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比赛输了。三局分别是5:11,4:11,7:11.
仔细回想今天比赛的全过程,小卫感觉自己今天已经发挥得很不错了,却还是一塌糊涂地败下阵来。五打三胜制,只打了三局就被淘汰了,这面子也丢得太大了。
没想到这高中校乒乓高手如云,第一次正式比赛就让他惨不忍睹。用老师平时的话说,叫大跌眼镜。
“照这样下去,我永远也别想打动芳的心。”
对芳,小卫几乎是该用的法子都用了:婉约式的情书攻心、豪放式的死皮赖脸、古典派的眉目传情、现代派的物质引诱,芳都无动于衷,冰冷得像校园里那尊石膏美人,一点反应都没有。只因小卫在哪一方面都不出彩,加入校乒坛也是他没法子的法子,小卫企图通过球台争霸扬名全校,哪知……
“完了——”小卫躺在床上辗转难眠,烦燥、沮丧、绝望一直纠缠着他……
第二天早读时,小卫就迫不及待地向班主任老师报告:为了补习自己糟得不能再糟的功课,他决定退出乒坛。这是小卫昨晚思索到半夜时想到的。
小卫回到自己的位置上,看到那偌高一摞书本,又开始沮丧了:要在成绩上出彩多难啊。不冲年级第一,至少也该是个班第一啊。那就得超过芳,可我现在的成绩在班上还没进入前三十位啊。
想到这里,小卫又看了一眼前两排的芳。一看到芳,小卫的心跳就不由自主地加快。小卫赶紧收回眼光,他不敢看了。他觉得自己根本没资格去看芳。
的确,芳人虽不是很漂亮,但功课、能力一样都不差,而且舞跳得特别好,还是学校舞蹈队的成员。与一般女孩不同的是,芳的偶像却并非什么舞蹈家、歌星、影星什么的,而是大名鼎鼎的万人迷大卫·贝克汉姆。这是在一次班团活动中芳自己说的。芳对大卫的评价是:不仅球踢得棒,而且特具男人味,还是引领潮流的先锋……凡能用的赞誉之辞,那次芳都用上了。
就是芳那次精彩发言以后,小卫才正式加入年级乒乓球队的。本来,最有效的办法就是一开始就加入足球队,可那时的小卫除了不会将足球说成篮球外,对足球简直就一所无知了,就像化学老师让他回答那什么跟什么反应生成什么一样。乒乓球在初中时就是小卫的特长,所以小卫取其所长,立马申请加入了原来要他入而不入的乒乓球队。
“陈芳,你看了这次校乒乓球比赛吧,因那新买的该死的球拍,我一点也不习惯,严重影响了我的发挥,所以……”
中午休息时,小卫终于逮着一个机会向芳“请罪”。小卫是想借此探一下芳的态度。
“乒乓球有啥看头,就是得过世界冠军,像邓亚萍也不过如此,我只看足球,从来就不关心乒乓球。”芳满不在乎地说。
听了芳的话,小卫心里总算松了口气。这丢面子的事毕竟没引起芳的注意。同时小卫还有些庆幸:退出了乒乓球队,算是歪打正着。
可另一个问题又紧接着困扰着小卫:难道就这样放弃对芳的追求?
小卫仍不甘心。
不,小卫就有那么一个特点,或者说优点:在很多事情上,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除了那讨厌的功课,至今还没什么困难将小卫吓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