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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 天若有情

——司马光评玄武门之变(臣光曰88)

武德九年(629)六月四日,李世民发动政变,伏兵长安玄武门(太极宫北面正门),亲手射死太子李建成,尉迟敬德杀死齐王李元吉,并杀了建成、元吉诸子。唐高祖李渊遂立李世民为太子,不久传位。是为历史上著名的玄武门之变。因为著名,所以不必细说。

毋庸讳言,此事当是李世民一生中最大的“污点”,对李世民后半生的影响实在太大。有学者认为,此事直接影响到李世民晚年的心理健康。

而李世民本人对玄武门之变并不想避讳什么,也不想隐藏什么,命史官秉笔直书,该怎么写就怎么写。由此在历史上形成了二个截然相反的观点。

五代时所修的《旧唐书·太宗纪·赞》有“管蔡既诛,成康道正,贞观之风,至今歌咏”之说,对李世民发动政变,基本是肯定的。而清初王夫之,火气比较大,李世民“以夺大位为心”,这么大的贪心还大大咧咧,“自敕直书”,也不想着遮一点掩一点,让后人有样学样,“太宗不可复列于人类矣”。指责李世民非人,这个口气是非常严重的。

王夫之的观点直接承继司马光,但后者的语气没那么重,可见司马光对李世民是有偏爱的。因此,在“臣光曰”第88篇里,我们分明看到司马光内心的矛盾,他似乎是极不好下笔评论这件事似的。一者是因为李世民的功业,一者则是政变争权,杀兄杀弟杀尽子侄。怎么办?然后我们看到司马光做了一次难得的折衷,越过杀人本身,直奔事情的因果——“创业垂统之君,子孙之所仪刑也”。

司马光承认立嫡以长,这没错。但紧接着分析了当时的局面:李渊之所以有唐朝,皆是太宗之功。而李建成智力平平,能力庸劣,却位居太子。这明摆着在诱发夺嫡之心嘛。换句话说,李渊在册立太子一事上,犯了严重的错误,比较死脑筋。

司马光说,设使李渊有周文王的智商,立贤不立长,舍长子伯邑考而立周武王;设使李建成有吴泰伯的修养,让国于三弟季历(周文王的父亲)而奔吴;设使李世民有曹国公子子臧的志节,让千乘之国而不受,那么哪来的变乱呢?

司马光也知道当时的局面,箭在弦上,必有一乱。但真要动手,也不当是李世民先动手,而应是李建成。这样,事情的性质就会大不一样。于李世民来说,那是迫不得已的自卫。你看,司马光分明是替李世民感到婉惜,要没有这口黑锅,他李世民算是完人了。然而李世民“为群下所迫,遂至蹀血禁门,推刃同气,贻讥千古,惜哉。”

司马光指责李世民,这个头开得极坏,遂被子孙后人引为榜样。中宗、玄宗、肃宗、代宗登上皇位,都动了刀枪,还不是从李世民那学样来的。

关于这件事,我想了很久。当时的情况,李世民不得已而为之耳,怪只怪李渊实在不明智。非但不明智,当上皇帝后,还有点昏,进用佞臣,只顾吃喝玩乐,所以一无建树。李世民是自信有能力管做好这个国家的,但李渊没给他这个机会。相反却和李建成一起,挤他,打压他,将他手下的一干人物全部外放,诏旨不准房玄龄等这些旧部再追随秦王。

司马光要李世民等一等再说,但我以为,再等,死的就不是李建成、李元吉,而是李世民了。部下劝李世民先发制人,我以为他们所开陈的理由很在理。舜是圣人,但舜要是被他的爹和弟弟成功压死在井底,后来能德泽天下么?“小杖则受,大杖则走,盖所存者大故也”。李世民为这句话打动,余亦支持这个观点。弄好一个国家,总比隋炀帝的短命王朝要来得好。况且李世民有贞观之治,唐风之质朴以及唐诗之璀璨,至今令人怀念,我怀疑李建成有没有这个能力。

