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应当送进走读学校或寄宿学校,在我看来,必须根据每个孩子的环境和性格而定。两种学校都各有它自己的优点,在某种情况下,这种学校的优点更多,在另一种情况下,那种学校的优点更多。在这一章里,我要提出在我为自己的孩子做选择时将会考虑的几种理由,而且我想,这些理由可能也会为其他尽心的父母所考虑。
在各种理由当中,第一个就是健康问题。无论学校的实际情形如何,它们在卫生方面显然能比多数家庭更科学化,因为学校能雇用大夫、牙医和了解最新知识的女主任,而忙碌的父母可能在医学上是比较无知的。另外,学校能够设在有益于健康的环境中。对于那些住在大城市里的人,仅此理由就足以选择寄宿学校。显而易见,青年人的大部分时间最好能在乡下度过,所以如果父母必须住在城里,他们就应当把孩子送到乡下读书。这种理由也许不久就会失去许多效力:例如,伦敦的卫生条件正在稳步改善,如果采用人工紫外线,也许能达到乡下的水平。然而,即使疾病能够减少到乡下的水平,大量精神上的紧张依然存在。经常性的噪音于大人和孩子都不利,乡间的景色、潮土的气息和风月的触摸,将会留在每个人的记忆里。因此,我认为,无论城市的卫生如何改善,一年的大部分时间住在乡下,对青年人将依然重要。
赞成入寄宿学校的另一个理由是能节省往返的时间,当然这个理由要次要得多。对大多数家庭来说,附近都没有确实不错的走读学校,孩子上学也许要走很远的路。正如前一个理由对城里人最充分一样,这个理由对于住在乡下的人最充分。
若要进行教育改革,几乎必须先在寄宿学校里试验,因为相信改革的父母不大可能全都住在附近。幼儿的情况则不一样,因为他们并不完全受教育当局的支配,所以蒙台梭利女士和麦克米伦小姐都能利用穷人的孩子做试验。相反,在被认可的学年内,唯有富人才能获准用他们的孩子做试验。很自然,多数富人更喜欢普通的旧式教育,少数几个主张他种教育的人往往住得很远,决难坚持上走读学校。像别达利斯那个地方的教育试验,只能在寄宿学校里进行。
然而,赞成走读学校的理由也很充足。在学校里,生活的许多方面都不会出现,那是一个人工的世界,许多问题都与外面世界的问题不一样。只在假日回家的男孩子总是受到所有家人的百般照顾,因此他们所得到的人生知识,可能要比那些早晚回家的男孩子少得多。目前,女孩子略有不同,因为许多家庭都要求她们多懂些家政,但是随着女孩子的教育逐渐达到男孩子的程度,她们的家庭生活也将变得相仿,因此她们现有的许多家务知识也将丧失。在十五十六岁之后,让孩子分担父母的家务和忧虑是有益的——是的,不可太多,因为那会干扰学业,但要分担一些,免得他们认识不到老人也有他们自己的生活、自己的利益、自己的价值。在学校,唯有青年人才重要,并且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们。在假日,家庭气氛往往受青年人的支配。因此,他们容易变得傲慢、冷漠、对成年人的生活问题一无所知,并且远离父母。
这种情形很容易对青年人的情感产生不良影响。他们对父母的感情会逐渐减少,并且不懂得如何与那些嗜好和追求不同于自己的人友好相处。我认为这将导致某种自私的自我完善,即觉得自己的人格至关重要。家庭最能自然而然地纠正这种倾向,因为家庭是由性别不同、年龄各异和职责有别的人组成的。家庭是有机的,它不同于那种由相似的个体组成的单位。父母爱子女主要是因为他们在子女身上花费了大量心血,如果父母不在子女身上花费心血,子女就不会重视他们。然而他们所花费的心血必须是合理的,如果他们还有自己的工作和自己的生活,那么这种心血应当只是必不可少的。尊重他人的权利是青年人所应学习的事情之一,这在家庭里比在其他地方更容易学到。让孩子知道他们的父亲常为忧虑所累,他们的母亲则被琐事缠得疲惫不堪,于他们是有益的。让孩子的孝心在青春期时有表现,也是有益的。没有家庭温暖的世界往往变得严酷而机械,其成员个个飞扬跋扈,遇到挫折,则又畏缩不前。我想,这些不良后果在一定程度上是因送孩子上寄宿学校而引起的,并且我认为其严重性足以抵消寄宿学校的很多优点。
