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他怎么会这么有信心。如果我输了十几场,只赢了一场,我会反思一下……妈的,也许我根本没那么棒。我效力过最烂的队都不会打出什么17战16败之类的战绩。”
艾弗森从克里夫兰带回新秀赛MVP的同时,76人的队友们正在和媒体诉苦。那些言论被放大、印刷,放在所有版头。队友们埋怨自己接不到球,埋怨艾弗森自私。帕特?克罗斯只好四处救火。他笑容可掬地对每个记者说:
“啊,失误是让人沮丧,但那不是成长的一部分吗?嗯,他说他没必要尊重任何人——大家都误解了,阿伦的意思是,他没必要畏惧任何人!”
艾弗森在1996年12月,一度命中率低到37%。理由很简单:他的首场职业比赛中所以拿到30分,是因为雄鹿对他的了解,仅限于传说、大学录像和雷?阿伦的口述。所以,他可以随心所欲地切入,19投12中。可是,两个月后,全NBA都开始把他放到显微镜下研究,一分分、一寸寸地解剖。1996年12月的那次半场斗牛,他把费舍尔晃成了石像,可是鲨鱼了解他的下一步动向,阻挡了他。1997年1月3日,费城对勇士。金州的闪电扣篮大师斯普雷维尔苦口婆心地忠告队友:
“最好勒紧袜筒和护踝,以免被那小子晃断了脚踝。”
艾弗森还是得到了26分,可是加时赛中,他被勇士孤注一掷地封死了。五天之后,他一生中第一次做了替补。那是在76人对小牛的比赛。球迷们伸长脖子,察觉首发阵容里似乎少点什么……嗯?少了一个3号?!艾弗森替补出场。虽然这替补多少有些象征性——他还是在场上奔跑了31分钟,14次出手,得了22分。
剥夺掉艾弗森的首发位置,并没让76人踏上胜利之途。可是人们已经大体形成了这么个共识:由于阿伦?艾弗森的存在,76人的队员都拿不到球,无法开展进攻。因此,艾弗森的个人得分,是牺牲了球队其他人利益的前提下得到的。
1997年春天,抨击阿伦?艾弗森是一种流行。对他的非难,不再局限于某个细节、某个段落。艾弗森是一个现象。在媒体眼里,他代表着年轻天才们的优点:匪夷所思的速度、才华横溢、顽强、勇猛、执拗——以及缺点:打球自私、做人自我、缺乏组织能力、低命中率、毛躁、无法无天。
他的垄沟头,他的低命中率,他的高出手,他的高得分,他的街头背景,他的死党,他的桀骜不驯,他的拒绝尊重权威,他的无畏。这些构成了一个整体,一个被传统派系仇恨的形象。老一代的价值取向厌恶这种对比。他们推崇的是老谋深算、深沉多智、稳定、精确、自律。
在这过程中,与其说艾弗森和老一代球迷、老一代NBA是对立的,不如说,媒体了解老一代球迷与NBA厌恶这种性格,于是把艾弗森渲染成了这种形象。艾弗森并未刻意去把他的生活方式推广。但是,老一代人把他面对置疑时的反击和自卫,当作了一种挑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