其数,并载香料、珍宝积载如山,舶深六、七丈,师子国、大石国(大食)、骨唐国、白蛮、南蛮等,往来居住,种类极多。”慧超《往五天竺国传》记载:“波斯常于西海泛舶,亦泛舶汉地,直至广州,取绫绢丝锦之物。”这些都是鉴真、慧超等人的亲自见闻。“大历四年,除广州刺史,兼岭南节度观察使……前后西域舶泛海至者,岁才四五。勉性廉洁,舶来都不检括。故末年至者四千余人”。唐文宗开成年间,卢钧为广州刺史,岭南节度使时,留居广州的外国人营田置宅,娶妻畜奴,俨然中国人,卢钧下令禁止,并使外国人与当地居民分开居住。“先是土人与蛮僚杂居,婚娶相通,吏或挠之,相诱为乱。钧至立法,俾华蛮异处,婚娶不通,蛮人不得立田宅。由是檄外肃清,而不相犯”。
当时阿拉伯文献也有关于中国情况的记载。阿拉伯历史学家和地理学家麦斯欧迪曾描写广州:
“广府是—个大城市,位于一条大河的岸上,这条大河是流入中国海的。广府城人烟稠密,仅仅统计伊斯兰教人、基督教人、犹太教人和火袄教人就有二十万人。”
大量穆斯林生活在这里,为便于管理,政权设立了外侨社区——蕃坊,蕃坊设蕃长,管理侨民事务。由于他们宗教生活的需要,清真寺这一伊斯兰教的重要标志性建筑也开始落根中国。唐宣宗大中五年(851年)阿拉伯商人苏莱曼在其游记中记述了当时广州“蕃坊”的情形:
中国商埠为阿拉伯人麇集者曰康府,其处有伊斯兰教掌教一人,教堂一所……各地伊斯兰教商贾既多居广府。中国皇帝因任命伊斯兰教判官一人,依伊斯兰教风俗,治理穆斯林。判官每星期必有数日专与穆斯林共同祈愿,朗读先圣诫训。终讲时,与祈愿者共为伊斯兰教苏丹祝福。判官为人正直,听讼公平,一切皆依《古兰经》、圣训及伊斯兰教习惯行事。故伊拉克商人来此地方者,皆颂声载道也。
从这些记载中可以看出,公元851年前后,广州已有了一座清真寺。
两宋时,广州的阿拉伯、波斯穆斯林较唐代更多,其中久居不归者也越来越多。顾炎武也说:“自唐设结好于广州,自是商人立户,迄宋不绝,诡服殊音,多流寓海滨湾泊之地,筑石连城,以长子孙。”宋朝政权一直重视对外贸易,继续执行对外开放政策,甚至以官爵授予外商,以示鼓励。据史籍记载,当时在广州已有了规模较唐代的礼拜堂更大的清真寺。宋代方信儒(1177-1222)《南海百咏·蕃塔》记载,广州的“光塔”下有礼拜寺,称“怀圣寺”,穆斯林还在广州修建了公共墓地,城西十里地方有“蕃人冢,累累数千,皆南首西向”。
伊斯兰教在泉州的传播。宋廷南迁临安(杭州)后,泉州远离宋金战场,故成为南宋重要的海上门户。穆斯林商人云集泉州,港内风樯鳞集,云帆遮天。城内店铺珠宝奇珍,琳琅满目。泉州回民传说中有“回半城”、“半蒲街”的说法。《泉州府志·城池》云:“一城要地,莫甚于南关,四海舶商,诸蕃琛贡,皆于是乎集。”泉州在南宋时商业繁荣,成为当时最重要的对外贸易港口。穆斯林商人还在泉州修建了三座清真寺。北宋真宗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建“圣友寺”;南宋初年的宋高宗绍兴元年(1131年),“有纳只卜穆慈喜鲁丁者,自撒纳威从商舶来泉,韧此寺于泉州之南城”,即“清净寺”;另有“也门寺”,据出土的寺内石碑碑文推测,该寺至迟建于南宋以前。加之来华穆斯林在泉州定居,形成了穆斯林社区,不但建立起清真寺,还修建了墓地,灵山圣墓就是当时穆斯林先贤的墓地,史料记载说:“作丛冢于城之东南隅,以掩胡贾之遗骸。”可见,伊斯兰教在泉州已有传播和较大影响。
