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是像黑社会什么头目似的,一天到晚都戴了副黑眼镜。
一到了那边,杨和平的视线,第一眼就看住她,她本来也是想牵着安哲的手。
但是杨老板这么看她,她立即躲开去,离开安哲远远的,她怕安哲来牵她的手。
她要装作自己已是一个大歌星,可不是靠什么“人事”关系而来的。
她绝对不要在杨老板面前跟安哲亲热,不然,她就不会“值钱”。
“你是叫梦露吧!”扬和平走到她跟前,问她。
“对。”
“你的机票、酬劳、是已签合约之后,又加上去的。”他说:
“我本来不同意这另一笔开支,不过,阿占极力推荐你,所以,看他的面子。”
“谢谢你,杨老板,”她向他感激地一笑。
“嗯,”他咬起一枝雪茄,点点头:“我看,阿占的话不错。”
“阿占……说了些什么?”她很奇怪地问。
“他在长途电话上推荐你,”他吐了口臭气阵阵的雪茄:
“他说——只要见到你,就知道……为一笔额外的开支,一定是值得的。”
“那么?”她莞霜一笑,“我值得?”
他咬着地茄,咧唇一笑。
虽然他没说什么,不过,她知道他满意。
这个杨老板,安排乐队住在一层洋房内,他们七个乐手霸占了整座房子。
而她,则跟夜总会的另一个女歌星在一起,夜总会有不少歌星,有好几个是当地的。
她们一下班,各自回家,只有一个台湾的一个大马的,她们俩住一个房间。
另外一个房间,是位香港歌星住,老板把她跟这香港歌星安排在一间睡房内。
这个香港歌星叫玲玲,姓王的,她大概唱了不少年的歌了吧,看她的服装和首饰,也许已在外面捞了很久,当然没有她这种“寒酸相”。
她刚出道,只有几件晚礼服,这些衣服,还是在乐队预支的,将来要还给阿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