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中国妇女》杂志社以《我的出路在哪里?》和《大邱庄“妇女回家”的思索》为发端,推出了“1988—女人的出路?”问题的大讨论,这场讨论热烈而持久,它整整进行了一年,共发群众稿件60余篇15万多字,各种观点的相聚、交织、对恃、碰撞、排斥、吸引,拓宽了人的思路,深化了女性就业讨论的主题。特别是在女性“就业”还是“回家”问题上,是这次大讨论的焦点之一。对这个问题,综合起来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认识。
一种观点主张女性回家,其理由如下:
第一,不能离开生产力标准空谈女性就业。女性就业要从我国现阶段国情条件出发,过去片面强调男同志能办到的事女同志也能办到,实际上是用压抑男人的办法,换取女人地位的提高。在我国目前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现状下,由于男女差异的影响,女性回家是不可避免的。与其让拖儿带女的女性就业,不如让她们回家,腾出位置,让年轻、无负担的男青年就业。
第二,认为女性走出家庭,参加社会劳动并不意味着女性的解放。相反,加重了女性的负担。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女性走上社会之前,她们的肩上,只挑着家务劳动一副担子;
走上社会后她们的肩上又多了一副担子。家务劳动与社会劳动的双重负担,使女性们像一只上满发条的钟滴滴嗒嗒走个不停。如果给女性们去掉社会负担,使她们在家专心致志操心家务,抚育子女,那么进工读学校、少管所的青少年就会大大减少,破门橇锁的小偷也无可乘之机,入托难的问题也会迎刃而解,丈夫们再不用为家务事分心操劳,工作效率会更高。挺着大肚子,抱着小孩挤公共汽车,赶着上班的现象就会少见了,这也就缓解了交通拥挤。
第三,认为家庭劳动也是社会劳动的一部分。家庭主妇是一项非常艰巨的工作,她们对社会的贡献有三:一是她们以充沛的精力建设一个舒适和谐的小家庭,家人可以甩掉后顾之忧,全力工作,从而尽快形成一支高效率、快节奏、纪律严明、素质优良的劳动大军;二是她们有充足的时间运用科学的方法对子女进行有效的教育;三是有闲暇看书学习,从而为全民族素质提高作出贡献。持这一论点的人认为,千百年来家务劳动是私人劳动,无偿劳动,家庭妇女因此而倍受歧视,现代社会应通过立法承认家务劳动是社会劳动的一部分,承认家务劳动的价值,从而使家庭妇女通过适当的渠道获得合理的劳动报酬,这才是现阶段货真价实的女性解放。
另一种观点主张女性就业。其理由是:
第一,女性回家,将延缓生产力发展的速度,特别是在纺织、服装、电子、耐用消费品等轻工业生产,以及商业、饮食业、服务业、医药卫生、教育文化、导游等行业,女性有不可忽视的优势。让女性回家势必影响生产力的发展。
第二,女性回家,使女性失去了独立的经济地位,放弃对知识和个性的追求,其社会地位必然随之降低。
第三,女性回家不利于后代的科学教育。虽然她们有充分的时间教育孩子,但孤立的个人教育难以形成孩子的纪律观念、团体观念及人际关系的适应能力,影响全面发展。
第四,女性回家加强了女性对男性的依赖,仍是男主女从、男尊女卑的产物。若丈夫喜新厌旧或有个不幸,女性们往何处寻找经济来源。女性回家意味着丧失社会生活中的独立地位和自主权。
这两种观点,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各自的看法,女性到底应该参加工作,还是应回家带孩子、做家务,在这两难选择面前,人们的态度如何呢?为此,《中国妇女》杂志编辑部于1988年2—6月,组织了“女人的出路”全国城市公民态度的社会调查共收回有效问卷2095份。结果表明,有81.2%的被调查者主张女性“应参加工作”,只有8.4%的人认为“应该回家带小孩,做家务”,还有10.1%的人表示“难说清楚”。两性比较,认为“该参加工作”的女性人数比例高达85.5%,男性则为76.3%;认为“应该回家带小孩,做家务”的女性只占4.7%,男性则有13.1%。
问卷中还设计了不同侧面的调査。
问:在家庭中,如果丈夫的收入能维持家庭开支,妻子该做怎样的选择?回答“参加工作”的占75.7%。
问:如果单位让女性拿部分工资回家,该做怎样的选择?回答“坚决要求回单位上班”和“设法寻找工作”两项之和人数比例为74.4%,“安心干好家务”的占10.4%,“心灰意冷”的只有0.4%。
问:如果承认家务劳动是社会劳动,并通过某种方式付出报酬,将如何选择,仍有69.7%选择“外出工作”。
这份调查充分表明,女性就业已成为民众的一种社会心理定势,女性们努力挣脱自己弱者形象的自信心和参于竞争的意识在明显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