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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指驴为马——中央公园强奸案(1)

伊莉莎白挑了安特隆·麦克瑞开头是有讲究的,安特隆是唯一承认“强奸”的小伙子,只要锁定了安特隆的供词,“强奸案”便能成立,而只要有“强奸”,根据“协同行动”的理论,其余涉嫌者或在场者,参与出谋献策者,在一旁挑唆鼓动、起哄喝彩者,或仅仅是袖手旁观、而对该犯罪行为未加制止者,甚至制止不力者,等等等等,即可统统以同谋问罪。

如果你展开一张曼哈顿地图,在几乎是正中心处,有一块方方正正的绿色矩形,那便是著名的纽约中央公园。公园夹在5街和8街之间,西南起自59道,东北延至110道。

1989年4月19日,星期三,晚上9时许,一伙30多人来自哈伦东区的半大孩子们从尽北角的110道进入公园,开始了他们自称的“撒野之夜(night of wilding)”——据该团伙成员余瑟夫·索兰后来对警方的解释,就是“为了找乐子和打发时间”的一系列暴力恶作剧。他们朝过往的车辆扔石头、砸瓶子,将一个行人拖进灌木丛里拳打脚踢,往他身上浇啤酒,还抢走了他的晚饭。他们决定不去打搅两个正在约会的男女,却对一对骑自行车的夫妇围追堵截,纠缠不休。他们时而分散到各处滋事,时而又聚在一起群斗。据不完全统计,那天晚上遭到这伙小流氓骚扰者达8人之多,包括一名40多岁的教师、原海军陆战队军人约翰·路林,他被围攻近20分钟,直到他失去知觉。

约翰·路林苏醒后,向他遇到的第一位警察报了案。约翰被送进圣卢克斯医院。警方调来更多的人手,在公园各处搜寻小流氓们和其他可能的受害者。

午夜1点半左右,两名南美人向巡警罗伯特·卡拉曼和约瑟夫·韦尔奇停在路边的警车跑过来。南美人神情激动,手舞足蹈地比划着说,树林子里有一个被捆绑起来打得昏死过去的男人。罗伯特和约瑟夫紧跟着他们奔进树林。借着强烈的手电光,两名巡警看见一低洼处的泥潭中,仰卧着一个浑身血肉模糊的“泥人”。

但是南美人搞错了,躺在泥潭中的不是男人,而是一个女人,一个20来岁的年轻女人。女人赤身裸体,一丝不挂,只除了撸到乳房上方的胸罩。她双手抱拳,作祈祷姿势,手腕处被她自己的运动衫牢牢捆缚。运动衫的另一部分塞在女人嘴里,堵住了她喉头发出的低声哼哼。

约瑟夫俯下身,告诉女人他们是警察。“这是谁干的?”他问,“你能说话吗?”

没有回答。女人流了很多血,一只眼球暴出在眼框外。罗伯特叫来急救车,将女人直接送进了大都会医院的手术室。

大夫们发现,由于失血过多,女人的体温只有85华氏度(相当于29摄氏度),血压已经低到测不准的水平。更令大夫们惊讶的是,这女人居然还活着。只是,她完全不能自己呼吸,得靠一位护士将氧气“泵”进她的肺部。

女人的头顶和前额共有五处重大创伤,颅骨碎裂,颅内由于肿胀和瘀血而脑压升高。除了那只骇然其外的眼球,耳朵鼻子嘴唇等部位均被撕破或变形,四肢皆严重受伤。

同日晚10点,一位名叫派迪·嘉利特的年轻人如约来到东83道的一幢公寓楼,在门厅里揿响了特丽莎·梅黎的铃。

派迪和28岁的特丽莎同在华尔街著名的“所罗门兄弟投资银行”上班。三个月前,特丽莎买了一套“特别适合于纽约小型公寓中单身贵族”的音响,派迪听说后也想照买一套,便和特丽莎约了时间上她那儿瞧瞧。

特丽莎说:“10点左右吧,等我跑完了步。”

特丽莎说这句话是在那天晚饭以后,当时她和派迪都还在办公室里。和成百上千在华尔街拼搏的年轻白领一样,特丽莎们很少准时下班,很少一周只上五天班。她一般都是在办公室里吃晚饭,然后再干个一两小时,回到家总是八点以后。

