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淑琳
“摘要”伊斯兰优秀传统文化中含有和谐思想与理念,挖掘与发扬其可在新的历史时期所表现出来的正功能和新价值有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论文认为和谐是伊斯兰文化的永恒追求与信仰理想,并且从生态、社会和身心健康三方面具体分析了其和谐思想。
当前,我国正处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和谐”成了中国社会的主流论调和战略目标。本文旨在研究伊斯兰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和谐思想与理念,以便挖掘与发扬其在新的历史时期所表现出来的正功能和新价值。
一、和谐:伊斯兰文化的永恒追求与信仰理想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议》中强调指出,要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提出了建设一个“以人为本,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充分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这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举措。
那么,何谓“和谐”与“和谐社会”?顾名思义,“和谐”(Harmony)就是和睦、和顺、和平、和合、中和、符合、祥和之意,意味着各种事物之间或者事物内部各个要素处于协调相处、有序发展的状态。而“和谐社会”(Harmonious society)指的是社会处于良性发展状态,社会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与诸要素之间比例协调、互相融通、联系紧密、处于稳定、保持有序。
其实,在伊斯兰文化中,和谐思想由来已久,伊斯兰文化的基本精神和主旨是“和谐”。按照阿拉伯语,伊斯兰就是“和平”之意,它意味着对于安拉的顺从和对于戒律的服从,与“战争”、“仇恨”、“恐怖”相对,旨在反对战争和传播和平与友谊。可以说,伊斯兰文化是和平和谐文化,伊斯兰优秀文化有助于建设和谐稳定的生活家园,是实现和谐社会的基础。
首先,从教义看,伊斯兰始终反对暴力、战争等不和谐因素。对于战争,伊斯兰教认为其主要目的在于实现和平,说“如果他们(敌人)倾向和平,你也应当倾向和平”(8:61),“你们当为主道而抵抗进攻你们的人,你们不要过分,因为真主必定不喜欢过分者”(2:190)。
其次,从人类发展历史来看,伊斯兰的确在不懈追求世界与人类的和谐。在6-7世纪,阿拉伯半岛社会矛盾突出,宗教争端不断,部落战争升级,武装事件不穷,人民深受苦难,穆罕默德创建了伊斯兰教,顺应历史发展潮流,结束了宗教纷争不息与地区动荡不安的局面,实现了区域和谐。此后,人类经历了世界大战的炮火洗礼,遭受了东西方两大阵营的对抗,颇受殖民主义的践踏,但是伊斯兰一直主张弃恶从善,净化心灵,和谐相处,其协调利益功能、凝聚人心功能、传播优秀文化功能、稳定社会秩序功能,一直在为实现世界和谐努力。
二、伊斯兰和谐文化对于当代中国和谐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
(一)伊斯兰生态和谐文化有助于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人民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综合国力得到提升,但是,单纯追求GDP增长的物本主义价值观和以人为中心的人类中心主义导致生态问题突出,环境恶化加速。以西部民族地区为例,其处在主要河流的上游地带,生态环境状况对全国有举足轻重的影响,但是,经济发展模式与战略选择中过分追逐经济增长,对于生态建设项目、资源高效利用项目的投资严重不足,使得原来处于生态脆弱带的西部民族地区生态环境恶化,植物稀疏,难以发挥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等方面的功能;水资源严重不足,出现河流断流、湖泊干涸现象;土地荒漠化面积扩大,大片土地丧失,农田、草场和附近铁路、村庄受到威胁;水土流失严重,并且造成泥沙淤积,加剧了下游的水患威胁;自然灾害频繁,沙尘暴的次数越来越多,强度越来越大。但是,伊斯兰生态文化中的天人合一理论、均衡理论和和谐理论,虽以真主创始说为根据,却主张人与自然和谐共处,肯定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发展观,是一种合理和科学的发展观。
