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项目融资中,风险的合理分配与严格管理是项目成功的关键,也是项目各参与方谈判的核心。经过不断的实践探索和检验,国际上已经逐渐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降低和减少项目融资风险的做法,尤其是项目参与方之一的贷款银行,更是建立了一系列的方法和技巧以降低项目的风险。
一、降低完工风险的方法
对于此类风险,可以从以下两种角度进行安排:
(一)从项目公司角度
从项目公司角度,利用不同形式的“项目建设承包合同”可以最大限度地规避完工风险。
项目建设承包合同有固定价格、固定工期的“交钥匙”合同和“实报实销”合同,以及介于两者之间的其他多种形式的合同。利用不同形式的工程建设合同,有可能相应地影响项目建设期风险,将部分风险转移给工程承包公司,使自己承担的风险减少到最低程度。
项目建设承包合同关键的因素是成本超支和完工延期,项目公司和项目承建商签订的合同中通常明确地提出完工计划、成本超支以及误工和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各种赔偿条件。如在山东中华电力项目中,山东省电力公司作为总承包商,保证以固定价格、固定期限完成电厂建设。如提前一天完工,承包商可得35万元奖金;而一旦发生工期延期或有关指标未能达标,山东省电力公司需支付巨额违约赔偿金,推迟完工一天罚款70万元。
(二)从贷款银行角度
由于贷款银行是项目完工风险的主要承担者之一,所以为了限制及转移项目的完工风险,贷款银行通常采取以下措施对完工风险进行管理。
1.设立“商业完工”标准
为了规避项目在试生产阶段的风险,贷款银行一般不把项目的建设结束作为项目完工的标志,而是以“商业完工”标准来检验项目是否达到完工条件。“商业完工”标准包含一系列经专家确定的技术经济指标,主要有:
(1)完工和运行标准。项目不仅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商业完工标准,而且还应在一定时期内保持在这一水平上运行。
(2)技术完工标准。项目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商业完工的技术要求。
(3)现金流量完工标准。项目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预期的现金流量最低水平。
(4)其他形式的完工标准。
在项目融资中,“商业完工”标准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会有很大差别。一般而言,完工风险越大的项目,贷款银行会要求项目投资者承担更大的“商业完工”责任。
2.提供“完工担保”
在项目融资中,贷款银行通常要求项目投资者或项目承包建设公司等其他项目参与方提供相应的“完工担保”作为保证。常用的完工保证形式主要有:
(1)无条件完工保证。项目投资者提供无条件的资金支持,保证项目达到“商业完工”标准。
(2)单纯的技术完工保证。项目生产技术的提供者保证实现项目的生产技术条件。
(3)债务承购保证。如果项目达不到“商业完工”标准,则由项目发起人将项目债务收购下来或转化为公司债务。
(4)完工保证基金。项目投资者提供一笔固定数额的资金作为保证基金,除此之外,项目投资者不承担任何超出保证基金的项目建设费用。
3.保险
对于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项目建设不能按时完工和中途停工造成的损失,贷款银行可以要求项目公司向商业保险机构投保来分散完工风险。
二、降低生产风险的方法
项目生产风险的管理是通过一系列的融资文件和信用担保协议来实施的。针对生产风险种类不同,应设计不同的合同文件。
(一)降低技术风险的方法
作为贷款银行,控制技术风险的简单方法是要求项目公司采用经市场证实的成熟的生产技术,项目使用的生产工艺是先进合理并有成功先例的。对于任何采用新技术的项目,如果不能获得投资者强有力的技术保证和资金支持,就不应实施项目融资。
(二)降低资源风险的方法
对于资源类项目所引起的资源风险,可以利用最低资源覆盖比率和最低资源储量担保等加以控制。
资源覆盖比率是可供开采的已证实资源总储量与项目融资期间内计划采掘或消耗的资源量之比。根据项目的特点和贷款银行的历史经验数据来确定最低资源覆盖比率。一般情况下,资源覆盖比率应在2以上,如果这一比例小于1.5,项目的资源风险较高,贷款银行会要求项目投资者提供拟融资项目的最低资源储量担保,必要时贷款银行会在安排融资前做进一步的勘探工作,落实资源。此外,贷款银行也可能向投资者推荐混合融资方案以规避资源风险。
(三)降低能源和原材料供应风险的方法
与供应商签署长期的原材料和燃料供应协议,是减少能源和原材料供应风险的一种有效手段,这样可以保证项目按照一定的价格稳定地取得重要能源和原材料供应。通常,项目公司希望供应协议中的价格是固定价格或与购买协议一致的价格,所有未来市场价格上涨的风险都由供应商来承担。如果项目公司无法得到长期固定的原材料和燃料供应协议,也可采用复杂的、阶段性的供应和储藏策略。在一些情况下,项目公司可以进一步将供应协议设计成“供货或付款”合同(是指项目原材料供应商承诺在无法按合同供货时,要根据合同规定支付项目公司从其他渠道购买原材料的额外成本),这样,项目的经济强度就能够得到更强有力的支持。如在深圳沙角B电厂项目中,项目合资方即深圳特区电力开发公司为项目提供了一个具有“供货或付款”性质的煤炭供应协议。这样,就使项目的燃料供应有了保证。
