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岱岳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李倩
岱岳区是自泰安县时演化而来的县级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量大面广。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资产自行处置、随意处置、资产流失现象比较突出。区委、区政府针对这一现状,于2008年5月成立了区国有资产管理局,赋予了国有资产管理、处置、增效三大职能。立足三大职能,我们首先从存在的问题入手,找准工作切入点,夯实工作着力点,力求扩大增长点,在实施国有资产规范管理的基础上,确保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实现了资产处置收益的应缴尽缴,增加了财政收入。2009年以来,累计实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收益5294万元,全部上缴了区财政,有力支持了全区经济发展和项目建设。
一、拓清底子、理清思路,打牢管理增收基础
拓清底子、理清思路是国有资产管理增收的基础。区国资局成立后,针对全区国有资产底子不清、责权不明、处置无序、流失严重、收益甚微等问题,我们把排查摸底作为工作的切入点,全力以赴夯实各项基础性工作。一是调账建档。查阅近5年来的年终报表1200多份,查调120个区直单位的固定资产账目,全面拓清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底子。在此基础上,将区管国有资产分类分目建立档案,建立台账。从台账上发现了两大难题:资产边缘不清,有26个单位资产存在产权模糊问题;监管无序,每一笔国有资产的处置,都或多或少地存在游离政府监管的问题。二是现场确认。对各单位提报的国有资产账目,我们都组织专门人员,到单位进行一一确认,公示无误后,予以登记核准。三是统计调查。针对资产管理人员都是新手,对现行国资管理政策法规掌握不够全面的实际,为全面摸清全区国有资产家底,我们先后举办三期国有资产管理培训班,对全区116名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实行培训班前发调查表、培训班上填调查表、培训班后管调查表,共发放调查表500多份。同时,通过电话、网络、召开座谈会、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积极与各乡镇办事处、各中介机构及有关单位进行沟通,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确保了工作的进度和质量。截至2009年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共181户,其中区直127户,乡镇54户。资产总额26.5亿元,负债13.7亿元,净资产12.8亿元,资产负债率51.6%。固定资产原值总额15亿元,占资产总额的56.7%。
在充分调研摸底的基础上,围绕区委“强区富民、振兴岱岳”目标和“工业立区、服务业兴区”战略,我们研究制定了“一、二、一”的国资监管奋斗目标和工作思路,即:明确一个目标,就是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统筹两大重点,就是行政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和国有企业监督管理一齐抓建立一个体系,就是围绕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有效监督、收益收缴、稽查落实四个方面形成完整的监督管理体系。同时,制定了“一年理顺、二年规范、三年提升”的三年总体规划。实践证明,这一奋斗目标和工作思路符合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符合区国资局的工作实际,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充分肯定。
二、改革创新、突出重点,理顺管理增收体制
理顺体制是国有资产管理增收的前提。针对国有资产权责不明晰、“部门化”现象严重的问题,我们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进、全面展开”的原则,实施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改革主要涉及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土地和房屋实施直接管理;二是对维持正常工作开展所需的车辆、办公设备、专用设备等固定资产,由区国资局实行备案管理;三是对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可用市场化、社会化运作的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授权国有资产运营机构进行统一管理、运营;四是对医院、学校、科研单位等公用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由区国资局与有关单位签订责任书,实施委托管理。为保障改革顺利实施,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泰安市岱岳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岱岳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审批程序(试行)》、《关于加强纪律监督,保证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的通知》四个文件。截至目前,区直单位的改革已全部结束,基本理顺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做到了账务清晰、资产明晰、权责分明。
针对乡镇(街道)国有资产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对乡镇(街道)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监管。监管工作中,严把建账、购置和处置三个关口,实现了政府所有权、国资部门监督权与单位占有使用权的三权归位,提高了资产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一是严把建账关,实现管理的规范有序。通过乡镇(街道)自查摸底、区国资局现场核实、张贴公示等方式,全面拓清各乡镇(街道)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土地、房屋、交通工具、通用专用设备、在建工程和其他利用政府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等情况。在现场核实过程中,聘请中介机构参与,对于乡镇(街道)部分无法确定价值、没有及时入账的资产进行现场评估,立即登记入账。