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主要学习两种经典的,并且具有良好推行基础的项目融资模式:PPP模式和ABS模式。
PPP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发展起来的一种优化的项目融资与实施模式,这是一种以各参与方的“双赢”或“多赢”为合作理念的现代融资模式。其典型的结构为:政府部门或地方政府通过政府采购形式与中标单位组成的项目公司签订特许合同,由项目公司负责筹资、建设及经营。政府通常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达成一个直接协议,这个协议不是对项目进行担保的协议,而是一个向借贷机构承诺将按与项目公司签订的合同支付有关费用的协定,这个协议使项目公司能比较顺利地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模式本质上是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之间一种长期的伙伴关系,是一系列介于传统政府采购方式和完全私有化之间的具体融资方式的统称。PPP模式的运行程序包括:选择项目合作公司、确立项目、成立项目公司、招投标和项目融资、项目建设、项目运行管理等环节。
ABS融资是指资产的证券化。通常情况下证券化可分为融资证券化和资产证券化。融资证券化是指资金短缺者采取发行证券(债券、股票等)的方式在金融市场向资金提供者直接融通资金的过程。融资证券化多为信用融资,只有资信等级较高的公司或企业或政府才能以较低成本采用这种方式融资。习惯上,一般又将融资证券化称为“一级证券化”。而资产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又能产生可预期的稳定现金流的资产汇集起来,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在加以信用评级和增级后,将其转变成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和流通证券的过程。资产证券化注重资产运作,是从信用融资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又称为“二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参与的主体一般会涉及以下各方参与人: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发行人或特殊目的载体、服务商、证券承销商、受托管理人、投资者、信用评级机构和信用增级结构等。
ABS模式的基本运作流程包括:(1)确定证券化资产,组建资产池;(2)设立特殊目的载体SPV;(3)资产的真实出售;(4)进行信用增级;(5)进行信用评级;(6)ABS的发行和交易;(7)获取证券发行收入,向原始权益人支付购买价格;(8)实施资产与资金管理;(9)清偿证券。
关键概念
PPP模式ABS融资模式资产真实出售破产隔离信用增级。
复习思考题
1.如何成功地进行PPP项目融资?
2.ABS融资中如何进行资产的真实出售?
3.ABS融资中通常采用哪些措施实现破产风险隔离?
4.中国开展ABS融资的主要障碍有哪些?如何解决?
5.简述PPP模式的适用范围及其运作的条件。
6.ABS融资的当事人主要有哪些?
7.ABS融资的基本运作流程?
8.资产转移的方式有哪些?
个案分析
案例1:中国联通CDMA网络租赁费收益计划
一、项目背景
我国企业债发行一直局限于大型国有企业,而在2005年国家又停止了股票的IPO及再融资,企业陷入融资困境,联通公司也遇到了同样的难题。由于企业的直接融资受到局限,市场迫切需要新的融资工具和灵活的融资安排,来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联通收益计划”正好填补了这个空白。
二、联通“资产证券化产品”
联通资产证券化方案的全称为“中国联通CDMA网络租赁费收益计划”。该收益计划是一个固定收益类产品,向部分机构投资者定向发行,并已于2005年8月募集成功,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首个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该计划的基础资产是联通新时空公司(联通集团全资子公司)向其关联公司联通运营公司、联通新世界公司长年出租CDMA网络的租金收费权。在今后一定时期,该租赁费收益权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将用于向计划份额持有人支付本金和投资收益。这一计划可以理解为联通集团将今后收取的网络租赁费提前变现。
