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随着企业事务的日益增多,管理者已经对每件事情无法亲历亲为,这就需要授权。授权也是管理最核心的问题,因为管理的实质就是通过他人去完成任务。授权意味着管理者可以从繁杂的事务中解脱出来,将精力集中在管理决策、经营发展等重大问题上来。
在1993年8月7日海尔集团经理联席会上,张瑞敏指出:“海尔自机构调整以来,决策层的工作中心就是一个——授权。今后,为加快集团的发展,适应集团的发展需要,集团决策层主张,应逐步由各级管理人员自己动脑,去研究、去解决问题,创造了好的经验还可以全面推广。”
这意味着海尔集团下属各企业将会有更大的自主权,各公司法人有了充分发挥个人创造力的广阔空间。
但是,张瑞敏认为充分的授权必须与监督相结合。他说,授权一词本身就带有监督的意味,它是指上级授给下属一定的权力,使下属在一定的监督之下,有相当的自主权和行动权。同时,授权者对于被授权者有指挥和监督之权,被授权者对授权者负有报告与完成任务的责任。
在管理中必须遵循授权加监督的原则。如果只授权而不监督,后果就是四分五裂;如果不授权,只监督,局面则会是一潭死水。因此,张瑞敏明确地提出要确立监督机制,特别强调两点原则:一是各法人要自律,必须有非常严格的自我约束;二是仅自律还不够,还应有控制体系。
英特尔前CEO葛洛夫对此也深有同感。他说,将自己熟悉的任务分派出去,可以更加得心应手对这些已分派的任务进行监控,并确保它们正在按计划执行。任务分派监控和质量保证原则之间存在某些相似之处:
(1)通过集中注意授权过程来监控授权决定;
(2)监控应在最低价值被加入的阶段进行(因此,应审查报告草案,而不是等待审核最终结果);
(3)仅仅在随机的情况下注意某些细节;
(4)富于变化。根据特定的任务、被授权者的经验和他们先前的表现来调整监控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