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安全概念的提出始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石油危机。20世纪70年代世界范围内的两次石油危机使发达国家的经济遭受重创。为了防止类似冲击再度发生,西方发达国家纷纷重新制定能源战略,积极开展维护能源安全的多边合作。1974年国际能源署成立,正式提出了以稳定原油价格为中心的能源安全概念。“9·11”事件之后,西方发达国家能源安全的概念中又加入了防止能源设施如核电站、输油气管道等受到外来恐怖袭击破坏的新内容。
有关能源供应安全的定义可谓是不一而足,许多国际性大机构如剑桥能源研究协会(CERA)、世界银行(WB)、国际能源机构(IEA)、欧共体(EC)等都分别从不同角度给它下过定义。能源安全以不同国家为主体,可以分为进口国的能源安全和出口国的能源安全。对于能源供给国来说,能源安全意味着在国内,能源能够顺利地勘探开采,在国际上能够以较高的价格获得稳定的、不断增长的消费市场;对于能源需求国来说,能源安全意味着在国际上能够以可以承受的价格获取长期稳定的能源进口,防止能源供应的中断和价格上涨对本国经济的冲击,在国内为减少因国外能源供应中断给国家发展带来的损失而开发新能源,采取各种节能措施,建立战略储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