作为簿记管理人、计划设立人及计划管理人,以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管理的专项理财计划为基础成立了一个特殊目的公司,用以与资产原始权益人(“联通新时空”)隔离风险。它解决了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关键因素,即风险隔离。通过构造SPV,从资产原始权益人(即发起人)处购买证券化资产,以自身名义发行证券进行融资,从而达到风险隔离的目的。另外,中金公司对该产品进行了信用增级,聘请中国银行为这两期计划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以保证现金流量足以覆盖该计划涉及的税费、优先级计划与预期收益,并得到中诚信的AAA信用评级,使投资者的利益能得到有效的保护和实现。
三、资产定价
2005年,该计划(包括联通收益计划01~05)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市场挂牌交易:
(1)续存期为175天的“联通收益计划01”,实际发行额度为16亿元,年收益率为2.55%;(2)续存期为354天的“联通收益计划02”,实际发行额度为16亿元,年收益率为2.8%;(3)续存期为421天的“联通收益计划05”,募集规模为21亿元,年收益率为3.10%,采用贴现发行的方式,发行价格为96.55元,到期日为2007年2月14日。计划的投资收益率通过面向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询价的方式最终确定。
四、项目评价
对公司而言,通过发行资产支持债券,可以以非常低的成本获得所需资金。例如,联通如果寻求商业银行的1年期贷款,需要支付5.02%的利息;而通过发行1年期和6个月的资产支持债券,每年只需分别支付2.8%和2.55%的利息。而且,灵活运用股权、债务以及资产证券化等各类融资手段,可以较好地改善财务结构。
对购买该计划的保险公司和基金而言,提供了短期储蓄替代型证券投资品种,可以获得稳定的利润来源。另外,有助于拓宽保险公司的投资领域,提高投资收益率,降低投资的风险,而且可以以大宗交易的方式提高产品的流动性。
案例2:世界最长跨海大桥——杭州湾大桥项目
一、项目背景
为了更好地促进长三角区域经济的发展,解决原有交通状况对该区域经济发展的制约,浙江省的宁波、嘉兴两地拟共同出资兴建杭州湾大桥。
二、项目股权结构
杭州湾大桥投资额约为107亿元,由宁波、嘉兴两地以9:1的比例出资兴建。大桥投资额中的35%为注册资本,由股东按持股比例分担,其余通过贷款方式获得。
2001年8月,代表宁波方的宁波市杭州湾大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宁波杭州湾投资”)成立,代表嘉兴方的则是嘉兴市高等级公路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嘉兴杭州湾投资”)。
宁波杭州湾投资由3家股东发起,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占45%的股份,雅戈尔占45%,慈溪建桥投资有限公司占10%。
2001年9月,宁波杭州湾投资与嘉兴杭州湾投资组建了大桥项目公司——宁波市杭州湾大桥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大桥发展公司”)。
宁波杭州湾投资持有大桥发展公司90%的股权。
此后,宁波杭州湾投资的股权结构几经变化。2003年4月,雅戈尔售出了其持有的宁波杭州湾投资40.5%的股份,仅保留4.5%。此时,参股宁波杭州湾投资的民营企业,已达到17家(通过6家公司)。
该6家民营公司包括雅戈尔(4.5%)、慈溪建桥(12.83%)、天一投资(9.26%)、慈溪兴桥(7.41%)、余姚杭州湾(3.7%)。
2005年6月,大桥股权又起波折。民企第一大股东宋城集团全身而退,将其股份全部转让给中国中钢集团公司。其余民企股份比例均减少。雅戈尔持有2.89%,慈溪建桥持有10%,慈溪兴桥持有5.77%,天一投资持有7.21%,余姚杭州湾持有2.89%。而中国中钢集团则进一步增持至25.62%。
对于民资“撤退”,浙江省交通厅将其归因于“国家宏观调控的一些影响”。
至此,宁波杭州湾投资的股权结构最终确定,至今未变。民营资本于宁波杭州湾投资的持股比例确定为29.38%。由于宁波杭州湾投资仅持有大桥发展公司90%的股权,则民资最终占杭州湾大桥总投资的26.44%。加上嘉兴杭州湾投资中也有民企参与,则民营资本比重上升至28.64%。根据规定,若追加投资,则各股东按持股比例同比增资。
三、评述
2008年5月1日,杭州湾跨海大桥通车,使上海到宁波的陆路距离缩短了120公里,也标志着该项目融资活动告一段落。该项目对“民营资本投资国家特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的进入机制”进行了大胆且有益的探索,为今后吸引更多的民营资本、外资进入基础设施领域起到了重要的先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