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搞好创新管理,首先必须正确地理解并把握创新的概念及其本质,这是有效进行创新管理的前提和关键所在。
“创新”是一个非常古老的词。英语里“创新”这个词起源于拉丁语“inno-vare”,意思是更新、制造新事物或者改变。
创新成为一种理论则是20世纪初期的事情。美籍奥地利人、哈佛大学教授约瑟夫·A.熊彼特(Joseph A.Schumpeter)最早从经济学角度系统地提出了创新理论。熊彼特在其l912年德文版的《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首先系统地定义了创新的概念。他认为,所谓创新,是指把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关于“生产要素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创新的目的在于获取潜在利润。
熊彼特创建创新理论的主要目的在于对经济增长和经济周期的内在机理提供一种全新的解释。熊彼特从创新的内在机理出发,解释了资本主义经济运行呈现“繁荣一衰退一萧条一复苏”四阶段循环的原因,说明了不同程度的创新会产生长短不等的三种经济周期。熊彼特将其所指的创新概括为以下五种形式:①引入新的产品或提供产品的新质量;②采用新的生产方法、新的工艺过程:③开辟新的市场;④开拓并利用新的原材料或半制成品新的供给来源;⑤采用新的组织形式。
由于熊彼特的思想过于新颖,他所开创的创新理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一直难以被人们接受,也难以为主流经济学所接受。直到20世纪50年代,随着科学技术在经济发展中的价值日益突显,技术创新的理论研究才开始成为一个十分活跃的领域。从80年代开始,技术创新的理论研究开始走向深入,被用于解释经济发展中的许多现实问题,其重要地位逐渐得到确认。
技术创新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技术创新是指创造新技术并把它引入产品、工艺或商业系统之中,或者创造全新的产品和工艺以及对现有产品和工艺的重大技术改进,并且产品被引入市场(产品创新)或生产工艺得到应用(工艺创新)。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编制的《技术创新调查手册》(即《奥斯陆手册》)中,为收集数据而推荐的国际标准将技术创新定义为:“技术创新包括新产品和新工艺,以及产品和工艺的显著的技术变化。如果在市场上实现了创新(产品创新),或者在生产工艺中应用了创新(工艺创新),那么就说创新完成了。因此创新包括科学、技术、组织、金融和商业的一系列活动。”显然,OECD所指的创新是比狭义的技术创新更广泛的一个综合性概念。
广义地讲,技术创新是指技术变化引起的一系列营销、管理、金融、技术、市场、组织变化乃至产业和经济体系的演变。广义的技术创新更加强调新技术(包括新产品和新工艺等)的首次商业化这样一个具有经济意义的概念。
·美国学者曼斯菲尔德认为,“一项发明,当它被首次应用时,可以称为技术创新”。
·英国科技政策研究专家克里斯托夫·弗里曼(Christophe Freeman)教授认为,技术创新是指在第一次引进某项新的产品、工艺的过程中,所包含的技术、设计、生产、财政、管理和市场活动的诸多步骤。
·在党中央和国务院1999年颁发的《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中关于技术创新的定义相对较为系统:“企业应用创新的知识和新技术、新工艺,采用新的生产方式和经营管理模式,提高产品质量,开发生产新的产品,提供新的服务,占据市场并实现市场价值。”
目前对于技术创新含义的主流观点是取其广义的概念。
技术创新:从新思想(创意)的产生、研究、开发、试制、制造,到首次商业化的整个过程。
创新:凡是能改变已有资源创造财富的潜力的行为都可称为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