当然,正如现代心理学家所主张的那样,父亲或母亲的过分影响是极为有害的。但是,如果让孩子从两三岁就上学校,就像我所建议的那样,我相信这种情形是不可能发生的。在我看来,孩子从很小就上走读学校,乃是父母支配一切和父母无足轻重的正确调和。就我们刚才所提到的种种理由而论,如果再有一个良好的家庭,这似乎确是最优的途径。
对于神经质的男孩子来说,让他们留在清一色男孩子的圈子里是有一定危险的。12岁左右的男孩子大都举止粗野且缺乏感情。不久前,在一所重点公学里,一个男孩子因同情工党而被打成重伤。凡观点和嗜好不同于常人的男孩子,可能会遭受很大的痛苦。甚至在目前最现代、最进步的寄宿学校里,在布尔人的战争期间,亲布尔人的男孩子也很不好过。凡爱读书或不厌求学的儿童几乎必受虐待。在法国,那些智商极高的男孩子都入一所专门开办的学校,与普通的孩子不相往来。这种办法确有一些优点,它能防止那些高智商的孩子神经崩溃,和去巴结那种不学无术的孩子,就像在英国经常发生的那样。它能使那些不受欢迎的孩子免受刺激和痛苦。它还能使那些聪明的孩子受到适合他们的教育,大大超过那些较迟钝的孩子。另一方面,在以后的生活中,它也会使这些知识分子与社会的其他阶层发生隔离,或许还会使他们不大能理解普通人。尽管有这种不利之处,我认为总的说来还是优于英国上层社会那种折磨所有具备特殊智能或特殊品性的孩子的作法,除非那些孩子碰巧也善于娱乐。
然而,男孩子的野性不是不能矫正,而且事实上,他们的野性已比过去减少多了。《汤姆·布朗的学生时代》所描写的情形若与我们现在的公校相比,要野蛮得多,若与我们在前几章所提到的受过早期教育的孩子相比,差距就更大了。我认为,男女合校——正如别达利斯所表明的那样,在寄宿学校里,男女混教是可能的——也许会对男孩子产生良好的影响。我不想贸然承认男女天生有别,但我认为,较之男生,女生很少动辄殴打行为古怪之人。然而,现在没有几所寄宿学校能令我放心把那种在智力、品德和感受性方面超乎常人,或者在政治上不保守、在神学上不正统的男孩子送进去。对于这种男孩子,我确信现有的公校制度是很不相宜的。可是所有具备特殊才能的男孩子,几乎全都属于这种儿童。
在上述理由中,反对和赞成寄宿学校的都有,但唯有两种理由是基本的和不可变更的,并且也是彼此对立的。一种是乡村、空气和空间的好处,另一种是家庭温暖和由认识家庭责任而得到的教育。对于那些住在乡下的父母则具有赞成寄宿学校的另一种理由,就是附近不大可能有确实不错的走读学校。考虑到这些相互矛盾的理由,我认为得出一个总的结论是不可能的。如果孩子既强壮又活泼,那么健康的理由就不必十分在意,这样赞成寄宿学校的理由就少了一种。如果孩子对父母感情很深,那么赞成走读学校的理由就少了一种,因为假日足以保持他们对家庭的爱恋,并且住在学校还可防止过度的爱恋。具有特殊才能的神经质的孩子最好不进寄宿学校,如果情况极其严重,还是根本不上学为好。
当然,好学校要优于坏家庭,好家庭要优于坏学校。但是如果二者都好,那么就应酌情而定了。
上述意见,我都是从有钱父母的角度写的,因为对他们来说,个人选择是可能的。如果从社会的角度出发,并且用政治的眼光看问题,那么还有其他理由应当考虑。一方面,寄宿学校花费很大,而另一方面,如果孩子离家,又可简化住房问题。除了极个别的情形之外,我坚决主张所有的孩子都应在校学到18岁,嗣后才应进行专门的职业训练。虽然两种学校都有诸多理由的支持,但在以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经济上的原因将使得大多数雇佣劳动者的子女选择走读学校。这种作法虽然未以教育为根据,但也没有应当反对的明显理由,我们也许可以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