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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处世(1)

处世是一门学问,也是一种必要的社会经验。最高明的处世方法不是妥协,而是适应。处世往往让一步为高,待人往往宽一分是福,也就是说利人是利己的根基,即处世之道,就是为人之道。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所处的人事环境、物质环境也在急速变化中,面对复杂多变的环境,往往不仅做事难,做人更难。因此,今天我们要想立足于社会,就得先从如何做人开始,明白怎样做人,才能与人和睦相处,待人接物才能通达合理。总之,处世是一门高深的学问,值得我们终生学习。

宠辱不惊卢梭很多时候,我都在生活的命运中挣扎。我这个人缺乏技巧和手段,短于城府和谨慎,坦白直爽,焦躁易怒,挣扎的结果是使我更加被动,并且不断地向我的敌人提供他们绝对不会放过的可乘之机。直至最后我才发现,我所有的努力都是徒劳的,只是在白白地折磨自己。我很愤慨,但这又有什么用呢?我决定放弃服从命运的安排,放弃对这种必然性的反抗。在这种屈从中,我找到了心灵的宁静,它补偿了我经历的一切苦难,这是既痛苦又无效的持续反抗所不能给予我的。

促成这宁静的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在对我的刻骨仇恨中,迫害我的人反而因为他们的敌意而忽略了一计。他们错误地以为只有一下子把最厉害的迫害加到我的头上,才能给我致命地打击。如果他们狡猾地给我留点希望,那么我就会依然在他们的掌握之中,他们还可以设个圈套,使我成为他们的掌中玩物,并且随后使我的希望落空而再次折磨我,这才能达到刺痛、折磨我的目的。但是,他们提前施展了所有的计谋。他们一旦把我逼得无路可退,那他们迫害我的招法也就中止了。他们对我劈头盖脸地诽谤、贬低、嘲笑和污辱是不会有所缓和的,但也无法再有所增加。他们如此急切地要将我推向苦难的顶峰。于是,人间的全部力量在地狱的一切诡计的助威下,使我遭受的苦难达到了极致,但也到了尽头,肉体的痛苦不仅不能增加我的苦楚,反而使我得到了消遣。它们使我在高声叫喊时,把呻吟忘却。肉体的痛苦或许会暂时平息我的心碎。

既然已无力再改变这一切,那我就能泰然面对了,已不再惧怕什么?既然他们已不能再左右我的处境,他们就不能再引起我的恐慌。他们已使我永远脱离了不安和恐惧,这我得感谢他们。现实的痛苦对我的作用已不大。我轻松地忍受我感觉到的痛苦,而不必担心会有新的苦难再降临到我的头上。我受了惊吓的想象力将这样的痛苦交织起来,反复端详,推而广之,扩而大之。期待痛苦比感受痛苦使我更加惶恐不安,而且对我来说,威胁比打击更可怕。期待的痛苦一旦来临,事实就失去了笼罩在它们身上的想象成分,暴露了它们的最后面目。于是,我发现它们比我想象的要轻得多,我禁不住长吁一口气,放下心来,享受这已经到来的痛楚。在这种情况下,我超脱了所有新的恐惧和对希望的焦虑,单凭习惯的力量就足以使我能日益忍受不能变得更糟的处境,随着这一次次迫害的到来,我的感觉已渐渐变得麻木、迟钝,对此他们已无办法应对。这就是我的迫害者在毫无节制地施展他们的充满敌意的招数时给我带来的好处。现在他们的支配权已对我毫无意义,我可以傲然面对他们了。

穿衣打扮康德在与人交往前,注重自己的形象是十分有必要的,但这种必要不应在交往中体现出来,因为那样会产生难堪,或者是装腔作势而应追求的是自然大方:对于自己在举止得体方面、在衣着方面不会被别人指责的某种自信。

好的、端庄的、举止得体的衣着是一种引起别人敬重的外部假象,也是一种欲望的自我压抑。

对比是把不相关的感官表象在同一概念之下加以引人注意的对置。正是由于对比,一块沙漠中的绿地才显得引人惊奇。一间茅草盖顶的房子配上内部装饰考究的舒适房间,这都使人的观念活跃,感官由此加强。反之,穷困而盛气凌人,一位身着华丽外衣的贵妇人内衣却很脏,或者像从前某个波兰贵族那样,宴饮时挥霍无度,侍从成群,平时却穿着树皮做的鞋,而这却不是对比。为不错的事物辅之以更能表现其美的因素,才称之为对比。美的、质优的、款式新颖的服装是人的衬托。

