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伯承早年参加革命时,曾参加领导了沪州顺庆起义、南昌起义;在红军长征和抗日战争中,曾率部智取遵义城、巧渡金沙江,强渡大渡河,挺进太行山、参加过“百团大战”;在解放战争中为新中国建立立下过不朽的功勋。
刘伯承在革命战争中,是位叱咤风云的战将,在日常生活中又是位体恤民情,维护革命纪律的模范。
1947年盛夏的一天中午,刘伯承的儿子刘太行和房东大嫂的儿子,一起坐在门前树荫下吃午饭。正吃着饭时,小太行不小心把那个孩子的饭碗碰落到地上,碗被打碎了。小太行吓坏了,把这件事告诉了妈妈汪荣华。
汪荣华连忙端着一个花瓷碗,拉着小太行,来到房东家里。一进门,赶忙让儿子赔礼道歉。然后对房东说:
“大嫂,这碗赔给你。”
那大嫂一听,忙推辞说:
“嗨,一只破碗打了有什么关系,还赔个啥?”
“这是咱部队的纪律。”汪荣华说,“如果你不收下,老刘回来会批评我和太行的。”
房东大嫂只好把碗收下来。可等把她们母子俩送走以后,又觉得不该收这个碗。于是,硬是把花瓷碗送了回去。
过了几天,刘伯承从前线回来,听说这件事心里很不安。又亲自拿着花瓷碗,拉着小太行来到房东家,亲切地说:
“大嫂,损坏东西要赔偿,这是我们解放军的纪律。你不收下这碗,不是让我们违犯纪律吗?”
房东大嫂非常不情愿地接过碗,感激地说:
“儿子打个碗,做娘的来送,当司令的爹也来赔,俺祖祖辈辈还从没听说过这样的事哩!”
俗话说,一滴水可以映照出太阳的光辉。刘伯承赔碗虽说是一件小事,却反映出他自觉遵守群众纪律的高贵品德。
从个人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以“一滴水映照出太阳的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