(四)降低经营管理风险的方法
由于项目经营管理风险主要来自于项目投资者对所开发项目的经营管理能力,所以防范这一风险措施是看项目投资者对融资项目及其产业领域是否比较熟悉,是否具有良好的资信与管理经验。项目经理(即项目日常生产管理的负责人)是否具有良好的资信与管理经验,项目运行中是否有利润分成或成本控制奖励等鼓励机制,对于降低经营管理风险的影响是比较大的。如果项目经理同时又是项目最大的投资者,则对于降低项目经营管理风险是有很大帮助的。
三、降低市场风险的方法
项目市场风险的管理贯穿于项目始终,为了减少项目产品的市场风险,在项目筹划阶段,投资方应做好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预测,减少投资的盲目性。在项目融资过程中,防范项目市场风险必须从产品的价格和市场销售量两方面入手。贷款银行通常要求项目公司必须具有长期的产品销售协议,如项目公司与项目产品的买方或项目设施的使用方签订的“无论提货与否均需付款”协议和“提货与付款”协议。这种协议的合同卖方可以是项目投资者本身,也可以是对项目产品有兴趣的具有一定资信的任何第三方,长期销售协议的期限要求与融资期限一致,销售数量也应是这一时期项目所生产的全部产品或至少大部分产品的数量,在销售价格上则根据产品的性质既可以采用浮动定价方式也可以采用固定定价方式。浮动定价是以国际市场的某种公认价格作为基础,按照项目具体情况加以调整的定价方式;固定定价是在谈判长期销售协议时确定下来的一个固定价格,并在整个协议期间按照某一预先规定的价格指数(或几个价格指数)加以调整。在定价中应充分反映通货膨胀、利率和汇率等的变化,通过这种协议安排,合同买方对项目融资承担了一种间接的财务保证义务,这样有助于降低项目的市场风险。如河北唐山燃煤热电项目,项目公司与华北电力集团签下了为期20年的购电合约,最低购电量大概为电厂生产量的67%,深圳沙角B电厂项目也签署了类似的购买协议,这些都间接保证了项目融资的顺利实现。此外,项目公司还可以争取获得其他项目参与者,如政府或当地产业部门的某种信用支持来分散项目的市场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市场风险是产、供、销三方均要承担的。
四、降低环境保护风险的方法
控制项目的环境保护风险可采取如下措施:
(1)项目投资者应熟悉项目所在国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中应充分考虑环境保护风险,制定针对污染的方法。
(2)拟定环境保护计划作为融资的前提,并在计划中预先考虑未来可能加强的环保管制。应把环保评估纳入项目的监督管理范围内,环保评估应以环保立法的变化为基础。同时,融资项目在签订合约时应明确地将降低项目融资风险列入合约的条款中,以确保环境保护风险的责任分配。
由于重大的环境损害的潜在责任是无限的,一旦发生,项目的价值会受到很大影响,因而项目发起人与贷款人应重视对环境风险的控制,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五、降低信用风险的方法
规避项目信用风险的主要措施是实地考察项目有关参与方的资信,并通过各类资金承诺函、支持函等文件获得保障。例如,在中(鲁港)外合资的山东中华电力项目中,项目公司的鲁方股东为山东省电力公司和山东省电力信托投资公司,港方股东为香港中华电力有限公司,外方股东为法国电力公司。在项目总投资168亿元中,股本金47.6亿元,鲁方占总股本51%,港方和外方合计占总股本49%,债务120.4亿元,债务部分有6.27亿美元国外银行贷款,项目的外国债权人认为项目公司信用不足,要求香港中华电力有限公司出具支持函以控制信用风险。
六、降低政治风险的方法
当项目融资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政府的特许经营权和特定的税收、外汇、价格政策,并以这些政策和特许经营权作为重要的信用支持来安排融资结构时,政治风险的管理就显得愈加敏感和突出。目前,政治风险管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政府书面保证,降低项目的政治风险
由于政治风险非个人和公司所能控制,项目公司应尝试寻求政府机构的书面保证,其内容包括政府对一些项目特许权或许可证的有效性及可转移性的保证,对外汇管制的承诺,对特殊税收结构的批准等一系列措施。如广西来宾电厂B厂项目在政治风险控制方面就得到了政府强有力的支持,原国家计委、国家外汇管理局、原电力工业部分别为项目出具了支持函,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成立了专门小组来负责来宾电厂项目,当法律变更使得项目公司损失超出一定数额时,广西政府将通过修改特许权协议条款与项目公司共同承担损失,从而很好地预防了政治风险。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目前,我国政府机构一般不准对项目做任何形式的担保和承诺,因此,在我国进行项目融资,其政治风险尚不能由我国政府承担。
