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让自己的人生过得快乐,却常伤害别人,当别人反过来伤害自己时,人生怎会快乐、幸福呢?
我们应该好好想一想:为了自己的生存,我伤害了这么多的众生,假设角色替换,一个人被当成鱼肉来煎炸,定会痛苦。我们偷别人的东西,或是做生意赚别人的钱财,觉得非常过瘾,对别人的损失毫无感觉;当别人赚我们的钱时,我们就不太舒服。这是事实,因为我们被贪念蒙蔽而不自觉,常常只记得自己的利益,而对他人的痛苦无所感受。所以,当别人贪求时,我们会认为这个人真是贪得无厌;可当自己贪婪时,却觉得自己很有福报,以为自己贪得越多就可以得到越多。
如果我们遇到不如意的事,会很痛苦;如果不好的事降临在自己不喜欢的人身上,我们会很快乐。情绪不好的时候,骂人的话会从我们口中宣泄而出,还不许别人生气;当别人骂自己时,我们气得火冒三丈。别人赞叹自己,会觉得很欢喜;如果是实话,高兴是应该的,但即使对方讲的是谎言,我们往往还是沾沾自喜。这是人最脆弱的地方。人与人之间能互相赞叹是很好的事情,但如果不是自己常赞叹别人,却期望别人常赞叹自己,同时认为别人的赞叹都与事实相吻合,那么就要好好自我检讨了,因为人绝对不可能十全十美。假如我们用对方喜欢听的美言来沟通,能表达真正要传达的含义时还算可以;可是,很多时候光靠动听的言语无法表达真实的意义,而我们的虚荣心永远希望别人对自己讲好听却不实际的赞语。
一个喜欢挑拨离间的人,将本来相处融洽的团体、家庭、朋友或是夫妻拆散了,扬扬得意;当别人反过来用同样的方式对待他,痛苦一样会找到他。别人对我们说美言赞语,给予我们美好的东西,我们感到快乐;如果一个我们所不喜欢的人得到我们渴望中的福报,我们便不由自主地感到痛苦。为什么?这些本应该跟自己毫无关系才对,但因为不喜欢对方,便在内心种下恶根,便认为对方得到不该得的事物,因为嫉妒而产生的嗔恨心就马上起作用,到最后受伤害的还是自己。因为心里不平衡而产生种种苦恼的情绪,或因此造作不善的行为,必然会受伤害。
如果你所追求的快乐都是产生于谩骂别人的情况下,你所追求的满足是建立在抢劫别人、嫉妒别人或对别人傲慢时,那么这种满足是虚幻而短暂的。因为你所追求的快乐与别人息息相关,当你对别人充满贪、嗔、痴、嫉妒、傲慢时,反过来,别人也会用同样的方式对待你。所以,我们认为,对自己好的作为,反而会造成负面的效果,使你不安定、不快乐,也没有办法满足,更不可能产生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