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是典型的成功男人,他年薪百万,有房有车有公司,虽然三十六岁了但也不急着把自己处理掉。准确地说,林志要处理自己很容易,只是林志没办法在自己生活的圈子里把自己处理掉。
对于林志来说,当一个男人三十六岁奋斗到要什么有什么,他不需要看女人的脸色过活,也不需要为了哪个女人要死要活。往往他对女人的要求无非是年轻漂亮能够生养,至于两个人在一起,一个讨论LV,一个讨论生意似乎都不影响两人的发展,只要林志找的女人能够带出去让他那帮生意朋友羡慕嫉妒恨,林志女友的门面任务就完成了。当然林志要找的老婆也是那种年轻漂亮懂得在人前装姿态会来事带得出去,能够用LV的标签价格买的回来的女人。
就在林志准备用标签价买爱情找个不拧巴、不文艺的女青年过一辈子的时候,竟然意外地邂逅了晨曦。晨曦是一位典型的文艺女青年,二十八岁有房有车有事业,不缺钱却差感情,为人刻薄清高,不易相处。不知为什么,当林志第一眼看到晨曦时,林志就知道这个女孩与他身边的LV女孩不一样。她,自立自强,不卑不亢。
当林志渐渐爱上晨曦的时候,却发现要晨曦这样的女孩子爱上自己太难了。对于内心强大的晨曦来说,她不在乎林志是什么款,她只在乎这位男人懂不懂她,愿不愿意真心实意地与她在一起。
其实林志是个还不错的男人,温柔绅士,除了不懂爱是什么以外,其他的一切都好。只不过林志不是晨曦喜欢的那种男人,过于大男子主义,只要他想要的,就一定想方设法去得到;敏感而骄傲的晨曦不是那种为了个LV就能够付出感情就真心的女子,更何况晨曦也不缺LV包。
当文艺女青年遇到不懂爱的男青年时,他们是没有结果的。即使林志尝试着让自己去解读晨曦,他也始终理解不了她的世界,就如晨曦跟林志谈文艺复兴,林志说晨曦矫情一样。
越是懂得爱情的女子越是完美主义,更何况林志最怕晨曦这种什么都不缺,只要男人心的女人。对于一个成功男人来说,什么东西都可以给予,唯独不能给予的是一颗真心。因为他明白覆水难收的滋味比亏损几百万的资产更难以承受,所以他们的爱情注定以暗淡收场。
这世上可遇不可求的事情太多,不如享受当下就好。即使林志知道失去晨曦是种遗憾,但他宁愿失去也不想付出爱情,因为爱情是除了金钱以外最贵的东西。同时林志也知道自己的财富也有散尽的一天,当那些LV标签的女人发现他无法供养自己的生活离开他时,林志只需要用破产的方式就足以清算自己的情感,无须太多挣扎。
越成功的男人越害怕付出自己的真心,因为他们知道凡是用钱能够买到的东西都不贵。譬如,林志可以给自己看上的女人买任何东西,而她们只需要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让买主感到自己带个漂亮女人出去有面子即可。当然漂亮是需要付出代价的,林志负责圈养漂亮的代价看似是一张支票,其实不过是一颗颗无法去爱,只知道用物质交换的心。事业越成功的男人越要不起爱情,他们要不起爱情的原因是,他们用自己的物质去物化女人对爱情的态度。他们用他们觉得合理的价格去买断LV女子的青春,他们需要的仅仅是一个个青春女子的肉体。他们忌讳爱情,不会为了一个所谓的文艺女青年要死要活,只不过当这些事业成功的男人看着一个平庸的男人拥有一个美好的女人相濡以沫的时候又会心生羡慕。
这个世界真的没有一本万利的爱情与婚姻,往往得到一些注定会失去一些。所以有些成功男人需要的不是爱情,他们需要的仅仅是待价而沽的女子,他们要的不过是一场给予女人合理供养换得自己半身逍遥快活的交易而已。
那些LV女人,她们要的也不是爱情,她们不过是被品牌物化的拜金女郎,她们爱的不过是拜金的生活,至于身边的男人爱不爱自己,在外面又玩了多少女人,她们不关心,她们只关心她们信用卡里的钱有没有花完。
从某种角度来说,成功男人与物质女子是绝配。因为他们都需要物质,去装点自己的面子与生活。而生活与面子在赤裸裸的现实中看似能够占很大分量,其实什么都不是。欲望会消失,人始终是精神动物。不是成功的男人不要爱情,是要不起爱情的男人才会去用物质去物化一个LV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