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不遵守经商的规矩,喜欢对人下黑手,对这样的人不能一忍了之。经商同做人一样,要做到“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对于不讲规则的无赖之徒,要以有力度的反击之策让他不敢再轻举妄动。
巧妙反击“犯规”的不道德商人
即使在较高级别的生意场中,也总会有“犯规”的不道德的商人。碰上这种对手,一定要勇敢巧妙地予以反击。在商界,如果说一个商人从来没有遇到不讲规矩的恶劣对手,那简直是在编童话。正像一个人在一生中没碰到过坏人似的不可置信。一个经验丰富的人,他一定是打败了坏商人后才取得成功的。商人在商界对于坏商人,正如同我们在生活中对坏人似的,不可整日惶惶不安,却也不可无防范之心。在五彩斑斓的商海里,“坏商人”的脸上是不会写着字让人们看清他的,相反却穿着非常美丽的外衣,巧舌如簧,每时每刻都可能活动在你的身边。他们像一个黑色幽灵,活跃在你的经营活动里,若隐若现,明来暗去,像埋伏在经营者周围的敌人,时刻都可使你遭到不测,甚至使你破产。面对如此的商业竞争,经营者若耳闭目塞,头脑反应迟钝,对付骗子没有起码的戒备心,上了当、受了骗,有时自己还蒙在鼓里不知道呢。没有戒备心,对自己的投资不加分析、思考,往往就会糊里糊涂地上了骗子的贼船,被掀翻在商海中。
有一位著名的犹太商人曾这样说:“不要迷信号称有极高利润的经营项目,实际上有10%的利润已是十分有利可图的,越是获利高的经营项目其风险性可能就越大。”可见,经营者投资之前,看准对方的经营实力是最关键的。对于无雄厚资金却试图通过“集资”来经营的人应多加防范,不了解某种经营项目的行情,千万不能光凭对对方的“好印象”而投资(除非有足够的事实让人信服)。没有戒备心,对自己的合作者不加防范,到头来也时常吃亏。人常说:“防人之心不可无”,作为经营者,临事三思而后行还是好的。因为在商场面临“利”字当头的选择时,有许多人,哪怕是好朋友,甚至父子背叛的也有。有很多人财迷心窍,为中饱私囊,有时候就会什么也不顾。在商场与其他同行合作、搞交易之前,对对方的资信状况、组成人员状况、盈利亏损状况、业务内容、设备设施、创业资历等内容,都应该进行认真的资信情况调查,这样才能熟知对方的底细,也才能看清对方是真心实意而来的,还是皮包商。现代商场,虚假广告常常诱惑着一心想发财的经营者,假冒伪劣产品被一些不法分子以廉价转销给经营者,虚假的无效合同不时地缠绕着经营者,假发票、假信用证、假单据更使经营者受到骚扰。经营者若想与假绝缘,自己就要练就一双慧眼,时时保持戒心。既然行骗者有之,盗密者有之,那么商人对付这些行为,最好的办法是什么呢?犹太商人常常依据自己的根本原则去防范对付,那就是:依法经商,心明眼亮,常有戒备。
把经商看作一个斗智的过程
经商是个斗智过程,双方为了取得于己有利的结果,都会采取策动对方的策略。真正要想成功地策动对方,必须像下棋时“棋想三步外”一样,把对方可能的反应,包括他的策动都考虑在内,甚至策动起来。这当然很不容易,但古代的一位犹太商人却给我们留下了一个范例,只不过没有直接发生在生意场上,好在道理还是一样的。古时候,有个犹太商人来到一个市镇跑买卖。他打听到几天之后有特别便宜的商品出售,就留在那里等大削价的日子到来。可是,他身边带了不少金币,当时又没有银行,走到哪带到哪又重又不方便,还很不安全。于是,他一个人悄悄来到一个僻静之处,瞧瞧四周无人,就在地里挖了一个洞,把钱埋藏起来。