新颖,甚至那种怪诞和内容诡秘的新颖,都活跃了注意力。因为这是一种收获,感性表象由此获得了加强。单调(诸感觉完全一模一样)最终使感觉松弛,主要表现在环境观察力的降低,而感官则被削弱。变化则使感官更新。

拿诵读布道词来说,如诵读腔调从始至终都不变。无论是大声喊叫的还是温言细语的,用千篇一律的声音来诵读,最后的结局都是使听诵读的人进入梦乡。工作加休息,城市生活加乡村生活,在交往中谈话加游戏,在独自消遣时一会读历史,一会读诗歌,搞哲学又搞数学,在不同社交场合穿着不同的服饰,这些都可以强化心灵。这是同一生命力在激动感觉的意识,不同的感觉器官在它们的活动中相互更替。生活单调无色彩,会使懒惰之人的生活变得更加空虚,目标更加模糊缥缈。

衣服的颜色能使面庞看起来更加娇艳,这是幻象,但脂粉却是欺骗。前者吸引人,后者则愚弄人。于是有这样的情况:人们几乎不能忍受在人或动物的雕像上画上自然的颜色,因为这会使他们错误的把雕像看成活的,常常就这样猝然撞入他们的眼帘。一般来说,所有人们称之为得体的东西都是形式,也就是吸引人的外在形象。

尺素寸心余光中接读朋友的来信,尤其是远自海外犹带着异国风云的航空信,确是人生一大快事,如果无须回信的话。回信,是读信之乐的一大代价。久不回信,屡不回信,接信之乐必然就相对减少,以至于无,这时,友情便暂告中断了,直到有一天在赎罪的心情下,你毅然回起信来。蹉跎了这么久,接信之乐早变成欠信之苦,我便是这么一位累犯的罪人,交游千百,几乎每一位朋友都数得出我的前科来的。英国诗人奥登曾说,他常常搁下重要的信件不回,躲在家里看他的侦探小说。王尔德有一次对韩黎说:“我认得不少人,满怀光明的远景来到伦敦,但是几个月后就整个崩溃了,因为他们有回信的习惯。”显然王尔德认为,要过好日子,就得戒除回信的恶习。可见怕回信的心,原不止我一个。

回信,固然可畏,不回信,也绝非什么乐事。书架上经常叠着百封未回之信,“债龄”或长或短,长的甚至在一年以上,那样的压力,也绝非一个普通的罪徒所能负担的。一叠未回的信,就像一群不散的阴魂,在我罪深孽重的心底憧憧作祟。理论上说来,这些信当然是要回的。我可以坦然向天发誓,在我清醒的时刻,我绝未存心不回人信。问题出在技术上。给我一整个夏夜的空间,我该先回一年半前的那封信呢,还是七个月前的这封?隔了这么久,恐怕连谢罪自遣的有效期也早过了吧?在朋友的心目中,我早已沦为不值得计较的妄人。“莫名其妙!”是你在江湖上一致的评语。

其实,即使终于鼓起全部的道德勇气,坐在桌前,准备偿付信债于万一,也不是轻易能如愿的。七零八落的新简旧信,漫无规则地弃塞在书架上,抽屉里,有的回过,有的未回,“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要找到你决心要回的那一封,耗费的时间和精力,往往数倍于回信本身。再想象朋友接信时的表情,不是喜出望外,而是余怒重炽,你那一点决心就整个崩溃了。你的债,永无清偿之日。不回信,绝不等于忘了朋友,正如世上绝无忘了债主的负债人。在你的惶恐的深处,恶魇的尽头,隐隐约约,永远潜伏着这位朋友的怒眉和冷眼,不,你永远忘不了他。你真正忘掉的,而且忘得那么心安理得,是那些已经得你回信的朋友。

