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历山大的《内战前梦书》(2001)的标题暗示了在这些梦一般的诗歌中,将意象串联起来的线索都是无力甚至不合逻辑的梦幻。像一本记述她的梦的书,当那些奇异的情节在梦醒时浮现在记忆时,她就把那些情节记录下来了,这个诗集呈现了各自独立、各不相同的诗歌,这些诗或多或少利用了梦的自由以超越平凡并实现新颖的组合。这些组合经常是梦一般的意象或并置的情景,它们不受现实可能、逻辑顺序或因果关系的限制。诗人像一个做梦者,可以用自由联想和似乎随意的意象漂到文本中,漂到感受与想象的海面上。读者从一个话题到另一个话题,观察愿望的满足、栩栩如生的恐惧、灵魂的揭示是如何形成并在某种条件下成为怪异的情节要素。在这些小情景或梦境中,叙述者尽量接近获得诺贝尔奖的著名非裔美国小说家托尼·莫里森。同时,亚历山大也颇具策略地将用词与诗行安排得最具冲击力。作者在这首诗所选择的词语和事件中传达了一种奇怪的、梦幻的语调。
这首组诗四个部分都是围绕着叙述者与非裔美国作家托尼·莫里森之间的互动展开。诗歌的其他两部分似乎只是用于保证诗歌进行的接续,正如梦要继续做下去一样。诗歌的进行似乎很奇妙,像是自发进行的——给这首诗一种梦幻般难以预料的特质。讲习班的情景本应该紧接着出现在这首组诗的第二部分,这样才合情合理。但第三部分就像梦一样,并非出自任何地方。读者无法确定是什么促使莫里森去评论并且喜欢叙述者的孩子。如果莫里森不喜欢叙述者在讲习班上写的作品,而是喜欢她的孩子,叙述者难道把她的孩子带到讲习班了吗?或者叙述者与莫里森是在另一个时间碰的面?又或者是组诗的第三部分与诗歌其他地方不相关?也可能亚历山大想要将生养孩子与艺术作品的创作相提并论,这两者都是创造性行为。在这种解释中,莫里森可能是在告诉叙述者要继续创造新的作品,这与梦中常见的象征一致。
诗歌第四部分指向了托尼·莫里森的朗读会。读者无法确定诗歌中所有的事件是否发生在一起,又或者他们仅仅是梦的片段,只是都有莫里森在场这一共同主题。整体上来看,这首诗十分梦幻,因为梦通常不考虑线性的时间,来回移动时也不按照特定的顺序。这一部分给人一种超现实的感觉,读者不能确定莫里森的朗读是否真的包括诗中呈现的那些词语,这些停留在叙述者脑海里的词语是否真是莫里森朗读的一部分。如果读者假定朗读会是梦幻,正如这首诗和亚历山大的诗集(《内战前梦书》)的名字所示,那么这种词语的随意呈现就非常像梦的自发性。
这首诗第四部分的有趣之处在于,莫里森的朗读具有循环性,她以四次写下“爱”开始。此时读者不能确定莫里森是在书写还是在大声朗读她的作品。即使诗节用了“她写道”这样的措辞,莫里森还是有可能在朗读她写于以前某个时间的作品。第二节更神秘。这一节的词语用了双引号,但是读者未被告知莫里森是在书写还是在说这些词语。这一节的第一个词“誊写员”实际上是指擅长于口授记录的人。也许亚历山大只是敏锐地想要抓住写作创作的转变过程——从在页面上书写到当众大声朗读的过渡。第三节没再使用引号,但是用了大写的几个单词,这些单词的出现暗示着地点与人物。第四节没有使用标点符号,但使用了“圈起来”一词,可能是暗指莫里森的朗读是从起点到终点的循环。
