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是一个小社会;世态炎凉、人生百态,每个人都有一个五味瓶。《北京青年报》曾出了这样一个话题供读者讨论:想拥有美好前程,忠诚是不是必要前提?让我们听听读者中几种代表性意见:
“忠诚”才美好
我是一名教师。工作第一年,我每天都想“跳槽”。原因很简单,这项工作挣钱少,地位低,没前途。当时我就想以这个工作为跳板,再上几年学,拿到高一级的学历后就走人。可是这个职业根本就容不得人有三心二意。当我走上讲台,看到那么多渴求知识的、充满信任的眼睛注视着我,我没有理由不倾其所有,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当学生无比钦佩地向我问这问那,我不得不潜心钻研业务,探究他们想知道的一切。我的工作给我带来了无尽的快乐,那是一种无可名状的满足感。
如果不忠诚于自己的本职工作,就不可能把工作做好,更谈不到有什么前程;美好的前程是要通过不懈努力和艰苦奋斗换取的。如果没有对事业的忠诚态度,又何谈什么前程呢?我认为跳槽的目的应是选择你所爱的职业,“前程”需要“忠诚”,实干,“忠诚”才有美好“前程”。
找个机会还要走
我是学财会的,深知自己适合较为安稳的工作,故毕业后到了一家国企工作。刚毕业时,对于每月一千多元的收入倒还算满意,而且同事关系比较融洽。但过了两年我的工资没有什么增加,心里总觉得不太痛快,好在领导对我也不错,工作环境也好,我想还是先干着吧。
每次同学聚会时常会听到某某人跳到外企,一个月五六千块,某某去了私企,又给房子又配车,看到那些去外企或私企的同学们动辄就换新手机、电脑笔记本,要么就出国游、港澳游,心里羡慕得不得了。想当年在学校时也曾拔尖过,刚刚毕业两年多竟然和同学们拉开这么大的差距,我心里有些耐不住寂寞了。
去年下半年,我在报纸上看到一则招聘启事,是一家外企,经过了一来二去的笔试、面试,最终同意录用我,月薪五千多元。在我接到录用通知的第二天,便去向科长辞职,科长用惊讶的目光看着我说:“一直干得好好的,为什么要走?”我直截了当地说了自己的想法,并拒绝了科长的再三挽留。
对于工作,我想还是要站好最后一班岗。我在科里负责的工作较多,新来的同事又刚走上岗位,半个多月还没有交接完。外企方面一直打电话催我过去上班,但我却碍于科长的情面,没有对他说,突然有一天,我接到外企人事主管的电话,说已经找到一位比我更合适的人选,我可以不去了,当我正想辩解之时,对方电话挂了,我的心一下凉了,这可让我如何是好。
左想右想还是去找科长说明了情况,科长连连向我致歉,最后拍拍我的肩说:“这样也好,你就踏踏实实在咱们公司干,我马上打报告给总经理给你涨工资。”我也只好从命。
一个星期后的一天,我去洗手间,还未进门就听里面有人谈话,我隐约听到自己的名字,便站在洗手间门口继续听,一人说:“某某不是要跳槽吗?怎么还没走?”“噢!人家外企又看不上他了,还不是留在咱们这儿。”听到后一句话,我冒了——身冷汗,不是因为这话的内容,而是因为说话者竟是科长。
该跳槽时就跳槽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跳槽”曾经作为一种不安于工作,对企业不忠的行为,个人不敢堂而皇之提出,企业更是对此厌恶。目前我国的人员自由流动率还很低,不到4%,而美国硅谷高科技人员年流动率高达30%。但是,市场经济是要求人是自由流动,员工跳槽现象将会越来越普遍,因为市场经济要求人才达到优化配置,而作为企业最为活跃的资源——人力资源,它也将如其它资源一样自由流动,最终达到整体资源的最优化。
员工离职的原因很多,诸如事业没有发展机会,例如与上司关系不好、待遇不好、专业不对口等等。不管哪种原因,都会影响到其工作情绪:日本中松一郎有个理论,说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其所能发挥的最大潜能之间成余弦关系,当员工的个人目标与企业目标一致时,他将发挥最大潜能,否则,就会产生怠慢而削弱积极性。
员工由于上述原因,必然使其个人目标与企业目标产生差距,这时,员工的最大潜能不能得到最大发挥,而此时员工选择跳槽,无疑对企业和个人都是有利的。
改变从今天开始
我任职于国内一家知名电子商务的网络公司,整日和聪明与智慧并存的年轻人为伍,工作在挑战与机遇并存的空间,应该是充满快乐的!我以为这就是我的人生方向!当初来乍到的新鲜感消失殆尽,每日无休止的重复性的工作榨干我最后一份激情的时候,我不禁对当初的选择疑惑了。