伊斯兰教在海南岛的传播。阿拉伯、波斯商人通过“海上丝绸之路”来华时,最先到达的地方是交州、海南岛和广州。据《唐大和上东征传》记载:鉴真和尚于唐玄宗九年(750年)东渡日本时,途中遇风漂流到海南岛,在岛东南海边的万安州(今万宁县),受到海盗冯若芳的接待。冯“每年劫取波斯船二三艘,取物为己货,掠人为奴婢。其奴婢居处,南北三日行,东西五日行,村村相次”。当时波斯帝国灭亡已一个世纪,居民多信奉伊斯兰教,被冯若芳掠为奴婢的人其中有不少穆斯林。“唐振州(今海南岛沿海的崖县)民陈武振者,家累万金,为海中大豪……先是西域贾舶漂溺至者,因而有焉”。也有阿拉伯、波斯商船因风暴漂溺,船上人幸免于难,流落海南岛的。宋史载:“太宗雍熙三年(986年),占城人蒲罗遏率族百人,避国难住海南岛之儋州。”宋代史书中记载的阿拉伯、三佛齐、占城等地的穆斯林多为蒲姓。“蕃俗本占城人,宋元间因国乱掣家驾舟而来,散泊海岸……其人多蒲姓,不食猪肉,不供祖先,供设佛堂念经礼拜,其言语像貌与回回人相似”。这些都说明伊斯兰教在海南岛的早期传播。
伊斯兰教在扬州地区的传播。扬州是唐朝南北漕运汇集之地,是东南沿海地区的一个商业城市,当时有“扬一益二”之谚。同时,扬州也是唐朝对外贸易的一个重要商埠,有很多大食、波斯商贾居住于此。关于外商在扬州聚集的情况,还可以从新旧《唐书》记载的史料中看出:据《旧唐书·邓景山传》记载,宋州刺史刘展叛乱时,淮南节度使邓景山进剿不利,于是引乎卢副使田神功的兵马讨叛。“神功至扬州,大掠居人资产,鞭笞发掘略尽,商胡大食、波斯等商旅死者数千人”。这件事发生在唐肃宗上元元年(760年),被杀的大食、波斯人就有数千人之众,在战乱中外逃的,居留在外的,生还的也应当不在少数,可见当时在扬州的大食、波斯穆斯林外商之多。扬州自有唐一代,商业兴旺,因其地处要冲,居长江与运河之交叉点,为南北枢纽,为北上开封、长安必经之地,从《太平广记》之类杂记记载蕃客珠宝、胡商市药的故事,以及新旧《唐书》记载的田神功杀数千大食、波斯人的史料可以推断穆斯林在扬州的活动及其伊斯兰教存在的痕迹。
2.唐宋时期伊斯兰教在北方地区的传播
唐宋时期,来华的大食、波斯穆斯林商旅活动范围扩大,也把伊斯兰教移植到了长安、开封、北京等北方城市,他们并没有主动向外传教,而是自守其教,这也是伊斯兰教在中国传播的一大特点。
伊斯兰教在长安地区的传播。长安是唐朝国都,是全国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也是当时的国际性大都市,有各国来的使节、留学生、商人、学者、传教士等,外来文化和中国传统文化在唐都长安交相生辉。“大蒙之人,西方之国,与时盛衰,随世通塞。勿谓戎心,不怀我德。贞观开元,藁街充斥”。阿拉伯、波斯商旅、使节沿“丝绸之路”东来者络绎不绝。由于蕃商在长安、洛阳等地定居的人数增多,他们的生活习惯很快影响着我国的市民阶层。“唐代开元、天宝之际,长安、洛阳胡化极盛”。唐代诗人元缜(779-831)在一首诗中把当地人学蕃商的生活方式描述得淋漓尽致。
自从胡骑起烟尘,毛毳腥膻满咸洛。
女为胡妇学胡妆,伎进胡音务胡乐。
火风声沉多咽绝,春莺啭罢长萧索。
胡音胡骑与胡妆,五十年来竟纷泊。
20世纪50年代,在西安出土的唐三彩陶俑上,能极真实地反映出西域蕃客东来的形象。他们是“深目高鼻,头戴尖顶帽或缠头巾,身穿折领衣,手抱琵琶或冬不拉乐器,或牵马或骑骆驼”。把他们奔波在丝绸之路上的情景刻画得惟妙惟肖。
当时留居长安的外国人数量最多,特别是安史之乱后,代、德二宗朝,外国人滞留长安者不可胜数。唐肃宗至德二年借回纥、大食兵平定安史之乱,回纥、大食兵留居长安。唐代宗时,在长安聚集了众多的九姓胡人,由于当时中亚被阿拉伯占领后,中亚人大都改信了伊斯兰教,所以来华的九姓胡人中肯定有许多穆斯林。德宗时外国人留居长安者很多,政权财物开销靡费甚大,唐廷颇有不胜负担之慨。宰相李泌对留居长安德胡商、蕃商进行户籍清理:要么离境回国,要么加入中国国籍。结果查出长期留居长安之胡商竟有四千多人。这些人没有一个愿意回国的,都加入了中国国籍,政权给予他们一定的军职或公职,使他们成为唐王朝的臣民。《资治通鉴·唐纪48》记载:
(贞元三年七月甲子)初,河陇既没于吐蕃,自天宝以来,安西、北庭奏事及西域使人在长安者,归路既绝,人马皆仰给于鸿舻礼宾,委府县供之。于度支受直,度支不时付直。长安市肆,不胜其弊。李泌知胡客留长安久者或四十余年,皆有妻子,买田宅,举质取利,安居不欲归。命检括胡客有田宅者停其给,凡得四千人。