第四部分的最后一行是个“爱”字,这个字是说出来而不是写出来的。“爱”这个字是轻声说出来的,仿佛是暗示它的力量。“然后,她轻声说出一个字。”这里亚历山大的选词很恰当。在短语末尾使用“一个字”创造了更多的悬念和冲击,给读者一个停顿,让他们在读到诗歌的最后一行之前去猜想这个字是什么。如果亚历山大写的是“然后,她轻声说出”,那么在“轻声说出一个字”与“爱”之间就几乎没有停顿了。这些词会一起迅速进入读者的头脑中。亚历山大正是通过使用“一个字”,实现了停顿,给诗歌末尾的“爱”字应有的分量。第四部分的开头和结尾都是“爱”字,亚历山大或许是想说,爱压倒了许多其他的想法与词语。当然,在第四部分,相比其他随意排列的词,被强调的是爱。
贯穿这首组诗的始终,亚历山大对诗行和单词使用了精心安排的策略,以实现强调与冲击的效果。第四部分的结尾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当莫里森“轻声说出一个字,/爱”时,“爱”这个字以一个单独的诗节被衬托出来。倒数第三节“把一些与流浪有关的名字圈起来”,似乎是刻意这样呈现的,或许是为了偏离以前的诗歌结构而转向真正重要的名词(爱)。
在《托尼·莫里森之梦》的其他部分,也有此类对单词与诗行的精心安排来进行强调。第二部分的最后一节也使用了对单词与诗行的有意安排来进行强调。
现在工作开始了,而且
噢
这活儿挺难做。
这个诗节如果被写成一行诗的话,那么它的效果会差得多。在“而且”与“噢”之间、在“噢”与“这”之间诗行都断开了,这使“噢”这个字有了很大的冲击力。无论是大声朗读还是默念诗歌,读者都插入了思想上或听觉上的停顿。“噢”这个字还是大写的,这进一步起到强调作用。
《托尼·莫里森之梦》的第三部分也有效使用了词语的排列。此处亚历山大突破常规,打破了第三部分两个诗节中诗行内短语的连续。她没有使用逗号来结束每一行,而是选择以“love”和“loves”分别作为头两行诗的结尾,这可能就是为第四部分将要出现的内容打下伏笔。
她不喜欢
我的作品,但她喜欢
我的孩子,告诉我
要多生些。
如果这些诗行都以逗号隔开,那么读起来会大不一样。
她不喜欢我的作品,
但她喜欢我的孩子,
告诉我要多生些。
亚历山大在安排分行时强调了“爱”、“我的作品”和“我的孩子”。亚历山大还在“我的孩子”之前开始了一个新诗节。这似乎是强调叙述者生活的不同方面——写作与做母亲的角色。
《托尼·莫里森之梦》充满了与颜色相关的词语。有些关联可以解释为对种族的暗指。托尼·莫里森“极不喜欢”会议提供的咖啡,暗示星巴克会提供更浓(更黑?)的咖啡。莫里森的长发是青灰色的。第一部分的最后一行(“一切都在银灰色与黑色之中”)可能指的是修女,也可能是指第一部分提到的一切。或许第一部分就是一个在银灰色与黑色之中的梦。如果是这样,为什么叙述者不在色彩中做梦呢?修女们穿着传统装束的形象也包含着黑与白的含义。黑与白是对应的,但银灰色则意指某种折中的颜色。亚历山大可能暗指的是种族之间的界限正变得越来越模糊。在诗歌的第二部分,莫里森说“我是黄肤色的母亲/有两个黄肤色的男孩”,不论这其中的意义是什么,它使得叙述者“坐得笔直”。这个陈述所包含的重要性也引起了读者的注意。因为整首诗像一个梦,所以是否对这句话进行解释也就无关紧要了。读者可以自己得出有关种族暗指的任何推论。
因为这首诗是建立在梦的基础上,亚历山大可以以一种梦幻的方式对它进行自由塑造。犹如梦幻一般,思想、词语和事件并不需要符合逻辑。但是机敏的读者可以从亚历山大对某些词语或想法的暗示性强调中去寻找、挖掘出更深层的含义。对于愿意以批判眼光进行深层阅读的读者来说,这首诗充满了象征与隐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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