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常在想:人为什么喜欢用自己的力量来伤害自己?
甲乙二人吵架,完后各分东西,甚至甲离开此地到了另一个国家。突然间,乙看到前面有个人长得酷似甲,走过这个人的身旁时,莫名的嗔恨心油然而生,怒火狂烧。然而,回过头看,发觉认错了人,当下的刹那,怒火消失得无影无踪,气愤的情绪好像并没有产生过。
从这个常常发生的事上我们可以体会到:人的思维本来就没有实体存在,可是情绪一直鼓动它而产生强烈的嗔心,使我们误认为这些思维、情绪都有个实体。吵完架,别人骂也骂了,讲也讲了,事情就已经结束了;可回到房间,自己却又将脑海中的影像“倒带”,重新回到当时的情境,回忆对方刚才骂人的语言、表情和动作……如此一来,等于用同样的方式重复伤害自己,不平之火又开始燃烧了。过了一会儿,又猜测他是因为什么动机而这样骂自己,产生许多假想敌,摧残着自心。到最后,怒火中烧,便想办法复仇来发泄怒气怨恨。这种用回忆伤害自己,是人类非常大的矛盾,非常不好。
以上的发展过程,前面百分之五的伤害是来自他人,而延续的百分之九十五则是自己帮他人来伤害自己。我们常讲“借刀杀人”,现在则是借人家的言词或行为来自伤,却又说一切都是别人害的。
由此看来,我们岂非成了最无赖的人?假设这类事情可以循法律途径来诉讼,那我们一定是输家。因为大部分的伤害是缘于自己,可我们却“诬告”别人。
所以,没有清楚的观察内在,就无法自我反省修正,尾随而至的将是痛苦,当然不会得到快乐美好的幸福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