1.人不是世界的中心。《古兰经》说,“他(真主)本真理而创造了天地(6:73)”,认为真主创造了世界万物,自然界的缔造者是真主而非人类自己,人类是自然界的一员,和鲜花河流、阳光空气、沙漠绿洲等是互相联系的,在生态系统中人与物是平等的,“真主以你们为大地的代治者”(6:165),人只是自然的“代治者”,要自觉地尊重自然万物生存和发展的权利,而不能够超越自然,不能够主宰一切。
2.人要爱护自然。认为人与自然是对象性关系,两者息息相关,例如,《古兰经》说,“真主以牲畜的皮毛为你们的房屋,以群山为你们的隐匿处,以大地为你们的席,以盔甲为你们防御创伤,以天空为你们的幕,并且从云中降下雨露,而后生出许多果实为你们的给养”(2:20),因此要爱惜自然。
3.开发自然要把握合理适度原则。首先要求人们节约自然界资源。例如,水为生命之源,伊斯兰教着重强调节约用水,明确说道,“你们应当吃,你们应当喝,但不要浪费,真主的确不喜欢浪费者”。(17:31)。其次是强调合理开发自然。例如,无论是人畜用水,还是灌溉用水,都不要污染;禁止乱开滥采金银铜矿;禁止乱捕滥杀野生动物;禁止人们乱砍滥伐森林树木,同时号召人们植树造林,绿化环境;从牛羊等动物身上挤奶时,要考虑母畜对幼畜的喂养需要,不能使其幼仔受到伤害;从蜂窝里取蜂蜜时,不能取尽,要留下适当的蜂蜜让蜜蜂自己食用等。总之,伊斯兰文化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存,既提倡认识自然规律与利用自然资源,又反对毫无节制地滥用资源,对自然界充满了人情关爱与人文关怀,有助于唤起人们的生态环保意识。
(二)伊斯兰身心和谐文化有助于实现人自身的和谐
世界卫生组织把“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作为健康的四大要素,而伊斯兰文化对此都做了强调,并且效果显著。有资料显示,在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中,甘肃省临夏州获“寿星之乡”桂冠,根据是全州百岁以上老人共29人,占甘肃82人 的36%,居全省之冠,长寿水平远远高于汉族。关键原因就是和宗教文化指导下的理念和生活方式有关。其身体健康,和谐文化具体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是对于身体的和谐与健康方面。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饮食文化方面。“清真饮食文化是信仰伊斯兰教的族群在遵守《古兰经》和《圣训》等宗教戒律的前提下,通过与特定的生态和历史人文环境的互动,围绕着进食这一行为而产生的一系列文化范畴”,它食量有度,即使面香味四溢的可口佳美食物,穆斯林主张饮食也不可过分,即所谓“不饥不食,食不过饱”。这符合人体生理需要。现代科学已经证明:饮食过量会造成机体负荷过重,导致机体组织损坏或崩溃,而适当摄入营养,可以提高抗病能力。许多人就是由于暴食暴饮,身体出现疾病,甚至出现胃出血、胰腺炎等症状,有的还付出巨大代价。禁食禁饮“不洁之物”,注意养生。在饮食文化中,明令禁止食用自死物、血液、猪肉以及诵非真主之名而宰杀的、勒死的、捶死的、跌死的、抵死的、野兽吃剩的动物(5:3),而且鼓励多吃牛羊肉。现代医学证明其有充分的科学依据,食用自死之物等极易传染病菌、病毒,而牛羊肉有补气活血、镇静安神、养颜美容之功能;禁止饮酒、吸毒、吸烟。穆罕默德传达了一段严厉禁酒的“天启”:“信道的人们啊!饮酒、赌博、拜像、求签,只是一种秽行,只是恶魔的行为,故当远离,以便你们成功。