司马光并没有苛责李世民,这个识见也不值得奇怪。他在“臣光曰”第53篇就说过,无所谓正统不正统,也无所谓夷狄不夷狄,关键看帝王的治世功课做得如何。因为成败兴亡,直接关乎生民之休戚。李世民有治世之清平,所以司马光在评论此事时,网开了一面。

但对于李世民本人来说,至此之后,他本人似乎从不曾对自己有过“网开一面”的时候。“我杀了自己的同胞兄弟”,史料表明,这个念头会不断地出现在他的脑海里。李渊有22个儿子,李世民的同胞兄弟只有四个,都是窦太后所生。李玄霸早死,而现在只剩李世民一人了。在朝堂之上,李世民叱咤风云,但关起门来的时候,他总会有无法忘却的记忆。因此,内心的道德律成了李世民后半生的梦魇。

感情的责难是会令人苍老的,如果天若有情的话。

有一事可以反映李世民内心的苦难。杜如晦有个叔叔叫杜淹,此人后来也官至宰相,只不过是缘于一首诗。《全唐诗》只收录了杜淹的三首诗,其中一首就是写给李世民的。题面是写斗鸡,实则不仅仅是写斗鸡那么简单。

杜淹《咏寒食斗鸡应秦王教》说:

“寒食东郊道,扬鞲竞出笼。花冠初照日,芥羽正生风。顾敌知心勇,先鸣觉气雄。长翘频扫阵,利爪屡通中。飞毛遍绿野,洒血渍芳丛。虽然百战胜,会自不论功。”

大意说,斗鸡不畏强大的对手,先发制人,利爪克敌。

刘肃《大唐新语》记述了这首诗的写作背景。新任御史大夫不久的杜淹,借写斗鸡来肯定“玄武门之变”。《唐语林》笔记说,当李世民拿到这首诗时,连声感叹了好几次,认为杜淹很理解他,很知他的心,“随擢用之”。

这件事情足以说明,当年的朝野,虽然大家不敢明说,但私底下难免评判之心。这给李世民造成极大的心理压力。然而对于李世民,更大的打击还在后面。

贞观十七年(643)二月,李世民的第五子李祐谋反被杀。四月,李世民的嫡长子、太子李承乾也谋反,李世民的弟弟李元昌参合其事。李承乾被废,李元昌被杀。第四子李泰仗着老爹的宠爱,阴怀夺嫡之心,与李承乾斗得不可开交,遂一同被废。

李世民想想实在不是滋味,三个儿子一个弟弟都干出这样的事情来,觉得活着实在没什么意思(我心诚无聊赖)。竟要撞床而死,又抽出配刀要抹脖子,被长孙无忌、房玄龄劝下。

贞观二十年(646)十二月癸未,是李世民的48岁生日,离他去世也就三年了。他对长孙无忌等人说:“今日吾生日,世俗皆为乐,在朕翻成伤感。今君临天下,富有四海,而承欢膝下,永不可得,此子路所以有负米之恨也。《诗》云:‘哀哀父母,生我劬劳。’奈何以劬劳之日更为宴乐乎。”因泣下数行,左右亦为之动容。

观李世民此语,未尝没有思念兄弟之心。

附:臣光曰88:立嫡以长,礼之正也。然高祖所以有天下,皆太宗之功;隐太子以庸劣居其右,地嫌势逼,必不相容。向使高祖有文王之明,隐太子有泰伯之贤,太宗有子臧之节,则乱何自而生矣。既不能然,太宗始欲俟其先发,然后应之,如此,则事非获已,犹为愈也。既而为群下所迫,遂至蹀血禁门,推刃同气,贻讥千古,惜哉。夫创业垂统之君,子孙之所仪刑也,彼中、明、肃、代之传继,得非有所指拟以为口实乎。(《通鉴》卷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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