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见钟情是否可取,是青年人在涉足爱河过程中,经常遇到的一个问题。
在人类历史长河中,确实有许多一见钟情的佳话。宝玉黛玉相遇似曾相识,罗密欧朱丽叶初见相见恨晚,《西厢记》中张生和崔莺莺的故事被传颂千古!谁能断言:一见钟情不能缔结美满姻缘呢?
从心理学角度来看,一见钟情是一种正常的心理现象。当一个人进入青春期以后,便会自然萌发对异性的向往和追求,从自己的审美标准、价值定向、修养水平出发,朦朦胧胧地憧憬起自己理想中的情人来。
比如,许多女青年为一些电影明星所倾倒,希望自己未来的丈夫是英俊、潇洒的现代男子汉。这种理想模式尽管是模模糊糊的,但表明了人选择配偶的心理倾向。当你在生活中一旦遇到自己认为符合这一理想的人物时,你立刻把他纳入已有的理想模式中,你的大脑当即对知觉对象做出判断。知觉对象符合理想模式的程度越高,心里越满足,产生的好感也越强烈,想象似脱缰的烈马纵横疾驶,情感冲决了理智的闸门,奔泻而出,你可能就醉心于他,犹如萌生了真正的爱情一样。然而,好感毕竟属于感性阶段的心理活动,如果把好感当作爱情,这就是对爱情的误解了。
爱情是人类特有的精神现象,它由生理现象产生,并带有深刻的社会内容。动物的性活动并不选择特定的异性对象,人则不同,人的意识、情感、志趣、价值定向等复杂的精神生活决定了他选择配偶的复杂性。从这个意义讲,爱情是伴随着对对方的细心地观察、冷静地思考、慎重地审度、诚心地培养而产生的。
一个人的品格、才华、修养往往通过他的举止言谈表现出来,在理想模式正确,观察能力强的前提下不能说没有可能在三言两语、一顾一瞥中做出准确的判断,觅到理想的知音。但是,必须指出,这具有很大的偶然性。一见钟情毕竟处于认识的感性阶段的心理活动,因为这种感情大多产生于对对方外表、举止的爱慕之上,这种爱慕远远谈不上深入到人的本质,因此,一见钟情缔结的婚姻,并不一定都很美满。
许多人看过法国著名作家雨果的名作《巴黎圣母院》,书中女主人公艾斯梅哈尔达钟情于国王卫队长法比风流潇洒的外表,却没有认清他卑鄙丑恶的灵魂。当她身陷囹圄思念法比之时,法比却正沉醉于与贵妇们的调情玩乐之中,最后,她的生命也葬送在这场爱情的悲剧里。因此,傅雷告诫他的儿子:“爱情是一朵美丽的火花,美则美矣,无奈不能持久……不考虑性情、品德、思想等等,而单单执着于当年一段美妙的梦境,希望这梦境将来成为现实,那么,我警告你,你可能遇到悲剧的!”
陌生男女相处时间只有几天,很难达到对对方品格、信念、志趣、性格的全面了解,因此应采取审慎的态度为好。邓颖超说过:“真挚的持久的爱情,不是‘一见倾心’,因为相互的全面的了解,思想观点的谐和,不是短时间能达到的,必须经过相当长时间才能真正了解,才能实际地衡量对方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