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字孟德,安徽亳县人,三国时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和诗人。
年轻时,曹操练就了一身好武艺,而且精通兵法,一心想建功立业,轰轰烈烈地干番事业。
有一次,曹操领兵出征,要经过一片麦田。当时正是麦子扬花抽穗的季节,他想,浩浩荡荡的大军,如果不加约束,穿过麦田时肯定会把大片的麦子损坏。于是,他号令三军:“士兵不得损坏麦子,违犯命令的处死。”
命令一下,将士们个个小心翼翼。骑兵都下了马,用手扶起麦苗帮助马匹通过。突然,一群在麦田中觅食的小鸟从麦田中飞起,惊吓了曹操的枣红马。受惊的马一下子跃入麦田中,将麦田中一大片麦子践踏了。曹操心里感到很惭愧,立即对主簿官说:“请你按军法给我治罪吧!”
主簿官感到很为难。心想,你曹操是一军之长,杀了你,谁来带领军队呢?于是他根据《春秋》上记载的“刑不上大夫”的道理回答说:“对于高贵的人是不能施用刑罚的。”曹操见他为难的样子,就主动说:“制定法令的人自己都犯法,怎么能够统帅好军队呢?然而我是军队主帅,不能自杀,那就请让我自己处罚自己吧!”说着,曹操拔出宝剑,割下自己头上的一把头发放在地上。
在场的将士们,见了曹操的这一举动,个个都张口咋舌地称赞了一番。
原来,在古时人们认为自己的身体发肤是父母所赐予的,毁伤了它,就是不孝。割下人的头发,在当时还算是一种不轻的刑罚,称作为髡刑。曹操以割发自刑,并不完全是做给旁人看的狡诈行为,主要是反映了他能以身作则的大将风度,这在政治腐败的东汉末年还是难能可贵的,所以也就被后人传为佳话。
法纪严明,以身作则,是取胜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