唐人笔记中还有许多关于大食人买水珠的故事。尤其是《太平广记》有关此类记载甚多,尽管许多情节十分荒诞离奇,可又多与大食国胡人、波斯胡人、西域胡人等有关,亦反映出当时阿拉伯及波斯商人的经商活动。这些都可以反映当时大量穆斯林蕃商在长安地区留居,也可以说明伊斯兰教在长安得到了传播。
伊斯兰教在开封的传播。唐大中二年(848年),“以进士第名显”的“大食国人李彦升”,就可能是落籍开封(时称汴州)的一位穆斯林。据陈黯《华心》一文推断,李彦升可能是在卢钧任岭南节度使、广州刺史期间或稍前一些年由大食来广州的。后来随卢钧到了汴州,在汴州的环境中迅速地华化。开封清真东大寺清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重建清真寺碑记》中有“大梁清真寺,在城之东南隅,乃教人礼拜祝国之所也。起于唐贞观二年其众始入中国时,后代修葺不圮”一段;开封文殊寺街清真寺道光十八年(1838年)《重修清真寺碑记》中亦有“河南汴梁省城鼓楼迤东北文殊寺街,旧有清真寺一座,创自唐朝”一段。北宋奠都开封,使开封成为当时开展国际交往的一个中心,有不少穆斯林来往这里,其中有人寄居下来,或被宋室安置于此。伊斯兰教在宋时传入开封,已确凿无疑。白寿彝先生主编的《中国回回民族史》详列天宝元年到乾道四年(968-1168)“二百年间,大食人之进贡,有明文可考者,共四十八次,差不多平均每四年总有一次朝贡”。北宋与西部边疆少数民族地方政权喀喇汗王朝关系密切。《宋史·外国传·于阗》载:宋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于阗国“黑韩王遣回鹘罗厮温等以方物来献”。罗厮温等称开封于阗间“昔时道路尝有剽掠,今自瓜州抵于阗道路清谧,行旅如流”。天圣三年(1025年)及嘉祐八年(1063年)又不断来朝。至熙宁元年(1068年)以来,则“远不逾一二岁,近则岁再至”,来往更为频繁,关系亲密。以至元丰四年(1081年)喀喇汗王朝的使臣“部领阿辛上表称于阗国为偻猡、甥国”,而尊宋廷为“东方日出处,大世界田地主,汉家阿舅大管家”。这样,由陆路经瓜州、长安、洛阳来开封的于阗穆斯林,与由海路经广州、泉州来开封的大食等地穆斯林一起,构成了开封早期穆斯林的两个主要来源。他们的部分社会活动在记载北宋末年首都东京地理节物、街巷风俗的《东京梦华录》中已经有反映。
伊斯兰教在北京地区的传播。辽、五代、宋时期,北部中国与西域、阿拉伯等地区来往不绝。伊斯兰教在辽代即已传入北京地区。北京牛街礼拜寺始建年代,可追溯到辽代,辽圣宗十四年:
宋至道二年(996年),有筛海革哇默定者,西域卜剌台人氏入觐中国……生有三子,长子筛海赛德鲁定……次子筛海那速鲁定,三子筛海撒阿都定……二君(指次子与三子)性近函处,不干仕进,上赐官爵,坚辞弗受,是以授为清真寺掌教,留居东土,二君具有先见之明,知燕京将为兴隆之地,可以开万世帝王之鸿业,遂请颁敕建清真寺。撒阿都定君奉敕建寺于东郭,那速鲁定君奉敕建寺于南郊,即今牛街礼拜寺也。
在辽朝统治年间(983-1011)北京地区有信仰伊斯兰教的人居住了,纳速鲁丁奉敕建造了牛街清真寺。这都可以说明伊斯兰教在北京地区得到了传播。
另外,唐宋时期由于战争和其他方面的原因,伊斯兰教也随之传到了四川、云南等一些地区。一是渡泸之役中的被俘的大食士兵被安排留居此地;二是在安史之乱时与朝廷关系密切的商人随唐僖宗入蜀避难而留居。
总之,唐宋时期,随着中国政权与阿拉伯穆斯林国家和地区的频繁往来,使得大批穆斯林来到中国,遍及南北各大都市,伊斯兰教随之也在他们所到之地得以传播,并在社会上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三、唐宋时期伊斯兰教在中国传播与发展的演变