恶魔惟愿你们因饮酒和赌博而互相仇恨,并且阻止你们纪念真主和谨守拜功。你们将戒除(饮酒和赌博)吗?你们当服从真主,当服从使者,当防备罪恶。如果你们违背命令,那么,你们须知我的使者只负明白的通知的责任。”穆圣的降示和教规,使穆斯林对酒的态度发生变化,从允许到限制饮酒,直到最后禁止。有学者统计:《古兰经》中关于禁酒的经文共有第16章67节、第2章219节、第4章43节、第5章91节四处,其中,第5章第91节晓谕是:“饮酒会阻挠你们记念真主和谨守拜功,你们将戒除饮酒和赌博吗?”根据作者的观察和统计,和其他民族比较,因饮酒、醉酒驾车而导致车祸者中,穆斯林几乎没有。(3)主张洁洗。“清洁是信仰的一部分”,“你们应当爱好清洁吧!因为伊斯兰教是清洁的宗教”(2:222)。礼拜前要沐浴,净衣和洁处。沐浴有“大净”和“小净”之分。小净的做法是:先洗下身,然后洗手、漱口、呛鼻、洗脸、洗臂、摩头至双耳,最后洗周身。大净的洗法是先按上述方法做小净,然后用水由上至下冲洗周身。另外,要定期剪指甲、修胡须。(4)主张定期到清真寺去做礼拜。要选择干净地方,端坐,大声颂经,鞠躬,然后静坐,思考。做到全身放松,一心向主,忘却世俗万物,心无杂念。这相当于修炼中国的气功和书法,忘却外界,意念集中,身心达到极度松弛,百病皆消。(5)注意选择居住环境。院落务必干净,阳光充足,空气流通,鲜花盛开,这对人身心很有好处。(6)注意修炼武术,强健体魄。回族中就流行查拳、通臂拳。
其次是对于心理的和谐与健康方面。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货币与商品观念深入人心,使得许多人产生了“拜金主义”心理,“一切向钱看”,结果是贪污腐败心理滋生,权钱交易,跑官卖官,走私贩私,卖淫受贿;悲观厌世,自卑抱怨,心理萎靡,有的甚至逃避现实,激烈的竞争中放弃生命;攀比心理,互相攀阔气,导致社会无序竞争和盲目浪费;享乐主义心理,认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人生在世,吃穿二字;困惑心理,在社会大变迁时期,社会与市场竞争中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居民心理预期不佳,就业、教育、住房等问题对居民形成巨大心理压力,许多人面对世界的变化无所适从,产生心理和身体或社会疾病。对此,伊斯兰有自己健康与和谐的独特心理理念体系:(1)规定斋月,节制人们的贪欲、物欲、恶欲、私欲、色欲;(2)主张乐观面对失败、失落与失意。认为意愿没有实现是真主的安排,一切都要顺从自然原则,即使自己努力后没有实现,也不能够辜负真主赋予的使命,真主会在来世对于每个人的努力给予回报,只要能够经受得住各种考验,都可以在来世得到补偿,《古兰经》说:“我以祸福考验你们,你们只被召归我”(21:35)。与时下流行的“时世我曾抗争,成败不必在我”颇为相似。因此,伊斯兰教的主张则明显有助于调整情绪和心态,使人能心理坦然,情绪稳定,心胸豁达,形成较大的承受能力。
(三)伊斯兰伦理和谐文化有助于实现人与社会的和谐
中国穆斯林把伊斯兰文化与中国文化融会贯通,认为没有和谐的个人,就没有和谐的家庭,没有和谐的家庭,就没有和谐的社会,没有和谐的社会,就没有和谐的国家,没有和谐的国家,就没有和谐的世界,这样的理念有助于民族关系的改善和和谐,有助于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和谐。也由此形成和谐个人——和谐家庭——和谐社会——和谐国家——和谐世界一种不断递进的层次和紧密相连的链条。具体思想表现为:
一是主张家庭的和谐。主要观点是:(1)要孝敬父母,说“我曾经命人孝敬父母,母亲辛苦的把他怀他,辛苦地养他,从怀孕到断乳共计30个月”(46:15)。在家里吃饭时要把老人安排在上座,在路上遇到老人要有礼貌地问好,在清真寺内做礼拜时要把老者安排在最前面;(2)反对男子粗鲁地对待自己的妻子。主张男人要慈祥友爱地对待妻子,即使她们犯错,也要注意批评与教育方式。这和儒家文化中的“相敬如宾”有异曲同工之妙。