可是,等第二天他回到原地一看,却大吃一惊;钱不见了,他呆呆地站在那里,再三再四地回忆,昨天确实没有人看到自己埋藏金币,为什么会不见了呢?他百思不得其解。就在这时,他无意中一抬头,发现远处有一间房子,房子的墙上有个洞,对着他埋钱的地方。他突然想到,会不会是住在这房子里的人,正好从墙洞里看见自己埋钱,然后才挖走的呢?如果事情确实如此,怎样才能把钱要回来呢?犹太商人打定主意,来到屋前,见了住在里面的一个男人,客气地问道:“你住在城市时,头脑一定很灵活。现在我有一件事情要请教,不知行不行?”那人一口答应道:“请尽管说。”犹太商人接着问道:“我是外乡人,特地到这里来办货,身上带两个钱包,一个放了500个金币,另一个放了800个金币。我已把小钱包悄悄埋在没人知道的地方。现在的问题是,这个大钱包是埋起来比较安全呢,还是交给能够信任的人保管比较安全?”房子的主人回答说:“要是我处在你的位置的话,什么人我都不信任。也许我会把大钱包同小钱包埋在一个地方。”等犹太商人一走,这个贪心不足的人马上拿出挖来的钱包,又去埋在原来的地方。可他抬脚刚走,守候在不远处的犹太商人马上回来,挖起钱包,500个金币一个不少地回到了他手里。这个犹太商人在策动人心上确实手段高明。他知道,偷儿之所以偷窃别人的东西,就是因为有一种贪得之心,而贪得之心自然是可得之物价值越大,心也越大的。
所以,尽可以借其贪大得之心,让他自己吐出已贪得之物,也算给他个教训。妙就妙在还请他自己出主意,自己交出来。不过,仅仅这样看,我们还没有真正看出这位犹太商人策动人心手法的真正高明之处。要将它作“商业性开发”的话,必须看到其中包藏的“夺饵之计”。就钓鱼而论,饵是钓者与被钓之鱼彼此间发生关系的媒介。要钓鱼,就得有饵;无饵空钩,非经特殊处理,是没有鱼会来上钩的。所以,饵可以看作钓者对鱼的一种误导,故此称之为“诱饵”。但是,不管钓者如何误导,饵总是他不得不付出的原始投入。钓者最恼火的,不是鱼不来食饵,而是夺走了饵却不上钩,弄得他有投入没产出。反过来,对于鱼来说,食饵固然有上钩的危险,但要是方法得当,能够夺饵而去不被钓上来,岂不是无本买卖?所以,钓者的理想结果是失小饵而得大鱼;鱼的理想结果则是夺饵而不上钩。这是钓者与鱼之间斗智的关键之处。用这种眼光来分析上述寓言中犹太商人与偷儿的较量,我们便可以发现,犹太商人实际上运用了夺饵之计。偷儿之所以肯把不留痕迹地偷得的钱再放回去,就是想用这笔钱作饵,再去钓犹太商人的那“800个金币”。可是,犹太商人却只等他饵一下来,便夺走了事,根本没有上钩。犹太商人没有上钩。
因为本来就只有他才是钓者。偷儿的设饵,是被他诱哄出来的。没有犹太商人所诡称的那“800个金币”,偷儿是不肯把偷得的钱再放回去的,就像没有看见鱼的喋水吐泡,钓者一般不会下钩一样。所以,偷儿放回钱包本身又是自以为在设饵的小偷咬饵上钩的结果。偷儿会咬饵上钩,却绝对没有办法夺饵,因为犹太商人的高明之处在于他所设的纯粹是“虚饵”。他没有真的在那里放上一大包金币,然后再去钓偷儿偷去的那一小包金币。而是充分调度偷儿的贪得之心,只让他“听见”“800个金币”。这种听得见看不见更拿不到手的“金币”,作为“饵”是绝对不怕别人夺走的。把这套设饵夺饵之法运用到生意场上,那么无论对广告也好,公关也好,免费赠送也好,一律可以来者不拒地大吞其饵,但拿定主意,绝对不上钩。可以白看“正大剧场”,但不买一件正大产品,白看“宇宙英雄奥特曼”,但不给儿子买“怪兽”,白用一袋“特力普洗衣粉”,但决不掏钱再去买,要买仍旧买自己喜欢的“白猫”。这样一来,设饵的生意人就惨了。可惜的是,在生意场上就像河边、海里一样,毕竟还是人钓鱼的多,不但消费者往往上当,就连生意人也往往有上当的。这时,我们就可以体会到犹太商人设饵之计的厉害和有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