在此基础上,国资局与乡镇(街道)签订监督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和义务,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同时,乡镇(街道)建立健全了资产明细账,实现了账实相符、家底清晰。二是严把购置关,实现资产的安全完整。对乡镇(街道)新增资产及时登记入账,并报区国资局备案,实现乡镇(街道)、区国资局、区财政局“三账一体”的资产管理模式。工作程序为单位申请、财政所审核、政府审批、购置资产、账务处理、报区国资局备案。三是严把处置关,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工作程序为单位申请、财政所审核、政府审批、委托中介机构评估、公开拍卖、区国资局全程监督。处置收益全额上缴乡镇(街道)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资产处置后,及时向区国资局备案,并核销资产。土地及房屋建筑物价值占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价值总额的82%,是国有资产管理增收的重点,也是从源头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保证。我们针对这一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属企业土地和房产产权管理的意见》,明确了区国土资源、房管和国资部门的职责,实行土地和房产产权的直接管理,做到政府所有权、国资局管理权和单位占用使用权的三权归位,形成国有资产完整统一、有效监督的管理模式。凡涉及国有资产的产权变动业务,由主管部门提出初步意见后,报区国资局。区国资局严格审核,提出意见上报区国资委审批。区国土资源、房管部门在受理相关产权业务时,要依据区国资委或国资局的审批意见,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三、规范处置、建章立制,发挥管理增收效能
规范处置是国有资产管理增收的核心。针对国有资产处置无序、部门收益不上缴、资产流失现象严重的问题,我们制定了《岱岳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审批程序》,明确了国有资产处置程序和占有使用单位的权限,大到土地和房屋建筑物,小到车辆、桌椅、电脑设备等办公用品,都逐一建立台账,做到了统一管理、处置有序,实现了国有资产管理增收的最大效益。一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确定处置资产的评估值。对此,我们建立了由山东天义资产评估事务所等10家评估机构组成的中介机构备选库。备选库实行优胜劣汰,动态管理,充分调动了中介机构的积极性,确保了资产评估的客观真实。二是处置资产全部委托拍卖机构公开拍卖,区国资局不参与处置活动。对此,我们也建立了由山东世纪阳光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拍卖公司组成的拍卖机构备选库,扩大了选择范围,杜绝了拍卖机构与竞拍者暗箱操作问题。三是在新闻媒体、报纸和网络上广泛宣传拍卖信息,扩大参与范围,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处置氛围。区政协老办公院拍卖时,通过电话咨询或到现场询问的竞买者共35家,经拍卖公司严格审查,最终有6家进入竞买程序。因房产证不全和国有划拨用地性质的原因,我们采取了整体现状拍卖的方式,房产证过户费和土地出让金74万元由买受人自理,既减少了应缴的费用,又获得了最大收益。公开拍卖前,我们委托评估机构对房地产进行了评估,总评估值435万元。同时,确定委托拍卖机构,签订了零佣金、超拍适当奖励的委托拍卖合同。最终以550万元价格成交,高出评估值115万元。四是处置受益全额上缴区财政。
建章立制是国有资产管理增收的关键。为使国有资产管理有章可循,真正实现“规范管理、增加收入”,我们建立落实了七大制度。一是建立“三账一体”资产管理制度。建立了区国资局—区财政局—占有使用单位“三账一体”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实现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统一管理。二是建立资产配置备案制度。各单位通过购置、配备、捐赠、借入等各种途径新增的资产,占有使用单位必须报区国资局备案;凡未向区国资局备案的,严肃查处,依法处理。三是建立规范资产公开处置制度。凡区国资局直接实施产权管理的国有房产、国有土地、交通运输工具等资产,在处置时由区国资局提出意见后报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其他国有资产的处置,由占有使用单位报区国资局批准后进行处置。四是建立资产有效利用制度。针对各单位占有使用国有资产不均衡、国有资产闲置浪费等现象,为盘活闲置资产,提高闲置资产使用效率,我们对各单位办公房产等实行综合调剂制度。区国资局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对办公房产分布情况、各单位人均使用面积等摸清底子,在有效保障办公的前提下,明确了各单位的使用面积。对房产闲置面积较大的单位,由区国资局向区国资委提出有效利用的建议,经区国资委同意后调剂使用,最大限度地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五是建立对外投资审批和担保备案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对外担保或抵押贷款,必须经区国资局同意。未经批准的,不得擅自对外投资、对外担保或抵押贷款。行政事业单位投资收益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分配,严禁截留坐支。区国资局对政府投融资项目实施全程介入、全程参与,履行政府投资出资人职责,特别是对公路建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卫生院改造等政府大型投融资项目、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由区投融资管理中心提出初步意见,经区国资局初审后,按规定程序审批和实施。六是建立审计监督制度。审计部门依法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审计,将国有资产审计结果及时报送区国资局。单位负责人调任、离任时,对单位国有资产作为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并严格办理资产交接手续。七是建立考核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追究相关的行政或刑事责任。通过以上制度的建立落实,各单位资产管理意识明显增强,资产利用效率明显提高,资产收益收缴明显增加,基本实现了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化、集约化、科学化,达到了增加收入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