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礼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只要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如登记、公证,就可以建立婚姻关系。在旧时,因为没有婚姻法,所以都是以举行婚礼来表示婚姻关系成立的。由于举行婚礼的习俗相沿已久,故现在的男女结婚,除办理法律手续外,仍要举行婚礼。这实际上是一种助兴的形式,它并不具有任何法律上的作用。
婚礼的形式,与一定时期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相适应,又因各个民族、地区、家庭习俗以及新郎、新娘的文化素养不同而有较大的差别。但概括起来,总体上可分为新式婚礼和旧式婚礼。本节主要介绍新式婚礼的礼仪。
(一)新式婚礼的形式
举办新式婚礼,目前有三种不同的形式:
集体婚礼。这种婚礼由有关组织主办,规模可大可小。一般情况下,由主办单位的负责人任证婚人,可安排文艺节目演出,或组织交谊舞会,以活跃婚礼气氛。这种婚礼简单文明,且有移风易俗、破旧立新的意义,受到人们的普遍欢迎。
旅行结婚。旅行结婚就是新婚夫妇办好手续、商定好旅行路线、进行蜜月旅行的结婚形式。这种形式不仅可让新婚夫妇观赏祖国秀美壮丽的山水,而且更能增添新婚的幸福气氛。这种婚礼形式已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
喜事新办。这种婚礼省去了许多繁杂礼仪,以举办结婚酒宴为主,把男女双方的亲友、宾客请到一起,热热闹闹地欢庆一番,就算举行婚礼了。
(二)新式婚礼的礼仪程序
在结婚当天宴会开始之前、亲朋好友到齐之后,通常都要举行婚礼仪式。一般包括以下几项程序:
奏喜庆乐。播放欢快的乐曲,同时鞭炮齐鸣,司仪宣布婚礼开始,新郎、新娘随乐声步入宴会厅。
行鞠躬礼。按司仪的安排,新人行礼通常分三个层次进行:首先,新郎、新娘向父母尊长行鞠躬礼;然后,新郎、新娘互相行鞠躬礼;最后,新郎、新娘向全体来宾行鞠躬礼。
介绍人讲话。介绍人可以简要介绍一下男女双方恋爱经过,并祝福新郎、新娘婚姻幸福美满。
尊长或父母讲话。可以由来宾或亲友中辈分、声望较高者即席讲话,向新郎、新娘表示祝贺。
新婚夫妇讲话。如新郎、新娘都不善讲话,也可变通为唱歌等形式,以示对所有来宾的谢意。
宴会开始。这时,新郎、新娘应从主桌开始,逐席向来宾敬酒,婚礼的仪式至此告一段落。
酒宴之后,如有条件的话,还可以举办小型的舞会或放映电视录像和唱卡拉OK以助兴。
举行新式婚礼仍有让亲朋好友在认识新郎、新娘的基础上,肯定其姻缘的意思。因此,新郎、新娘应特别注意礼貌地接待宾客,做到大方、耐心、周到。
(三)集体婚礼的礼仪程序
在集体婚礼上,证婚人可以兼任婚礼的司仪主持结婚仪式。其通行的程序大致为:
婚礼开始,鸣鞭炮或奏乐。
新郎、新娘入场。新郎、新娘手牵着手,在全体来宾的注目下,在阵阵花雨中,伴着欢快的乐曲声和热烈的掌声步入会场。
证婚人和有关领导上主席台就座。
新郎、新娘向家长、亲友行鞠躬礼。在集体婚礼中,新郎、新娘的家长一般在会场的前排就座,这时,应起立接受新郎、新娘的敬礼,并略微躬身答礼。
新郎、新娘互致鞠躬礼。
新郎、新娘向证婚人、出席婚礼的有关领导和来宾行鞠躬礼。
证婚人或领导讲话。一般情况下,证婚人皆由地方或单位领导担任。他们在讲话中应向新婚夫妇表示祝贺,并提出一些希望。讲话要简明扼要、热情洋溢。
家长代表讲话。可以事先在参加集体婚礼的家长中推出代表,其在讲话中,既要表达对下一代的祝愿和期望,也要对有关领导和来宾出席集体婚礼表示感谢。
