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不拘泥于生活小事。
【出处】南朝·宋·范晔《后汉书·虞延列传》。
虞延是东汉时陈留(今河南开封东南)人,长得非常威武,勇力过人,能肩扛千斤鼎奔走如飞,被人视为天神下凡。年轻时在家乡任户牖亭长。
王莽称帝时宠幸魏贵人,朝中公卿及郡县官员对魏贵人的亲属及奴仆都畏之如虎。魏贵人的家人依仗主人的势力横行不法,虞延听说后十分震怒,他不计后果,采取突然行动将那些不法的家奴抓进监牢,后因为这件事导致他很长时间不得提升。
王莽末年,天下纷争。虞延身披甲胄,日夜巡逻,维护百里方圆的治安,百姓得以安宁。刘秀称帝时,虞延任细阳县(今安徽阜阳)县令。
古时候,人们特别重视伏天和腊月两个节令,在这期间,人们祭祀祖先,探亲访友。虞延在伏、腊之际,法外施恩破例允许监狱里的犯人回家与家人团聚。犯人们对他感恩戴德,都能如期返回。其中有一个犯人回家期间生了病,为了不误时限,特雇了一辆车赶回监狱,刚回到监狱就咽气死了。虞延认为他很守信用,便亲自带人将他埋葬在城外,这件事使犯人的家属和其他百姓十分感动。
后来虞延辞职回到家乡。当地的太守宗富对虞延的贤名早有耳闻,请虞延出任功曹(郡中总务长,可参与郡中一切政务)。
宗富生活奢侈,服装车马常常超过法定的标准,虞廷认为这样干下去迟早会触犯刑律,便劝谏说:
“晏婴当齐国相国时,连一件像样的皮衣都没有;季文子为鲁国相国时,他的妻子从不穿丝绸衣物。从古至今,生活俭朴的人很少犯生活错误,请您留意。”
宗富听了虞延这番话不但不悔悟,还很不高兴,照样我行我素。虞延见宗富执迷不悟,料到他早晚会出事,便立即辞职回乡。
汉光武帝刘秀、明帝刘庄均是很节俭的皇帝,他们最痛恨官员的奢侈腐化。不久,宗富的过分奢侈被大臣们参了一本,皇帝下令处以死刑。临刑前,宗富想起了过去虞延的好言相劝,追悔莫及,叹息道:“真后悔当初没有听虞功曹的话,不然何至有今天的杀身之祸!”
有人将宗富的这些话向刘秀做了汇报,刘秀便对虞延产生了深刻的印象。
汉建武二十年(公元44年)刘秀东巡时路过昭陵,召见虞延。当时虞延任督邮(此职每郡设1一5人不等,职权是代表太守巡察属县,宣达政令,兼管捕盗及诉讼)。刘秀见虞延进退从容,且仪表堂堂,彬彬有礼,便龙颜大悦。尤其当问起祭祖的事情及昭陵的树木品种和数量时,虞延均对答如流,如数家珍,刘秀更加满意。
可是当刘秀的车驾进封丘门的时候,因城门狭窄,仪仗不能通过,一时路塞。刘秀大怒,命令痛打负责此次行动的侍御史100鞭。虞延即向前跪倒请罪说:“城门狭窄是地方官的责任,侍御史没有责任,受过的应该是我。”刘秀听了有理,便赦免了侍御史。虞延如此深明大义,在百官中传为美谈,虞延也从此贤名远扬。
虞廷虽然在原则问题上十分精明,但在小事上却从不大留心,所以史传上说他:“性敦朴,不注意细事(不拘小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