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固定资产投资决策工具,投资分析试算表在电脑已经普及的今天确实是一种既科学又容易的方法。此外,固定资产投资决策尚有其他方法可资利用,其中有的颇受决策者重视,如账面收益率法和回收期法等。这两种方法已有100多年的使用历史,但作为投资项目评估的基本方法,其作用有下降趋势。
账面收益率法运用账面收益率法,首先估算投资项目产生的收入,再从中扣减与项目有关的各种经营费用,然后将所得每年平均净利润与平均投资额进行比较。项目的平均每年净利润是估算的净利润总额除以寿命期年数,平均投资额是计划投资额加残值除以2.如果账面收益率超过了所要求的最低限度的账面收益率,则投资项目计划就可以被接受。例如,最低限度的账面收益率是20%,则25%的账面收益率就说明该项目是可接受的。
我们可以用下面的例子来说明账面收益率法的实际运用:
某公司考虑用50000元购入一台新设备,设备预计使用寿命为5年,残值为零。项目要求的最低账面收益率是40%。5年内该项目利润总额为89000元,从而每年平均利润为17800元。
由于账面收益率依赖于财务报表利润,因而易于计算和理解,所以一些管理者认为账面收益率是很有用的。然而,其缺点与我们在上面探讨的投资分析试算表相比也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没有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按照账面收益率法,若干年后发生的现金收入与目前等量现金收入等值。
回收期法回收期可定义为从一个投资项目产生的现金收入中回收其初始投资成本所需的时间,回收期通常以年为单位。回收期法是将投资项目的投资额与每年现金流量进行对比来确定回收期的大小,如果计算出的回收期等于或小于目标回收期,那么就可以接受该项投资计划。回收期法的基本原则是:投资成本收回的时间越短,投资项目越理想。
由于回收期法比较简单,所以在企业中的运用比较普遍。管理者只要将收回项目投资的回收期确认在既定的时间长度内就可以了。回收期法作为一种投资分析的方法,常常与更为复杂的方法结合起来使用,尤其是在高风险的情况下更是如此。一般是先使用回收期法进行评价,如使用回收期法可行,再使用其他方法进行分析。
如果每年现金流量不规则变化,确定回收期的方法就不同了,前面介绍的回收期的简单计算公式不再适用,必须根据投资支出现金流量逐年冲销现金收入总量,直至求得回收期。
回收期法的缺点是相当明显的。回收期法既没有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也没有考虑回收期后的现金流量问题。回收期法提供的并不是投资项目盈利性的真正的衡量工具。实际上,它提供的是一个时间度量,仅给出了收回初始投资所需的时间。然而,投资回收期的长短通常并不是衡量一项投资盈利性高低的准确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