无论多忙,也无论多晚,特丽莎都坚持每天跑步,用她自己的话说,“既是放松,也是充电”。特丽莎在学生时代就是不错的田径运动员,后来又参加过纽约的一万米长跑和波士顿的国际马拉松。只不过,以前是早晨跑,后来工作了,因为必须在7点半到达办公室,就将锻炼的时间改在了下班以后。

特丽莎跑步的路线几乎是一成不变的。从公寓出来穿过马路,由84道进入中央公园,右转向北跑到102道,再左转向西。公园在102道一带的照明不是太好,所以特丽莎总是先跑这一段。其实有不少朋友警告过她,晚上一个人跑步不安全,但特丽莎自恃身强体壮,而且,她已经这样跑了好几年,从没出过事。

“那好,”派迪说,“我10点到。”

但是10点钟,特丽莎没有应门。Funny(好玩),派迪对自己说,她可能还在冲澡。派迪等了一会儿,又揿,还是没人应。派迪走到街角的电话亭,投币、拨号。他只听见了特丽莎的电话录音:“嗨,我现在无法接听电话。如果您能留下您的姓名、号码……”

“特丽莎,你在哪儿?为什么女人们总是拿我开涮?”派迪对着话筒开玩笑说,“得,我还是打道回府吧。希望你没事儿。”

回到家里,派迪又打电话给特丽莎的前男友保罗·拉菲尔。派迪听特丽莎说起过,她和保罗虽然已经“掰”了,但还时不常地在一块儿跑步。保罗说他也不知道特丽莎在哪儿。

派迪犹豫了很久,最后决定暂不向警方报案,他怕警察笑话他大惊小怪,没事找事。这后来成了一个让派迪·嘉利特抱恨终身的决定。

4月20日,星期四。所罗门兄弟投资银行高级职员彼得·威迈伦晚到了几分钟。在开车上班的路上,他听见收音机里讲,头天晚上,一年轻女子在中央公园遭人袭击,至今仍处于深度昏迷,生命垂危。警方希望有知情者能向当局提供关于该女子身份的线索。彼得后来说,在播音员用缓慢而清晰的语调报出被害人的身高、体重、年龄、头发的长短和颜色等等特征之前,他已经想到了特丽莎·梅黎。事实上,彼得就是曾经警告过特丽莎不得黑灯瞎火一个人在公园里跑步的诸多朋友之一。车到公司停车场,彼得没有马上下车,他一直坐在那里听完了整条消息。

彼得先去了特丽莎的办公室,没人。特丽莎的秘书乔安娜说,你不是第一个打听她消息的人,刚才派迪·嘉利特也来过了,还叫我往她公寓打电话,但是没人接。

彼得立刻让乔安娜拨通了他从收音机里听来的电话号码。彼得告诉纽约第20区警察分署性犯罪处(Sex Crimes Unit)的一名警探,他可能认识中央公园强奸案的受害者,然后一一回答了对方关于特丽莎的姓名、年龄、职业等问题。警探问彼得,你说的那女子是否佩戴任何“特别的首饰”。彼得用左手捂住话筒,问乔安娜是不是知道。乔安娜说是的,一只蝴蝶结形状的金戒指。彼得将乔安娜的话在电话上复述一遍,就听警探大概是对着他的同事们嚷嚷:“找到了,她是一个投资银行家!”

和所有强奸案一样,受害者的身份仅供警方掌握。因此在后来的报道中,特丽莎·梅黎只被称为“中央公园跑步者”,或冠以假名。当时报纸上用得最多的假名是“波拉·哈里森”。

这按说应该是一桩很棘手的案子,没有任何现场目击者,受害人脑部严重受伤,昏迷不醒,不可能回答办案人员的任何问题。

但实际上,甚至在警方鉴明受害者身份之前,第20区警察分署就已经有数名犯罪嫌疑人在押,不消说,全是星期三晚上在中央公园“撒野”的小流氓们,而且全是黑人或南美族裔。到4月20日下午,案发后不到24小时,办案人员正式通知曼哈顿地区检察长办公室,他们业已获取了不止一名案犯的口供。