二是主张婚姻的和谐。主要观点是:(1)婚姻自主。成年的穆斯林男子有选妻的权利,女子有择夫权利,婚姻不可包办,须经本人自己同意,且要有证婚人,以确保婚姻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布哈里圣训实录精华》说“未获姑娘同意,不得婚娶她,未获寡妇同意,也不能婚娶她”,“当他们与人相礼而同意的时候,你们不要阻止他们嫁给自己的丈夫”(2:232),反对买卖婚姻、包办婚姻等形式。(2)离婚自愿,并且对于离婚时如何调解、财产如何分配都做了详细规定。(3)严格禁止男女之间的不正当、不道德行为。提倡信道、贞洁,反对结交和包养情人,认为婚姻是主所赐良缘,主张对违反者加以严厉处罚,说:“淫夫和淫妇,你们要各打一百鞭……”(24:2)等。这有助于树立正确的道德标准。(4)乱伦禁忌(又称血亲禁忌)。禁止母子、父女、兄弟姐妹等具有近血缘关系的亲属间通婚或发生性关系。
三是男女性别之间的和谐。主要观点是:(1)承认男女平等。原因是在伊斯兰教兴起之前,阿拉伯人生活负担很重,部分人于是活埋女婴,以减轻家庭负担。穆圣对此深有感触,于是在伊斯兰教兴起之后,坚决制止,严厉处治违反者,《古兰经》也严厉谴责重男轻女、溺婴的恶劣行径,把活埋和虐待女婴定为不可饶恕的大罪,使女性受蔑视和被压迫的历史结束。(2)主张教育权利的男女平等,认为女子和男子一样应该具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求知是穆斯林男女的天职,并且强调成年妇女的素质对家庭和社会更有着举足轻重和不可替代的作用。(3)主张财产继承权利的男女平等。《古兰经》指出:“男子得享受父母和至亲所遗财产的一部分,女子也得享受父母和至亲所遗财产的一部分,无论他们所遗财产多寡,各人应得法定的部分”(4:7)。
四是主张社会群体与阶层之间的和谐。有一句“圣训”在中国穆斯林当中几乎家喻户晓,就是“爱人如爱己,方为真信士”,认为宗教信仰的更高境界是像爱自己一样爱别人。穆圣说:“谁具有三种美德,真主就用荫影掩护他,让他进乐园:慈爱弱者,孝敬父母,善待下属。”此理念指导下的穆斯林比较关注弱势群体,采取实际行动救济贫苦人。例如,他们认为“如果你们要公开地施舍,这是很好的。如果你们要秘密地施济贫民,这对于你们是更好的”(2:271);主张交纳天税,用于公益事业;另外还有:“愿你善待异乡之人,怜悯他,为他提供食宿”,“善待异乡人,满脸生辉。善待流浪汉,名满寰宇”。在此追求和谐和善行思想的指导下,穆斯林群众有难时八方会支援,有喜时大家来庆贺,来客时各家争招待。
五主张民族之间的和谐。《古兰经》明确强调,“众人啊!我确已从一男一女创造你们,我使你们成为许多民族和种族,以便你们互相认识。”(49:13),“人们原来是一个民族,嗣后,他们信仰分歧”(10:19);圣人穆罕默德也说:“人类啊!你们的主是同一个主,你们的祖先是同一个祖先,你们都是阿丹的子孙,阿丹来自泥土。阿拉伯人不比非阿拉伯人优越,非阿拉伯人不比阿拉伯人优越;红种人不比黑种人优越,黑种人也不比红种人优越。”因此,生活在同一星球之上的各个民族,应该紧密联系,互相往来,毫无种族、地位、身份尊卑之分,应当团结一致,坚决反对图谋分裂,考虑的是整体利益和兴衰荣辱。例如,公元630年穆罕默德率军打回麦加时,没有采取报复行动杀害麦加贵族中的多神教徒,而是给予赦免,使穆斯林与基督教徒、犹太教徒、拜火教徒和其他宗教徒和睦相处,在法律上明确保护非穆斯林的生命、财产安全、人格尊严和宗教信仰,要求穆斯林要以公道和爱人之心容忍相待,不管对方是否属于穆斯林。
总之,伊斯兰的经典教义、教规,处处包含着和谐思想,这些和谐思想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世界和平,有助于广大穆斯林群众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贡献特殊力量,因此应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与消极因素区别对待,使其在引导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中得到提倡和发扬,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提供文化资源和精神动力的积极作用。
(作者:陈淑琳,西北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