1.唐宋两代伊斯兰教在中国传播方式的增加
伊斯兰教在唐代的传播有其特有的方式,从现有的资料来看,大致有以下几种。
东来的穆斯林商人。商人是伊斯兰教在中国传播的中坚力量,因为商人做买卖遍布全国各地,伊斯兰教又是他们的信仰,相应的伊斯兰教也就随着穆斯林商人的足迹而传到中国各个繁荣的商业城市。
留居不归的阿拉伯贡使。据中国史籍《旧唐书》和《册府元龟》记载,自唐高宗永徽二年(651年)至唐德宗贞元十四年(798年)的148年间,大食向唐朝遣使达40次之多。这些朝贡使大多具有贡使和商人的双重身份。这些贡使也对大食和伊斯兰教信仰做了一些介绍,如“自云有国已三十四年,历三主亦”、“自云在本国唯拜天神,虽见王亦无致拜之法”,顺带着介绍、传播了伊斯兰教。
留居中国的穆斯林士兵。唐朝安史之乱时,肃宗为平定叛乱,曾向西域诸国借兵,史载“至德二年,元帅广平王统肃朔方、安西、回纥、大食等兵十五万,将收两京”。两京收复后,肃宗允许大食兵世居华夏,可与中国通婚。这支以回纥为主力的部队曾在陕西大荔县南之沙苑留住。另一部分是唐贞元十七年(801年)唐剑南西川节度使韦皋部将毗罗潜袭吐蕃险要悉摄,“康,黑衣大食等兵及吐蕃大酋皆降,获甲二万首”。这些大食降兵可能留居四川及其云南一带。他们留居中国繁衍后代,伊斯兰教随之也得到了传播。
什叶派穆斯林避难中国。据波斯作者努尔丁记载,“公元8世纪初,有许多什叶派穆斯林和阿里的后裔因逃避伍麦叶王朝的迫害,逃到呼罗珊,后来到中国长安,大多从事牙客经济,珠宝贸易”。
穆斯林宣教者来华传教。明天启年间人何乔远所著《闽书》卷七《方域志·灵山条》载:“有默德那国有吗喊叭德圣人……门徒有大贤四人,唐武德中来朝,遂传教中国。一贤传教广州,二贤传教扬州,三贤、四贤传教泉州,卒葬此山。”
被劫掠到中国的穆斯林。据《唐大和上东征传》中记载,唐玄宗天宝年间,海南岛万安州海盗冯若芳“每年劫取波斯船二三艘,取物为己货,掠人为奴婢。其奴婢居处,南北三日行,东西五日行,村村相次”。由此可见海南岛上的穆斯林之多,并形成了自己的村落。事实上,现代考古发现海南岛上有大量穆斯林墓地,这也证明了这一点。
阿拉伯人武力征服传播。关于阿拉伯人武力征服的说法,见于延安出版的《回回民族问题》、《大英百科全书·东土耳其斯坦》及其阿拉伯历史学家陀跋里的《编年史》,均认为在713年(伊历95年)或714年(伊历96年),屈底波(古太白)在夺取浩罕后,经延勒克隘口攻入喀什噶尔,先后占领喀什噶尔、和阗各地,后进兵阿克苏、吐鲁番等地。然而中国史料并没有大食军队越过葱岭征服中国城市的记载。(此可备一说)
宋代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传播方式比较多的还是商人与贡使。与唐代不同的是几乎没有阿拉伯人的武力征服和大食士兵留居的事情。但相应的是穆斯林传教士和周边伊斯兰化了的国家向中国移民的事情比较多了。宋代“南洋”各伊斯兰教国家穆斯林成批次向中国迁移,特别是临近地区如广州、海南岛等地。北宋太宗雍熙三年(986年):“谵州上言,占城人蒲罗遏为交州所逼,率其族百口来附”;“广州又言,占城夷人忽宣等族三百一人求附”。这也是宋代伊斯兰教在中国传播与唐朝不同的一种新情况。
2.唐宋两代伊斯兰教在中国传播区域的扩大
唐代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传播主要是同阿拉伯人和信奉伊斯兰教的波斯、中亚人在唐代的留居和经商同步的。这种留居主要有这样几种方式:商人的留居,士兵的留居(安史之乱),战俘的留居(渡泸之役),被掠人口的留居(海南岛)等等。所以,唐代伊斯兰教在中国传播的区域也只是在长安、川滇一带、东南沿海广州、扬州、泉州等几个经济繁荣的城市。
