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时有一个著名的清官叫包拯,是天圣年间的进士。他曾被派到端州做知州,而端州出产名贵的端砚。端砚是中国四大名砚之首,因此这里每年都要向皇上进贡砚台。
以前,端州的官员常常借着进贡皇上的名目,多取许多端砚,然后拿去送给朝廷中有势力的官员。而包拯来到这里后却叫砚工只做到进贡的数目就够了,从不多要一块。等到他离任的时候,也不曾带走一块砚台回去。
后来,他做了开封的知府,处处都为百姓着想,为官公正,执法严明,并且以身作则,从来都不借着职位之便谋取私利。
有一次,他的舅舅犯了罪,虽然很多亲戚都来为舅舅说情,但包拯还是依法论处。从此以后,他的亲戚朋友再也没有人敢依仗包拯的权势为非作歹了。因此,他得到了百姓的尊敬和爱戴,大家都称他为“包青天”。
包拯一生为官,曾任监察御史、龙图阁大学士、枢密副使等官职,但没有攒下什么积蓄。他对子孙们说:“我的后代若有人做官时贪赃枉法,以后就不许回到这个家里来,死了以后也不许埋葬在我包家的祖坟里。倘若不按照我今天说的话去做,就不是我的子孙。”
美德感悟
人因为贪财而犯错,有时是因为自己禁不住诱惑,所以不惜冒险敛财;有时是因为看到别人贪污还没有受到惩罚,认为偶尔贪一点也许不会出事,这样的侥幸心理害了许多原则性不强的人。端州的官员就常常借职权之便多取端砚,并以此贿赂朝廷大员,但包拯到这以后却没有受到这种不良风气的影响,而是坚持自己的原则,不肯多取一块端砚。他一生清廉公正,所以受到了百姓的爱戴,皇帝的重用,并被称为“包青天”。
其实,我们每个人小时候都曾受到过各种原则教育,如借人东西要明言,并且要及时归还,别人的东西不要拿,不义之财不能取。虽然如此,但当看到别人犯错时,我们也许会想为什么他可以做,我就不可以?这种疑问就会模糊了心中原则的界限。所以,在面对物质诱惑的时候,我们要坚持原则,不要管别人怎样做,只要是违反原则的事情,就要坚决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