同日晚8点,本案被指定的首席公诉人伊莉莎白·莱德勒到达20区警察分署时,停车场上泊满了新闻界的面包车。伊丽莎白并不惊奇。据说从那天早晨6点开始,就有记者守在警署门口。等有消息传出说,被强奸者是毕业于耶鲁大学的华尔街投资专家,一位年轻而成功的白领丽人时,纽约各媒体便蜂拥而至了。

令女检察官惊奇的是,她在办案人员中看到了纽约市警署凶杀处的警探。其中一人对她解释说,大都会医院主治医师罗伯特·S·库尔兹博士告诉他们,受害人存活的可能性极小,不到10%。也就是说,这桩案子随时都有可能由“强奸案”变成“谋杀案”。

伊丽莎白此行的任务是向案犯们录取日后将提交法庭的口供。从1980年代初,随着当时新技术的引入,检察长办公室开始采用录像的形式,以代替以前的笔录或录音。36岁的伊莉莎白算得上是历经沙场的法庭老手,经验丰富。在正式录像之前,她先浏览了一遍警察们的审讯记录,以便心中有数。

根据这些记录,案犯们关于案发当晚许多事件的说法是一致的。4月19日晚上8点半到9点之间,大约十几个小伙子陆续聚集在5街和110道交界处“肖梅勃格广场”住宅楼群的前门外。不久,另一拨来自“塔夫特公寓楼”的差不多同样数目的孩子加入了他们。“塔夫特公寓楼”和“肖梅勃格广场”都是政府为低收入家庭修建的住宅群。前者地处110道和曼笛森街交叉口,后者就在中央公园东北角的斜对过。

33个半大毛孩子先讨论了一阵去什么地方消磨这天的最后几小时。不知是谁的提议得到了众人的响应,大家伙儿便成群结队很有声势也很招摇地穿过街道进入中央公园。他们是想去公园里抢几辆自行车,如果手气好,兴许还能打劫到几文零花钱。

一帮人沿小路南行,到得102道的“人”字路口,他们选择了靠左手的一边,并在那一带袭击了52岁的安东尼奥·戴亚茨。安东尼奥当时捧着几瓶啤酒和用纸袋装的汉堡包等,他显然已经喝醉了。孩子们抢走他的晚饭,往他身上浇啤酒。后来,那些酒瓶子全都砸在了过往的出租车上。

把人事不省的安东尼奥扔进灌木丛后,小流氓们开始追赶围攻一些骑自行车者,但无一得手。

一辆巡逻的警车经过,一干人作鸟兽散。从这里往后,各人的说法便不尽吻合了。

大多数孩子说,他们被警车一路撵到公园中心处的大水库(现称“杰奎琳·肯尼迪·奥那西水库”。杰奎琳曾是20世纪60年代初美国的第一夫人,后在其夫君约翰·肯尼迪总统遇刺身亡后嫁给了希腊船王亚里士多德·奥那西),在那里滞留多时,等同伙们陆续聚齐,又先后骚扰了数名男性跑步者,包括约翰·路林。在那些承认参与强奸“女性跑步者”的孩子们中,有人说强奸发生在殴打约翰之前,有人说是之后。

10点15分,正在公园西侧100道附近巡逻的警察们发现了10来个形迹可疑的男孩子,但因为人手不够,只擒得5名:史棣汶·卢培斯,莱蒙德·桑塔那,凯文·理查逊,克拉伦斯·妥马司和拉蒙·麦可尔。警方当时给他们定的罪名是“聚众滋事”和“故意伤害”,后者主要是指殴打约翰·路林。第二天,年仅13岁的拉蒙·麦可尔被转至少年庭。

3小时后,巡警罗伯特·卡拉曼和约瑟夫·韦尔奇找到了泥潭中的特丽莎·梅黎。

20区警察分署的办案人员们最早是如何从这些半大孩子们嘴里“套”出了关于强奸案的供词,至今仍说法不一。有案可查的只是,4月20日上午11点,凯文·理查逊招出了安特隆·麦克瑞。到晚上10点,公诉人伊莉莎白·莱德勒到达后不久,余瑟夫·索兰和卡雷·崴斯也因“强奸罪”相继被捕。