宋代伊斯兰教在中国已经有了初步的发展,比起唐代的覆盖面更加广泛,东南沿海城市,西北地区,及其北方主要城市都有了穆斯林的活动痕迹,可以说宋代的伊斯兰教遍布中国大江南北。尤其宋朝政治中心、经济中心的南移,江南地区特别是广州、泉州、杭州等地伊斯兰教徒数量也就更多了。以至于“宋室徙跸,西域夷人安插中原者多从驾而南,杭州尤多”。
宋代伊斯兰教还传播到了北方等一些城市和地区。北宋奠都开封,开封成为当时中国与阿拉伯、波斯及中亚伊斯兰教国家政治、经济、文化交流的一个中心,有一定数量的穆斯林来往、寄居或被宋室安置在这里。再之,北宋朝廷与中国西部边疆少数民族地方政权——喀喇汗王朝关系密切。这样,由陆路经瓜州、长安、洛阳来开封的于阗穆斯林,便与由海路经广州、泉州来开封的大食等地穆斯林一起,构成了开封早期穆斯林的两个主要来源。
伊斯兰教还在北京等地区得到了传播。从历史文献记载来看,在辽、五代、宋时期北部中国与西域、阿拉伯等地区来往不仅没有断绝,而且十分频繁。很多学者认为伊斯兰教最初是在辽代传入北京地区的。辽宋时期随着与伊斯兰国家和地区的频繁往来,他们之间通过贸易、经商、通使等种种方式使得大批穆斯林来到中国北方地区活动,随之伊斯兰教也就在这些地区得到了广泛的传播并在社会上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3.唐宋两代国人对伊斯兰教认识的加深
唐代,随着阿拉伯、波斯及其中亚穆斯林蕃客留居中国,以及在中国一些经济发达的城市活动,他们的独特的生活方式,引起了唐朝部分人士对伊斯兰教及其穆斯林生活习俗的关注、了解、记载。
慧超《往五天竺国传》载:“又从吐火罗西行一月,至波斯国。此王先管大实。大实是波斯王放驼户,于后叛,便杀彼王,自立为主。然今此国,却被大实所吞。”杜佑《通典》卷193《边防九·大食国》载:“大食,大唐永徽中遣使朝贡。云其国在波斯之西。或云初有波斯胡人,若得神助,得刀杀人,因招附诸胡,有胡人十一来据次第摩首受化为王。”《旧唐书》卷198《西戎传》载:
大食国,本在波斯之西,大业中,有波斯胡人牧驼于俱纷摩地那之山,忽有狮子人语,谓之曰,“此山西有三穴,穴中大有兵器,汝可取之。穴中并有黑石白文,读之便坐王位”。胡人依言,果见穴中有石级预刃甚多,上有文,教其反叛。于是纠合亡命,渡恒曷水,劫夺商族,其众渐盛,遂割据波斯西境,自立为王。
我们从唐朝这些史料中看出慧超和杜佑认为穆罕默德是“波斯放驼户”、“波斯胡人”把其宣传伊斯兰教说成是犯上作乱“得刀杀人”犹如草莽之属。流露出一种非穆斯林的误解之情。可见,唐代著作几乎都把穆罕默德说成是波斯人,把其宣教活动说成是争权夺位的斗争,没有认识到穆罕默德宣教活动的重要意义,及其产生的社会影响。关于伊斯兰教内容及其穆斯林的宗教习俗活动唐人也有一些粗浅的认识。慧超《往五天竺国传》载:“(大食)国人爱杀生,事天不识佛法……云自手杀而食物,得福无量。国人爱杀事天,不识佛法。国法无有跪拜法也。”关于伊斯兰教及其内容,唐代典籍并不把伊斯兰教看作是一种宗教、一种信仰,而是把其看成是一种世俗活动,被称为“大食法”。
到两宋后,随着穆斯林人数的增多,影响的扩大,也就有了更多的文献对伊斯兰教的记载。如周去非的《岭外代答》、赵汝适的《诸蕃志》、朱彧的《萍洲可谈》、方信儒的《南洋百咏》、岳珂的《桯史》、郑所南的《心史》、周密的《癸辛杂识》等等。宋代有了更多的人关注伊斯兰教、关注穆斯林,综合地看这些记载,对伊斯兰教的记载还是比较全面的,其中关于礼拜、朝觐、斋戒等伊斯兰教的基本功修都谈到了。
郑所南《心史》对蕃坊中清真寺及穆斯林礼拜前宣礼员唤拜的情形作了生动的描述:
“回回事佛,创叫佛楼,甚高峻。时有一人发重誓,登楼上,大声叫佛不绝。”
宋代岳珂在《桯史》卷11《番禺海獠了条》中记述:
“僚性尚鬼而好治,平居终日,相与膜拜祈福。有堂焉,以祀名,如中国之佛,而实无像设,称谓聱牙,亦莫能晓,竟不知何神也。”