2.通过政治风险投保,降低可能带来的损失
政治风险投保是项目投资者或项目公司、贷款银行和其他参与方向商业保险公司或官方机构(如出口信贷机构或多边金融机构)投保政治风险。例如,在山东日照电厂项目中,是德国的Hermes和荷兰的CESCE两家信誉机构为其政治风险进行了担保,从而保证了项目融资的顺利进行。需要指出的是,保险是项目融资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除了对政治风险进行投保,项目公司和项目建设承包商可以对主体工程、设备以及直接投入的人、财、物等可能出现的意外伤害、资产损失、设备故障等情况及相应发生的损失进行投保,以使风险得到有效的分散和转移。
3.在项目融资中引入多边机构
多边机构(如政府出口信贷机构和多边金融机构等)的书面保证也能为项目参与各方提供一些政治上的保护。
4.争取政府直接参与
尽量使项目有政府的直接参与,如果有可能,应从项目所在国的中央银行得到可以长期获得外汇的保证。
5.合理安排现金流量
在一些外汇短缺或管制严格的国家,如果项目产生“硬通货”,通过销售合同合理安排,贷款人可能从海外接受、控制和保留部分现金流量,用以偿还债务,降低项目政治风险中的外汇管制风险。
6.安排平行贷款
与地区发展银行、世界银行或援助机构一同安排平行贷款。这种协调机制将减少所在国政府干预贷款人利益的风险。
七、降低法律风险的方法
对项目发起方来说,在项目设计过程中就需要聘请法律顾问参与。
因为项目的设计和项目的融资及税务处理等,都必须符合项目所在国的法律要求。在项目融资中,有时还需对可以预见的法律变动提前做好准备,使项目顺利渡过法律上的转变阶段。
项目的法律环境变化会给项目带来难以预料的风险,为了规避这类风险,项目公司与东道国政府之间可以签署一系列相互担保协议,双方在自己的权利范围内作出某种担保或让步,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这些协议也在一定程度上为项目公司和贷款银行提供了法律上的保护。这类协议主要有:进口限制协议、劳务协议、诉讼豁免协议、公平仲裁协议和开发协议。
在项目融资中,应根据项目的特点,不同的项目签署不同的相互担保协议。例如,有的项目在建设或生产经营中需要从国外进口设备或原材料,项目公司就应尽可能地与东道国政府签订进口限制协议,以达到放宽进口限制及减免关税的目的;有的项目需要外籍人员为其提供服务,项目公司应力争与项目所在国政府签署劳务协议,要求对外籍人员的聘用不加以限制;有的项目所在国可能缺乏有关公平贸易和竞争的法律,或根据当地的法律外方可能不具有同等的权利,这时,项目公司应尽可能地与东道国政府或有关方签署诉讼豁免协议和公平仲裁协议。需要说明的是,一般来说,项目公司应与所在国政府签署开发协议,以保证项目公司在协议执行期间得到有效的服务,以合理的价格销售项目产品。授予项目公司一些特许权限,从而在很大程度上转移项目的法律风险,这一点在BOT融资方式中显得尤为重要。
八、降低金融风险的方法
如前所述,项目的金融风险分为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降低金融风险的方法分为降低利率风险的方法和降低外汇风险的方法。
(一)降低利率风险的方法
利率的波动风险存在于每一个项目。由于近些年来国际金融市场的利率波动大幅度增加,在项目融资中,利率风险的管理变得非常重要。
对于利率风险的管理,如果东道国货币不是硬通货,在这种情况下,只能采取一些经营管理手段和通过适当的协议将风险分散给其他项目参与方共同承担。例如,预测利率的变化,在此基础上通过在对不同假设条件下项目现金流量的预测分析来确定项目的资金结构,利用提高股本资金在项目资金结构中的比例等方法来增加项目抗风险能力,以避免在项目出现最坏情况时可能发生风险。但这种方法成功与否直接取决于对利率的预测,而对利率走向的准确预测通常是比较困难的,过高地估计风险因素、过多地增加股本资金投入可能会导致项目投资者最终放弃项目的投资机会。相比之下,如果项目资产或负债使用的是硬通货,通过金融衍生工具对冲风险比较有效。项目利率风险管理的基本工具有:利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货,远期利率协议等。随着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这些金融衍生工具也被逐步地引入到项目市场和原材料、能源价格风险的管理中,为项目融资在各类项目中的普遍运用提供了保证。
(二)降低外汇风险的方法
对于外汇风险,如果东道国货币是国际硬通货,通过金融衍生工具来对冲风险比较有效;如果东道国货币不是国际硬通货,则只能采取一些经营管理手段来降低外汇风险,其做法与利率风险管理方法大体一致。至于降低外汇风险中的汇兑风险,最有效的方法是签订从项目所在国的中央银行取得自由兑换硬通货的承诺协议。一般情况下,各国对外商投资项目的货币兑换及收益汇出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如在我国,就有相关的法律保护外商合理收入的顺利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