是夜11点15分,余瑟夫·索兰被带到警署三楼的审讯室,坐在他对面的是侦探托马斯·迈肯纳。

余瑟夫系黑人,很高,快1.9米的个头儿,也很沉着。他说你们抓错人了,我昨天晚上根本就没去过中央公园。

我们知道你去了,托马斯说,因为别的孩子说你去了。

余瑟夫一点儿也不怵,两眼直盯着侦探,又说一句,你们弄错了。

“听着,”托马斯说,“我并不在乎你是不是打算告诉我什么,我也并不在乎你打算告诉我些什么。我们在那女人的裤子上验出了指纹。裤子是缎面的,很光滑,所以我们可以提取指纹。我将要做的,只是拿你的指纹和裤子上的指纹相比较。如果它们是一样的,那你什么也不用告诉我,我们单凭指纹就可以定你的强奸罪。”

根据审讯记录,余瑟夫于是说:“是的,我在那儿,但是我没有强奸她。”

“那你何不都痛痛快快地都讲出来,”警探说,“如果你在那里,告诉我怎么回事,然后我再看能不能帮你。”

托马斯后来说,余瑟夫的故事和其他孩子们的大同小异,余瑟夫承认他用一根铁管打了那女人两下,又摸了她的胸。余瑟夫说,卡雷、凯文和另外两个他不认识的小伙子轮奸了那女人。

一小时后,半夜12点30分,侦探约翰·达里欧尼敲门进来,说余瑟夫的母亲来了,就在楼底下。索兰太太说她儿子只有15岁。

“不对吧。”托马斯说,“他的身份证件上填的是16岁。”托马斯又看了一眼余瑟夫的“学生地铁月票”,上面出生年月日一栏写着“1973年2月27日”。托马斯把月票直递到余瑟夫眼前:“这上面是你,对吧?”

“对。”余瑟夫答。

“你多大?”

“15。”

“你会数数吗?你应该16。”

“不,我15。”余瑟夫解释说,他故意把自己写大了一岁,这样比较容易勾引女孩子。

托马斯一下子瘫倒在椅子上。如果眼前这个黑孩子真的只有15岁,那刚才这一小时就算白审问了,因为根据有关法律条文,16岁以下者接受警方审讯时必须有父母或监护人在场。

不仅如此,约翰·达里欧尼说,跟索兰太太一起来的还有一位律师。

律师名叫戴维·诺森提,在布鲁克林检察长办公室的民事处供职。四年前,戴维参加了教堂组织的“兄弟会”,会中每一成员都和一个问题少年结成“一帮一”的对子,戴维帮助的对象就是父母刚刚离异的余瑟夫·索兰。作为一名检察官,司法部的有关条令禁止戴维在任何案子中充当被告方律师。戴维此次只是应索兰太太之邀,作为朋友出面帮忙。

戴维·诺森提受到了冷遇。他想见余瑟夫,但被告知,如果余瑟夫16岁,警方有权拒绝任何人与他见面,如果他15岁,则只能见其父母或监护人。戴维临离开时说:“那好,我马上给他找一位律师,这样你们就不可以再审问他了。”

这句话给办案人员们提了个醒,使他们意识到必须赶在被告方聘请律师之前,或孩子们翻供或改变供词之前,或他们决定援引宪法修正案第五款保持沉默之前,尽快将各案犯的交代铁板钉钉,一锤子夯牢。

三楼,托马斯·迈肯纳加紧审讯余瑟夫。一楼,索兰太太在戴维·诺森提的授意下,要求警察们停止审讯,因为余瑟夫只有15岁。有人问,你有什么证件可以证明他15岁?索兰太太说没有,又说我不需要什么证件,我是他母亲,我知道他的生日。

15分钟后,约翰·达里欧尼再次敲门,告诉托马斯停止审讯。托马斯再次瘫倒在椅子上。看来要让余瑟夫在供词上签字是不可能了。除非犯罪现场勘查实验室真的能提供有关余瑟夫涉嫌此案的法医学证据,否则他可以轻而易举地抵赖掉刚才的供词和所有的指控。

因为有了余瑟夫的例子,办案人员们挑灯夜战,谁也不敢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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