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讲“人皆可为尧舜”,实际上这是不可能的。但是,有一个道德底线必须要坚守,那就是“利己利人”。童大焕先生曾以王海为例,阐述过这个观点。
王海走上打假的前台,一出场就是冲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双倍赔偿”来的,利益目的非常明确,他从来没有把自己当成英雄,也没有希望人们把他当成英雄来顶礼膜拜,更没有采用欺骗的手段对公众说我就是英雄。
王海成为轰动全国的打假英雄,也不是媒体造势的结果,也不是有谁“看错”英雄,而是时势造就的必然结果。王海所做的事,其实是直接利己间接利人、利社会的一件事,他成为一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完全是社会心理认同的结果。这只能说明,社会上损人利己的人太多了,于是,只要出现一个利人又利己的,马上就被大家认可,尊为英雄。社会上的假冒伪劣、坑蒙拐骗太多了,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又严重失职,正义得不到伸张,消费者权益得不到保护,人们有苦无处诉,有冤无处申,只得忍辱负重忍气吞声地任人欺骗和宰割。
于是,一个民间的打假英雄脱颖而出,横空出世。即使没有王海,在人们的心理预期中,造都要造出这么一个英雄来与社会的邪恶势力相抗衡。不推出个英雄又怎样?总不能老是苟且偷生忍辱负重任人压榨吧?
王海不过做了一件合理、合法、利己又利人的事,一不留神就成了众星拱月的英雄,这是王海的幸运,还是社会和大众的悲哀?王海是在依法保护自己,依法获得利益,王海所做的,表面上人人都可以做到;但实际上,在一个官商勾结和信息严重不对称的环境里,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即使是广为舆论关注、颇受社会支持的王海本人,打假的道路也十分的曲折漫长,艰巨得很。
——般来说,哪里(哪个方面)社会给最广大民众的压力和压迫最深重,哪里(哪个方面)就一定会出现振臂一呼天下景从的个人英雄,而不管他是真英雄假英雄:没有民主的地方人们就会推出民主斗士;受外族欺辱的地方就一定会有民族英雄;没公平和正义的地方就一定会出现打抱不平的好汉;贪官污吏横行、民不聊生的地方则一定会出现农民英雄农民领袖。这种好汉、这种领袖哪怕时不时搞一点偷鸡摸狗绿林剪径的勾当,人们也往往能以宽容的心态对待,甚至主动“纳贡”上门——并不是因为迫于来自绿林好汉、农民领袖们的外在的力量威胁,而是他们认为他已经替他们挡住了最大的威胁和压迫,所以这种纳贡称臣往往是心甘情愿死心塌地的。在还不能真正翻身做主人之前,同样做奴隶,人们也会自然选择不那么贪婪、不那么残暴、起码还有一点慈悲和同情心的人做主子——趋利避害,人之本能,起码也要趋小害避大害。只要他是在和现有的恶势力作斗争,人们就会真心拥护他,甚至一点也不觉得他“傻”、不觉得他不可思议,甚至于梁山好汉们的滥杀无辜也依然可爱,一点也不觉得其残暴和无法无天。
凡暴君、暴官、暴吏横行无阻的地方,则必有暴民。而中国历史上的许多暴民,往往都是以英雄的面目出现。他们的存在,使一些奸商和贪官污吏闻之色变闻风丧胆,这是怎样的快意江湖,又怎不令许许多多被压得抬不起头来的人们“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至于许多民主斗士反压迫英雄一朝得势,莫不成为新的专制独裁者、新的压迫者,那是因为时势对他而言已经变厂,立场变了,态度、观点和方法当然也为之翻新。“世易时移,变法宜矣”哉!呜呼,英雄末路,英雄末路啊!天下没有不喜欢专制的统治者,只有不喜欢专制的人民。台上台下,人前人后,此一时彼一时,境界大不相同啊!没有英雄的时代是幸福的时代,英雄辈出的时代是不平凡的时代。这么说,我们不是不要英雄,而是要把英雄牢牢固定在民主与法制的轨道上,英雄一出轨,人民就必定要遭殃受祸。也不要把英雄当圣人,要看清英雄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无论什么时候,郡不能让英雄无法无天。
相形之下,王海才是古往今来少有的真正的英雄:不屈不挠,百折不回,—切都在法制的轨道内进行;脚踏实地,从不蹈空;从不把自己标榜成“无比高尚”的道德家,从而与世界上的一切伪君子和欺世盗名的虚伪政客、御用文人拉开了距离;有足够的利己成分,从而使他的道德行为有了充足的、永恒的后续动力。
有人以“道德家”居高临下的门吻问王海:到底是打假重要还是赚钱重要?有读者替王海回答:“通过打假赚钱最重要!”多好的回答啊!人都是利己的动物,我们所要反对的“自私自利”其实就是反对损人利己,并不是不可以有任何利己的行为。损人利己(或者损人不利己),最为卑鄙;损己利人,是为圣贤;利己又利人,则为善行。哪怕王海打假有太多太多的利己成分,仍不失为不折不扣的打假英雄。他打假之取一分,说不定已利社会和他人十分,利己越多,利他亦越多;哪怕他打假之取十分而仅利社会和他人一分,谁又能说他的行为不是高尚的和道德的呢?
人能做到本分,已经是有福之人,若是能广施善行,则已经是大德之人了,而要是能拔一根毫毛而利天下,这样的人已不知是哪辈子修来的福,早已是“洪福齐天”的圣贤了!“中国拥有五千年历史,人口加将起来的总数,准吓你一跳,但出了几个圣人乎哉?孔丘先生一人而已”!(柏杨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