工作远不如自己当初想象的刺激和新鲜,都是模式化的流程,感觉就像在轰鸣的机器上运转的齿轮……没有当舵手那种可以按自己的方向行驶的乐趣。
现实是残酷的,风光不再的网络经济经受着冬日的洗礼,粮饷无几的公司如同红楼梦中的贾府——大厦将倾。树倒猢狲散,在这种时候,谁还去考虑对公司的忠诚度,拿无谓的牺牲去换取老板的感动呢?把前程押在一场必输的赌局上太不值得了!在这样一个看不到自己未来和公司未来的单位,还不如趁早抽脚离开。
人们需要工作,因为工作不但可以满足物质生活的需要,还可以满足人们不断获得新的技能新的知识,不断自我激励自我完善的需要,满足个人价值实现并获得成就感的需要。当这两条都不能满足的时候,是继续在公司留守,还是走出去为自己勾画另一片美丽的天空?忠诚是美德,但当生存都成了问题的时候,还是现实一点吧。
忠诚不是从一而终
今天,人们要调换一个工作,相对而言比过去要简单和自由得多。你可以打一个辞职报告,就把单位给“炒鱿鱼”子,遇到不放人的领导你也可以不辞而别,不知去向,谁也拿你没有办法。把跳槽和忠诚放在一起讨论,是由于今天有太多的无故解约,有太多的不辞而别,这实际是劳务市场不规范的原因。今天要不要忠诚?要,还要提倡。但这种忠诚不是过去意义上的愚忠,不是单向的忠诚,更不是从一而终。
忠诚是一种责任,是你承诺而后必须要兑现的责任。它也是有期限的,你的承诺期是多长,你就要为之付出,直到完成这个约定。一个健全的社会应该是一个法制的社会,它运作的前提不是用个人品行做担保,而是用法律手段来界定你的行为。在合同限定的时限内,作为个人你要履约,要“尽忠”。一旦合同到期,可以续约,也可以解约,解约不意味着你不忠诚,更与个人品行高下无关。
在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条件下,单位和个人都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利益。作为用人单位,在招聘新人时,不但要考虑他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也要参考他过去的工作简历,屡屡跳槽者少用为妙,如有可能,最好有上一份工作单位给出的推荐信。推荐信在发达国家是很常见的一种方式,它在一定意义上对那些不辞而别者是一种约束。作为个人,到一个新单位做一份新工作,有一份详细的合同是至关重要的,签了它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保护你的个人权益,同时作好这个工作也是你承诺的应尽的义务。再说,你今后想得到一份好的推荐信,忠诚于你承诺的工作不也物有所值吗?
想忠诚也要前程
最近,单位里正在进行全员聘用合同制。合同实施办法的条款很细,新接收的毕业生,合同期至少五年,违约金一年至少得交两三万。我们这些新来的毕业生,刚培训完上岗还没满两月呢,心里难免有点嘀嘀咕咕。因为我们找工作时签了一次协议,在培训期间又签了一次(这两个协议严格地说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再签这次合同,违约金真是一回比一回水涨船高,尤其是这回实在太高。不少人想,凭什么一次又一次地抬高违约金呢?
其实,从单位的角度来看,自己的条款是很合情合理的。单位招聘人才,发布消息,参加招聘会,组织笔试、口试,安排面试,录取后又为人才争取进京户口指标、安排集体宿舍,花了多少时间和多少人民币,费了多少心血。人才们从学校毕业上班来了,又排课又请老师安排培训,也投入了很大的一笔人力物力。单位这么做也是为了防患于未然。
但是,从新接收的毕业生的角度来看呢,也真是难免有点儿想法。我们刚来到一个新环境,刚刚开始从事无论如何都有些不太熟的工作,一时半会儿确实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适合做这一行,也不知道自己会不会适应或是喜欢这一环境,也不知道自己以后能有怎样的发展空间。
五年的合同期,是不是太漫长了?五年的时间,可以锻炼一个人,也可以消磨掉一个人。工作了两三年的年轻人,本来挣得也不多,也没有分房的指望,住着集体宿舍,离开时就很可能居无定所了,再交上一大笔违约金,那境况确实有点凄惨。
不管怎么说,合同我还是会签的。在其位谋其事,只要我在这儿工作,我就会忠诚;当需要考虑前程时,我会作出某种选择,毕竟车到山前必有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