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兵
早晨起床的时候,往窗外一看,没有太阳,气压很低,感觉不爽快。谁料中午的时候,接到一个老同学打来的电话。说是中学时那个力气最大,推铅球推得最远的同学得了癌症,在医院里快不行了。傍晚赶到医院的时候,他眼皮都没力气睁开。这大概就算是生命的弥留之际。之后几天我老是提不起神,那个没有太阳,气压很低的早晨,总停留在我的感觉上。生与死,以前总以为有一个漫长的经历,不料却分离在瞬间。
人的一生,大概从知道“死”,才算是懂事的开始。
常常在街头,在雨中,一个人行走的时候会突然止步,看着一个个踽踽独行的老年人,从他们那沟沟坑坑的脸上去寻觅年轻时代的风华、童年岁月的稚气。雨中那迷蒙的薄雾,笼罩着人的心境,不尽的惆怅像雨丝般的难剪难断:人为什么要老呢?而且还要永久地离开这个世界呢?
五岁的时候我寄养在乡下祖母家里,从祖母家到外婆家,中间横着两个村,如此相近,我却极不愿去,那缘由是外婆的房间里存着一口大棺材,老人们说是寿材。这在我幼小的心里产生过多少惊恐。而外婆却和这棺材朝夕相伴,还把村里分得的口粮全放在里面。后来外婆死了,就躺在棺材里面入土,听说死得很安然。以后我回到上海读书,祖母却不愿随来,与其说是故土难舍,不如说祖母是怕到都市,日后归天要进炉膛火化,血肉之躯,化为灰烬。“人活着,为什么老念着死呢?”我疑惑了好长一段时间,每每启齿要问,总是遭来父母的一顿白眼,终于知道这是一个不能谈论的话题。
死的墓场和生的鲜花常常是这样地相容着,墓场盛开着鲜花,鲜花掩盖着墓场,对死的最冷峻的思考,才会有对生最热烈的爱慕。见落花而流泪,见枯叶而失意,又何必呢?那个冬夜,刮着凛冽的寒风,我去一个朋友家中闲聊。蓦地,我有一个惊奇的发现:这位朋友的书橱里的砖头似的大书旁,放着一个人的骷髅,那完全是一个真人的骷髅。我直觉一股寒气扑面而来。我本以为朋友爱上了美术,此物为临摹用的,而朋友冷冷地告诉我,他与美术无缘,“只是以此作为一种死的提示来抓住生的分分秒秒。”太冷酷的揭示了!我离开了那个朋友的家,心中却有一种生的富有和甜美。我记起了那句话,那句不知是谁说的话:“活着是美好的!”
我明白了——
为什么海明威在飞机失事,死里逃生后读到关于自己的讣告后却说:“一个人有生就有死,但只要你活着,就要以最好的方式活下去。”
我明白了——
为什么三毛在撒哈拉沙漠中举行婚礼时,见到丈夫荷西送给她的礼物是从沙漠中捡来的一副骆驼的骷髅竟会欣喜若狂,珍爱如命……
人正是知道了死,才掂出了生的分量。尽管长途跋涉叩开的都将是死亡的大门,人还要去抓住生的每一瞬间,开掘生命的价值。试问:还有什么比这更为宝贵的呢?
人正是知道了死,才掂出了生的分量。尽管长途跋涉叩开的都将是死亡的大门,人还要去抓住生的每一瞬间,开掘生命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