宋代中国人以佛教作为参照来观察和理解伊斯兰教,称伊斯兰教为“大食教度”,称穆罕默德为“佛名麻霞勿”,称《古兰经》为“大食佛经”,称克尔白为“佛方丈”,把清真寺称为“佛楼”,称宣礼员念唤帮克为“叫佛”等等。周密对穆斯林的丧葬仪式也都有了一定的记载,虽然很多都是推测的词语,但总体上看还是接近穆斯林信仰习俗的。
从唐宋时期的一些典籍记载来看,唐宋时期国人对伊斯兰教的认识,基本上都是符合伊斯兰教和穆斯林生活实际的。但唐人对伊斯兰教的认识还很有限,因为那时“伊斯兰教在中国教义不明,教名未定,不见于典籍及著作,亦无汉文译著,是个侨民的宗教和外来民族的宗教”。两宋时期,穆斯林在中国无论从人数上,还是在社会影响等方面,都有明显增加,随着宋代对外贸易的发展,一些有影响的穆斯林商贾也就凸显出来,他们的社会活动也同样受到中国人的关注。所以宋代的典籍里面,对伊斯兰教及其穆斯林的社会习俗等有了更加直观的了解和认识,但是并不全面和正确,这也凸显出伊斯兰教在中国早期传播的一个特点。
4.唐宋两代政权对伊斯兰教管理政策的异同
唐代伊斯兰教作为侨居中国穆斯林的信仰,伊斯兰教的信众有限,并且不对外传教,伊斯兰教的传播非常缓慢,对唐代整个社会也没有太大的影响。从历史资料来看,唐政权并没有刻意地去制定专门的对伊斯兰教的政策。
唐代前期,由于来华穆斯林商客人数有限,唐王朝凭借其在政治上奉行“中国既安,四夷自服”的方针就能管理他们。到了唐朝后期,随着来华穆斯林人数的增多及其在沿海城市中特定地区经济实力的增长,及其部分唐人对伊斯兰教及穆斯林这种奇特生活习俗的了解,唐王朝从当时穆斯林聚居的实际情况把来华穆斯林看成是周边的一些少数民族,对依附唐朝的各少数民族,基本上“从俗而治”不改变其生产方式,社会制度和信仰习惯。唐王朝又从发展海外贸易的角度考虑,沿用对待其他少数民族的政策即以“恩惠抚和”的姿态对待穆斯林蕃客和伊斯兰教事务。正如余振贵先生在《中国历代政权与伊斯兰教》一书中所说的“这种以‘恩惠抚和’为主对待穆斯林蕃客和他们宗教生活方式的政策,就可以认作是唐代的伊斯兰教政策”。
宋代伊斯兰教在中国虽然还处于初传,但与唐代相比而言,无论是在穆斯林人数方面,还是在伊斯兰教的社会影响方面,都有明显的增加。宋朝由于与辽、金、夏等政权的对立战争,加之实际控制的疆域缩小,江南地区经济发展等原因,迫切需要发展海外贸易。而穆斯林蕃商恰恰又是宋代海外贸易的中坚力量,所以宋王朝对东来的阿拉伯穆斯林商人实行有利于国际贸易的怀柔羁縻政策。怀柔羁縻政策是宋王朝治理边疆问题的传统政策,怀柔是指宋王朝用政治手段来笼络穆斯林蕃客,使之归附;羁縻又有束缚管理穆斯林蕃客不生异心之意。因此这种政策在用于穆斯林蕃商时内容上又有一些调整。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使留居中国的穆斯林保持宗教信仰、生活方式和文化传统。
伊斯兰教能够在中国唐宋时期的早期成功传播,是有着一种特定的社会背景的。唐宋王朝根据当时的社会现实,朝廷对伊斯兰教及其穆斯林实行一些特定的政策来管理穆斯林的活动。总体来说,唐朝由于自身的强大和富足,抱着一种对异域文化“自由驱使,绝不介怀”的心态去对待穆斯林蕃客。采取“恩惠抚和”的政策去管理穆斯林及其伊斯兰教。宋代政权从发展经济、增加财政收入方面考虑,采取“怀柔羁縻”的政策管理穆斯林及其伊斯兰教事务。唐宋王朝的伊斯兰教政策各有其社会现实的具体政策和特点。可以说不管是唐朝“恩惠抚和”还是宋朝的“怀柔羁縻”,其结果使得穆斯林生存环境宽松自由,更多穆斯林蕃客乐于来华经商贸易,有些定居不归,至于后来变成中国人,这些都有利于伊斯兰教在中国早期的存续和发展。
四、唐宋时期伊斯兰教在中国传播发展的特点及其影响
1.唐宋时期伊斯兰教传播发展的特点
