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韩愈
“题解”封建时代对于君主和尊长的名字谥号等,不能直接写出或说出,必须用其他字来代替,如汉高祖名邦,改“邦”为“国”;唐太宗名世民,改“世”为“代”,改“民”为“人”,尚书六部中的“民部”,则改为“户部”,等等。刻印古书时,也要把当世应讳的字改掉或缺笔。这叫做避讳。避讳的要求很严格,违犯者会招致非议,甚或得罪。唐代著名诗人李贺,才气横溢,少年成名,但因为他的父亲名晋肃,在他准备参加进士科考试时就遭到了非议(晋、进同音),终于不能如当时其他读书人那样取得功名。韩愈曾鼓励李贺应进士试,也被人指责。面对这种陈腐的时尚,韩愈十分愤慨,《讳辩》就是为这件事而写的。韩愈当然不敢反对避讳,他只能巧妙地引用经典和法律依据,找出矛盾,从而反对将避讳搞得太淫滥。文章层层设问,一波三折,语言辛辣,说理痛快。全文没有一句从正面说出自己的主张,读者却可从中自然得出同作者相一致的结论。
愈与李贺书,劝贺举进士。贺举进士有名,与贺争名者毁之,曰贺父名晋肃,贺不举进士为是,劝之举者为非。听者不察也,和而唱之,同然一辞。皇甫湜曰:“若不明白,子与贺且得罪。”愈曰:“然。”
律曰:“二名不偏讳。”释之者曰:“谓若言‘徵’不称‘在’,言‘在’不称‘徵’是也。”律曰:“不讳嫌名。”释之者曰:“谓若‘禹’与‘雨’、‘丘’与‘’之类是也。”今贺父名晋肃,贺举进士,为犯二名律乎?为犯嫌名律乎?父名晋肃,子不得举进士,若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乎?夫讳始于何时?作法制以教天下者,非周公孔子欤?周公作诗不讳,孔子不偏讳二名,《春秋》不讥不讳嫌名,康王钊之孙,实为昭王。曾参之父名晳,曾子不讳昔。周之时有骐期,汉之时有杜度,此其子宜如何讳?将讳其嫌遂讳其姓乎?将不讳其嫌者乎?汉讳武帝名彻为通,不闻又讳车辙之辙为某字也;讳吕后名雉为野鸡,不闻又讳治天下之治为某字也。今上章及诏,不闻讳浒、势、秉、机也。惟宦官宫妾,乃不敢言谕及机,以为触犯。士君子言语行事,宜何所法守也?今考之于经,质之于律,稽之以国家之典,贺举进士为可邪?为不可邪?
凡事父母,得如曾参,可以无讥矣;作人得如周公孔子,亦可以止矣。今世之士,不务行曾参周公孔子之行,而讳亲之名,则务胜于曾参周公孔子,亦见其惑也。夫周公孔子曾参卒不可胜,胜周公孔子曾参,乃比于宦者宫妾,则是宦者宫妾之孝于其亲,贤于周公孔子曾参者邪?
——选自《四部丛刊》本《昌黎先生集》
我给李贺写了一封信,勉励他去考进士。李贺应进士试很引人注目,同李贺争名的人出来诋毁他,说李贺的父亲名叫晋肃,李贺还是以不参加进士考试为好,勉励他去考的人是不对的。听到这种议论的人不加分辨,纷纷附和,众口一声。皇甫湜对我说:“如果不辩明这件事,您和李贺都会因此获罪。”我回答说:“是的。”
《律》文说:“凡双名不专讳一个字。”解释者说:“孔子的母亲名‘徵在’孔子在说‘徵’的时候不说‘在’,说‘在’的时候不说‘徵’。”《律》文又说:“不讳声音相近的字。”解释者说:“譬如‘禹’之与‘雨’,‘丘’之与‘’之类就是。”现在李贺的父亲名叫晋肃,李贺去考进士,是违背了二名律呢,还是违背了嫌名律呢?父名晋肃,儿子不可以考进士,那么倘若父亲名仁,儿子就不能做人了吗?试问避讳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制订礼法制度来教化天下的,不是周公、孔子么?而周公作诗不避讳,孔子不避母亲双名中的单独一字,《春秋》中对人名相近不避讳的事例,也没有加以讥刺。周康王钊的孙子,谥号是昭王。曾参的父亲名晳,曾子不避“昔”字。周朝时有一个人叫骐期,汉朝时有一个人叫杜度,象这样的名字让他们的儿子如何避讳呢?难道为了要避父名的近音字,就连他们的姓也避了吗?还是就不避近音字了呢?汉代讳武帝名彻,遇到“彻”字就改为“通”字,但没有听说又讳车辙的辙字为别的什么字;讳吕后名雉,遇到“雉”字就改称“野鸡”,但没有听说又讳治天下的治字为别的什么字。现在臣僚上送奏章、皇帝下达诏旨,也没听说要避浒、势、秉、机这些字,只有宦官和宫女,才不敢说谕和机这些字,以为这样是犯忌的。士大夫的言论行动,究竟应该依照什么法度呢?总之,无论是考据经典、质正律文还是查核国家典章,李贺的参加进士考试,到底是可以还是不可以呢?
大凡服侍父母能象曾参那样,可以免遭非议了;做人能象周公孔子,也可以达到顶点了。而现在的读书人,不努力学周公、孔子的行事,却要在讳亲人的名字上,去超越周公、孔子,真是太糊涂了。周公、孔子、曾参,毕竟是无法超过的,超越了周公、孔子、曾参,而去向宦官、宫女看齐,那么岂非宦官、宫女对亲人的孝顺,比周公、孔子、曾参还要好得多了吗?
(李伟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