新婚夫妇代表讲话。其内容主要是感谢领导和亲友出席婚礼,并表示新婚夫妇婚后努力学习和工作的决心。
赠礼。由主办集体婚礼的单位向新婚夫妇赠送纪念品,通常是书籍、镜框等有纪念意义的物品。
文娱活动。至此,婚礼即告结束。
二、寿诞礼仪
我国民间,习惯以100岁为上寿,80岁为中寿,60岁为下寿。由60岁开始,岁数逢5、10或9(“久”的谐音,寓意延年益寿)都要举行较为隆重的祝寿活动。
主办祝寿活动的人家,应预先设立寿堂。寿堂正中用纸或绸剪贴一个大红“寿”字;有的则挂一幅由书法家书写的“百寿”于中堂。现代人的祝寿活动,通常只在寿辰的当天举行,亲朋好友前来聚会致贺,同辈一般为握手,晚辈或儿子只需鞠躬就行。接到邀请参加祝寿活动请柬的亲友,要准备一些寿礼。寿礼一般可选包装精美、做工精细的,含有祝贺健康长寿、吉祥如意意义的食品或物品。
生日聚会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新潮仪式,地点随意而定,宴会丰俭由己,内容灵活多样。在《祝你生日快乐》的歌曲声中,寿星吹灭蜡烛,吃生日蛋糕,这不仅是对主人的热情祝福,也可增进朋友间的友谊。如今,生日活动越来越丰富多彩,庆祝生日可以是一帧彩照、一篇日记,也可以是一桌家宴、一次郊游。作为人生道路上的里程碑,它既有催人向上、不断进取的作用,又能在多姿多彩的喜庆气氛中体现人间真情。
三、丧葬礼仪
据分析,丧葬有两种功能:一是理性地处理逝者遗体;二是宣泄生者的情感。随着时代的发展,烦琐的、带有迷信色彩的丧葬旧俗多已泯灭,代之以文明、节俭、郑重的丧葬礼仪。一个人去世了,可由亲属或组织在报纸上发讣告,或用口头和书信形式向亲友报丧。对那些为社会作出过重要贡献的人的去世,要组成治丧委员会负责治丧工作。
追悼逝者,现在一般都采用举行遗体告别仪式的形式。遗体告别仪式的一般程序是:
会场布置。会场要庄严肃穆,一般在会场中央放遗体和遗像,旁边安放亲属送的花圈,会场中央上方悬挂白纸黑字的“××遗体告别仪式”横幅。
由事先委托的逝者亲友,在会场门口代表家属迎候别的亲友和来宾,发放白花或黑纱。
宣布遗体告别仪式开始,奏哀乐、默哀。
由治丧委员会代表或单位主要领导(无单位领导参加则为逝者家属的代表)宣读悼词。
来宾致悼词或发言。
众人绕遗体一周向遗体告别。
向逝者亲属表示安慰。
在哀乐声中将遗体送去火化。
遗体告别仪式结束。
为了表示对逝者的怀念,吊唁时可送一个花圈,也可只在准备好的签到簿上签名。送花圈,是人们向逝者表达悼念与敬意的一种形式。因此,花圈上要有挽词,让人看出敬献花圈的人与逝者的关系。
挽词大致是上联写称谓:对同事、同学等可写“××同志安息”、“沉痛悼念××同志”;对家人、亲戚可写“××(称谓)千古”,对父母则应直写称谓而不提名字,如“父亲大人千古”;对配偶则可仅写名字,如“××安息吧”。
下联应表示与逝者的关系:对同事、同学等一般写“××敬挽”;对亲戚可先写称谓后写名字,如“甥××敬挽”;对父母、配偶不能写“敬挽”,应写“泣血”(父母)或“泣挽”(配偶)。
但目前不少城市禁止送花圈,这是移风易俗的又一创举,值得提倡。
参加遗体告别仪式时,要注意自己的着装应与遗体告别仪式的气氛相适宜。神态要凝重,说话要低声;要尊重逝者家属的安排和遵守会场秩序。
作为亲友,接到讣告如不能亲自参加吊唁活动,应对逝者的家属致唁函或唁电。唁电或唁函应发给报丧的单位,或家属中的长者;若有治丧委员会,则发给治丧委员会而不发给个人;如请人代办花圈等事宜,亦应在其中加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