唐宋时期,伊斯兰教在中国传播过程中,有着与伊斯兰教早期在阿拉伯及其中亚传播不同的发展道路。四大哈里发时期、伍麦叶王朝、阿拔斯王朝时期的伊斯兰教是伴随着王朝版图的扩大,伊斯兰教随之得到广泛传播,伊斯兰教也更加体制化和制度化。在中国唐宋时期的伊斯兰教传播,是围绕着伊斯兰教的信仰者——穆斯林在中国这样一个多民族、多宗教,并且以汉文化占主体的环境中如何适应环境、如何生存,使得伊斯兰教在中国得到传播和发展的。伊斯兰教传入中国问题上的一些较突出的特点,既有别于国外阿拉伯、波斯、中亚地区的伊斯兰教,也有别于国内的佛、道等教,而为中国伊斯兰教所独具的特点。
第一,伊斯兰教传入中国的路线主要有两条,一条是海路,一条是陆路。唐宋时期的早期传入,以海路为主,陆路兼而有之。总之,伊斯兰教的传入是经由陆上“丝绸之路”和海上“香料之路”而来的。
第二,唐宋时期伊斯兰教在我国的传播主要由阿拉伯、波斯、东南亚等地的穆斯林商人及其随行人员,以沿着南北各交通大道的主要城市作为商业据点,在他们久居或定居的过程中,在他们子孙后代繁衍的过程中传播了伊斯兰教。所以唐宋时期的伊斯兰教的传播是沿交通线呈点状分布。
第三,伊斯兰教传入中国是以和平的方式。这种和平方式主要表现在将伊斯兰教带入中国的,主要是唐宋时期数以万计的穆斯林在中国的永久定居和世代繁衍,促成了中国伊斯兰教的早期发展。商人来中国的目的不是传教,而是经商。当时中国海外贸易空前活跃,统治者对外来商人实行鼓励和保护政策,为他们大量来华创造了条件。穆斯林在中国定居后,保持着自己的宗教信仰,并通过与中国人通婚、繁衍子孙,缓慢地增加着穆斯林的数量。他们的宗教信仰开始被当作一种生活习俗,没有引起统治者特别的注意。伊斯兰教传入中国,并没有一个教义思想的传布相伴随。它主要依靠载体自身细胞的增殖来扩大信仰世界。
第四,伊斯兰教传入中国不是一蹴而就的,是个缓慢的过程。内地伊斯兰教的传播从7世纪至13世纪,都经历了大约六七百年的漫长岁月,其传播速度是相当缓慢的。伊斯兰教主要依靠载体穆斯林自身繁衍,在自己的文化圈子内部传承,仅有极少数教外人皈依,充实到穆斯林行列中来。他们“入其乡,随其俗”,走着一条半开放式的发展道路。之所以说是半开放式,是因为穆斯林在中国娶汉人为妻,生儿育女,通过血缘的交融,使少数中国人逐渐地信仰了伊斯兰教,这是一种生活的、文化的方式,而不是宗教的方式,所以它并没有引起中国人的反感,没有与中国文化发生冲突,这种过程是极其缓慢的。
第五,伊斯兰教在中国基本上不对外传教,不广纳信徒以壮大声势,亦不与其他宗教争高下,特别是不攻击儒家思想,以避免引起封建统治阶级的反感,树立敌对面。所以伊斯兰教教义鲜为教外人知,也未遇到儒、佛、道及其他人的嫉恨。伊斯兰教从唐代迄宋朝,在中国传播过程中,从未受到过最高统治者崇高的待遇。伊斯兰教主要是在社区中半开放性地发展,不大肆招揽信徒,则较少受到中国政治的干预,避免了与中国政治发生冲突。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传播发展速度虽然缓慢,但却很平稳。
2.唐宋时期伊斯兰教传播发展的影响
研究历史,是为了揭示社会发展的规律,以促进社会的进步。唐宋时期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传播与发展,对中国社会产生了一些独特的影响。
第一,唐宋时期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传播与发展,对回回民族的形成及其发展,起了主导作用。唐宋时期随着阿拉伯、波斯、中亚穆斯林商人、贡使、兵士、艺术家等东来中国经商与定居,回族作为一个民族共同体开始萌芽出现。中国回族是信仰伊斯兰教的外来民族来华后与汉族及其一些少数民族经过自然同化和融合而逐渐形成的。可以说,唐宋时期来华的阿拉伯、波斯、中亚等地穆斯林是形成中国回族最初的先民,而汉族及其他民族的改宗,则是回族发展的重要保证,其中,伊斯兰教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伊斯兰教不仅成了维系民族共同感情、共同心理状态的纽带,而且也是一种占据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和社会经济的法律制度。伊斯兰教作为一种信仰、一种文化、一种生活方式,一种意识形态和信仰体系指导并支配着回族人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伊斯兰教信仰成为回族文化的主干和核心。
