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下班,阿美的电话就打进来,她让我帮忙给她做一个广告文案。
阿美是我以前的同事,专门负责公司的文案工作。她富有想象力,文笔又好,所以做出来的文案深受大家的好评,为此她也颇有一些自负。但是在半年前,阿美做出了一个自认为非常完美的文案,却被老总撕成两半,并对她一顿痛批。这让阿美的自尊心受到了极大地伤害。从那以后,她再也不敢独自做文案了。
放下电话,我陷入了沉思。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一件曾经过去很久的事情,会对一个人造成这么大的伤害。一个人会对某一件事如此耿耿于怀,以至“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每逢遇到类似的事情,他或她总是习惯性地逃避。
俗话说,“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人的一生不可能平平稳稳,总会有大大小小的坎坷和波折。曾经被自己认为最知心的朋友,却将自己无情地出卖;曾经被认为是最美好的恋情,却成了一场噩梦;甚至在大庭广众之下,莫名其妙地被人侮辱、暴打……这些事情对男孩子来说都难以接受,更何况是遇事敏感、感情脆弱的女孩子呢?
我们面对伤害,固然有很多选择。有人选择逃避,像鸵鸟一样把头扎在沙堆里,以为别人就找不到它了。这是很幼稚、很愚蠢的选择。因为这件事,在你的心里已经扎了根,纵然你总是想方设法地逃避,也依然难逃其阴影的笼罩。
我们恐怕都有类似的经历:小时候我们受了别人的欺负,于是,整天都会沉浸在受伤的情绪当中。每当再次遇到那个人时,总会不自觉地感到害怕,远远看见,总不自觉想方设法地避开。长大之后,回想起往事,我们只会对当时的自己感到心痛。后悔自己竟然用他人的过错,编成地背负在身的十字架。
继续被伤害,说明你的内心还不够强大。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增加,女孩们自己就可以判断出,哪些伤害,要一笑而过,哪些伤害,要尽快抹去。留在心里的伤害,只能带给你更大的创伤。
也有人说,伤害你的事情可以磨练你的意志,增补你的智慧,它能促使你获得成功。这话是不错的,那些经历过别人伤害,并以此为动力而获得成功的人物和他们的事迹,恐怕我们几天几夜也说不完。可以说,因为伤害,他们的心理更成熟;他们把伤害化成动力,促使自己努力,从而获得了成功。
奥普拉·温弗瑞是美国著名的黑人女性。她既不貌美也不苗条,但多年来是美国传媒界最有影响力的人物之一,一直稳坐直播脱口秀节目主持人的头把交椅。
奥普拉是私生子,童年生活在贫民区,生活充满苦涩和艰难。奥普拉先后由祖母和母亲抚养,最后到了孤儿院。更不幸的是,她在9岁的时候就遭到强暴。14岁时,未婚的奥普拉生下一个孩子,但很快便夭折了。这段经历,她后来称之为“创伤性时期”。
后来,奥普拉来到纳什维尔读高中后,她用多读书、多参加活动来抚平、淡忘“创伤性时期”的苦恼,努力开始新生活。她先在电台实习,进入大学后主修演讲和表演艺术,之后,又到纳什维尔新闻电台主持早间脱口秀节目《早安,芝加哥》,并一举成名。
这时的奥普拉已经走出了童年的创伤经历带给她的阴影,摆脱了它对自己未来发展的种种束缚。她俨然已经成为一位媒体追捧的偶像,成为那些试图改变命运的人的精神领袖。
假如奥普拉永远沉浸在过去的创伤中,她还能有今天的成功吗?
在人生之路,把伤害过你的事情,就当看了一场恐怖的电影。如果天天在回味咀嚼,这不是很笨的事情吗?这与重蹈覆辙有什么区别呢?一个改变不了的事实,你又何必总是挂在心上念念不忘?一个只能继续加深自己痛苦的事情,你为何不肯抛弃呢?
人生在世,只有短短几十年,我们要做的事情很多,决不能为一些短时间内就能够遗忘的事情而忧虑。因为这样下去,我们受到的损失太可怕了!
“条条大路通罗马”,我们又何苦选择最难走的那条呢?同样,要获得成功,我们为什么非要背着沉重的负担呢?
牢记我们曾经受过的伤害,固然会促进我们的成功,但轻松上路而获得成功,达到目的的人不是也很多吗?
所以,我想说,忘记伤害你的人吧,因为他不值得存在你纯洁的心灵里。忘记伤害你的事吧,因为它不值你留恋。在这渺渺尘世中,到达目的的路很多,我们无需背着它上路;我们要做的事情很多,它只能给我们带来羁绊。
再者说,受到伤害,我们已经承受了很大的痛苦,但它毕竟是外力强加给我们的,我们无从选择或无法避免,而把这些伤害留在心里而不能忘怀,却是我们自己选择的。想像一下,强迫自己去反复回忆伤害自己的往事,这难道不是自己强加的另一种伤害、自己折磨自己吗?古人云:“天作孽,犹可违;自做孽,不可活。”你这么做不就是自己在作孽吗?
固然,让我们忘记一些刻骨铭心的伤害是很难的。伤口的愈合难免会留下疤痕,更何况伤害在心灵上。忘记它可能会很难,所以我们必须下定决心,有意识地去忘记或者说强迫自己将其逾越。
凤凰的完美来自一次次的涅,每一次涅实际上都是一次自我修复的过程。同样,成熟的心理不光是具有强大的内心,更是具有心理自救的能力。
“怀念不如遗忘”,用到这里,才是真的对自己好,尽管这是一个痛苦的过程。但跨过它,女孩就会在心理上向成熟迈出了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