有一次我对诗人周梦蝶大发议论,说什么“朋友寄赠新著,必须立刻奉复,道谢与庆贺之余,可以一句‘定当细细拜读’作结。如果拖上了一个星期或个把月,这封贺信就难写了,因为到那时候,你已经有义务把全书读完,书既读完,就不能只说些泛泛的美词。”梦蝶听了,为之绝倒,可惜这个理论,我从未付之行动,一定丧失了不少友情。倒是有一次自己的新书出版,兴冲冲地寄赠了一些朋友。其中一位过了两个月才来信致谢,并说他的太太、女儿、和太太的几位同事争读那本大作,直到现在还不曾轮到他自己,足见该书的魅力如何云云。这一番话是真是假,令我存疑至今。如果他是说谎,那真是一大天才。

据说胡适生前,不但有求必应,连中学生求教的信也亲自答复,还要记他有名的日记,从不间断。写信,是对人周到,记日记,是对自己周到。一代大师,在著书立说之余,待人待己,竟能那么的周密从容,实在令人钦佩。至于我自己,笔札一道已经招架无力,日记,就更是奢侈品了。相信前辈作家和学人之间,书翰往还,那种优游条畅的风范,应是我这一辈难以追摹的。梁实秋先生名满天下,尺牍相接,因缘自广,但是廿多年来,写信给他,没有一次不是很快就接到回信,而笔下总是那么诙谐,书法又是那么清雅,比起当面的谈笑风生,又别有一番境界。我素来怕写信,和梁先生通信也不算频。何况“雅舍小品”的作者声明过,有十一种信件不在他收藏之列,我的信,大概属于他所列的第八种吧。据我所知,和他通信最密的,该推陈之藩。陈之藩年轻时,和胡适、沈从文等现代作家书信往还,名家手迹收藏甚富。梁先生戏称他为manofletters,到了今天,该轮到自己的书信被人收藏了吧。

朋友之间,以信取人,大约可以分成四派。第一派写信如拍电报,寥寥数行,草草三二十字,很有一种笔挟风雷之势。只是苦了收信人,惊疑端详所费的功夫,比起写信人纸上驰骋的时间恐怕还要多出数倍。彭歌、刘绍铭、白先勇可称代表。第二派写信如美女绣花,笔触纤细,字迹秀雅,极尽从容不迫之能事,至于内容,则除实用的功能之外,更兼抒情,娓娓说来,动人清听。宋淇、夏志清可称典型。尤其是夏志清,怎么大学者专描小楷,而且永远用廉便的国际邮筒?第三派则介于两者之间,行乎中庸之道,不温不火,舒疾有致,而且字大墨饱,而且十分爽朗。颜元叔、王文兴、何怀硕、杨牧、罗门,都是“样版物人”。尤其是何怀硕,总是议论纵横,而杨牧则字稀行阔,偏又爱用重磅的信纸,那种不计邮费的气魄,真足以笑傲江湖。第四派毛笔作书,满纸烟云,体在行草之间。可谓反潮流名士,罗青属之。当然,气魄最大的应推刘国松、高信疆,他们根本不写信,只打越洋电话。

严以律己弗洛姆只有自然界的弱肉强食不在人类身上上演,人类相食相残的悲剧才会谢幕,真正的人的历史才会开始,为了促成这样的变化,我们必须充分意识到我们同类相食的方法和习惯是多么的罪大恶极。即使充分意识到了,但如果不同时进行公平全面的自责,也仍然是于事无补。

自责绝不是抱歉所能代替的,它要远远超出抱歉所能表达的内涵。真正的自责和随之而来的耻辱感是可以防止旧的罪行一次次重复的唯一的人的情感。哪里缺少了自责,哪里就会出现没有犯罪的幻觉。但是,人类历史上有哪些地方出现过这种自责呢?以色列人为他们对迦南部落施行的灭绝种族的屠杀自责了吗?美国人为几乎彻底地消灭了印第安人自责了吗?几千年以来人们生活在这样的体制中,它准许取得胜利的人无须自责,因为权力有时是可以取代权利的。事实上,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坦白承认,由我们的祖先、我们的同代人或我们自己所犯下的罪行,无论是我们直接去干的,还是其他人干的,我们都曾对这些罪行冷眼旁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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