第二,唐宋时期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奠定了今天回族遍布华夏大地,大分散小聚居的格局。唐宋时期伊斯兰教随着阿拉伯、波斯穆斯林商客经商、留居,最先传到东南沿海、北方一些城市、西北一些地区、川滇一带。在一些城市和地区出现了穆斯林聚居的蕃坊,元代回回哈的司的设置、后代回族社区的扩大几乎都是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他们“擅水陆利,天下名城巨邑,必居其津要,专其膏腴”。元、明、清后中国伊斯兰教的传播及其回族人的居住、分布也都是在唐宋时期伊斯兰教早期传播地区的基础之上繁衍增加的。
第三,唐宋时期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传播与发展,促进了中国经济的发展。唐宋时期的来华穆斯林大多都是商人,他们来华目的也是为了经商。在商业经济史上,一方面他们继承了阿拉伯商业的传统,另一方面,他们又吸收了中国商业的特色,在此基础上有了新的发展,从唐宋时期的贡赐贸易与市舶贸易中看出,有时穆斯林蕃客的市舶贸易占朝廷财政收入的1/20.来华穆斯林的贸易活动,大大促进了中国商业经济的发展,繁荣了中国经济的类型,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了中国传统社会重农抑商的文化价值观念。
第四,唐宋时期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传播与发展,给我国输入了一种新的宗教,一种新的文化价值观念。唐宋时期的中国主体文化是以儒佛道为主的汉文化,而伊斯兰教传入以后,一方面抗衡了岁月和多种异质文化冲击,保持了自己的宗教特点和文化特色,另一方面又积极正视、趋向汉文化,从汉文化中汲取养分融入自己的中国伊斯兰教文化,实行文化再造,从而使自己的文化传统得到提升,又避免了汉文化的同化。伊斯兰教在中国没有消融在强大的汉文化中,反而获得了独立存在和发展的空间,成为影响中国10个少数民族共同信仰的文化价值观念。
结语
唐宋时期的伊斯兰教在中国传播与发展,基本上走的是一条本土化道路。因为中国传统文化对任何一种宗教都具有方向性的约束力。比如在教育制度方面,宋代在穆斯林聚居区设立“蕃学”,专门招收穆斯林子弟,教授中国儒家教材;在仕途方面,穆斯林通过科举考试进入仕途,而科举考试的科目完全是儒家的学问;在制度管理方面,唐宋政权都对穆斯林及其伊斯兰教进行管理,并且按照中国的律令制度执行。这些措施,都引导了伊斯兰教向中国本土化方向的发展。伊斯兰教与中国传统社会相适应,并被传统社会所接纳,意味着伊斯兰文化在中国所采取的不是总体上同中华文明相冲突的走向,而是采取了相交融、相嫁接,进而成为中国传统文化一部分而又不失伊斯兰文化本色的一种文化走向,即保持了伊斯兰教的基本信仰和基本生活方式,又发生了符合中国国情的变化,获得了伊斯兰教和中国文化的双重品格。
(作者:马志峰,西北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宗教学方向2006级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