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孟子》在这段话中,除了天降大任于人这个思想外,就一个人才能的增进、事业的成功,需要经过艰苦的磨练过程来说,这思想未尝无合理深刻之处。在这里他没有讲“良知”、“良能”,而是强调自觉地、刻苦锻炼的重要性。又如他说:“人之有德慧术知者,恒存乎疢疾。独孤臣孽子,其操心也危,其虑患也深,故达。”(《尽心上》)这也是承认了后天环境对促进人的才智形成的重要性。孟子在这里实际上承认了“天”不能超越环境的磨练而使人具有才能。但贤者、能者所担当的重任还是天给予的,这又保留了“天”主宰人世的最高权力。此外,孟子还把一些难以解释的现象、意外的结果都归之于“天”和“命”,“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这种宿命论思想,成为千百年来束缚人们思想的精神枷锁。它起着阻碍社会进步、维护封建统治者利益的反动作用。
不论对“天”作唯心还是唯物的解释,人们对天人关系的探索总是从人事出发的。天人关系的提出是阶级矛盾和人与自然的矛盾在哲学上的一种反映。在人与天的关系上,孟子将天道与人性合而为一,认为“天”的道德属性就包含在“人性”之中,天的法则根源于人间道德,天德寓于人心。人心与“天心”是相通的。这样,他就把封建的纲常伦理外化为上天的法则,并提出一条尽心、知性、知天的认识路线,构成“天人合一”的哲学体系。
天命和反天命思想的对立,是中国奴隶制时代哲学斗争的中心问题。随着奴隶制的衰落,天命思想也发生了动摇和演变。
孟子继承了孔子的天命思想,把天道观、性善论和仁政联系起来,构成一套系统的唯心论体系。在他那里,“天”作为人世的主宰,具有道德的属性。“诚者天之道也”。“诚”这个神秘概念的含义就是至真的“善”。孟子以“诚”为天道,认为“天”是以道德的法则来决定人世生活。同时,孟子的“民本”思想又给传统的天命观念增添了新内容。这从他以下一些思想可以得到说明。
正因善心是普遍的,所以孟子认为天子传位给下代,不是由个人意志决定的。“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而是“天与之”。不过“天不言,以行与事示之而已”。新受任的“天子”,如果能够得到人民的拥戴,能够把国家治理好,就表明他的权力是“天”授予的。孟子引《泰誓》的话说:“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天”通过人民的耳目来观察处理国家大事。从这里可以看出,孟子对“天”的权威的论述,多少反映了人民的意愿。他又说:“匹夫而有天下者,德必若舜禹,而又有天子荐之者,故仲尼不有天下。”提出“匹夫”只要有德也可以当天子,这在当时是一个比较新颖的思想,但必须要有天子的推荐,这关键的一环却是对王权的维护。
孟子一方面维护传统的“天命”思想,同时又给它增添了新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民的意愿,他以“天下之民从之”、“百姓安之”来解释天意,把“民心”和“天意”统一起来,这是其“民本”思想在天命论上的反映,是不合理思想中的合理因素。因此他通过对人的才智的形成和发展上,总结出:“天之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