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融资的框架由四大模块构成:项目的投资结构、项目的融资结构、项目的资金结构以及项目的信用保证结构。
一、项目的投资结构
项目的投资结构即项目的资产所有权结构,是指投资者对项目资产权益的法律拥有形式和投资者之间的法律合作关系。项目融资中,投资者之间的合作形式有多种,因而形成了不同种类的投资结构。各种不同的投资结构中的投资者对其资产的拥有形式,对项目产品、项目现金流量的控制程度,以及对所承担的债务责任和所涉及的税务结构是不同的。这些差异直接影响着项目融资整体结构的设计。实践中,项目投资结构的设计是多种多样的。就一个具体项目而言,究竟如何确定一个最优的投资结构,还很难找到一个统一的标准。通常的做法是要求投资者依据项目的特点和合资各方的发展战略和利益追求、融资方式、资金来源等条件综合考虑。
目前,国际上普遍采用的投资结构的基本形式及其特点将在第四章详细叙述。
二、项目的融资结构
融资结构是项目框架结构中的核心部分。在项目融资中,当投资、融资决策分析完成后,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就是聘请融资顾问设计融资结构,并由投资者选择合适的融资结构。
所谓融资结构的设计,是融资顾问按照投资者的要求,对几种融资模式进行组合、取舍、拼装,以实现预期的目标。国际上常用的项目融资的基本模式有:直接融资模式,项目公司融资模式,杠杆租赁融资模式,“设施使用协议”融资模式,“生产支付”融资模式,BOT项目融资模式,PPP项目融资模式,ABS项目融资模式等。具体到每一个国家,项目融资的模式(详细内容见本书第六章)又可以按下列标志区分:按照项目公司的类型,可分为中外合资项目融资模式和外商融资项目融资模式;按照运营期后果是否移交,可以分为BOT模式和其他项目融资模式;按照抵押品的类型,可以分为以未来现金流量抵押融资模式和产品支付项目融资模式等。
三、项目的资金结构
项目的资金结构是指项目的股本资金、准股本资金和债务资金三者之间的比例关系与其构成的方式。项目的资金结构是由投资结构和融资结构决定的,但它也会影响项目融资结构的设计。
在项目融资中,如果能灵活巧妙地安排项目的资金构成比例,选择适当的资金形式,可以达到既减少投资者自有资金的直接投入,又能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的目的。换言之,针对同一个项目,选择不同的融资结构和资金结构,最终的效果会有很大的差别(有关项目的资金选择详见本书第五章)。
在项目的资金结构中,通常把解决债务资金问题作为融资安排的重点,但也必须要有适当数量的股本资金和准股本资金作为融资的信用支持。债务资金的主要形式有商业贷款、银团贷款(辛迪加贷款)、商业票据、债券、政府出口信贷、租赁等。
四、项目的信用保证结构
前已述及,项目融资的基本特征之一是项目的风险分担,而能否保证实现风险分担的关键是项目担保。项目担保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直接的财务担保,如完工担保、成本超支担保、不可预见费用担保;另一类是间接的或非财务性的担保,如长期购买项目产品的协议、长期供货协议等。这两大类担保形式的组合就构成了项目的信用保证结构(详细内容见本书第十章)。
项目的信用保证结构与项目本身的经济强度之间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一般来说,项目的经济强度越高,信用保证结构越相对简单,其条件也较为宽松;反之,则要求越复杂、严格。
项目融资框架结构虽然由上述四个模块构成,但就项目融资的整体结构而言,却不能理解为四个模块的简单拼装与组合。实际的过程是项目融资的各参与方之间经过反复谈判,才能完成融资模块的设计和确定模块之间的组合关系。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对不同方案的反复比较、选择、调整,最后确定一个最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